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doc 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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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2009-电气9 建筑物防雷 电子版规范 2010-03-09 22:14:04 阅读 50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引用二不小心 的 9 建筑物防雷 1 特此鸣谢! 9 建筑物防雷 9.1 一般规定 9.1.1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的要求,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 发生雷击的可能性及后果, 确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按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 的要求,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9.1.2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认真根据地质、地貌、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因地

2、 制宜采取防雷措施,对所采用的防雷装置应作技术经济比较,使其符合建筑形式和其内部存放设备和物质的性质,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以及施工维护方便。 9.1.3 在大量使用信息设备的建筑物内,防雷设计应充分考虑接闪功能、分流影响、等电位联结、屏蔽作用、合理 布线、接地措施等重要因素。 9.1.4 建筑物防雷设计时宜明确建筑物防雷分类和保护措施及相应的防雷做法,使建筑物防雷与建筑 的形式和艺术造型相协调,避免对建筑物外观形象的破坏,影响建筑物美观。 9.1.5 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联结。 9.1.6 在防雷设计时,建筑物应根

3、据其建筑及结构形式与有关专业配合,充分利用建筑物金属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 构中的钢筋等导体作为防雷装置。 9.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9.2.1 民用建筑中无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划分为第二类及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9.2.2 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防侧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9.2.3 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划分及防雷措施见表 9.2.3。 9.3 接闪器 9.3.1 接闪器由下列各形式之一或任意组合而成。 1 独立避雷针。 2 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 3 屋顶上的永久性金属物及金属屋面。 4 混凝土

4、构件内钢筋。 9.3.2 除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应镀(浸)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还应适 当加大其截面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9.3.3 按照滚球法计算避雷针的保护范围,接闪器的布置应满足表 9.3.3 规定。 表 9.2.3 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划分及防雷措施 类 别 建筑 物类 别 防雷措施 第 类 防 雷 建 筑 物 1 高度 超过 100m 的建 筑物。 2 国家 级重 点文 防直击雷的措 施 1 接闪器宜采用避雷带(网)、避雷针或由其昆合组成。避雷带应装设在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 (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檐等),并应在整个屋面上装设不大于 10mX10

5、m 或 12mX8m 的网 格。 2 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且不少于两处。 3 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的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引出屋而的金属体应和屋面防雷装置 相连。 4 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丽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设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 当利用金属物体或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且金属板之间应具有 物保 护建 筑物。 3 国家 级的 会堂、 办公 建筑 物、档 案馆、 大型 博展 建筑 物; 特大 型、大 型铁 路旅 客站; 国际 性的 航空 港、通 讯枢 纽;国 宾馆、 大型 旅游 建筑; 国际 港口 客运 站。 4 国家 级计 算中 心、国 家级 通

6、信 枢纽 等对 国民 经济 有重 持久的贯通连接,当不需要防金属板雷击穿孔和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 0.5mm;当需要防金属板雷击穿孔时,其厚度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钢板 4rnm;铜板 5mm; 铝板 7mm。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 0.5mm 厚沥青层或 1mm 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 役层。 6 防直击雷的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当利用建筑物钢筋 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其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 0.8 1m 处焊出一根 D12mm 或 40mmX4mm 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 于 1m,作为防雷

7、引下线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当钢筋直径为 16mm 及以上时,应利用两 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当钢筋直径为 10mm 及以上时, 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 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7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专设引下线时,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 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 应大于 10。 2)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时, 其根数不做具体 规定,间距不应大于 18m,但建筑外廓易受雷击的各个角上的柱子的钢筋或钢柱应被利用。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可不作规定。 8 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要求见 9.7

8、节 防雷侧击措施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45m 时,1 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 2 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结构圈梁中的钢筋每三层连成 闭合回路,并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3 应将 45m 及以上部分外墙上的金属栏杆, 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 装置相连; 4 建筑物内钢构架、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及金属管道等的连接措施,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 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结构 圈梁中的钢筋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当整个建筑物全部为钢筋混 凝土结构,或为砖昆结构但有钢筋

9、混凝土组合柱和固梁时,应利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的钢 筋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并将建筑物内的各种竖向金属管道每三层与局部等电位联结 端子板连接一次。并应在顶端和底端将垂直金属管道与防雷装置连接 防雷电波侵入 的措施 1 为防止雷电波的侵入,进入建筑物的各种线路及金属管道宜采用全线埋地引入,并在人户 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导管及金属管道与接地装置连接。当采用全线埋地电缆确有困难而 无法实现时,可采用一段长度不小于 2p(m)的铠装电缆或穿钢导管的全塑电缆直接埋地引 入, 但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 15m, 其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或钢导管应与接地网连通。 注: P 为埋地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m)。

10、 2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还应装设避雷器,并与电缆的金属外皮或钢导管及绝缘子铁脚、 金具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3 年平均雷暴日在 30da 及以下地区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压架空线直接引入,但应符合下 列要求:1)入户端应装设避雷器,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防雷接地网上,冲 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5。2)入户端的三基电杆绝缘子铁脚应接地,靠近建筑物的电杆,其 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其余两基电杆不应大于 20。 4 进出建筑物的架空和直接埋地的各种金属管道应在进出建筑物处与防雷接地网连接;当不 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防止年田电

11、流 产生的一向 电位对电气、 1为防高电位反击, 有条件时宜将防雷装置的引下线与建筑物内的金属物体或电气线路隔开。 1)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不相连时, 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 达式确定: 要意 义且 装有 大量 电子 设备 的建 筑物。 5 年预 计雷 击次 数大 于 0.06 次的 部、省 级办 公建 筑及 其他 重要 或人 员密 集的 公共 建筑 物。 6 年预 计雷 击次 数大 于 0.3 次的 住宅、 办公 楼等 一般 民用 建筑 物。 注:建 筑物 年预 计雷 信息设备的反 击措施 当 Lx0.3Kc(R.+0.1Lx) (9.2.31) 当 Lx5Ri 时

12、 Sa30.075Kc(R.i+Lx) (9.2.32) 式中 Sa1空气中距离(m); Ri防雷接地网的冲击接地电阻(); Lx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长度(m); Kx分流系数,单根引下线应为 1,两根引下线及接闪器不成闭合环的多根引下线应为 0.66,接闪器成闭合环或网状的多根引下线应为 0.44。 2)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 其与引下线 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Sa40.075KcLx (9.2.33) 式中 Sa4空气中距离(m); Lx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 2 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体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金

13、属物(钢筋、钢结构) 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3 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自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昆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 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4 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混凝土墙的击穿强度与空气击穿 强度相同,砖墙的击穿强度为空气击穿强度的二分之一。如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金属 物或线路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 5 设有大量电子信息设备的建筑物,其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母线应与每层楼板钢筋做等 电位联结。一般建筑物的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干线应每三层与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 其他措施 1 当为专设接地

14、网时,接地网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一个闭合环路,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当基础采用以硅酸盐为基料的水泥(如矿渣水泥、波特兰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 低于 4以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防雷接地网应优先利用建筑物 钢筋昆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网。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根引下线处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 2)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其直径不应小于 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 混凝土构件内用于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 10mm 钢筋的截面积; 3)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每根引下线在距地面 0.5m 以下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对

15、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不应少于 4.24 群(m。),K。为分流系数。 2 防雷接地网宜与其他各种接地网连在一起,其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3 在电气接地网与防雷接地网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低压电源用电缆引入时(包括全长电缆或架空线换电缆引入),应在电源引入处的总配电 箱装设浪涌保护器; 2)当 Y,yn0 或 D,yn11 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外时,高压侧采用电缆进线的 场合下,宜在变压器高压侧各相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各相装没浪涌保护器; 3)在高压侧采用架空进线时,除按有关规定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外,尚应在低压侧装设浪涌 保护器; 4)当采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

16、电缆穿金属导管埋地进出建筑物时,其长度大于 2(m), 但不应小于 15m。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导管应与防雷接地网相连。电缆与架空线连 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导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 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击次 数计 算见 附录 9.9.1 第 一 类 防 雷 建 筑 物 1 省级 重点 文物 保护 建筑 物及 省级 档案 馆。 2 省级 大型 计算 中心 和装 有重 要电 子设 备的 建筑 物。 319 层 及以 上的 住宅 建筑 和高 度超 过 50m 的其 他民 用建 筑物。 4 年预 计雷 出次 数大 于或 等于 防直击雷的措 施

17、1 接闪器宜采用避雷带(网)、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 2 避雷带应装设在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檐等建筑物易受宙击部位,并在整个屋面上装设 不大于 20mX20m 或 24mX16m 的网格。 3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 20m 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借带。 4 任屋研接闪器保护范同之内的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引出屋嘶的金属体应和屋面防雷装置 相连。 5 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设接闪器,并和屋埘防雷装嚣相连。 6 防直击雷的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肖利朋建筑物钢筋 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其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

18、 0.8 1m 处焊出一根 D12mm 或 40mmX4mm 镀锌导体,此导体仲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 于 1n1.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当钢筋直径为 16mm2 及以上时,应利用两 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肖钢筋卣径为 10mm 及以下时, 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 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7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为防雷装置专没引下线时,其引下线数量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 25m,每根引下线 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30,但对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2 次,且.小于或等于 0.06 次的部、省级办公建筑及其他重要或

19、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则:不宜大于 10;2)当利 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时,其引下线数键不做具体规定。 间距不应大于 25m。建筑物外廓易受雷击的几个角上的柱筋宜被利用。每根引下线的州哺接 地电阻值可不做规定。 8 构筑物的防直出雷装置引下线一般可为根, 但其高度超过 40m 时,应在相对对称的位置 卜装设两根。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一芦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其上部(屋顶) 应与接闪器焊接, 下部在室外地坪下 0,81m 处焊出一根 D12mm 或 40mmX4mm 镀锌导体, 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 1m,作为防宙引下线的钢筋臆符合下列要求:当 钢筋直径为

20、16mm 及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当钢筋直径为 10mm 及以上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一组引下线。 9 防直击雷装嚣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30,其接地网宜和电气设备等接地网 共用。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地网,成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网相连。 在共用接地网并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网宦同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彤接地极。当 基础采埔以硅酸盐为基料的水泥(如矿渣水泥、波特兰水泥)和周围的含水置不低于 4以及 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腹利用丛础和目梁作为环形接地极,但应符 合下列要求: 1)每根引下线处的冲击接地

21、电阻不宜大于 10; 2)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钢,其直径不直小于 10mm。波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 混凝土构件内用于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 10mm 钢筋的截面积; 3)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每根引下线在距地面 0.5m 以下的铡筋表晒枳总和,对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应少于 1.89K2c,Kc 为分流系数 防止侧击措施 1 建筑物内钢构架、钢筋混凝土十|的钢筋及金属管道等的连接措施,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 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钢筋作为防雷装嚣引下线。结 0.012 次,且 小于 或等 于 0.06 次的 部、省 级办 公建 筑

22、及 其他 重要 或人 员街 集的 公共 建筑 物。 5 年预 计雷 击次 数大 于或 等于 0.06 次, 日. 小于 或等 于 0.3 次的 住宅、 办公 楼等 一般 民用 建筑 物。 6 建筑 群中 最高 或位 于建 筑群 构圈梁中的钢筋每兰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当整个建筑物全部为钢筋 混凝土结构,或为砖混结构但有钢筋混凝土组合性和圈梁时,应利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的钢 筋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2 应将 60m 及以上部分外墙, 的金属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 雷装置相连 防田电波侵入 的措施 1 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铡导管

23、等上 j 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如架空 线转换为电缆,电缆长度小宜小于 15m 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 和绝缘了铁脚、金具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出接地电阻不大于 30。 2 对低压架窜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迮在一起接剑电气设备 的接地网卜。当多回路进出线时,可仪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避雷器或其他形式的浪涌保 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网 j-。 3 进出建筑物 f1,ja 空金属管道, 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网或独自接地, 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宦大于 30 防止雷电流产 生的一向电位 对电气、信息 设备的反击措 施 1 防止雷电流

24、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线路的反击,应符合第 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但表达式(9.2.31)、(9.2.32)、(9.2.33)相应改按下列表达式计 算: 当 Lx0.05Kc(Ri+Lx) (9.2.35) Sa40.05Kx.Lx (9.2.37) 式中 Sa4当金属管道的埋地部分末与防雷接地网连接时,引下线与金属物体之间的空气 中距离(m); Ri防雷接地网的冲击接地电阻(); Kc 一一分流系数; Lx 一一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长度(m); Sa4空气中距离(m)。 2 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体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金属物(钢筋、钢结构) 与被利片的部

25、分连成整体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3 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自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 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4 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母线与楼板钢筋的等电位联结应每三层与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 边缘 高度 超过 20m 的建 筑物。 7 通过 凋查 确认 当地 遭受 过雷 击灾 害的 类似 建筑 物;历 史上 雷害 事故 严重 地区 或雷 害事 故较 多地 区的 较重 要建 筑物。 8 在平 均雷 暴大 于 15d a 的 地区, 高度 在 15m 及以 上的 烟囱、 水塔 等孤 立的 高耸 构筑 物;红 平均 雷暴 日小 于或 等于 15d a

26、 的地 区,高 度在 20m 及以 上的 烟囱、 水塔 等孤 立的 高耸 构筑 物 表 9.3.3 接闪器布置 建筑物防雷类别 滚球半径 hx(m) 避雷网网格尺寸(m) 第二类防霄建筑 45 10x10 或12x8 第三类防雷建筑 60 20x20 或24x16 9.3.4 不应采用装有放射性物质的接闪器。 9.3.5 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表 9.3.5 中数值。 表 9.3.5 避雷针最小规格 避霄针针长 圆钢(mm) 钢管(mm) 1m 以下时 12 20 1m2m 时 16 25 烟囱顶上的针 20 40 9.3.6 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一般采用圆

27、钢)其尺寸不应小于表 9.3.6 数值。 表 9.3.6 避雷网和避雷带最小规格 材料 规格 圆钢 直径 8mm 扁钢 截面 48mm2(厚度 4mm) 9.3.7 避雷带应装在屋顶的外沿和建筑物的突出部位。如屋檐、檐角、女儿墙、屋脊和屋角等。避雷带水平敷设时, 支架间距不大于 1m,转弯处不大于 0.5m。预制混凝土支座间距不大于 2m,支架高度不小于 0.1m。 9.3.8 烟囱顶上的避雷环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一般采用圆钢),其尺寸不应小于表 9.3.8 数值。 表 9.3.8 烟囱顶上避雷环最小规格 材料 规格 圆钢 直径 12mm 扁钢 截面 100mm2(厚度 4mm) 9.3.9 当

28、利用金属物体或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且金属板之间应具有持;的贯通连接, 其厚度不应小于表 9.3.9 数值。 表 9.3.9 金属屋面做接闪器条件 条件 材料 规格 备注 金属屋面下无易燃物时 钢板 厚度不应小于 0.5mm 搭接长度不应 小于 100mm 薄 的 油 漆 保 护 层 或 0.5mm 厚沥青层或 1mm 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 绝缘被覆层 当金属屋面下有易燃物时 铁板 厚度不应小于 4mm 铜板 厚度不应小于 5mm 铝板 厚度不应小于 7mm 9.3.10 屋面上的所有金属突出物,如卫星和共用天线接收装置、节日彩灯、航空障碍灯、金属设备和管道以及建筑 金属

29、构件等,均应与屋面上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屋顶上的下列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所有部件之间均 应连成电气通路: 1 旗杆、栏杆、装饰物等,其规格不小于对标准接闪器所规定的尺寸; 2 厚度不小于 4mm 的金属管、金属罐,且不会由于被雷击穿而发生危险。 9.3.11 在保护范围以外的屋顶突出金属物,如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金属栏杆、广告牌、航空标志灯等,应在其上 部增加避雷带、避雷网或避雷针保护。 9.3.12 停放直升飞机的屋顶平台,应按直升飞机的高度计算避雷针保护范围。当避雷针影响直升飞机起落时,宜做 随时容易竖起或放倒的避雷针(电动式或手动式)。 9.3.13 共用天线引下的电视馈线必须

30、采用双屏蔽电缆或穿金属管保护,其两端应与防雷系统连为一体,并应在电视 引入馈线上,加装浪涌保护器。 9.3.14 高大建筑物的擦窗机及导轨应做好等电位联结与防雷系统连为一体。当擦窗机升到最高处,其上部达不到人 身的高度时,应作 2m 高的水平避雷带或加避雷针保护。 9.3.15 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装置的设计应按下列原则: 1 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应设有防雷保护装置,同时其线路必须穿金属管,配线金属管要与防雷装置就近多点 焊接;对于无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避雷装置的接地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要按防雷规范的规定作 良好接地; 2 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的电源线路要在靠近屋顶的

31、部位加装浪涌保护器(一般可装在屋顶机房的电源箱或室 外的电源箱内),浪涌保护器的下端应就近与防雷装置连接; 3 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的电源线路不应与楼内的配电线路混接;其电源应从变、配电室直接供电; 4 屋顶彩灯上部的避雷带宜高出灯罩 150mm 以上或向外倾斜 100mm,以利检修; 5 航空标志灯应按照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装置的要求设计。 9.3.16 独立式的砖烟囱宜装设避雷带针,钢筋混凝土烟囱上宜装设避雷带或避雷针保护。如采用多支避雷针时,烟 囱上部应连成闭合环路。 9.3.17 金属烟囱可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其下部应另作接地装置。 9.4 避雷引下线 9.4.1 防雷引下线应

32、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中的主钢筋,还宜利用建筑物的钢柱、金属烟囱等作为 引下线。 9.4.2 不同建筑物防雷分类引下线的数量及间距要求见表 9.4.2。引下线应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但利用混凝土 中钢筋作引下线除外。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还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取其他的防腐措施。 表 9.4.2 避雷引下线的数量及间距选择 建筑物防雷分类 避雷引下线间距 避雷引下线数量 备注 二类 18m 大于 2 根 三类 25m 大于 2 根 40m 以下建筑除外 9.4.3 引下线材质要求见表 9.4.3。 表 9.4.3 避雷引下线材质选择 类别 材料 规格 备注 明敷 圆钢 直径8mm 1.

33、明设接地引下线及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间距应均匀, 水平直 线部分宜为 0.51.5m;垂直直线部分宜为 1.53m,弯曲部分 为 0.30.5m2.明装防雷引下线上的保护管宜采用硬绝缘管,也 可用镀锌角铁扣在墙面上。不宜将引下线穿入钢管内 扁钢 截面48mm2 (厚度8mm) 暗敷 圆钢 直径10mm 扁钢 截面80mm2 烟囱避雷引 下线 圆钢 直径12mm 高度不超过 40m 的烟囱,可设一根引下线。超过 40m 的烟囱, 应设两根引下线 扁钢 截面100mm2 (厚度4mm) 9.4.4 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钢筋直径为 16mm 及以上时

34、,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2 当钢筋直径为 10mm 及以上时,应利用四根钢筋(2)I1 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3 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 0.81m 处焊出一根直径为 12mm 或 40mmX4mm 镀锌导体, 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 1m,并应作防腐处理。 9.4.5 当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具有贯通性连接(绑扎、焊接或其它机械连接)并符合本章第 9.4.4 条要求时, 竖向钢筋可作为引下线;横向钢筋若与引下线有可靠连接(绑扎或焊接)时可作为均压环。 9.4.6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壁敷设,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

35、较高者也可暗敷,但截面应加大一级。在 易受机械损坏的地方,明敷地面上 1.7m 至地面下 0.3m 的这一段引下线应加保护设施。 保护设施宜采用硬绝缘管,也可用镀锌角铁扣在墙面上。不能将引下线穿入封闭金属管内。 9.4.7 暗装引下线和利用结构柱的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应在图纸上标明用作为引下线的柱位。 9.4.8 明设接地引下线及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间距应均匀, 水平直线部分宜为 0.51.5m; 垂直直线部分宜为 1.5 3m,弯曲部分为 0.30.5m。 9.4.9 为了便于测量接地电阻以及检查引下线、接地导体的连接状况,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除利用钢筋混凝土 中的钢筋、 钢柱作为引下线并

36、同时利用基础钢筋作为接地网外, 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 0.3m 至 1.8m 之间设置断接卡。 9.4.10 高度不超过 40m 的烟囱,可设一根引下线。超过 40m 的烟囱,应设两根引下线。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 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相连,连接主筋不得小于二根。构件应用防腐材料或作防腐处理。烟囱上有航空障碍灯等 金属构件时,应与引下线相连接。金属烟囱、烟囱的金属爬梯等可作为引下线,但其所有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 路。 9.4.11 当防雷系统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时,应将引入建筑内金属设备管道及金属建筑构件等连接成等电位体。 9.5 接地装置 9.5.1 各类防雷建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应

37、符合表 9.5.1 要求。 表 9.5.1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值要求 建筑物防雷类别 第二类防雷建筑 第三类防雷建筑 冲击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 10 不应大于 30(对防雷规范第 2.0.4 条二款规定的建筑物不宜大于 10) 9.5.2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当不具备条件时,应采用圆钢、钢管、角钢或扁钢、铜、 铜包钢、碳合金模块等做人工接地体。 9.5.3 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钢质的接地极及其连接导体应采用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在腐蚀 性较强的土壤中,还应适当加大其截面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 钢;埋于土

38、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人工接地体最小尺寸见表 9.5.3。 表 9.5.3 人工接地体最小尺寸 人工接地体材质 圆钢直径 扁钢截面 角钢厚度 钢管壁厚 人工接地体最小尺寸 10mm 100mm2 厚度不应小于 4mm 4mm 3.5mm 9.5.4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 2.5m。为了减小相邻接地体的屏蔽效应,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 地体间的距离不小于 5m。 9.5.5 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0.7m。 9.5.6 钢板桩可以作为接地装置,但必须每隔 20m 以内与楼内基础钢筋相焊接。并将

39、钢板之间的缝隙焊接牢固或焊 跨接线。 9.5.7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降低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1 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网,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 2 将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3 采用降阻剂或换土,但应符合环保要求; 4 其它有效的新型接地措施。 9.5.8 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如接地电阻难以符合规定要求时,可用均衡电位的方法,即沿建筑物外面四周敷设水 平接地体成闭合回路,并将所有进入屋内的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与闭合接地体相连,或采用外引接地网。为了 防止反击,防雷装置应与电力设备及金属管的接地网相连。 9.5.9 为降低跨步电压,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

40、物出人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 3m。当小于 3m 时应采取下列措 施之一: 1 水平接地体局部深埋不应小于 1m; 2 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绝缘物,可采用 5080mm 厚的沥青层; 3 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 5080mm 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 2m。 9.5.10 设计接地装置时,应考虑土壤干、湿等季节变化对土壤电阻率的影响。接地电阻在雷雨季应符合设计要求。 9.5.11 当结构基础有被塑料、橡胶等绝缘材料包裹的防水层时,应在高出地下水位 0.5m 处,将引下线引出防水层, 与建筑物周圈接地体连接。 9.5.12 沿建筑物外面四周敷设成闭合环状的水平接地体,可埋设在建筑物散

41、水及灰土基础以外的基础槽边。当采用 的环形接地装置不能与刨槽同时施工时,为避免影响基础安全,必须根据结构专业的要求,接地装置要与基础保持 一定的距离。 9.5.13 当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按各系统中最小值要求设置。在结构完成后,必须通过测试电测试接 地电阻,若达不到设计要求,应加接人工接地体。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 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的规定,其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规定。 9.5.14 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上设测试点,并配有与墙面同颜色的盖板。 9.6 电子信息

42、系统防雷措施 9.6.1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应满足以下原则: 1 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2 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 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 当需要时,宜在设计前对被保护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进行雷电电磁环境风险评估; 4 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 击事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电子信息系统所采 用外部防雷和

43、内部防雷措施见图 9.6.1 所示。 图 9.6.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系统 9.6.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满足雷电防护分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 A、 B、 c、 D 四级。 划分原则参见国家标准 建 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的规定,可按公式(9.6.2)确定或按表 9.6.2 选择:E=1 一 Nc N(9.6.2) 式中 E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 一直击雷和雷击电磁脉冲引起信息系统设备损坏的可接受的年平均雷击次数(次年); 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次年),见 9.9

44、附录; 当 NNc 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当 NNc 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当 E0.98 时,为 A 级; 当 0.9050kA,10350txs 雷击冲击电流 I。 。 25kA,10350s I级分类 试验 1PZ0B 区与 1PZ1 区 1PZ1 区与 1PZ2 区 标称放电电流 I。 5kA,820txs 标称放电电流 I。 20kA,820Ixs 标称放电电流 I。 10kA.8201xs 级 分 类试验 1PZ2 区与其后续防雷 区 标称放电电流 I。 3kA,8201xs 标称放电电流 I。 12kA。8201xs 标称放电电流 I。 6kA,820s 级 分 类试验

45、 注:1 表中的数据基于 IEC603645534:过电压保护电器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 2 表中的分类试验的定义见防雷规范附录八。 7 为满足信息系统设备耐受能量要求,浪涌保护器(SPD)的安装可进行多级配合,在进行多级配合时应考虑浪涌保 护器(SPD)之间的能量配合,当有续流时应在线路中串接退耦装置。有条件时,宜采用同一厂家的同类产品,并要 求厂家提供其各级产品之间的安装距离要求。 8 应注意前级采用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SPD),采用后级压敏型浪涌保护器(SPD)时的能量配合间题,可采用如主 动能量控制等先进技术。 9 在同一电源系统中,当安装在电源装置的起

46、点处的浪涌保护器(SPD)的保护电压水平 Up末端被保护设备的耐压 水平的 50时,可仅安装一级浪涌保护器。 9.7.2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当需要安装浪涌保护器(SPD)时,其位置选择如下: 1 在 1PZ0。 区与 1PZ1 区交界面处穿越的供电及配电线路上应安装符合 I 级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SPD), 如自楼内 至本建筑物防直击雷装置保护范围外的电源进线、馈出线路的配电箱内(电源引入线、屋顶风机、室外照明等); 2 在 1PZ0。区与 1PZ1 区交界面处穿越的电源线路上应安装符合级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SPD),如处于建筑物 防直击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内的电源进线、馈出线路的配电箱内(电

47、源引入线、屋顶风机等); 3 当电源进线处安装的浪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加上其两端引线的感应电压保护不了该配电箱供电的设备时,应 在该级配电箱安装符合级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SPD)(其位置一般设右 1PZ1 区和 1PZ2 区交界面处),如:楼层 配电箱、计算机中心、电信机房、电梯控制室、有线电视机房、建筑设备监控室、保安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工 业自控室、变频设备控制室、医院手术室、监护室及装有电子医疗设备的场所的配电箱内; 4 对于需要将瞬态过电压限制到特定水平的设备(尤其是信息系统设备),应考虑在该设备前安装符合级分类试验 的浪涌保护器(SPD)(其位置一般设在 1PZ2 区和其后续防

48、雷区交界面处)。如: 计算机设备、信息设备、电子设备及控制设备前或最近的插座箱内。 9。7。3 在信息系统中,当需要安装浪涌保护器(SPD)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设置: 1 信息系统的信号传输线路 SPD 的选择应根据线路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工作电压、接口形式、阻抗特 性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产品,参见表 9.7.31、9.7.32; 2 各种计算机网络数据线路上的 SPD 选择,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工作电压、接口形式、特性阻抗、信号传输速率或 工作频率等参数,选用插入损耗低的适配的产品,参见表 9.7.31、9.7.32。 表 9.7.31 信号线路 SPD 性能参数

49、 参数要求 非屏蔽双绞线 屏蔽双绞线 同轴电缆 标称导通电压 1.2Un 1.2Un 1.2Un 测试波形 (1.250s、820Us)混合波 (1.250s、820s)混合波 (1.250s、820s)混合波 标称放电电流(kA) 1 0.5 3 注:un额定工作电压。 表 9.7.32 信号线路、天馈线路 SPD 性能参数 名 称 插 入 损 耗 (dB) 电压驻波 比 响应时间 (ns) 用于收发通信系统的 SPD 平 均功率(kW) 特 性 阻 抗 () 传输速率 (bps) 工 作 频 率 (MHz) 接口型式 数 值 0.5 1.3 10 1.5 倍系统平均功率 应满足系统 要求 应满足系统 要求 应满足系统 要求 应满足系统 要求 注:信号线用 SPD 应满足信号传输速率及带宽的需要,其接口应与被保护设备兼容。 9.7.4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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