1、煤矿 20 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 业病防治方针以及集团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风险, 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 20 年度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煤矿安监科长与本矿安全员签定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状。 一、必须实现以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不超过 3 人次。 3、重大机械、交通、火灾、中毒、设备事故为零。 4、新增职业病例为零。 5、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
2、岗。 6、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 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7、争创“无违章”单位。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安全员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每周参加一次由领导组织参加的职业健康安全联合大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齐全。 2、为本矿职工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3、每月月底必须参加煤矿组织召开的职业健康安全专题会议,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 题落实情况。 4、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煤矿调度室,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 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5、加强消防管理工作,及时排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和地面煤烟中毒、窒息事故。 三、安全奖惩: 1、做好煤矿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井下安全正常生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如隐瞒不报或谎报,按煤 矿安全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2、认真填写安全员交接班记录,发现错填、乱填者,按煤矿安全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3、当采煤工作面过空巷时,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免发生事故,否则按煤矿 安全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4、下井督查工作时,必须认真,发现“三违”现象,及时制止,否则按煤矿安全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煤矿安监科长: 煤矿安全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