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C5-1-2-2 分部工程名称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作业内容模板、钢筋、混凝土、砌体结构、钢木结构、设施设备的搭拆及使用等 交底内容: 一、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组织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就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 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交底要分不同工种和不同对象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明确告知安全操作规程 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 二、安排工作时,对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三、机械作业场地设置防雨棚,防坠区域设置防坠棚,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冻设施;并应 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不得有积水,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使用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 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交底,使操作人员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明确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安 全规则。 四、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设置现场临时用电。并对所有用电设施(包括变配电装置 、架空线路或电缆干线的敷设、分配电箱等),在通电投入使用前,按临时用电施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合格后通电使用;施工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 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五、脚手架(含特殊类脚手架)及大型设施、设备的搭拆、模板支拆及搭设在危险部位的安全设施的装拆等
3、 危险作业,必须按照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大型机械的装拆有专人 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作业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并落实专人进行监控,对监控人员进 行培训发证,提高对事故隐患的识别、判断能力,对监控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处 理。 六、对脚手架(含特殊类脚手架)、井架和龙门架、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包括人货二用电梯)等组装、 搭设完毕,应进行验收与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检测,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轨道式塔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设置止档装置和 限位器撞杆;附着式和内爬式塔机升节和爬升应按说明书
4、规定步骤进行,注意较正垂直度,并按方案要 求设置好附着装置和固定好套架,超过四级风时不准爬升,每次升节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 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八、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使用梯子。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 空作业。 九、对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高空作业应按安保计划和有关专项方案的要求,落实专人设置安全防 护措施,高度不足80cm 的临边,也应按规定设置防护,并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安全可靠。 十、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应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在4m 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安装与拆除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和
5、安全网,严禁上下在同一 垂直面操作。高空进行复杂结构模板的装拆,事先应有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 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十一、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在模板上施工时,堆物不宜过 多,不宜集中一处,大模板的堆放应有防倾措施。 十二、模板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由施工员提出申请,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 可进行;拆除模板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护。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留有悬空模板, 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必要时应系安全带;拆下的模板不准随意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 并妥善
6、堆放。 十三、钢筋冷拉加工场地两端和两侧应采取防护措施和设置警戒标志,冷拉钢筋时正对钢筋两端不允许 站人,以防因钢筋被拉断或滑钩脱钩时钢筋弹力伤人;用切断机切断钢筋时,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处 的断头或杂物;搬运钢筋时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 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十四、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起吊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 筋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后方可摘钩。 十五、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 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十六、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 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浇灌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 台,并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以避免踩滑或踏断而发生坠落事故。 十七、砌筑墙体在脚手架上操作时,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 规定荷载和高度;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方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交底方负责人签字: (项目工程师)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 注:接受交底人员主要有: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操作班组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