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辩识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09)的标准, 对本公司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确定其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09)对重大危 险源的定义,所谓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 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而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于一个工厂的且 边缘距离小于 500 米的几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本次辨识把整个 公司作为一个重大危险源辩识单元。 公司使用的原料与产品不是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09)中的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的条件。 经公司风险评价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辨识评价, 重大危险 源辩识结果:本公司不本公司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构成重大危险源。 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青岛有限公司 二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