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第 1 页 (共 3 页) 绝密启用前 20224 0045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1B 2B 3C 4D 5C 6B 7D 8B 9C 10B 11A 12A 13A 14C 15B 16D 17D 18D 19D 20C 二、辨析题: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21 正确, 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通过法律来实现对大规模教育事业的调控和发展。 22错误:从法律关系的性质看,教育法律关系可分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23正确,教育具有公共性,现代教育立法应当维护和促进
2、教育的公共性。 24错误,教育法律规范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25错误,高中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答初 中以下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6错误,普通中小学必须接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 27错误,学制结构是由纵向的学校教育阶段与横向的学校组织类型组成的。 28正确,法律禁止教师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行为。 29错误,普通高考有全国统考、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三种形式。 30错误,学历证书是向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 【评分说明】判断 1 分,说明理由 1 分。 三、简答题:本大
3、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31国外教育立法经历了四个阶段: (1)零星立法阶段; (1 分) (2)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立法的阶段; (2 分) (3)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 (1 分) (4)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 (1 分) 32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教育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第 2 页 (共 3 页) (6)聘任教师及其他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
4、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评分说明】每个要点 1 分,答对五个要点得满分。 33 (1)国家财政拨款,这是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承担,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的体制。 (2 分) (2)社会集资、捐资,指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及境外民间组织、个人,集资或捐资办学。国家鼓励捐资办学。 (2 分) (3) 设立教育专项资金。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 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帮助解决经费短缺和义务教育薄弱问题。 (1 分) 34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 (1)
5、对辖区内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1 分) (2)对下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 分) (3)对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进行督导; (1 分) (4)对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验收。 (2 分)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0 分。 35我国义务教育的价值取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从义务本位走向权利本位。这是现代法治建设的基本趋势。权利本位强调,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我国义务教育法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作为其立法理念,并体现在该法相关条文中。 (3 分) (2)强化政府的义务教育职责。从
6、人民办教育到政府办教育,是新时期义务教育制度运行的一大特点。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免费性和政府责任。义务教育应当主要由政府提供经费支持。 (3 分) (3)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均衡是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基石。我国确立了“两步走”战略,第一步要求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达到基本均衡,到 2020 年实现基本均衡;第二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向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高质量,实现优质均衡。 (4 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36 (1)本案是一起学生人身损害引起的民事赔
7、偿纠纷,原告石某要求被告刘某和春华学校承担的是民事侵权行为导致的民事责任,具体说来是民事赔偿责任。 (2 分) (2)就本案民事责任的分担看,被告刘某为主要侵权人,正是其行为造成石某受伤,因此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 分)由于刘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失由其父母予以赔偿; (2 分)原告石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刘某相互撕扯,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 依法应减轻对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应自负一定损失。 (2 分)春华学校对于损害的发生,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方面也有一教育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第 3 页 (共 3 页) 定过错, (2 分)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
8、分)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1分) (3)类似案例中的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受害学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寻求法律 救济的途径主要是行政申诉和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 后的法律救济途径。 (2 分) 37 (1)不可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适用开除学籍的处分措施。 (4 分) (2)可以责令父母严加管教;送工读学校(或答送专门学校) 。 (4 分) (3)尚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可退学(2 分) 。由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责令父母送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2 分) (4)不可,未满 16 周岁的人从事雇佣性劳动属于童工,法律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 童工。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