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勘察设计法律制度第六章勘察设计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概述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概述一、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概念一、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概念 认识勘察设计的特殊地位认识勘察设计的特殊地位 n工程勘察:为满足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综合治理的需要,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状况地形、地质及水文等状况进行测绘、勘探、测试,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并提供相应成果和资料的活动。n工程设计: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对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建设设计文件的活动。 现行有效的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现行有效的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法规和规章有法规和规章有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外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等。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于2000年9月颁发的规范勘察、设计活动最新的行政法规。该条例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资格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对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
3、的处罚规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要求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要求 掌握掌握1、市场准入2、科学设计的要求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3、依法设计的要求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 直接发包直接发包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发包方式发包方式 招标发包招标发包三、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三、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 掌握掌握发包方式三、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
4、三、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招标发包n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n1应当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项目n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10条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可以邀请招标外,应当公开招标。三、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三、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招标发包2可以邀请招标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规定,
5、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2)(2)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资的比例过大的;(3)(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发包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
6、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计单位。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禁止转包。禁止转包。勘察设计任务委托的模式勘察设计任务委托的模式第二节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文件的编制一、工程设计的原则和依据一、工程设计的原则和依据1 1、工程设计的原则、工程设计的原则(1)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
7、策(2)综合利用资源(3)满足环保要求(4)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6)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7)公共建筑和住宅要注意美观、适用和协调2 2、工程设计的依据、工程设计的依据 掌握掌握1 1)项目批准文件)项目批准文件2 2)城市规划)城市规划3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 4)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二、各设计阶段的内容和深度二、各设计阶段的内容和深度1 1、设计阶段、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决定:n一般建设项
8、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阶段进行,如果需要也可先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n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设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n存在总体部署问题的建设项目:先进行先进行总总体规划设计体规划设计再进行一般设计。再进行一般设计。2 2、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n勘察文件勘察文件应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n设计文件设计文件1)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和控制概算的需要;2)初步设计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材料设备订货和编制施工图文件的需要;3)施工图文件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
9、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n材料设备的选用材料设备的选用 应注明选用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建设技术专工程建设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2 2、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各设计阶段的内容与深度、各设计阶段
10、的内容与深度总体设计:总体设计:一般由文字说明和图纸两部分组成。n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料来源、工艺流程概况、主要设备配备、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公用及辅助工程、“三废”治理及环保方案、占地面积估计、总图布置及运输方案、生活区规划、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估计、工程进度与配合要求、投资估算等。n总体设计应当满足总体设计应当满足开展初步设计的要求,以及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安排和土地征用谈判的要求。初步设计一般由文字说明和图纸两部分组初步设计一般由文字说明和图纸两部分组成。成。 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产品方案、各类资源的用量和来源、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总图运输、主要建筑物及构筑
11、物、公用设施及辅助设施、新技术采用情况、主要材料用量、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生活区建设、抗震和人防措施、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建设顺序和期限、总概算等。n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方案比选、主要设备和材料订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技术设计技术设计n技术设计的内容,有关部门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确定。n设计深度应满足确定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有关实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n施工图设计的内容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n设计深度设计深度应满足设备材料的安排
12、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要求。三、设计文件的审批与修改三、设计文件的审批与修改 掌握掌握1、设计文件的审批“分级管理、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审批” 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定: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及技术设计、按隶属关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及技术设计、按隶属关系由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审批。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审批。小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小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主管部门或省市自行规定由主管部门或省市自行规定。各部直接代管的下放项目的初步设计,各部直接代管的下放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国务院主管部由
13、国务院主管部门为主,会同有关省、市、自治区审查或批准门为主,会同有关省、市、自治区审查或批准。总体设计(总体规划设计)的审批权限与初步设总体设计(总体规划设计)的审批权限与初步设计相同。计相同。2、设计文件的修改、设计文件的修改n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和变更;n确需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勘察设计单确需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其它单位进行修改。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其它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n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
14、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需要作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方可修改。 n对勘察设计内容作重大修改对勘察设计内容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1)凡涉及计划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如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的修改,须经原任务书审批机关批准;须经原任务书
15、审批机关批准;(2)凡涉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标准、总定员、总概算等方面的修改,须经原设计审批须经原设计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工作机关批准。修改工作须由原设计单位须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进行。负责进行。2、设计文件的修改、设计文件的修改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概念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概念n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与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设计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
16、况规范执行情况等的独立审查。n2000年2月下发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管理办法查暂行管理办法二、施工图审查的范围及内容二、施工图审查的范围及内容1、施工图审查的范围n凡属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须均须进行施工图审查。2、施工图审查的内容主要内容:n建筑物的稳定性与安全性稳定性与安全性;n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有关强制性标准。n是否达到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n是否损害公共利益。是否损害公共利益。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2万平方米以上至
17、8万平方米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5千平方米及以下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4千万元以上至2亿元1千万元以上至4千万元1千万元及以下建筑高度100米以上50米以上至100米24米以上至50米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住宅、宿舍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至20层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施工图审查与设计咨询的关系n施工图审查主要主要涉及社会共利益与公众安涉及社会共利益与公众安全方面的问题全方面的问题;n设计咨询主要涉计设计方案等有关业主利有关业主利益的问题。是属于设计
18、咨询范畴的内容益的问题。是属于设计咨询范畴的内容。n如业主另行委托,也可进行设计方面的审如业主另行委托,也可进行设计方面的审查。查。2、施工审查的内容、施工审查的内容n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 )未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A. 勘察文件 B. 方案设计文件 C. 施工图设计文件 D施工组织设计文件3、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n独立的法人资格n具有符合设计审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n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n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n审查人员应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标准、规范。n设计审查人员必
19、须具备的条件为:P1523、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批n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设计审查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施工图设计审查许可证;n其它城市的设计审查机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审批并颁发施工图设计审查许可证。四、施工图审查的程序施工图审查的程序1、施工图审查的报送n由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连同该项目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及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一起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有关审查机构进行审查。2、施工图
20、审查的要求审查机构审查结束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报告应由审查人员签字和审查机构盖章;审查合格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由审查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将施工图退给建设单位,交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重新报送。审查机构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查工作;一般项目20个工作日。特级、一级项目30个工作日,重大及技术复杂的项目可适当延长。施工图已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并经批准后方请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并经批
21、准后方能实施。能实施。审查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3、争议的解决n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有重大分歧意见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五、施工图审查各方的责任(一)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的责任 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的责任必须对其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直接责任直接责任 依据实际承担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据实际承担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二)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的责任 审查机构的审查只是一种监督行为
22、,只对工程设计质量问题承担间接的审查责任。 对自己的失职行为,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必须承担直接责任。 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与地方的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审查人员和机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暂停或舞弊的审查人员和机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暂停或吊销其审查资格,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吊销其审查资格,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三)政府主管部门 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中享有行政审批权,主要负责行政监督管理和程序性审批工
23、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n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保证金符合规定的是( )。A、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B、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C、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五D、最多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n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
24、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其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A、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 B、涉及公众安全的内容C、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内容 D、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E、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第七章第七章 建筑法律制度建筑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建筑法概述一、建筑法的概念n狭义199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立法目的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法共包括八十五条,分别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25、一、施工许可证的概念一、施工许可证的概念二、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时间与范围二、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时间与范围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四、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管理四、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管理 工程报建制度工程报建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报建登记手续。未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承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包合同。 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制度建筑法建筑法 由国家授权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前,依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
26、定的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是行政许可制度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涉及到两方面的主体,一方是行政机关,另一方是申请人。就建筑工程许可证制度而言,这两方面主体分别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门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n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施工许可证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申请领取。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在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组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组织施工之前申请领取。织施工之前申请领取。(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范围n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
27、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外,均应: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得开工。所有工程都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吗?有五类工程就不需要办理: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
28、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建筑法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应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29、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无效的情形:l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l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l肢解发包工程l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n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
30、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1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建筑法笫9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从建设单位应当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31、,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延期;延期以两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建筑法第10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
32、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可证。”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对于需要领取开工报告的工程建筑法第11条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手续。”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个月内开工个月内开工可以延期两次可以延期两次停工满停工满1年,重新核验年,重新核验开工报告开工报告 6个月内开工个月内开工不予延期不予延期停工的,要报告停工的,要报告n一、概述一
33、、概述n二、建设工程强制监理的范围二、建设工程强制监理的范围n三、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三、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n四、工程建设监理各方的关系四、工程建设监理各方的关系n五、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五、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n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建设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n国家建设部先后颁发了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布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
34、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建设部第102号令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n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二、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n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 策科学化水平n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 方的建设活动。三、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三、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n1、服务性n2、科学性n3、独立性(1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2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流程、方法手段独立工作。)n4、公正性n(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一)国家重点建
35、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n(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n(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成片开发
36、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n(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 助资金的工程助资金的工程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 贷款资金的项目;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
37、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n(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一)项目总投资额在(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业等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
38、、信息网络等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五、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和依据五、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和依据
39、1、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三控制:对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控制三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好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2、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有关工程建设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以及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六、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六、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n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n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n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工程监理
40、业务。n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七、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与合同的签订七、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与合同的签订n1、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n采用招标的方式n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签订n应签订书面合同;n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记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八、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八、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监理合同的类型建设前期监理:建设
41、前期监理:监理单位从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参与设计任务书的编制。设计监理合同设计监理合同:审查或评选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实施文件、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代签或参与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或监督合同的实施;代编或代审概预算。 招标监理合同招标监理合同 准备招标文件、代理招标、决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施工监理合同 审查工程计划和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施工、审查技术变更、控制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检测原材料和构配件质量、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验收工程和签发付款凭证;审查工程价款、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提出竣工报告、处理质量事故等。九、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九、监理单位的
42、职责和工作程序1、监理单位的职责 三者的关系n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n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经济和法律责任。n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否则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2、建设工程监理程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由相关的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细则;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监理
43、工作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并作出监理工作总结。n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是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下列对规划许可证领取的理解正确的是( b )。A、以划拨方式提供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先申请土地使用权B、以划拨方式提供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先取得规划许可证后申请用地C、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D、不管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都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规划许可证n下列发包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C )。A、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B、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C、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D、建设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n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 a, b, c )。nA、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B、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C、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D、政府行政办公用工程E、工期不超过1年的工程 n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内开工。A一个月B二个月C三个月D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