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工作职责1、学校卫生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校医作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2、负责起草每学期的全校卫生工作计划,提高学校行政复查,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期末作出工作总结。3、开展师生的初级医疗,急救和转诊工作。4、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传染病预防管理工作。5、根据学生体检结果,汇总并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作出比较、评价和分析,及时上报教育、卫生部门。6、组织并参与实施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7、对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个人卫生等设施采取卫生监督、检查。8、负责学校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9、组织或参与红十字会、爱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和活动。10、协助组织计划免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