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课件:第七讲公民基本权利(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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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朱应平 著 论平等论平等:平等这个词概括了人类迄今为:平等这个词概括了人类迄今为止所取得的一切进步,也可以说它概括了人止所取得的一切进步,也可以说它概括了人类过去的一切生活。类过去的一切生活。 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代表着人类已经走过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代表着人类已经走过的全部历程的结果、目的和最终的事业。全部历程的结果、目的和最终的事业。如何理解:如何理解:“自由、平等、博爱自由、平等、博爱”? 一、平等权一、平等权(the right to equality) (一一)含义含义 1、定义、定义 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

2、对待,要求国家给与同等保护的权利与给与同等保护的权利与原则原则。 通说认为:双重性质既是原则又是权利通说认为:双重性质既是原则又是权利 2、内容(概括)、内容(概括) (1)不管何种差别,我国公民不管何种差别,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 思考:思考:“在法律面前在法律面前”是否仅仅意味着法适用的平等,是否仅仅意味着法适用的平等,即即“法之下法之下”的平等?(的平等?(Equality under the Law) (2)国家的平等保护义务;国家的平等保护义务; (3)对特权的禁止。对特权的禁止。 1954年宪法规定年宪法规定“公民公民在法律上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律平等” 1

3、982年宪法规定年宪法规定“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律平等” 选择题选择题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含义之一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含义之一是指 A.公民在立法上平等公民在立法上平等 B.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C.公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上平等公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上平等 D.人民在立法上平等人民在立法上平等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B 如何理解?如何理解? 法的平等至多只是法的适用或者执法、司法平等,不包括法的平等至多只是法的适用或者执法、司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而且立法上是绝无平等可言的,原因有:立法平等,而且立法上是绝无平等可言的

4、,原因有: 第一,第一,从国家的角度看从国家的角度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国家是一个。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所以立法是统治阶级针对被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所以立法是统治阶级针对被统治阶级的,立法的平等只对统治阶级内部而言,对被统统治阶级的,立法的平等只对统治阶级内部而言,对被统治阶级必须专政,不能让他们参与立法,因此立法对于统治阶级必须专政,不能让他们参与立法,因此立法对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而言是不平等的。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而言是不平等的。 第二,第二,从公民的角度看从公民的角度看。公民不等于人民,罪犯虽然犯罪。公民不等于人民,罪犯虽然犯罪,但仍然是公民,因

5、此不可能所有公民在立法上都平等。,但仍然是公民,因此不可能所有公民在立法上都平等。并且即使是守法公民,也不一定人人能够行使立法权,因并且即使是守法公民,也不一定人人能够行使立法权,因为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代表才能直接参与立为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代表才能直接参与立法,所以公民必须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才有立法权。因此,法,所以公民必须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才有立法权。因此,立法对于公民来说是不平等的。立法对于公民来说是不平等的。 (二)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内容(二)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内容 1.作为原则的平等权作为原则的平等权。 第第33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条第二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律平等。 第第33条第四款: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条第四款: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第5条第五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条第五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和法律的特权 2.明示的具体平等权明示的具体平等权 我国宪法关于平等权规定的主要条款(平等权种类)我国宪法关于平等权规定的主要条款(平等权种类) (1)民族平等民族平等。序言第。序言第11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

7、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第第4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平等。国家保障各少。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

8、互助团结互助和谐关系。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2)宗教平等宗教平等。第。第36条第二款:条第二款:不得歧视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宗教的公民。 (3)性别平等性别平等。第。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国家保护妇女的

9、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女干部。 (4)社会平等社会平等(地域、城乡、户籍、家庭出身地域、城乡、户籍、家庭出身 等) 指国家在机会与社会条件方面,对其公民应平等对待,指国家在机会与社会条件方面,对其公民应平等对待,设定法律权利义务应当一视同仁,禁止差别对待。设定法律权利义务应当一视同仁,禁止差别对待。 2004年宪法修正案:年宪法修正案:“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失业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失业待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到我国农村地区。业保

10、险制度,逐步扩大到我国农村地区。 (5)经济平等经济平等 2004年宪法修正案:年宪法修正案:“国家国家保护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鼓励、支持和引导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监督和管理。” 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存在着体制性障碍。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存在着体制性障碍。某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禁止或限制非公有资本某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禁止或限制非公有资本进入。进入。 3.3.默示的平等权默示的平等权

11、 即第即第33条与其它条款具体权利的结合:条与其它条款具体权利的结合: 如平等选举权、平等的结社权、平等的出版权、平如平等选举权、平等的结社权、平等的出版权、平等的信仰权、平等的尊严权、平等的教育权、平等等的信仰权、平等的尊严权、平等的教育权、平等的工作权等。的工作权等。 这是我们在案例中要反复运用的。这是我们在案例中要反复运用的。 各国:各国: 尊严平等权,民族和种族平等,宗教平等权,思想尊严平等权,民族和种族平等,宗教平等权,思想观点平等权,身份平等,选举平等权,政党平等权,观点平等权,身份平等,选举平等权,政党平等权,性别平等权,工作平等权,教育平等权,语言平等性别平等权,工作平等权,教

12、育平等权,语言平等权,农民的平等权,经济平等权(不同所有制经济权,农民的平等权,经济平等权(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平等地位、税赋平等、不同产权主体地位平等、的平等地位、税赋平等、不同产权主体地位平等、财富和机会平等);财富和机会平等);(三)两种平等原理 1.形式上的平等原理形式上的平等原理 又称为机会平等或机会均等(近代宪法所确立)又称为机会平等或机会均等(近代宪法所确立) 每个人作为抽象意义上的人都是平等的,都应该获得平每个人作为抽象意义上的人都是平等的,都应该获得平等机会等机会 2.实质上的平等原理实质上的平等原理 又称为条件平等(现代宪法所确立)又称为条件平等(现代宪法所确立) 根据不同主体

13、不同属性,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各个根据不同主体不同属性,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各个主体的人格发展所必需的前提条件进行实质意义上的平主体的人格发展所必需的前提条件进行实质意义上的平等保护等保护 运用实质上的平等原理,就需要对人群进行分类运用实质上的平等原理,就需要对人群进行分类 (classification)分类的目的和分类的手段)分类的目的和分类的手段 相同的人相同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相同的人相同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3.形式上的平等原理和实质上的平等原理形式上的平等原理和实质上的平等原理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修正和补充关系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修正和补充关系 形式上的平等原理形式上的平等原理仍

14、然适用于对人身自由、精神自仍然适用于对人身自由、精神自由、人格尊严以及政治权利等宪法权利的保障由、人格尊严以及政治权利等宪法权利的保障 实质上的平等原理实质上的平等原理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形: (1)在权利主体上,男女平等、种族平等和民族平)在权利主体上,男女平等、种族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实现就是实质上平等所期待的客观结果等的实现就是实质上平等所期待的客观结果 (2)在权利内容上,主要适用于对经济自由、社会)在权利内容上,主要适用于对经济自由、社会权的保障领域,目的在于使经济强者和经济弱者之权的保障领域,目的在于使经济强者和经济弱者之间恢复法律内在所期待的那种主体之间的对等关系间恢

15、复法律内在所期待的那种主体之间的对等关系 Equity is more simply explained by this picture below:(四)合理差别与禁止歧视合理差别与禁止歧视 1合理差别合理差别 宪法意义上的差别:宪法意义上的差别:合理差别合理差别和和不合理差别(歧不合理差别(歧视)视)。 不合理差别:没有合理依据的差别(禁止性的差别不合理差别:没有合理依据的差别(禁止性的差别事由)事由) 列举:列举: 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我国第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我国第34选举权)选

16、举权) 形式上的平等所承认的合理差别形式上的平等所承认的合理差别:个人能力、认知:个人能力、认知水平、德行、业绩。水平、德行、业绩。 实质上的平等所承认的合理差别实质上的平等所承认的合理差别:年龄、生理、民:年龄、生理、民族、经济能力(收入)、特定主体的限制。族、经济能力(收入)、特定主体的限制。我国目前立法规范的合理差别的情形有 : 第一,因行使政治权利需要的区别对待。第一,因行使政治权利需要的区别对待。 宪法第宪法第74条规定身份保障权条规定身份保障权 (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

17、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捕或者刑事审判) 第第75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不受法律追究) 第二,因人的生理与年龄的差别对待第二,因人的生理与年龄的差别对待。 宪法宪法第第34条:年满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宪法宪法第第45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

18、质帮助的权利;的权利; 刑法刑法和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与对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所作的合理差别规定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所作的合理差别规定 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权利给规定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权利给予的保障是相对于非残疾人在法律上所作的合理予的保障是相对于非残疾人在法律上所作的合理差别;差别;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益、人身权益和婚姻家庭权利的保权利、劳动权益、人身权益和婚姻家庭权利的保护性规定。护性规定。 第三,因民族的合理差别对待第三,因民族的合理差别对待。 宪法宪法第

19、第59条条: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选举法选举法对少数民族公民当选人大代表,作了不同于汉族的对少数民族公民当选人大代表,作了不同于汉族的规定。规定。 第四,特定职业的差别要求第四,特定职业的差别要求。 公务员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法、律师法律师法、医师法医师法和和教师法教师法等,都在等,都在年龄、文化程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师资格度、专业技师资格等方面进行相应的限制。等方面进行相应的限制。 但实践中有很多不平等实例和案例,有些正在被修改:但实践中有很多不平等实例和案例,有些正在被修改:例如:例如:1. 201

20、0年年选举法选举法“四分之一条款四分之一条款”到到“同票同权同票同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重要原则。不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重要原则。不论城市还是农村,城乡均按约每城市还是农村,城乡均按约每67万人分配万人分配1名。名。2.2010年年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17条规定条规定: 因同一侵权行因同一侵权行 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 确定死亡赔偿金。确定死亡赔偿金。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规定 1.户口歧视户口歧视。一是。一是歧视农民工歧视农民工。二是。二是歧视外来人口歧视外来人口。 2.性别歧视性别歧视。 四川省委办公厅曾出台四川

21、省委办公厅曾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规定不得为男性领导干部,规定不得为男性领导干部配备女性身边工作人员。配备女性身边工作人员。 3.年龄歧视年龄歧视。一是就业年龄歧视。中央招录国家公务员。一是就业年龄歧视。中央招录国家公务员按照按照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须是须是35周岁以下的;二是周岁以下的;二是退休年龄性别歧视。女性被强制退休年龄性别歧视。女性被强制55周岁退休(国务院周岁退休(国务院1978年年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4.身高歧视身高歧视。“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

22、案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 2002年年“四四川大学法学院学生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案川大学法学院学生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案” 5.名校歧视名校歧视 重庆商报重庆商报2004年年9月月1日报道,近日,外交部发出日报道,近日,外交部发出公告在全国招录公务员。华晓是公告在全国招录公务员。华晓是2001级本科统招级本科统招学生,学生,2005年毕业,英语六级水平,一查外交部年毕业,英语六级水平,一查外交部网上发布的招录公告发现,全国仅有网上发布的招录公告发现,全国仅有91所高校的所高校的2005年优秀应届统招毕业生和部分社会在职人员年优秀应届统招毕业生和部分社会在职人员才有资格报考,重庆仅

23、有重大、西政和川外才有资格报考,重庆仅有重大、西政和川外3校。校。华向外交部咨询获知,自己除校籍外,其余条件符华向外交部咨询获知,自己除校籍外,其余条件符合外交部要求,但他没有资格报考。华晓认为,这合外交部要求,但他没有资格报考。华晓认为,这是一种是一种“名校歧视名校歧视”。 思考题:思考题: 1、外交部有权对招录公务员的行为进行规定吗?、外交部有权对招录公务员的行为进行规定吗? 2、外交部的要求可能违反宪法上的哪些规定?、外交部的要求可能违反宪法上的哪些规定? 3、如果该要求违宪,按照宪法规定的监、如果该要求违宪,按照宪法规定的监 督体制,哪些国家机关有权予以监督?督体制,哪些国家机关有权予

24、以监督?参考答案 1.外交部作为国务院的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机外交部作为国务院的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拥有行政管理权关,根据法律拥有行政管理权 宪法第宪法第107条条 2.第第33条条+第第42条条+第第5条第三款(条第三款(+第第38条)条) 3.宪法第宪法第89条第(十三)项。条第(十三)项。合理差别的程度界限:合理差别的程度界限:逆反差别(反向歧视、保护性歧视)逆反差别(反向歧视、保护性歧视) 男女平等退休案男女平等退休案 2005年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原出纳科副科长、今年月,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原出纳科副科长、今年55周岁的周女士接到单位通知,根据周岁的周女士接

25、到单位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年满的规定(年满55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让她办理退休手续。让她办理退休手续。 8月月23日,周女士以自己足以胜任现任工作,单位让她退休的决日,周女士以自己足以胜任现任工作,单位让她退休的决定违反了我国宪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有关男女平等的规定,提出定违反了我国宪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有关男女平等的规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与单位男职工一样享有劳动仲裁,要求与单位男职工一样享有60周岁退休的权利。周岁退休的权利。 在周女士提起仲裁后,在周女士提起仲裁后,10月月17日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

26、委员会日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了仲裁结果:因申诉人未提供支持其观点的有效证据和法律下达了仲裁结果:因申诉人未提供支持其观点的有效证据和法律 依据,故仲裁庭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依据,故仲裁庭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 必须对特别保护立法进行多元的综合考量,尤其应注意必须对特别保护立法进行多元的综合考量,尤其应注意 是否对被保护者有利并被他们接受。是否对被保护者有利并被他们接受。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概念(一)概念 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参加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和在政治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参加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和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权。上表达

27、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权。 刑法刑法第第54条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的权利。广义的政治权利广义的政治权利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1 1、概念:、概念: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代

28、议机关代表和和特定国家机关公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职人员的权利。的权利。被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 2、宪法第宪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存在三种选举:

29、我国存在三种选举: (1)人大代表选举(最狭义)人大代表选举(最狭义)选举法选举法 (2)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选举)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选举 (3)村民(居民)选举)村民(居民)选举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特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特征 (1)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必须)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具备法定资格: 一是我国公民;二是年满十八周岁;三是享有政治权利一是我国公民;二是年满十八周岁;三是享有政治权利。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行使对象包括两个方面行使对象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代议机关代表;二是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一是代议机关代表;二是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30、。 (3)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方式是法定行使方式是法定的,通常采的,通常采取投票表决等形式。取投票表决等形式。 4、罢免权:选民或选举单位将已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罢免权:选民或选举单位将已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撤销其代表身份的权利。撤销其代表身份的权利。 罢免权是选民选举权的延伸或展开形态。罢免权是选民选举权的延伸或展开形态。 选举法第选举法第4348条对罢免代表做了具体规定。条对罢免代表做了具体规定。 (三)政治自由(三)政治自由 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

31、由。思想和见解的自由。(1)依据:宪法第)依据:宪法第35条。(条。(2)两种涵义:)两种涵义:广义广义:包含新闻、出版、著作等自由,形成综合性的权利体系。包含新闻、出版、著作等自由,形成综合性的权利体系。狭义狭义:出版自由(著作自由)不包括在言论自由范畴之内。出版自由(著作自由)不包括在言论自由范畴之内。(3)我国有关言论自由的法律规范)我国有关言论自由的法律规范没有新闻法之类的法律。没有新闻法之类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等等部委规章:部委规章:报纸管理暂行规定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电影审查规定电影审查规定、音像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办法制

32、品内容审查办法等等2017年年3月月1日施行的日施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电影不得含电影不得含 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 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共八项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共八项 上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一般都从限制言论自由出发上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一般都从限制言论自由出发来制定。来制定。 属于属于“事前审查事前审查”或或“预防性规制预防性规制” (4)言论自由的限制(表达内容的规制)言论自由的限制(表达内容的规制) 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都有一定的限制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

33、都有一定的限制 (1)宪法宪法第第51条;条; (2)刑法刑法第第103条、第条、第105条:不得发表煽动分裂条:不得发表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以及以造谣、诽谤或其他方式煽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以及以造谣、诽谤或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3)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第132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课后思考题:阅读教材课后思考题:阅读教材“秦火火造谣事件秦火火造谣事件”和和”沙利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文诉纽约时报案”

34、问:问:1、何谓、何谓“造谣造谣”“”“诽谤诽谤”、“实际恶意实际恶意”? 2、新闻自由和公民名誉权之间的均衡点在哪?、新闻自由和公民名誉权之间的均衡点在哪?美国美国“焚烧国旗案焚烧国旗案”(表达式言论)(表达式言论) 1984年,共和党在达拉斯举行全国大会。詹森等大年,共和党在达拉斯举行全国大会。詹森等大约约100名反对里根当局的示威者,在大街上游行并高名反对里根当局的示威者,在大街上游行并高呼政治口号。当示威者来到市政厅门前时,詹森接呼政治口号。当示威者来到市政厅门前时,詹森接过一面美国国旗,使之浸上煤油并开始焚烧。示威过一面美国国旗,使之浸上煤油并开始焚烧。示威者一边焚烧,一边欢呼歌唱:

35、者一边焚烧,一边欢呼歌唱:“美国美国红、白、红、白、蓝,我们对你吐痰。蓝,我们对你吐痰。”在示威者散去后,一位旁观在示威者散去后,一位旁观者收集了国旗的残体,并把它埋葬在自家后院。几者收集了国旗的残体,并把它埋葬在自家后院。几名目击者在审判中证实,他们受到严重冒犯,但没名目击者在审判中证实,他们受到严重冒犯,但没有人受到任何人身伤害或威胁。此后,詹森因焚烧有人受到任何人身伤害或威胁。此后,詹森因焚烧国旗而违反了德克萨斯州的有关法律,并被州法院国旗而违反了德克萨斯州的有关法律,并被州法院判服判服1年监禁和年监禁和2000美元罚款。德州的刑事上诉法美元罚款。德州的刑事上诉法院推翻了定罪,并认为院推

36、翻了定罪,并认为惩罚损坏国旗的德州法律违惩罚损坏国旗的德州法律违 反了宪法第反了宪法第1 1修正案修正案。联邦最高法院以。联邦最高法院以5: 4表决维持了这一判决。表决维持了这一判决。2出版自由 (1)概念)概念 出版自由:公民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出版自由:公民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报纸、期刊、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自由地表达自己对等)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 简单:简单: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也是言论

37、自由的一种形式。也是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 与与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的区别:仅仅在于出版自由是以出版物的的区别:仅仅在于出版自由是以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想和见解。形式来表达思想和见解。 两个内容:两个内容: 一是一是著作自由著作自由,即公民有权自由地在出版物上发表作,即公民有权自由地在出版物上发表作品;品; 二是二是出版单位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的设立与管理应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应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规定。 (2)出版自由的限制与管理)出版自由的限制与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第第25条(共条(共10项)项) (3)出版自由与互联网)出版自由与互联网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

38、法(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2002年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年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行规定第五条(第五条(互联网出版)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在线传播行为。 2017年年6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 课后作业:课后作业: 请大家收集近几年来我国政府管理

39、互联网的相关措施并以请大家收集近几年来我国政府管理互联网的相关措施并以宪法原理进行分析。宪法原理进行分析。 (绿坝工程、敏感词屏蔽、(绿坝工程、敏感词屏蔽、BT影视下载关闭等)影视下载关闭等) 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年两高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次可判刑可判刑(见教材)(见教材)3结社自由结社自由 (1)概念)概念 公民公民为了一定宗旨为了一定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特征(了解):具有持久性与稳定性;具有严特征(了解):具有持久性与稳定性;具有严格程序性;具有固定组织机构与成员;与一定格程序性;具有固定组

40、织机构与成员;与一定的利益选择有关。的利益选择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组织。(2)结社自由的类型)结社自由的类型结社自由的结社自由的类型类型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如:公司)(如: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政治性结社政治性结社(如:政党)(如:政党)非政治性结社非政治性结社(如:社会团体、(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宪法上的

41、结社自由: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中主要是以成立社会宪法上的结社自由: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中主要是以成立社会团体为其内容。团体为其内容。“非营利非营利”:并非是指该类组织开展的活动绝对不能产生经济:并非是指该类组织开展的活动绝对不能产生经济收益,而是指经济收益收益,而是指经济收益(利润利润)不能在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不能在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全国性社会团体近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个。 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个。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有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中华全国

42、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年联合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的有:定的有: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会、对外友协、贸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会、对外友协、贸

43、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全国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全国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含义)含义 集会:聚集于集会: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在游行: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在示威: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上以集会、游行、静

44、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2)三者区别(作阅读材料)三者区别(作阅读材料) A、状态和表达方式状态和表达方式不同。集会是静态的,一般有固定场所不同。集会是静态的,一般有固定场所或场地,集会者大多集中于一地或几个地方来表达意愿;游或场地,集会者大多集中于一地或几个地方来表达意愿;游行是动态的,在列队行进中进行;示威既有动态的,也可静行是动态的,在列队行进中进行;示威既有动态的,也可静坐、绝食示威。坐、绝食示威。 B、表示意愿的强弱程度表示意愿的强弱程度不同。一般而言,示威最强,游行不同。一般而言

45、,示威最强,游行次之,集会更次。次之,集会更次。 C、表示意愿的粗细、深浅表示意愿的粗细、深浅不同。示威表示的意愿多在浓缩不同。示威表示的意愿多在浓缩集中后以宣言或口号的方式来表达,其表达意愿较粗、内容集中后以宣言或口号的方式来表达,其表达意愿较粗、内容较浅但较壮观;游行是在列队中表达,其粗浅程度次之;集较浅但较壮观;游行是在列队中表达,其粗浅程度次之;集会则或侃侃而谈,或慷慨激昂,或批驳雄辩,其表达意愿较会则或侃侃而谈,或慷慨激昂,或批驳雄辩,其表达意愿较游行、示威细而深。游行、示威细而深。 D、表达意愿的内容表达意愿的内容不同。集会表达的可以是共同的倡议,不同。集会表达的可以是共同的倡议,

46、可以是交流思想,也可纯属感情联系;游行多表达喜庆、愤可以是交流思想,也可纯属感情联系;游行多表达喜庆、愤怒或者声援;示威多为反对某种政治决定或提出抗议。怒或者声援;示威多为反对某种政治决定或提出抗议。 游行、示威属于集会表达意愿的延续与发展游行、示威属于集会表达意愿的延续与发展(3)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 1989年年集会游行示威法集会游行示威法 从法律上确定了保障与限制集会、游行、示从法律上确定了保障与限制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界限。威自由的界限。 该法分五章:该法分五章: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三

47、章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四章第四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 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府为了整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混乱状况,某市政府为了整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混乱状况,在多方的建议下,欲出台关于限行摩托车的规定。在多方的建议下,欲出台关于限行摩托车的规定。公民甲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出台这样的规定公民甲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出台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不合法。于是联合了近百人到市政府门前不合理、不合法。于是联合了近百人到市政府门前游行示威,要求市政府不要制定限行摩托车的规定。游行示威,要求市政府不要制定限行摩托车的规定。 请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请根据

48、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 1、某市政府是否有权出台限行摩托车的规定?、某市政府是否有权出台限行摩托车的规定? 2、公民甲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公民甲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公民甲某应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公民甲某应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 参考答案 1、市政府为了维持公共秩序保障交通案例,有权出台有、市政府为了维持公共秩序保障交通案例,有权出台有关交通管理的行政措施。关交通管理的行政措施。 2、公民甲某的行为是违法的。、公民甲某的行为是违法的。 虽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和示威的权利,虽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和示威的权利,但根据但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集会游行

49、示威法的规定,集会示威应提请的规定,集会示威应提请5天天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后才可以游行示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后才可以游行示威。(分析背后的权利保障原理)威。(分析背后的权利保障原理) 3、公民表达自己的意见以采取以下渠道:、公民表达自己的意见以采取以下渠道: 第一,经过合法程序申请集会、游行和示威。第一,经过合法程序申请集会、游行和示威。 第二,可以向政府信访办公室或人大信访办公室提出自己第二,可以向政府信访办公室或人大信访办公室提出自己的意见。的意见。 第三,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反映自己的意见。第三,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反映自己的意见。 第四,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制度要

50、求法院确认政府行为违法。第四,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制度要求法院确认政府行为违法。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以及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监督权)以及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监督权) 宪法第宪法第41条: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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