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软装工程软装工程配饰设计配饰设计合同书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装饰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订日期: 附:附:主要设计人员名单 主要设计师(签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 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 平方米(楼层数 层)。 第二条:配饰设计服务范围第二条:配饰设计服务范围 2.1 立面图(依据空间设计造型个数) 2.2 平面布局详图(依据空间个数) 2.3 特别造型详图(依据特别造型个数)
2、 2.4 配饰效果图(提供相关图片) 2.5 配饰单品说明图(提供相关图片) 第三条:服务和职责第三条:服务和职责 3.13.1 乙方的基本服务乙方的基本服务 乙方作为配饰设计单位,提供基本服务,包括:乙方须在规定时间_年_ 月_日至_年_月_日对设计成果以及相关文件提交给甲方, 甲方应 在一周之内根据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对该整改意见有异议,乙 方有责任及时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如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要求甲方进行乙方的 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配饰设计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 乙方将提供: ? 对软装配饰的设计方案构思予以说明和讲解; ? 楼层内各个空间的设计和配饰 (布局图,
3、立面图, 效果图) ; ? 对软装配饰方案中的提供的各种产品给予各相关尺寸数据 与图纸; 3.23.2 甲方职责甲方职责 3.2.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 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3.2.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 费用。 3.2.3 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 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因配饰设计工作不仅需要经 过大量调研工作,更需一流设计师的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 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设计押金 ¥1000 元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2.4 甲方应保护
4、乙方的各类设计资料版权,未经乙方同 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3.2.5 在本工程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 在设计方案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 则乙方有权要求合 理的额外费用并延长时间。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 征得甲方同意。 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 导致施工需要更改, 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3.33.3 乙方职责乙方职责 3.3.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 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3.3.2 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3.43.4
5、 成本控制成本控制 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 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 如配套采购合同等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 3.53.5 图纸交底图纸交底 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加图纸交底会 议,解释其设计图纸。 3.63.6 现场代表现场代表 设计过程,乙方负责派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到现场调研和配饰,并及时配合处理有 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在设计上的咨询。 3.73.7 软装配套产品的选购软装配套产品的选购 甲方在软装配饰设计图前初步选定的产品方案只作考虑,待正式签订配套
6、采购 服务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提供配饰产品列 表,提供相关选型和配饰意见。 3.8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各类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3.9 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 在乙方执行设计 任务期间,甲方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 行收费。 3.10 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 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3.11 配饰结束之前, 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 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素质不 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中途
7、更换 主要设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第四条: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交付第四条: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交付 4.14.1 费用:费用: 4.1.14.1.1 本软装配饰设计费用为人民币本软装配饰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包括:元整(¥)包括: 软装配饰设计费 设计配合费包含景观配合、外装配合等设计变更及补充 现场额外费 4.24.2 付款:付款: 4.2.14.2.1 甲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全部设计费发票(分甲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全部设计费发票(分 2 2 个阶段)。个阶段)。 4.2.1.1 设计费分 2 期支付。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币形式直接汇入乙方帐户。
8、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50即人民币 ¥ _ 元, 作为设计押金(大写: )。 4.2.1.2 乙方将配饰设计书交付甲方签字认可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 (大写: )。 4.34.3 设计成果阶段交付:设计成果阶段交付: 第一阶段:总体规划方案布局阶段第一阶段:总体规划方案布局阶段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1 现场细节测量 1 2 各方位拍摄 1 3 概念设计 1 4 平面布置 1 5 空间构思 1 6 天花、地面布置方案 1 第二阶段:配饰方案设计报告阶段第二阶段:配饰方案设计报告阶段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1 平面布局搭配 1 2 色彩配置方
9、案 1 3 灯具配置方案 1 4 家私配置方案 1 5 装饰品及艺术品配置方案及效果图 1 6 各空间产品归纳图 1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平面图、立面图、相关照片、企业文化资料、企业 VI 等 第六条: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第六条: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 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 (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按照合同付清已完成阶段设计任务对应 的设计费;
10、7.2 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应退还全部设计费。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 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项目的使用权。 第八条:一般条款第八条:一般条款 8.18.1 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 工、故意破坏、资方停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 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 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8.28.2 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发生时,甲方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在 合同终止日为止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报酬, 且已经取得的一切报酬
11、都为其 所有。 一旦应付款已付清, 乙方将提供甲方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 8.38.3 通知:通知: 8.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 任何甲方依本合同之通知得以电话、 传真、 邮件、 快递等方式为之,并自通话日或送达日起生效。但通知以邮局双挂号或快递方式 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即视为已送达。 8.3.2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负责 人: 乙方负责人: 地 址: 地址: 邮政编 码: 邮政编码: 联络 人: 联络 人: 电话: 电 话: 传 真: 传真: E-mail: E-mail: 8.48.4 配饰设计出版配饰设计出版权利:权利: 乙方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有权使用本项
12、目的设计资料,包括室内外的照片, 但必须在项目施工完成后,或确定该项目终止后,或经甲方书面许可。如果甲方 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哪些资料是保密的,乙方不能把它包括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 中。甲方在施工标记和自己的宣传工作资料中,乙方的作用应得到承认,承认其 在项目的配饰设计中的角色。 8.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 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最新约定执行。 第九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九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 址: 签订合同代表: 签订合同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