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2).pdf

上传人(卖家):四川天地人教育 文档编号:1932958 上传时间:2021-12-04 格式:PDF 页数:90 大小:2.0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2).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0页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2).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0页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2).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0页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2).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0页
亲,该文档总共9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001085 第四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及相关协议 /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9.4 ISBN978-7-5526-3510-2 . 中 . 浙 . 中小学生 心理健康 健康教育 手册 . G444-62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 (2019) 第 061061 号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责任编辑陈静张利萍装帧设计金字斋出版发行宁波出版社地址宁波市甬江大道 1 号宁波书城 8 号楼 6 楼邮编315040印刷宁波白云印刷有限公司开

2、本787mm1092mm 1/16印张5.75字数80 千版次印次2019 年 4 月第 1 版 2019 年 4 月第 1 次印刷标准书号ISBN978-7-5526-3510-2定价18.00 元如发现缺页或倒装, 影响阅读, 请与承印厂联系调换电话: 0574-83875165002/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本书编委会名单主 任 朱永祥副主任 吴贤平主 编 庞红卫编 委 (按姓氏音序排列) 陈建东 付春林 林 平 邱许超 徐 儿 001 目 录 /目 录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001第一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预警通报 002 一、 中小学心理危

3、机工作的制度建设 002 二、 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通报 017第二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总体构想与操作流程 021第二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系统及工具025第一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系统的建立 026 一、 筛查工作人员 026 二、 筛查途径 026 三、 筛查流程 027第二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工具介绍028 一、 心理健康量表 028 二、 人格测验问卷 030第三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评估流程及工具043第一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评估流程 044 一、 启动心理危机评估工作 044 二、 筛选心理危机评估对象 044 三、 心理危机评估工具与方法 045002/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

4、作手册 四、 进入心理危机预警库备案 045 五、 心理危机预警与上报 046第二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评估工具介绍049 一、 PHQ-9 抑郁症筛查量表049 二、 中小学生心理评估访谈提纲记录表 050 三、 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 (ASLEC) 050 四、 PIMPS 自杀风险面谈评估提纲051第四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及相关协议 061第一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流程 062 一、 一类危机学生干预流程 062 二、 二类危机学生干预流程 062 三、 三类危机学生干预流程 063第二节 如何与家长进行沟通066 一、 班主任电话联系家长 066 二、 启动多方会谈 066 三、 会谈

5、前准备 066 四、 会谈具体内容 066第三节 如何重新接纳学生在校园的正常生活070 一、 复学前准备 070 二、 办理复学手续 071 三、 复学后注意事项 071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表格索引 084001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第 一 章002/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中小学心理危机的筛查与干预工作应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常规制度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应在安全工作小组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下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工作小组, 明确专人、 明确流程、 明确工具、 明确时间等, 重在预防与

6、预警。浙江省教育厅为指导各中小学开展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 自 2014 年开始逐步推进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制度建设, 定期发布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通报, 结合每年的心理普查结果、 心理危机事件调研等情况,发布全省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的重点地域、 重点时段、 重点对象等危机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及各中小学提前做好心理危机的预防、 筛查与干预工作。第一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预警通报一、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为确保各中小学有效开展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自 2014 年开始连续印发了关于建立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及高危学生与家

7、庭沟通、 转介、 复学等问题的指导性文件, 指导各学校建立心理危机筛查、 评估、 干预等环节的全员、 全程、 全方位的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制度。003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教科 2014 66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局:当前我省一些地方和学校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比较突出, 极端心理事件 (自杀、 自残等) 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 现通

8、知如下:一、 早发现, 提高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水平1. 开展心理问题全面筛选。各初、 高中学校要配置必要的学生心理检测软件, 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全面的心理普查, 并为每位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对检测中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 要确定心理专兼职教师进行定期约谈和疏导。2. 建立和推广班级心理委员制度。设立班级心理委员是了解班级学生心理和行为动态的有效形式。各初、 高中学校应设立班级心理委员, 并进行系统培训。心理委员在平时学习和生活中要关注同学的行为异常, 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心理教师汇报。3. 推广有助于发现学生心理问题的其他途径和方法。各县 (市、 区) 要设立学生心理热线, 各学校要设立心理信箱,

9、 及时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问题。要推广心理周记, 引导学生将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焦虑、 烦恼等消极情绪, 通过周记的形004/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式加以表达和宣泄; 班主任要通过心理周记, 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变化。二、 早干预, 切实提高心理咨询质量1. 建立心理咨询活动规范, 保证咨询质量。各学校对接受心理咨询的学生要做好记录和档案保管; 对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要进行跟踪式辅导。确保每一个接受心理咨询的学生心理问题得到明显缓解。2. 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各学校对已经发现有明显性格异常 (如极度偏执、 抑郁、 敏感) , 或有较严重心理问题 (如焦虑、 恐怖、 强迫等) 的学生,

10、应纳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 主动进行约谈和干预。要建立心理会诊制度, 定期分析这些学生近期心理和行为变化, 提出干预措施。3. 建立校级学生心理问题形势分析会制度。各学校要定期通报和分析学校心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点检查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是否存在会引发学生心理问题的制度和做法, 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4. 建立转介机制。对已经发现的患有极度严重心理问题、 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学校要在征得家长同意后, 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与家长沟通时, 要有书面记录或录音记录。三、 强化责任, 切实减少学生极端心理事件发生1. 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局应督促各中小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危

11、机识别与干预体系 (见附件) , 并将之纳入学校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指标。2. 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地学校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培训、 新生心理健康水平测试、 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3. 建立问责制度。2015 年开始, 省教育厅将把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纳入市、 县 (市、 区) 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指标。对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 在调查原因、 分清责任的基础上, 如确属校方责任的, 要追究相005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关人员责任, 并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附件: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

12、室2014 年 8 月 28 日附件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心理极端事件 (如自杀) 是中小学生在一种严重的心理失调状态下的绝望选择。这种严重的心理失调状态即是一种心理危机, 会导致中小学生的情绪、 认知、 行为产生一系列明显的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讲, 中小学生的心理危机是可以被识别并预防的, 这有赖于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一、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体系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主要依托以下三大途径进行: 一是班主任与心理委员的日常观察, 二是学校的心理普查, 三是心理教师的辅导工作。(一) 通过班主任与心理委员的日常观察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班主任与心理委员是学校中与学生接触最频

13、繁的群体, 比较方便对学生进行心理的观察与关注, 能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心理, 纳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二) 通过学校的心理普查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学校的心理普查能够筛选出有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 (如抑郁症、 焦虑症、 恐惧症、 强迫症等) 的学生, 发现有明显的性格异常 (如极度偏执、 抑郁、 敏感等) 的学生, 纳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三) 通过心理教师的辅导工作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006/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通过学校常规的心理辅导也可以有效地识别中小学生的异常心理, 纳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学校通过以上途径发现学生的异常心理后, 应组织心理教师 (学校

14、心理评估小组) 对相关学生进行进一步的个别心理辅导和评估, 最后根据其严重程度来确定心理危机级别, 建立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库。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 中小学生的心理危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 第一类为一般心理危机, 相对而言, 这部分学生在学校中占较大比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的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2. 因情感受挫、 人际关系失调、 学习困难、 适应困难等出现轻微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 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心理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 产生恐慌、 担心、 焦虑、困扰的学生, 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 同班的学生等。(二) 第二类为严重危机, 这部分学生在学校中

15、所占比例较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 并出现明显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2. 学习或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明显的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近期家庭生活中出现重大变故 (如亲人死亡、 父母离异、 家庭暴力等) ; 遭遇突发性创伤或刺激 (如性伤害、 意外怀孕、 自然灾害、 校园暴力、 车祸等) ; 重大考试或事件 (比赛、 竞赛、 评比等) 出现严重失败; 与同学、 教师、 父母等发生严重人际 (甚至肢体) 冲突等, 导致明显的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三) 第三类为重大危机, 指患有严重心理障碍 (如患有抑郁症、 恐惧症、 强迫症、 焦虑症等) 或精神分裂

16、症并已确诊的学生, 自杀未遂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007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相对来说, 这部分学生在学校中是极少的。但第二类学生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 也可能会转变成第三类学生。这部分学生一旦出现危机事件, 对学生和学校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学生有自杀倾向的表现:对于产生了自杀意念的学生来说, 在采取自杀行动前通常会在情绪、 认知和行为表现上有所变化, 会产生一些旁人可辨识的自杀危险征兆或自杀求助信息。1. 有自杀意念的人在认知上通常会认为其所面临的困境 (事实上的或想象中的) 是绝境, 是无法逃避的、 无法忍受的、 无法改变的、 永无止境的。因而, 他们认为

17、, 自杀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2. 有自杀意念的人在情绪上通常会有强烈的孤独感、 无望感、 无助感、 矛盾冲突感, 以及希望马上结束自己生命的痛苦感的愿望。3. 有自杀意念的人在行为上会以极端的、 无常的方式来表现, 在语言上会以失意的、 灰冷的词汇来表达。二、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对纳入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而言, 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同, 所处的心理危机状态也有所差别, 因此, 学校应根据学生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一) 对于第一类学生 (即一般心理危机的学生) , 学校应给予一般关注。这部分学生心理问题程度相对较轻, 通过一定的心理支持与辅导, 基本上能正常学习生

18、活。因此, 学校可以采取班级、 年级的二级跟踪关注制度。将相关学生名单在各年级备案, 由班主任与心理教师定期进行辅导沟通, 所有任课教师保持一定关注, 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变化。同时在班级中, 应由心理委员提供同伴心理互助支持, 及时了解这类学生008/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的情绪行为变化, 与班主任及心理教师保持沟通, 有情况变化及时上报学校心理辅导室。(二) 对于第二类学生 (即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 , 学校应给予重点关注。这部分学生在经过学校心理评估小组的评估, 认为其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可能后, 应马上报学校学生管理处进行备案, 并及时联系其家长到校, 告知其学生的心理状态及风

19、险, 建议接受专业机构诊断。当确认治疗后能坚持学习的, 学校应与家长签订监护承诺, 要求家长确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比如确保学生接受治疗, 保证按时服药等。同时, 学校、 年级、班级三级跟踪关注并提供心理支持。班主任应做好此类学生的跟踪辅导工作,心理教师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 提供相关的辅导帮助。当确认心理危机进一步升级, 学生已不能正常学习时, 学校应立即对学生采取监护, 同时联系家长立即到校, 告知风险, 建议接受专业机构诊断与治疗并办理安全责任移交。如专业机构确认其不能正常学习, 可办理休学手续, 回家休养治疗。(三)对于第三类学生 (即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分裂症并已确诊的学生, 自杀未

20、遂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 学校应重点警戒。这部分学生属于心理高危群体, 随时有可能发生心理极端事件。因此, 学校的干预措施需要有更强的针对性。1. 对处于精神疾病急性发作的学生, 或有自杀倾向 (发现或知晓其有自杀意念) 的学生, 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 先由学生管理处负责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 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 24 小时全程监护, 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同时通知家长到校。立即报告学校心理辅导室, 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 并提供书面意见。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 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009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至专业

21、精神卫生机构治疗。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 则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2. 对实施了自杀行为的学生, 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同时, 及时保护、 勘查、 处理现场, 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 并请求司法协助调查, 配合、 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 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 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 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 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同时, 学校应及时通报信息, 上报上级管理机构, 正确应对新闻媒体, 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3. 对于有

22、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 由心理教师或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学生管理系统, 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报告心理辅导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另外, 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后期措施中, 要注意的是: 当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 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 经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已康复后, 可办理复学手续。学生复学后, 心理辅导室相关教师、 班主任等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 了解其思想、 学习、 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 (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 , 应组织精神卫生专家和心理

23、教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 密切监护, 及时了解其学习、 生活和思想状况, 确保该生人身安全。010/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教科 2015 24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局: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和积极干预, 经研究, 决定在全省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尽快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检测制度各地应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的通

24、知 (浙教办教科 2014 66 号) 精神, 在各中小学逐步建立心理危机识别体系,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检测工作。1. 已安装心理检测系统的学校, 要在 2015 年 4 月 20 日前完成全体学生的心理检测, 并结合心理咨询记录及班主任与心理委员的日常观察确定心理高危学生名单。未安装心理检测系统的学校, 可先依托心理咨询记录及班主任与心理委员的日常观察确定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并于 2015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心理检测系统的安装与全面检测。2. 各中小学校要于每年 9 月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检测, 并建立完整的心理档案, 以便尽早发现有严重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011 第一章 中小

25、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二、 建立学生心理问题评估制度在完成学生心理问题检测后,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对心理问题严重性评估,确定学生心理危机类别。评估工作每年 3 月和 9 月进行, 学校心理评估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 心理专兼职教师及相关班主任组成, 也可根据需要邀请县 (市、区) 心理辅导中心或省市有关专家参与评估。一般由学校心理评估小组完成。各中小学校可参照浙教办教科 2014 66 号文件要求, 根据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 将中小学生的心理危机分为三大类别:第一类为一般心理危机, 主要是指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的有轻微心理问题的学生; 或在学习或生活中因适应困难、 人际失调、

26、 情感受挫等原因出现轻微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第二类为严重心理危机, 主要是指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的有严重心理问题, 并出现明显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或在学习或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明显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第三类为重大心理危机, 主要是指患有严重心理障碍 (如患有抑郁症、 恐怖症、 强迫症、 焦虑症等) 或精神分裂症并已确诊的学生, 自杀未遂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第二与第三类学生应纳入学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予以重点关注与跟踪。三、 分类制定干预方案各中小学校应参照浙教办教科 2014 66 号文件要求, 根据心理危机的类别分类制定干预方案, 并建立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库, 将心理高危学

27、生名单纳入其中, 进行定期跟踪、 动态管理。对一般心理危机学生干预方案应主要由各中小学负责, 并在校内进行备案; 对严重心理危机及重大心理危机学生 (即心理高危学生) 干预方案, 应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重大心理危机学生干预预案还012/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应报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并积极寻求专业支持。对心理高危学生的干预方案应包括心理检测结果、 行为表现、 原因分析、 具体的干预措施及主要责任人。做到内容详细, 措施操作性强, 且责任明确。四、 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建设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的校外支持系

28、统, 为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工作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近期, 各地要抓紧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小组, 并开通心理危机求助热线, 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让学生人人知晓。省教育厅将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心理检测结果及极端心理事件分析, 每年定期发布 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检测报告 和 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警通报 , 指导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保障, 并将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建设纳入学校平安校园考核指标。3. 省教育厅将定期汇总全省各中小学心理高危学生干预方案, 并聘请专家组

29、协助各中小学开展对心理高危学生的干预工作。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于每年 4 月 20 日前完成对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检测、 评估工作, 并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同时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于每年 4 月 25 日前汇总各地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见附件 1、 2) 及干预方案 (见附件 3) , 报送给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校在检测或评估学生心理问题方面若有困难或疑问, 可与县 (市、区) 、 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或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进行咨询。各地各学校在实施相关工作中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013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

30、与总体构想 /联系人: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付春林, 联系电话: 0571-88830095, 邮箱: , 联系地址: 杭州市学院路 35 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五楼。附件: 1. 心理高危学生汇总表 2. 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3. 心理高危学生干预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5 年 3 月 27 日(三) 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精准度和干预有效性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精准度和干预有效性的通知各市、 县 (市、 区)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自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 2014 66 号) 和 关于全

31、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 (浙教办教科 2015 24 号) 印发以来, 各地积极认真落实, 按要求全面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了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新问题。为切实改进工作, 提高我省中小学校心理危机识别的精准度、 干预的有效性以及转介的顺畅度, 有效防范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现就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精准度和干预有效性通知如下:014/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一、 全面完善中小学心理危机排查制度, 提高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精准度1. 全省中小学校要根据通知要求每年对本校学生 (小

32、学四年级以上学生)进行全面的心理筛查, 心理筛查内容包括一般中学生 (小学生) 心理健康量表、性格量表和家庭情况调查, 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 特别是要注重对学生家庭情况的了解。从近几年我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事件的调研情况发现, 绝大部分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在特殊家庭 (如: 单亲、 离异、 重组家庭或极度贫困、 亲子关系冲突严重的家庭等) 中。各地各学校必须重视做好心理危机的筛查工作, 尤其是尚未安装心理检测系统的学校, 要借助县 (市、 区) 心理检测平台或心理促进会公益平台 (http:/)全面开展筛查工作。从 2018 年起, 省教育厅将对学校心理危机识别工作进行专项调研, 对于没有开展科学检测

33、工作或排查不到位的学校, 将进行通报。2. 全省中小学要全面构建班主任、 学科教师、 心理委员、 心理辅导专兼职教师、 宿管员、 寝室长等人员参与的排查网络, 明确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 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特别是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了解每位学生的相关情况, 尤其是要掌握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动向, 并定期 (建议一月一次) 上报心理危机评估小组, 必要时要与心理教师共同跟进关注。3.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将于 2018 年 5 月初建成省级心理危机上报系统 (http:/120.199.30.38:9000/test/) , 该系统分为省、 市、 县 (市、

34、区) 、 学校四级管理系统。省指导中心将向各级管理系统分配账户, 各中小学应通过省级心理危机上报系统定期 (每年 4 月、 9 月) 逐级上报学校心理危机筛查情况以及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即三类危机事件) 。二、 及时制定分类干预方案, 完善危机转介机制, 提高心理危机处置有效性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浙教办教科 2014 66 号文件的要求, 根据心理危机的类别分类制定干预方案。对于一类危机的学生 (即一般心理危机学生) , 由心理015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教师协助班主任负责制定干预方案, 报年级组备案; 对于二类危机学生 (即严重心理危机学生) , 由心理教师协助年级

35、组长制定干预方案, 报学校备案; 对于三类危机学生 (即重大心理危机学生) , 由心理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牵头下制定干预方案, 并报县 (市、 区) 、 市、 省指导中心备案。对于三类危机 (即重大心理危机) 学生, 学校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经过评估认为已超出学校辅导范围的, 建议通知家长及时转介, 并做好与家长的协商沟通工作 (相关材料见附件 1) , 保存书面记录与录音资料。学校可向家长推荐当地或省内外具备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与医疗机构 (见附件 2) , 并做好与专业咨询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对接, 及时了解学生的诊断与治疗情况。如治疗恢复后申请重新就读, 家长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召集

36、心理危机评估小组, 根据相关材料作出继续休学或者回校学习等评估。如认定可以回校学习的, 班主任、 学科教师、 心理委员、 心理教师要特别予以关注, 定期跟踪记录, 并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 (见附件 3) , 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为提高家长对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处理能力, 省心指办正在制作有关心理危机预防的微电影, 预计 2018 年 9 月前制作完成并正式发布。各有关学校要做好宣传教育, 及时组织家长收看。同时,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根据学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每年视情况安排 34 期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培训, 重点面向心理健康教育薄弱地区或部

37、分从未安排教师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的学校。从 2018 年开始,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将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专题培训的名额向上述地区和学校倾斜, 并根据培训报名情况, 择期进行通报。016/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三、 其他工作要求1. 各地各学校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学生的隐私。2. 各地要高度重视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 根据浙教办教科 2015 24号文件要求, 于每年 4 月 25 日前报送相关材料。为便于后续跟踪比对, 报送名单采用实名制, 同时, 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 对所有报送材料负责。3.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不懈抓好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

38、,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特别是要注意做好亲子关系辅导、 生命教育、 学习压力疏导等工作。各中小学校如在学生心理检测或问题评估等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 可与县 (市、 区) 、 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 或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人: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付春林, 电话: 0571-88830095, 邮箱: 。附件: 1.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告知书 2. 浙江省各地专业心理咨询与医疗机构一览表 3. 心理问题安全责任承诺书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2018 年 5 月 14 日017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

39、体构想 /二、 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通报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函 2019 46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信息的通知 *1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局:为预防2019年春季及各重点时段中小学生可能发生的各类心理危机事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安全, 根据我省 2018 年中小学心理健康状况的检测结果、 2018 年全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以及 2018 年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实地调研情况, 就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提出如下预警, 请各地各学校参照执行。一、 重点预警区域通过近三年中小学生自杀数据的对比发现, 杭州、 温州、 宁波、 湖州等地依次是我

40、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事件的高发区域, 需引起当地各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及学校的高度关注和警觉, 并及时做好心理高危学生的筛查和干预工作, 确保中小学生的心理安全。二、 重点预警时段(一) 新学期开学前后。新学期开学前后, 由于校园生活与假期生活的巨大反差, 极易诱发或加重部分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自杀行为。同时, 因家长高度*因该材料为内部资料, 略有增删。018/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关注子女寒暑假期间作业的完成情况、 注意严控电子产品的使用等因素, 在新学期开学前后, 极易爆发严重的亲子冲突, 进而诱发学生自杀的危机行为。(二) 春季。每年的 35 月是心理危机

41、事件的高发期。在春季, 因日照和气温变化较大, 加之春季阴雨天气多, 极容易影响人的情绪, 并导致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概率增加。近年来, 春季一直是我省中小学生自杀事件发生最集中的时段, 应引起各地教育局的高度关注。(三) 重大考试前后。重大考试 (如中考、 高考等) 前后, 部分学生因家长或学校对其期望值过高, 或自身期望值过高, 或自身对考试的不正确认识导致巨大的心理压力, 也会引发心理危机行为。因此, 各地教育局应通知各中小学校高度关注重大考试前后学生的心理变化。(四) 重大生活事件发生后。除了以上三个特定时段之外, 中小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后, 如人际冲突、 教师处罚、 亲子冲

42、突、 家庭变故等, 也极易采取极端行为。近年来, 有数起心理危机事件是因学生与教师或家长的冲突引发。因此, 中小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遭遇重大事件后, 一旦出现明显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应引起各中小学校的高度警觉。三、 重点预警对象根据近几年我省中小学生自杀事件的情况分析, 各地教育局应督促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对中小学生的全面心理筛查工作, 并将在全面心理筛查中发现有心理疾病 (包括抑郁症、 焦虑症、 躁郁双相障碍等) 、 严重心理问题、 明显性格偏差、 亲子关系不良的学生以及特殊家庭的学生等作为重点预警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 各类精神疾病的学生。学校应高度关注有各类精神疾病的学生, 特别是

43、抑郁症患者, 学校应及时通知并建议家长转介至专科医院接受相关治疗。在所有的精神疾病中, 抑郁症与个体的自杀行为相关性最大。019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二) 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近三年来我省中小学生自杀死亡事件中, 绝大部分是初中生。主要诱因为焦虑问题。高中应重点关注困扰较多的学生。高中生的自杀人数位居第二, 自杀的主要诱因为困扰。小学应重点关注亲子关系不良的学生。(三) 明显性格偏差的学生。明显的性格偏差常表现为各种形式的人格障碍。性格偏差最大的危害是, 他们情绪冲动, 做事不考虑后果, 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甚至会采取极端手段, 极易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恶性后果。近

44、年来我省中小学生的自杀人群中有较大部分属于性格偏差者。(四) 亲子关系不良的学生。通过 20162018 年我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事件调研结果发现, 绝大部分心理危机事件产生的根源是家庭亲子关系不良。特别是离异、 重组、 留守等家庭普遍缺少温暖, 家长过分注重学习成绩、 缺少情感交流、 教育方式不当, 在发生亲子冲突后极易导致学生的极端行为。同时, 对近期发出过如下警示讯号的学生, 各学校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 需要及时进行危机评估或干预:1. 心理健康普查测评中筛查出来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学生;2. 遭受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身体

45、出现严重疾病、 情感受挫、 人格受辱、 发生严重人际冲突、 发生重大财产损失等遭遇性危机之后所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 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的学生;4. 情绪异常突变的学生;5. 感觉活着没意思的学生。四、 应对策略对于重点预警区域、 重点预警时段以及重点预警对象, 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及中小学校应采取以下干预措施与020/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策略。(一) 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尽快将心理危机预警通报转发至各中小学校, 让各中小学校知晓心理危机重点预警时段及重点预警对象, 超

46、前布局, 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要求各中小学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前全面完成对心理高危学生的筛查工作, 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并报省心指办 (见附件 1) 。(二) 重点预警区域的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督促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大筛查力度, 提高干预的精准度、 有效性, 并及时做好转介工作。要求各学校将有严重心理问题、 明显性格异常以及亲子关系严重不良的学生纳入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库, 并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予以高度关注。同时要求各学校通过班主任及班级心理委员关注新学期开学、 春季、 重大考试前后等时段心理高危学生的行为与情绪变化, 及时通过心

47、理危机动态管理平台向各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报备。(三) 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加大对各中小学在重点预警时段学生心理危机工作的指导, 责成中小学校在校园显眼处公布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 公开各地心理求助热线电话 (见附件 2) , 方便学生的求助。要求各中小学校在重点预警时段, 特别是春季与重大考试前后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讲座, 普及心理辅导知识, 提高学生求助意识。各中小学校应定期开放学校心理辅导室, 安排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接待心理困惑及心理危机学生, 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四) 各市、 县 (市、 区) 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48、指导中心应高度注重关注重点预警对象的情绪变化, 特别是初中生的情绪变化。近五年来, 我省初中生心理危机事件一直占最高比例, 要引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高度重视。各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加强对初中生心理发展现状021 第一章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总体构想 /的研究和认识, 大力推进初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探索降低初中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有效方式方法, 遏制初中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切实提高初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组对重点区域的心理危机识别与筛查工作开展督查, 指导各地开展心理危机的识别与筛查工作。有关事宜请与省中小学心理健康

49、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付春林联系, 联系电话: 0571-88830095, 电子邮箱: 。附件: 1. 心理危机信息上报表格 2. 全省各地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9 年 2 月 28 日第二节 中小学心理危机工作的总体构想与操作流程各中小学应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 在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或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下成立校心理危机工作小组, 成员包括学校分管领导、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心理专 (兼) 职教师、 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等, 负责开展学校心理危机的筛查与干预工作。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主要包括三大流程: 一是筛查, 二是评估, 三是干预。 (详见中小学心理危机筛

50、查与干预工作流程总图和详图)首先是建立动静结合的筛查制度。静态筛查指的是新生心理普查, 动态筛查指的是班主任、 心理委员、 学科教师、 寝室长等渠道的动态信息上报。全面的心理危机筛查需综合动静态筛查信息, 在此基础上, 校心理危机评估小组应借助访谈和测评工具进行危机等级评估, 确定危机等级类型, 并分类制定干预方案: 需要转介022/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的, 学校应协同班主任与家长建立沟通机制, 直至顺利转介; 不需要转介的, 学校应制定班主任、 学科教师、 心理委员、 家长等多方联动的干预方案; 转介复学的, 学校应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并制定相关人员参与的干预方案, 确保学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 > 心理健康 > 通用版(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手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2).pdf)为本站会员(四川天地人教育)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