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操作安全 移动式压力容器及充装站安全管理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充装的基本要求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前检查三、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装卸、运输操作安全四、危险介质泄漏与带压密封技术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理措施六、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消防安全1、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格; (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四)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完好的充装设施、工器具、检测手段、场地厂房; (五)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安全设施; (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由组织系统、控制系
2、统、法规系统所组成,应有相应清晰的图表; (六)有一定的气体生产(储存)能力,应有与充装介质、移动式压力容器有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七)有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事故处理及救援措施。 2、充装许可证管理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当在充装场地明显的位置悬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并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核准的充装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不得超范围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涂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3、应当履行 的义务 (1)、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的规定,负责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
3、记录工作,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装卸软管进行认真检查,并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安全性负责;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查验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操作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相关的有效证件,并对充装行为负法律责任;* (3)、负责对充装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4)、对充装后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跟踪,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以及指导、配合充装介质使用单位进行安全卸液(气); (5)、配合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证;证件内应有详细可读的检验信息、罐
4、车信息,以及有效期范围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审核专用章”; (2)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运输使用参数的并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3)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员、押运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4)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 (5)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4、用人要求 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当保持充装各环节基本技术力量的相对稳定。充装单位经营管理负责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检查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当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充装操作人员应当经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各自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上岗。 2
5、)、人员条件 (1)有经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本专业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任职资格; (2)应配备与充装介质种类、规模相适用的并经过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证书的充装操作人员,并且每个作业班不得少于两名(含两名)持证操作人员; (3)应配备经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证书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充装后检查人员和充装介质化验员; (4)应配备经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证书的(消防)安全员,负责各种介质充装的(消防)安全工作。 1、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6、及充装前检查人员要求; 2、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常见缺陷的检查与判别; 3、移动式压力容器附件及安全装置常见故障的判别与处理方法; 4、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检查项目及合格要求; 新出厂或新过户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持该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出厂技术文件(属过户的还应持过户文件)、行驶证复印件、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复印件、危险货物运输公司介绍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当地省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证”。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出厂技术文件包括: 1.产品合格证;2.产品质量证明书;3.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说明书;4.移动式压力容器的
7、总图和主要部件图;5.移动式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 1)、无相对应的设计、制造资质或资质过期的单位所设计、制造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2)、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1级或2级的; 3)、申报资料不齐全或经核定申报资料与移动式压力容器不相符的,不能有效证明其质量是否合格或不真实的。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检查 人员,必须掌握所充装的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必须熟悉所充装的各种移动式压力容器、附件和安全装置的结构、原理、性能,必须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方面的基础知识,必须熟悉所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
8、使用状况并掌握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并经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方可进行检查工作。1)容规的相关要求 第第119条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第120条条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
9、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第第121条条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 第第122
10、条条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第第127条条 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质的制造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具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由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证。 第第128条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单位应向省级安全
11、监察机构申请充装许可,经批准后,方可从事充装作业。 2)罐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汽车罐车的使用、装卸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及省级劳动、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操作、运输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十二条 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 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携带有关资料到省级劳动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领取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证。 第四十四条 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必须有本单位的持证押运员和
12、驾驶员,并为押运员、驾驶员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第四十五条 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并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汽车罐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漏、损伤等;按汽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汽车底盘及其走行部分进行检查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同时,应保持汽车罐车干净和漆色完好。 第四十六条 改变汽车罐车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13、监察机构同意后,由有资格的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检验单位内、外部检验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按本规程第42条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使用证。 第四十七条 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1.汽车罐车使用证; 2.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3.押运员证; 4.准运证; 5.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6.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7.运行检查记录本; 8.汽车罐车装卸记录(见附件五)。 第四十八条 汽车罐车装卸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方可从事装卸作业: 1.有熟悉汽车罐车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装卸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
14、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 2.有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管理制度; 3.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和备件; 4.装卸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装卸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5.必须有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的计量设备; 6.必须有专人负责装卸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7.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介质毒害程度,设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充装前充装单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汽车罐车使用证或
15、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汽车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汽车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4.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 5.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6.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车,如对罐体介质有置换要求的,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 7.余压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8.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 第五十条 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本规程第49条规定,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2.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3.易燃介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
16、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对于充装介质不允许与空气混合的应排尽空气; 5.汽车罐车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且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作业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6.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度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7.汽车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充装时必须有液面计、流量计、地磅或其他计量装置。严禁超装。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
17、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8.装卸完毕应按本章第51条规定填写装卸记录,并妥善保存; 9.汽车罐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卸液前必须对汽车罐车各附件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液。单车式汽车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汽车罐车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10.液氨、液化石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卸液时不得用空气加压;液化气体卸液,不得采用蒸汽等可引起罐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压卸液,采用热水升温卸液时,水温不得超过45; 11.装卸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12.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
18、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装卸作业: (1)介质易燃、易爆的汽车罐车,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2)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3)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低温型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还应符合由制造厂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装卸完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2.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3.核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充装后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或余压; 4.检查罐体充装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充装重量)或余量; 5.分离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
19、所有连接件; 6.装卸记录(二联)由押运员负责送达卸液单位; 7.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第五十八条 承担罐体主要受压元件修理的单位,必须经省级以上劳动部门批准。 承担罐体主要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书并有相应的、有效的合格项目。 罐体修理前,罐内液体气体必须排尽,经置换、清洗、检测,并有记录,罐内有害气体成分达到卫生标准、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动火规定,并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罐体动火作业;修理作业的照明应使用12或24伏电压的低压防爆灯。 罐体补焊部位应经表面探伤合格,必要时应经射线探伤合格,并进
20、行局部热处理。 修理后应有详细的修理记录,经有关人员签字存档。 低温型汽车罐车的修理一般应由原制造单位进行。 第六十二条 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阀门部件的材料必须适合介质的性质,除密封元件外,不得采用非金属、铸铁材料制造。低温型汽车罐车安全阀的材料应与低温液体相容,在低温下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应在试验台上分别用常温气体和低温氮气进行性能试验。 第七十条 装卸阀门的公称压力应高于或等于罐体的设计压力。阀体的耐压试验压力为阀体公称压力的1.50倍。阀门的气密性试验压力为阀体公称压力。阀门应在全开和全闭工作状态下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各种型号的阀体不得选用铸铁和非金属材料制造。 手动阀门的开闭
21、操作,应能在阀门承受气密性试验压力下全开、全闭操作自如,且不感到有异常阻力、空转等。 第七十一条 装运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必须装设可靠的导静电接地装置,罐体管路、阀门和车辆底盘之间连接处的电阻不应超过10。在停车和装卸作业时,必须接地良好。严禁使用铁链。装卸操作时,连接罐体和地面设备的接地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5.5mm。 第七十二条 运输易燃、易爆介质的汽车罐车,每侧应有一只5kg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灭火器。 第七十三条 汽车罐车上的管路应满足以下要求: 1.气相管路和液相管路所用管材,应符合国家和专业标准的规定; 2.管路安装要求应不低于GBJ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22、规范的有关规定。管路不得采用螺纹联接; 3.管路应加设必要的支撑和紧固装置,对可能受损伤的部位应加以保护; 4.管路与汽车传动轴、回转部分、可动部分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25mm; 5.排气管、消音管、消火装置的安装,应距离气相管、液相管200mm以上。结构上不允许时,气相管和液相管必须有可靠的隔热措施。 6.低温型罐车罐体的管路,除压力表和液面计外,均需采用绝热管路和绝热控制阀门。 第七十四条 汽车罐车所带装卸软管应符合下述规定: 1.软管与介质接触部分应耐相应介质的腐蚀; 2.软管与两端接头的连接应牢靠; 3.软管耐压强度不得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4.软管不得有变形、老化及堵塞等问
23、题; 5.装卸软管在汽车罐车进行年度检验时,应进行气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 5倍的罐体设计压力。1)热脆破坏 罐车罐体长时间停留在400500后再冷却至室温时,罐体材质的冲击韧度会有明显的下降。一般情况下比正常的冲击韧度下降50%60%,严重的下降80%90%。值得注意的是,具有了热脆性的罐体材质在高温下并不呈现脆化,仍具有较高的冲击韧度,只有当冷却到室温时,才显示出脆化现象。 具有热脆性的罐体,金相组织没有明显的变化。无损检测不能检测和判断是否热脆,只有通过材料取样采用冲击试验的方法才能判断。 对于泄漏着火的罐车罐体,必须考虑罐体的热脆性问题。2)氢损伤 氢损伤(由氢导致材质劣化的现象)的形
24、式有以下几种:氢脆、氢鼓包、氢白点、氢致裂纹、氢腐蚀。 氢脆含氢的碳钢或低合金钢在工作应力及残余应力大于某一临界值时,氢聚集的微观裂纹扩展形成的脆性断裂。(-100150) 氢鼓包钢材中的氢原子在分层处聚集形成氢分子其体积急剧增大使钢板分离变形的破坏现象。 氢白点氢在钢材中心部位聚集造成的细微裂纹群。 氢致表面裂纹钢材中的氢原子在近表面缝隙处聚集形成氢分子其体积急剧增大使钢板表面开裂的破坏现象。 氢鼓包、氢致表面裂纹一般用直观检查可以发现。3)应力腐蚀脆性断裂 应力腐蚀脆性断裂由拉应力与腐蚀介质联合作用而引起的低应力脆性断裂。其特点:有时会在很低的压力水平或腐蚀性不强的介质中发生;应力腐蚀所引
25、起的破坏事先往往没有明显的变形预兆,结果是脆性断裂突然发生。 发生应力腐蚀脆性断裂的三个条件:元件受拉应力;具有与材料相匹配的特定腐蚀介质环境;材料的应力腐蚀敏感性。 常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应力腐蚀环境为湿硫化氢、液氨等环境。 应力腐蚀裂纹难于用直观检查发现,只能凭借无损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1)罐体腐蚀缺陷的检查及处理方法(1)腐蚀的危害性 腐蚀是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在使用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的一种缺陷,是由于罐车罐体金属材料与充装介质接触,产生化学作用或电化学作用所致。罐车使用中比较常见的腐蚀有均匀腐蚀、坑腐蚀、点腐蚀、晶间腐蚀和疲劳腐蚀等。罐体外部除了介质腐蚀外还有氧化腐蚀。 不同类别的腐蚀
26、其破坏形态不同,对金属材料的危害程度也不一样。整体均匀腐蚀将导致罐体壁厚减薄,其机械性能变化不大。局部腐蚀不同,有些局部腐蚀能够使金属材料在此区域内形成破坏,使罐体发生穴蚀或穿孔。有点局部腐蚀在外表几何尺寸没有明显变化,但材料的物理性能严重破坏,其机械性能(强度和塑性)大幅降低。常见的晶间腐蚀属于穴蚀一类。(2)罐体腐蚀重点检查部位* a、防腐层损坏部位,包括涂层脱落、磨损或凸起的部位。 b、容易存积水分或腐蚀性沉淀物的部位,包括罐体内部接管周围,罐体底部及“死角”部位,外壁支座附近等。 c、焊缝及热影响区,因为其金相组织不均匀或由于电位不同,都容易产生腐蚀。 d、气体、液体流速局部过大的部位
27、,如气相紧急切断阀的气流进路处等部位容易产生腐蚀。 e、形状突变及所有应力集中部位,有可能产生应力腐蚀,如焊缝渗漏部位。 f、罐车管路弯曲部位及罐车其它使气体、液体流动阻力增大部位。 (3)罐体腐蚀的检查与测定 罐车外壁腐蚀的检查比较直观,因为氧化腐蚀基本上是均匀腐蚀或局部腐蚀(深坑腐蚀、密点腐蚀或片状腐蚀),这些腐蚀缺陷很容易被发现,外壁涂有防腐层的罐体,如果防腐层完好无损,而且未发现其他可疑迹象,一般不需要清除防腐层来检查金属本体的腐蚀情况,但如果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可能引起腐蚀的迹象,必须清除防腐层进行检查。 罐体内壁腐蚀的检查比外壁检查复杂,其一内壁腐蚀检查必须经清洗置换合格并开罐后方可进
28、行检查,其二罐体内壁腐蚀种类较多,有些腐蚀宏观检查无法判别,除了严重的晶间腐蚀可以通过敲击检查的办法有可能有所发现外,其他晶间腐蚀和应力腐蚀只能通过进行金相分析、化学成分分析和表面硬度测定来予以判断。 罐体内壁腐蚀检查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4)罐体腐蚀安全标准 在检查中发现罐体腐蚀,首先必须查清腐蚀的类别和性质,然后依据相关标准、规程对罐体进行安全性评价。 a、检查发现有晶间腐蚀和应力腐蚀的罐体应作判废处理; b、对于分散的点状腐蚀,如果腐蚀周围没发现裂纹,点状腐蚀处的剩余壁厚不小于最小允许厚度的80%,且腐蚀深度不超过3mm,可以不作处理;在直径为20cm范围内,沿任意直线的点状腐
29、蚀长度之和不大于4cm,点状腐蚀总面积之和不大于40cm(不包括链状点腐蚀缺陷)一般可暂不处理,但应当查明原因,并且采取可靠有效的防腐措施; c、对个别的凹坑腐蚀缺陷,其腐蚀面直径不大于40mm但却较深的,可以采用打磨消除,但边缘应圆滑过度。且打磨部位的实测最小壁厚应满足强度校核计算的安全要求,否则必须进行堆焊处理。 d、局部腐蚀和线状腐蚀的剩余壁厚,不小于最小允许壁厚的90%,且腐蚀深度不超过3mm时,可不作处理,否则应打磨后予以补焊。e、单个直径不大于40mm的几个凹坑缺陷同时存在时,如果相邻两个缺陷的间距大于120mm,可按c项的处理方法来处理。如相邻的两个缺陷间距小于120mm,但大于
30、50mm,且腐蚀深度未超过罐体壁厚的30%,可分别进行堆焊处理;f、局部腐蚀缺陷深度不大于b、d项规定,但腐蚀面积较大(如大面积的斑点或溃疡性腐蚀)时,可对腐蚀表面仔细检查、清理后喷砂毛化,然后予以金属喷镀防腐层;g、局部均匀腐蚀,不任面积大小,只要缺陷深度不超过罐体名义厚度的40%,均可实施整体堆焊处理。当多处均匀腐蚀同时存在时,只要其单个面积不大于(50X50)mm,且相邻两个腐蚀区之间的间距大于50mm,缺陷深度不超过罐体名义厚度的60%,也可以进行堆焊处理。如果腐蚀区过多或分布过广,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挖补处理,或对有严重腐蚀缺陷的筒节整体更换。h、大面积均匀腐蚀缺陷,是罐车罐体各类腐蚀
31、缺陷危险性最小的一种。因此,大面积均匀腐蚀的剩余壁厚,不小于最小允许壁厚时,除采用相应的防腐措施外,一般可不作其他处理,但应当对罐体进行壁厚测定检查,所测定的最小壁厚应满足整体强度校核的安全要求。i、当腐蚀呈现局部分散时,可修磨平整、圆滑过度,修磨部位测定的最小壁厚应不小于该罐体名义厚度的95%。2)罐体裂纹缺陷的检查及处理(1)裂纹的危险性 裂纹是液化气体罐车最危险的一种缺陷,是导致罐体发生脆性破坏的主要因素。裂纹缺陷与其他类型的缺陷相比较,根部尖锐的裂纹对罐体强度影响更大,不但大大降低了罐体材料在冲击、疲劳、冷弯等机械性能方面的强度指标,而且对任何一种原因引起的应力集中现象都有很强的敏感性
32、。同时裂纹存在的本身就表明缺陷存在很大的内应力,且集中在裂纹的尖端处,在外加载荷同时作用下,当尖端的应力值超过其临界应力时,裂纹失稳,裂纹将从尖端处快速延伸扩展,形成爆裂源造成罐体最终破坏。所以罐体绝对不允许有任何裂纹存在。(2)罐车罐体裂纹重点检查部位 罐体的裂纹可能存在于内外表面的各个部位,但一般最容易产生裂纹的地方是焊缝与焊缝热影响区,以及应力集中部位。 焊缝与焊缝热影响区有可能存在焊接裂纹,如焊接热裂纹(属于漏检裂纹)、延迟冷裂纹,以及应力腐蚀裂纹、允许缺陷扩展裂纹等。这些裂纹走向可能与焊缝平行,可能与焊缝垂直。检查时,对所有焊缝及热影响区部位必须认真检查,特别是焊缝及热影响区存在表面
33、缺陷的地方,如有咬边、错边、弧坑等处。对焊缝返修部位应重点检查。 焊缝和焊缝热影响区是容易产生疲劳裂纹的部位,特别是在交接处、角焊缝、接管焊缝和焊缝表面缺陷处。焊缝附近存在较大的残余应力,容易产生压力腐蚀裂纹,检查时应特别注意。 局部应力集中部位容易产生疲劳裂纹,也容易产生应力腐蚀裂纹。如罐体人孔、安全阀孔、封头过度部位、罐体支承座连接处等结构不连续的部位可能出现应力集中而产生疲劳裂纹和应力腐蚀裂纹。检查是应特别注意这些部位。(3)罐体裂纹检查方法 裂纹的检查可采用(宏观)直观检查和无损检测方法检查。无损检测方法只有在罐体全面检验时由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如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可疑迹象
34、也可通过无损检测方法加以确定。但由于各种裂纹的产生、扩展有不确定性,所以平时在运行中的直观检查显得非常重要,实际证明,有许多严重的裂纹缺陷,都是通过直观检查发现或初步发现其迹象的。 罐体发现裂纹缺陷,无论其尺寸大小,均应停止使用,由专业的有制造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罐体变形缺陷的检查及处理(1)罐体变形产生原因 变形是指罐体在使用后,整体或局部产生几何形状的改变。罐体的变形一般表现为局部凹陷、鼓包、整体膨胀等几种形式。 局部凹陷是罐体壳体的局部区域受到外力的撞击或挤压,因而形成的表面凹坑。凹陷部位壁厚改变不大,只是使这一局部表面的几何形状发生了改变,形成了不连续。并且凹陷部位往往伴有机械损
35、伤产生。 鼓包常常是由于罐体的某一承压面发生严重腐蚀,壁厚显著减薄,或某一局部温度过高等,在内压作用下发生向外凸起。鼓包变形将使罐体在该处的壁厚进一步减薄。 整体膨胀是由于罐体剩余壁厚不够或超压运行,导致整台罐车罐体或罐体截面产生屈服变形而形成。(2)变形的检查与处置 变形(特别是严重的局部凹陷、鼓包)一般可通过宏观检查予以发现,严重的整体膨胀同样可以通过直观检查予以发现,因为罐体发生整体变形时,往往两端径向变形比中间部位的径向变形要小(封头限制效应)。轻微的局部变形和整体变形,可以通过量具(平直尺、弧形样板等)检查或测量罐体直径的方法来发现。 发现变形应分析其原因,并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
36、行安全鉴定与评价。对于局部凹陷部位、局部轻微鼓包部位,局限于其它部位完好且符合安全要求的,可对局部变形部位进行“挖补”处理, “挖补”并检查合格后可继续使用。对于其他变形一般不宜继续使用。挖补局限于以下情况:a、硬伤区由于罐体受到外力的撞击和挤压,使罐体上的某一点形成了表面凹坑。b、局部腐蚀区由于罐体局部腐蚀使某一区域壁厚减薄后在压力作用下形成该区域局部凸起。c、局部小面积过热区由于结构或其它原因导致罐体小面积过热,过高的温度使该局部区域的材料机械性能急剧降低而发生变形。 (3)其他缺陷检查及评判 a、表面机械损伤 可通过直观检查发现。一般可通过修磨处理,评判要求可按腐蚀缺陷处理方式进行。 b
37、、冲刷磨损(磨蚀)缺陷 冲刷磨损(磨蚀)缺陷存在于罐体或接管内壁,直观检查需要开罐才能发现,外部只能通过壁厚测定才能发现,评判要求可按腐蚀缺陷处理方式进行。 注意: 1、所有罐体修理项目均应由有制造资质的制造单位完成; 2、罐体修理后安全状况的评价均应由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1)阀门通用件检查(1)阀体和阀盖泄漏检查 泄漏原因:制造质量不高,其本体存在砂眼、夹渣等缺陷;焊接工艺差,焊接处存在夹渣、未焊透、未溶合、焊接裂纹等表面或内部缺陷;使用条件恶劣,介质腐蚀穿孔、冲刷腐蚀穿孔、疲劳及应力腐蚀裂纹、机械损伤破坏。 预防与处置:为避免泄漏事故发生,充装前进行仔细直观检查、按规定进行强
38、度试验、表面检测和密封性试验;发现其中任何一项应更换处理。(2)填料处泄漏检查 泄漏原因:填料选用不当,不耐介质腐蚀;填料安装不对,使用老化丧失弹性;阀杆变形弯曲、腐蚀、磨损等缺陷;压盖、螺栓及其它部件损坏未压紧;操作不当,用力过猛等。 预防与处置:选用与介质匹配的填料,更换配件。(3)垫片泄漏检查 泄漏原因:垫片选用不对,不耐介质腐蚀;装卸操作不当,阀门处压力、温度波动过大;垫片预紧力不够或连接处无预紧间隙;装配用力不均匀,预紧力过大垫片屈服;静密封面损伤或垫片不清洁混入异物等。 预防与处置:提高操作技术水平,掌握垫片、介质性能;修复密封面,更换密封垫。(4)密封面泄漏检查 泄漏原因:动密封
39、面缺陷,不能形成密合线;阀瓣磨损有异物,阀杆弯曲或装配不正;阀瓣材料、阀门选型错误导致密封面腐蚀磨损;金属密封面因硬度过低磨损、腐蚀、应力过大产生裂纹;经表面处理的密封面表面剥落、磨损丧失原有性能;密封面关闭不严或关闭后冷缩出现缝隙,冲蚀破坏;关闭用力过大密封面屈服变形;阀口损伤破坏; 预防与处置:掌握动密封知识,掌握操作技巧,早发现早处理,更换产生缺陷附件。(5)阀杆操作灵活度检查 操作不灵活原因:阀杆与配合件加工精度低,配合间隙过小,光洁度差;阀杆与其他配件装配不正,轴线不在同一直线上;填料压得过紧,抱死阀杆,或被其他关闭件卡死;阀杆弯曲,或者操作失误导致阀杆和其他部件产生变形、磨损和损坏
40、。 预防与处置:提高修理质量,规范操作程序,损坏部件及时更换。(6)操作部件检查 关闭件脱落泄漏:操作不当,使关闭件卡死;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材质不对,不耐机械磨损,不耐介质腐蚀。 手动部件检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导致手动部件破坏;手动部件的紧固件松动脱落;手动部件与阀杆连接处(如方孔、键槽)磨损,不能传递扭力。2)安全附件检查(1)安全阀常见故障及原因 动作失灵或失效:弹簧刚度不足,硬度不够,使关闭压力过低;使用时间过长,造成弹簧疲劳;弹簧断裂;动配合间隙太小,有卡死现象;阀体内部有锈蚀或污物;弹簧调试不当;阀杆弯曲变形。 达到开启压力未开启:压力表失灵;安全阀调试压力过高;装配不当、阀杆
41、变形弯曲造成卡死现象。 密封处泄漏:密封面夹有异物;密封面被硬物损伤;弹簧中心线与弹簧支撑面不垂直、阀盖等配件同轴度偏差太大造成阀芯倾斜或偏离。 安全阀与容器装配垫片泄漏:受力不均匀或预紧力不够;垫片选用错误,不耐腐蚀;垫片老化或密封面与垫片不清洁、夹杂有异物;静密封面有损伤。(2)紧急切断阀常见故障及原因 液动装置不灵敏或失效:油缸阀止垫片渗漏,导致油压下降阀瓣无法打开;缸体因为砂眼或裂纹破坏缺陷产生渗油,易容塞渗油及O形密封圈损坏或老化引起缸内压力过低。 紧急切断阀打不开:油压系统或钢索失灵;阀腔内凸轮安装位置不对,阀外拨杆角度错位90;球阀或截止阀关闭不严导致过流弹簧未将主阀瓣打开;过流
42、弹簧失灵。 泄油后阀杆不回位:油泵后面控制阀手柄关闭;凸轮传动轴太紧,回位弹簧太松; 回位后阀瓣渗漏:主弹簧断裂,阀杆锈死或卡死;浮动阀瓣或切断阀瓣密封面损坏或有夹杂物。 凸轮传动轴处渗漏:传动轴密封圈太松,螺纹连接密封不严。 手动油泵不升压:易容塞损坏,油泵活塞、O形密封圈或止回阀渗漏,油管接头渗漏或油管破裂。 安装面泄漏:同安全阀密封面泄漏。 (3)球阀常见故障及原因 球阀关闭不严:作节流阀使用将球体冲翻或损坏密封件,密封面压坏,密封面无压紧力;扳手、阀杆和球体三者连接处间隙过大,扳手已到关闭位置而球体旋转角不到90,产生泄漏;球体、阀座与本体接触面不光洁,磨损O形圈或使其损坏。 法兰垫片
43、处泄漏:垫片老化,受力不均匀或预紧力不够,静压密封面和垫片不清洁,密封面有损伤。(4)截止阀常见故障及原因 密封面泄漏:阀门反装、介质流向不对、冲蚀密封面;平面密封易沉积杂物,锥面密封不同心;密封面损坏、老化。 阀门失效:针形阀堵死,小口径阀门被异物堵塞;内阀杆螺母或阀杆梯形螺纹损坏,阀瓣、节流锥脱落。 阀杆操作不灵活:阀杆与配合件制造质量差;填料压得过紧将阀杆抱死;阀杆螺母、阀杆、支架、压盖、填料等装配不正,不同心;阀杆弯曲,操作用力过猛使阀杆和配合件变形、磨损好损坏,阀杆被顶死或关闭件被卡死。 手轮、手柄和扳手失灵:手轮、手柄和扳手损伤坏,紧固件脱落;与阀杆连接方孔、键槽磨损,不起传递扭力
44、作用。(5)液位计常见故障及原因 液位计指示数与实际液位误差过大:装卸位置不平;传动杆弯曲(旋转管式、浮筒式);指针与刻度盘相对位置移动;磁针或磁铁磁力下降,浮筒(浮球)浮力不够; 液位计失灵或失效:导管堵塞、传动杆卡死、紧固螺母锈死、浮筒在上下点卡死或浮筒破裂。 密封面处泄漏:法兰密封垫损坏、有杂物,导杆处密封填料损坏,填料压紧螺母太松,放气阀或丝堵失灵。 法兰垫片泄漏:垫片老化、预紧力不均匀或不够、静密封面和垫片不清洁、密封面有损伤。 对于铁路罐车的浮球式液位计失灵的原因还有:标杆被卡死、标杆磁头脱落、浮球内O形磁圈脱落。 密封面泄漏的原因:液位计护管疲劳穿孔。 (6)压力表常见故障及原因
45、: 压力表指针不动:压力表连接管阀门(旋塞)未打开、压力表连接管堵塞、指针与轴松动、扇形齿轮与小齿轮脱节、连杆销脱落。 压力表损坏:表盘玻璃破损、表盘刻度模糊不清、压力表铅封松动脱落、压力表外壳被外力损坏。 压力表指针不回零:内件未校回零位、连杆零件磨损松动、弹簧管过度变形。 压力表误差超标:旋塞泄漏、接管接头处漏气、弹簧变形过量产生疲劳、游丝紊乱及齿轮磨损松动。(7)双丝温度计常见故障及原因: 温度计指针不动:双金属片折断或脱落、指针轴松动脱落、保护管与细轴变形卡死。 温度计连接处泄漏:温度计保护管破裂穿孔、连接螺母与罐体之间密封不严。(8)感温包式温度计常见故障及原因: 指针不动:毛细管折
46、断,毛细管与表头、温包连接处泄漏,指针与轴松动,扇形齿轮与小齿轮脱节、连杆销脱落。 指示超过允许误差:温包穿孔,介质气体进入温度计内,弹簧疲劳、变形过量,齿轮磨损松动,游丝紊乱。 指针不回零位:内件未校回零位,弹簧管变形过量,连杆零位磨损松动。 温度计泄漏:温包导管与连接螺母之间密封失效,连接螺母与罐体间密封不严,温包及毛细管均穿孔。 1)、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充装前检查项目及合格要求; 2)、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充装前检查项目及合格要求; 3)、低温罐车充装前检查项目及合格要求; 4)、长管拖车充装前检查项目及合格要求; 5)、罐式集装箱充装前检查项目及合格要求。检查前准备 a、 检查前应将各种罐车
47、外表清洗干净,应将有妨碍附件及安全装置检查的杂物、污染物清除; b、将罐车停放在指定(符合安全规定)的检查位置; c、备齐检查所用的工、量器具; d、收集罐车及操作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证件,运行资料等; e、准备“充装前检查原始记录”表。 充装前检查原始记录可以设置为表格形式,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供参考)1)罐车使用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罐车牌号、罐体编号、使用证编号;2)进站时间;3)罐车相关资料、(驾驶员)、押运员证件查验;4)罐体本体、涂色及标志检查项目及检查情况;5)罐车安全附件名称及检查情况;6)罐车管路和其它附件名称及检查情况;7)车辆行走部分名称及检查情况;8
48、)罐内余压检查情况及残留介质测试分析情况;9)罐车泄漏检查情况;10)检查结论及要求整改或处置意见;11)检查人员(操作证号)、审核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充装前检查主要包括证件、运行记录查验,汽车罐车本体检查,罐车附件及安全装置检查,附件及接管密封泄漏检查,罐内介质成分确定及所含腐蚀成分测定。 1、证件、运行记录查验的主要内容如下:(1)证件:(见充装站履行业务)查验其合法性、有效性、对应性;*(2)运行记录查验: a、上次充装记录。至少应有充装介质成分分析报告,腐蚀性介质含量分析报告等; b、日常运行维护记录,交通、火灾事故记录。 (1)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证;证件内应有详细可读的检验信息、罐
49、车信息,以及有效期范围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审核专用章”; (2)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运输使用参数的并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书; (3)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员、押运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4)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 (5)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 2、汽车罐车本体检查主要内容如下:(1)核实汽车罐车的涂色与标志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要求,检查汽车罐车各种悬挂和安装的标志牌、标志灯的完整性和合格性;(2)检查罐车罐体与底架(行走部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紧固螺栓是否松动、脱落;(3)检查罐车罐体外部是否存在裂纹、腐蚀、油漆剥落、凹陷、变形、机械损伤等;(4
50、)人孔及附件连接螺栓是否松动泄漏。 凡属不合格项目应督促罐车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半挂车罐体与底架相连部位开裂或罐体出现裂纹应送有制造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罐体出现严重腐蚀、凹陷、变形、机械损伤应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3、汽车罐车附件及安全装置检查内容如下: 1)罐车附件包括汽车电瓶、阀门箱、金属管路、手动阀门、装卸软管、灭火设施等的检查。 a、检查汽车电瓶的密封盖是否破损或牢固可靠,密封性是否良好。 b、检查阀门箱是否密闭,阀门箱内不应存放容易产生碰撞火花的金属器件以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其它杂物。 c、检查金属管路有无变形、破裂、凹陷、扭曲或者其它机械损伤。 d、检查手动阀门是否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