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大本科考试法学《国际私法》试题两套附全部答案(备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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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电大本科考试法学国际私法试题两套附全部答案试题一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8分) 1准据法2涉外代理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2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涉外婚姻关系、涉外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一-。 3. 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书中全面阐述了-,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4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则。5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2、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出申请。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在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成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在这种条件下,君主制国家开始给予在本国的外国人以国民待遇,使在本国的外国人与本国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 2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强制许可。( ) 3.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FAS贸易术语进行了修改。( ) 4. 1973年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依公约确定的应适用的法律应为一国的实

3、体法,从而排除了反致。( ) 5. 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对遗嘱的方式法律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 (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A适用国际惯例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

4、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4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5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 A具有美国国籍 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 D具有美国、日本、中国三国国籍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5、规定驰名商标( )。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 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承担付款、在货物到达目的收取货物,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 BCIFCCFR DFCA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 A般旗国法B致害行为发生地法C损害结果发生地法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9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 A收养成立地法 B法院地法 C收养人属人法 D被收养人属人法10.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 )决定。 A法院地法 B当事人属人法 C行为地法

6、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五、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 )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 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3广义的反致包括(

7、)。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 D转致4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 )。A外国自然人 B外国法人 C外国船舶 D外国物品5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 )。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B物权的保护方法C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D物权客体范围的决定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C强制许可原则 D独立性原则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 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D船舶、飞机或

8、电力的买卖8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 )。 A侵权行为法 B法院地法 C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 D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9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A婚姻举行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C以婚姻举行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 D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举行地法为例外10.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A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 B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C互惠原则 D我国国内立法六、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先决问题的法律地位。2简述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3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七、

9、论述题(16分)论系属公式。八、案例题(12分) 中国公民钱某,1992年到日本留学。1995年回国前夕,在上班途中,被运货卡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钱某的妻子利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钱某弟弟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500万日元。 回国后,为遗产分配一事,利某与钱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钱某的家人以利某及其女为被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国际私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8分) 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涉外代理: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

10、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冲突法 2商事关系3法律关系本座说4场所支配行为5中级人民法院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错 2对 3对 4对 5对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C 2A 3D 4B 5C6D 7B 8D 9A10.A五、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

11、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 ABCD 2.CD 3.BCD 4.ABCD 5.BD 6. ABCD 7.ABCD 8.ABCD 9.ABCD 10. ABCD154六、筒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1简述先决问题的法律地位。先决问题有独立于主要问题的法律地位,先决问题与主要问题之间不是一种从属关系,而是一种并列关系。(2分)其理由是: (1)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立的向法院起诉。(2分) (2)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法院可以独立的就先决问题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判决。(2分) (3)从时间上看,先决问题是先于主要问

12、题产生的,从法律后果看,先决问题制约着主要问题的解决。先决问题中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不确定,主要问题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也不能确定。(1分) (4)主张先决问题从属于主要问题的学者的主要论据是先决问题是因主要问题的提起而出现的。应该说,先决问题是因主要问题的提起而出现,但先决问题并不是因为主要问题的产生而存在,不能以先决问题是因主要问题的提起而出现就认定先决问题必然从属于主要问题。(1分)2简述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对于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各国在立法和实践中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解决:(1)-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按照“内国国籍优先的原则”,以内国法

13、为当事人的本国法。(2分) (2)当事人的双重或多重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第一,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2分) 第二,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2分) 第三,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优先,即适用当事人“实际国籍”所属国法为其本国法,这是当今较有影响的一种理论,为许多学者所赞同。(2分) 3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要的体现。每一主权国家均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2分) (2)管辖权的确定是内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

14、(2分)(3)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2分) (4)正确确定管辖权,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2分)七、论述题(16分) 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2分) 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 -(1)属人法 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与人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 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不同的原则。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本国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住所地法原则,即以当

15、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 为了协调属人法本国法原则和住所地法原则的对立,国际社会在制定国际条约时及一些国家在本国的国内立法中,已把当事人的惯常居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采用本国法为属人法的国家近年来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采用住所地法或兼采住所地法为属人法。(4分)(2)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物权冲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公认的物权法则,这一法则起源于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规则,现已广泛适用于解决动产物权法律冲突。(2分) (3)行为地法

16、行为地法是指涉外民事行为发生地的法律。行为地法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原则,初始用于确定行为方式的有效性,以后发展用来解决行为内容方面的法律冲突。(2分)(4)法院地法 法院地法是指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在有些情况下也用来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1分) (5)旗国法 旗国法是指悬挂在船舶上或涂印在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船舶或飞行器发生法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1分) (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当事人按双方意愿自主选择的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当事人这种对法律的选择又称为

17、“意思自治”,主要用于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2分) (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指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真正确立是在20世纪70年代。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一个法律适用的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在涉外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一些国家也适用这一原则。(2分)八、案例题(12分) 本案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3分) 钱某死亡前未留遗嘱,其继承属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的规定,日本法律应为本案的准据法。(5

18、分)钱某有两处住所。一处是位于中国的法定住所,一处是位于日本的临时住所。因钱某在日本已居住两年,日本的临时住所视为住所。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钱某死亡时的住所是在日本的住所。(4分)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6分)1区际法律冲突2仲裁协议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与我国无条约关系国家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可由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按 办理。 2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 申请。 3我国的仲裁委员会为独立法人,独立于行政机关,各仲裁委员会之间无 关系。 41869年,法国和 缔结了世界上第

19、一个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的双边条约。 5我国的 是我国与外国进行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6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 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7在我国,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为住所。 8识别适用的法律,学者们有多种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各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进行识别时,多适用。 9最早以法律的形式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加以规定的是。 10大陆法系国家把当事人的作为属人法。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lO分) 1我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制度。( ) 2我国对适用外国法错误允许上诉。( )

20、3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 4冲突规范可以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 5我国不承认国内判例和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 6凯弗斯创立了本地法说。( ) 7对冲突规范连接点的“软化处理”的唯一方法是增加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8联邦制国家存在多法域,因而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因而不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 9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 10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 )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21、分,共10分,每小题所给出的备选答案中 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 )申请。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2对特派员取证,我国( ),A允许 B不允许 C原则上允许 D立法中未作规定 3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4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

22、驻日 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 应适用的法律是( )。 A美国法 B法国法 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中国法 5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 )的法律。 A行为地法 B法院地法 C船旗国法 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6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 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 甲的人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 A美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

23、出选择 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7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 A合同缔结地法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自体法 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 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 )法律。 A日本 B韩国 C德国 D中国 9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l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

24、是( )。 A中国 B日本 C英国 D希腊 10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 )法律处理。 A中国 B美国 C.泰国 D马来西亚五、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每小题所给出的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 )。 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2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 )。 A涉外侵

25、权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合同关系 D国际民事诉讼关系3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 A领域标准 B非内国标准 C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 D国际标准4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 A调解必须是自愿的 B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 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 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5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 )。 A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B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C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D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6一国法院解决涉

26、外失踪宣告和涉外死亡宣告案件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有( ) A当事人国籍问题 B当事人住所问题 C案件管辖权问题 D法律适用问题7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 )。 A有久居的意愿 B在居住地有一定的财产 C有居住的事实 D居住的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8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 A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B以居所为住所 C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 D由当事人选择一个住所为住所9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A父母事后婚姻 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 C.法院判决 D非婚生子女申请10有关国际惯例的正确说法是( ) A在实践中反复适用,在确定的内容 B

27、是任意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 C具有强制性 D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六、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1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2简述法人国箱确定的依据。3简述最密切联系的原则。七、论述题(本题18分)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八、案例题(本题12分) 1995年,中国籍公民超耿虎与日本籍公民佐佐木智子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取名赵小虎。1998年,佐佐木智子独自回日本居住。2000年,赵耿虎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佐佐木智子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佐佐木智子要求将赵小虎带回日本,由她抚养,赵耿虎要求赵小虎留在

28、中国,由他抚养。 问: 1本案应适用何国法作准据法? 2赵小虎应由其父抚养,还是应由其母抚养? 法学专业 国际私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6分) 1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2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互惠原则 2中级人民法院 3隶属 4瑞士 5司法部 6住所地 7居住地 8法院地法 9法国民法典 10本国法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错 2对 3对 4错 5错 6错 7错 8错 9错 10对四、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

29、分) 1C 2C 3A 4D 5D 6D 7B 8D 9B 10A五、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l0分) 1ABCD 2ABC 3ABC 4ABCD 5ABCD 6CD 7AC 8AC 9ABC 10ABD六、简述题(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 反致产生的原因有两点: (1)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法院地国与与案件有关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属不同。(3分) (2)法院把冲突规范援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而且只适用该外国中的冲突法。(3分) 反致产生的条件是: 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存在消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

30、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2分) 2简述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 国际上法人确定的依据主要有: (1)成立地。法人的属人法是法人据以成立的法律。(2分) (2)管理中心所在地。法人的属人法是处理商业事务的地方所通行的法律。(2分) (3)主要营业所所在地。法人的属人法是主要经济活动中心地。(2分) (4)资本实际控制。法人的属人法是实际控制法人资本的那个自然人的国籍国法。 (1分) (5)复合标准。法人的国籍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素才能确定法人的国籍。 (1分) 3简述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最密切联系联系的原则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

31、下,法院在与该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2分) 最密切联系的原则是一种法律选择方法,它改变了传统冲突规范中连接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增加了法律适用的科学性。(2分) 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的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2分) 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一方面给法官灵活地选择法律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法官滥用司法权力提供了机会。(2分)七、论述题(本题18分) 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1l世纪以后,被视为普通法的罗马法在意大利北部城邦

32、普遍适用,但各城邦也制定了各自的作为特别法的“法则”,因而法律冲突时常发生。这种情况对各城邦之间的贸易往来十分不利,因此找出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显得十分必要。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3分) 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巴托鲁斯。在他之前,12、13世纪意大利和法国的一些法学家已提出过一些早期的法则区别理论或冲突原则。但巴托鲁斯是公认的法则区别说的创立者。(3分) 巴托鲁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抓住了法律的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这个法律冲突的根本点,并且把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进行探讨: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的一切人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外的城邦居民。(3分)

33、他主张把法则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人的身份关系和行为能力的法则,即“人法”,可以随人所至而适用于域外,就是说,这类法则具有域外效力。另一类是关于物的法,即“物法”,必须且只能在指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3分) 从法则人手解决法律冲突,在方法上容易陷入不科学的境地。现实生活中,并无明确的物法法则和人法法则的戈0分,巴托鲁斯只得求助于法则词语结构的不同进行区分。(2分) 巴托鲁斯的方法虽然在现实中并不可行,并且也没有完全摆脱注释法学派的影n向,但是他最早提出了法律具有域外效力的见解,把新兴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运动的人文主义带人国际私法领域。他在过去封建主义绝对的属地主义法律适用原则基础上,提出了法律

34、适用的属人主义原则,阐释了法律冲突产生的本质原因,揭示了法的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问题,提出了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为适用外国法提供了理论依据,被人们誉为的国际私法的鼻祖。法则区别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正式建立。(4分)八、 案例题c本题12分) 1本案涉及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 对监护权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各国多主张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或法院地法。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其父是中国公民,赵小虎具有中国国籍。本案在中国提起诉讼,法院地法是中国法,所以,监护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3分) 对抚养权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赵小虎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赵小虎与中国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3分) 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2分) 2我国对涉外监护、抚养亦无明确的实体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曾对中国公民和前苏联公民之间的子女监护和抚养问题作过批复。批复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其子女由中国公民监护、抚养为宜。我国法院可参照这一批复,判赵小虎由赵耿虎监护、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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