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研讨会提纲研讨会提纲1.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 2.跨境并购流程和主要交易文件3.案例分析中化集团收购英国上市的绿宝石能源公司 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万象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公司 4.问答1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 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 3中国对外并购自2010年的高速增长后,在往后两年仍维持每年500亿美元截止2013年5月底,中国对外并购录得200亿美元,预计全年总值与往年持平加拿大是中国对外并购最大的国家,其次是美国和澳洲。北美洲在近年已超前亚洲,欧洲和南美洲,成为中国主要对外并购地区
2、对外并购 总值对外并购 目標國家 (2008-2013年5月)来源汤森路透注只包括超过1百万美元的交易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 (續續) ) 4中国对外并购主要是多数股权交易(包含100%全购和多数股权交易)在交易總值方面,主要是小型交易,大约70%的交易量为少于1亿美元。对外并购 收购股权分类(1)对外并购 交易总值分类(交易量)(交易量)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趋势概览( (續續) ) 5中国对外并购的目标行业在近年产生了变化,在2008-2010年,与天然资源相关的行业占有77%,但在近年(2011年-2013年5月)已下降到69%,比率有持续下
3、降的趋势。主要因为非天然资源交易总值有超过50%的升幅以及政府鼓励不同行业出外进行并购对外并购目标行业(2008-2010年)对外并购目标行业(2011-2013年5月)跨境并购流程和主要交易文件跨境并购流程和主要交易文件7并购交易的种类和比较(收购私人公司并购交易的种类和比较(收购私人公司VS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私有公司并购私有公司并购买卖私有公司(即出售的对象并未上市)卖方自愿所受监管可能较少(但并非总是如此)不牵涉上市公司收购规定公开收购公开收购买卖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少数股东友善或敌意收购牵涉上市公司收购规定8典型跨国并购交易流程典型跨国并购交易流程 议定并签署不披露协议议定
4、并签署不披露协议资料室和尽职调查资料室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起草起草/ /修改买卖修改买卖协议及其它文件协议及其它文件谈判谈判签署签署满足先决条件满足先决条件(包括政府审批)(包括政府审批)交割!交割!9跨国并购交易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文件跨国并购交易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文件保密协议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信息备忘录 (Information Memorandum)初步报价 无法律约束力第二轮报价 无法律约束力 报价相关的假设和交易的前提条件尽职调查交易合同的谈判 和目标公司? 和主要股东?管理层?锁定协议、表决承诺10跨国并购交易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
5、和文件跨国并购交易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文件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 Exclusivity Agreement保密协议 / 排他性协议Heads of Agreement / MOU / Letter of intend简要条款书 / 谅解备忘录 / 意向书Share Purchase Agreement / 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 / 股份认购协议Asset Sale & Purchase Agreement资产买卖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股东协议Transitional Services A
6、greement过渡期服务协议经典案例分析经典案例分析案例一案例一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交易双方交易双方中化资源(英国)有限公司(Sinochem Resources UK Limited)为中化设立在英国的特殊目的公司为中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绿宝石能源公司(Emerald Energy Plc)为一家独立的石油勘探与开采公司油田与勘探特许权分布在叙利亚、哥伦比亚和秘鲁注册地在马恩岛在伦敦交易所主板上市(FTSE250)其主要股东包括俄罗斯的石油寡头克罗皮夫、俄罗斯天然气公司(Soyuzneftegas)、摩根大通等12案例一案例一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中化集团
7、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交易简介和亮点交易简介和亮点交易为全部现金要约总收购金额为8.78亿美元绿宝石董事会向股东推荐要约中化从两个最大股东处获取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承诺约占总股比的38%交易通过英国法院核准的“安排计划”(scheme of arrangement)实施适用马恩岛法律 因为绿宝石注册在马恩岛适用英国上市公司收购规则(City Code) 因为绿宝石在伦敦交易所上市为中国国企按英国上市公司收购规则收购伦敦主板上市公司的第一例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代表了中化集团13案例一案例一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规则规则2.52.5条条”的约束力的约束力交易依照英国上市公司收购
8、规则2.5条履行公告告知市场中化要约收购绿宝石的“确定意向”一旦公告,中化必须实施收购,除非“中化的要约发生重大情况”实际中,被认为是“要约发生重大情况”的门槛非常高,几乎不可能达到在伦敦市场,被公布的要约一般是必须要完成的英国上市收购委员会的政策要求所以,作为要约方而言,在按2.5条履行公告之前应当完成尽职调查并认为交易可行14案例一案例一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交易保护机制交易保护机制1.实施协议(实施协议(Implementation Agreement)协议中对双方履行交易的义务和承诺做了约定绿宝石董事会不得寻求其他方的要约(non-solicitation
9、)中化有权就任何第三方的竞争性要约提出匹配的条件(matching right)绿宝石有义务筹备并实施收购计划绿宝石有义务筹备并实施收购计划收购方式为“安排计划”(scheme of arrangement) 是绿宝石与英国法院之间的程序。中化的权利仅在实施协议项下存在。对绿宝石在交易完成前的业务行为在协议中也有约束15案例一案例一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交易保护机制交易保护机制2.2.分手费协议(分手费协议(BreakBreak FeeFee AgreementAgreement)中化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收取3百万英镑的分手费:绿宝石董事会撤回或以对中化不利的方式更改
10、其对要约的推荐绿宝石董事会就另一个竞争性要约做出推荐绿宝石违反其在实施协议项下的重大义务如他方竞争性要约被公布且完成,则绿宝石须另支付2百万英镑的分手费英国收购规则当时所规定的分手费最高不得超过交易金额的1%收购规则在2011年修改,现已不允许任何分手费的约定3.3. 不可撤销的表决承诺(不可撤销的表决承诺(IrrevocableIrrevocable UndertakingsUndertakings)由绿宝石的董事会成员和两个最大股东给予占绿宝石总股比的37.56%承诺将表决赞成中化的要约,除非第三方要约价格比中化的价格高出15%以上16案例一案例一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中化集团收购绿宝
11、石能源公司交易保护机制交易保护机制4.收购可转债协议瑞信持有绿宝石发行的一千五百万美元(利息为5.85%)的可转债根据英国收购规则第15条规定,要约方必须向可转债持有人发出购买可转债的“适当要约”中化与瑞信达成协议:可转债由中化以现金收购“穿透价格”:即收购价格应反映向绿宝石股东要约收购的每股价格收购的前提条件为“安排计划”生效17案例一案例一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中化集团收购绿宝石能源公司应当提前注意的事项应当提前注意的事项中国政府审批中国政府审批值得注意的是中化的要约未将中国发改委或其他政府部门审批作为生效前提条件与中石化收购加拿大上市的Addax则有政府审批条件一致行动人问题一致行动
12、人问题“一致行动人”:指为了获取或集中控制一家上市公司而进行配合的人士某些人士被自动认为是要约方的一致行动人,例如董事、主要子公司和有关联的第三方顾问和中介,但可以反证明对要约方的后果可能非常严重:如一致行动人购买目标公司股份,则其购买价格将变成要约方的最低价为避免广泛的定义,提前与英国收购委员会沟通十分关键收购规则的文字上看,所以的中国的国有企业都可能被视为是中化的一致行动人(超过12万个)收购委员会理解中化的处境,并给予了豁免,但明确不作为先例18案二案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交易背景 L集团法国知名工业私企,设计并生产交通运输系统车辆及设施,包
13、括驼背/拖车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军事运输等,总部设在法德边境由年过八旬的Robert先生白手起家并由其全权持有并管理超过50年历史,持有多项世界领先专利和技术,为当地大部分居民提供就业,为当地经济支柱 中国收购方(A公司)国资委直接管理下的大型重点央企中国最大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商之一,包括开发及生产铁路机车、客车、动车组、城轨地铁车辆等19案例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交易原因 L集团由于欧债危机、本身生产费用较高以及一些项目融资未及时获得而濒临破产创始人Robert先生年事过高,其子女志不在接手公司阿里斯通或西门子等大型跨国企业一直觊觎L集团的优良资产,但Robert先生不希望被
14、这些企业收购,而是希望保留对L集团运营权和控制以进一步发展扩大其业务,特别是在日渐重要的中国市场中寻找中国战略合作伙伴以挽救和保护毕生事业 中国A公司需要引进国外先进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借欧债危机,寻找优良资产机会以进入欧洲市场增强其跨国界运作以打造大型跨国制造企业20案例二案例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影响交易架构之重要因素 目标资产L集团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输系统(T业务资产)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技术、设备、固定资产、运营资本及合同等)T业务资产资产在L集团下持有较分散,且中国部分资产有10%少数股权为第三方持有众多资产上均已设置抵押并已过还款期限 L
15、集团破产风险债权行短时间宽限面临在2012年3月28日宣布破产以寻求法庭保护的风险(“破产日破产日”)短时间(1个月左右)内需获得足够流动资金 法国政府法国政府对L集团的保护法国主权基金FSI的参与21案例二案例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交易架构 两份框架协议公司组成框架协议L集团疏理T业务资产中国外资产并将其注入一由其全权持有的子公司(“目标公司目标公司“)L集团以6300万欧元价格出售给A公司目标公司79.52%股权合资框架协议协议以L集团将T业务中中国资产的10%少数股权回购为前提,将100%的T业务资产中国资产注入到目标公司注入后,A公司股权将
16、被稀释到66%而L集团占34%这两份框架协议的交割互为条件 即,L集团注入T业务资产中国资产与出售给A公司79.52%股权将同时发生(24小时之内),以避免法国资产利得税22案例二案例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交易架构 融资L集团资金问题需要获得现有债权行对已到期贷款的宽限需要在破产日前获得过桥贷款以解决流动资金短缺以避免破产工行提出的融资方案贷款行:工行巴黎分行(一定程度上依赖A公司在中国信用度)贷款额:两笔各3千万 第一笔用于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要和到期项目履约保函问题; 第二笔用于来赎回所欠贷款23案例二案例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某国企
17、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交易架构工行考虑 时间紧迫又缺少干净价值相当的抵押品 由于新入法国市场,所能承受风险较低 L破产风险 不希望承担贷款违约而变卖资产的风险 要求A公司可以为其贷款兜底24案例二案例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交易失败的原因 破产风险L集团如在框架协议或最终交易文件签署前破产A公司则面临L集团不能履行协议约定的风险T业务资产资产将由法国法庭全权处置可能会有其他公司以更高价格竞标T业务资产资产L集团如在交割后破产若A公司被法庭认为已在回拨期内知晓L破产,则面临法国法院判决撤销交易且让A公司退还股权的风险工行同样不希望承担任何L集团破
18、产风险25案例二案例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交易失败的原因 融资国有银行在海外并购融资业务中涉足尚浅银行对于破产企业风险承受较低A公司无法接受工行让其进行全部”兜底“回购的安排 价格:双方在买价上直到最后一刻仍存在分歧 时间压力 法国政府与媒体的干预 - 正逢法国大选、媒体的负面报道 文化差异双方谈判风格不同引误会中方谈重点前先进行”背景介绍“,常被误会成缺乏诚意法国人谈判风格较犀利,常被中方认为其不友好法国人对中资银行及国企较严格审批系统缺乏理解中方对法国的政治及法律系统缺乏理解和经验26案例二案例二某国企收购一家法国交通设备制造商某国企收购一家法
19、国交通设备制造商 案例经验教训 濒临破产企业收购需提前考虑融资可行性和时间安排 由于银行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可考虑引入财务投资者(例如私募基金等)提供过桥贷款 提早准备不同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与外方充分就所需中国境内审批及时间进行沟通 对于经常进行海外并购的国企,可考虑设立境外平台进行融资以避免因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错过黄金机会 对感兴趣目标国家和地区进行提前政治、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了解 选择充分了解当地各方面情况的资深中介以增加交易成功率27案例三案例三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A123公司公司 目标公司介绍 情况概述 假马竞标 交易概览 交易主要完成条件/所需审批 经验
20、总结28案例三案例三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A123公司公司29目标公司介绍 A123 Systems, Inc.是面向交通运输、电网服务和商业市场的锂铁电池和电池系统的生产商 约1,800位员工 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沃尔瑟姆 获得美国能源部的2.5亿美元拨款 2009年9月,该公司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筹资3.8亿美元;这是2009年规模最大的首次公开股份发售 2009年,A123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设立合资公司(这是由中资汽车制造商与非中资电池供应商成立的首家合资企业) 案例三案例三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A123公司公司30情况概述
21、 随着2011年四季度至2012年1季度之间的一系列事件,包括来自主要客户订单的意外下滑以及因召回替换有缺陷电池而造成的成本上升,A123面临了较大的流动性问题 A123的管理层于2012年三月启动了寻求潜在战略伙伴及股权投资人的努力 2012年8月,A123与万向签署协议,按照协议,万向将向A123以债及股票相关证券的方式投资最高达4.65亿美元;然而,双方均无法在A123流动性难以支撑其日常运营之前满足完成协议所需条件,A123因此于2012年10月正式申请Chapter 11破产 申请破产之时,A123收到来自万向的5,000万美金的破产保护企业融资,该笔资金为A123提供了稳定运营状况
22、所需的流动性 A123随之正式开始通过Chapter 11竞拍流程出售其大部分资产 案例三案例三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A123公司公司31假马竞标 在申请破产保护之前,A123与江森自控(“JCI”)达成资产购买协议(“假马竞拍”),根据协议,JCI将以1.25亿美元收购A123汽车业务相关资产、大多数知识产权及一些其他相关资产;该购买协议允许JCI将所购知识产权重授权应用至包括电网及商业等非汽车应用上,这些非汽车应用与A123的其他业务领域一致 案例三案例三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A123公司公司32交易概览 万向在Chapter 1
23、1竞拍中胜出。万向最终的资产购买协议包括以下内容:收购A123大部分资产(不包括对政府业务)的现金价格为2.566亿美金 承接部分负债(交易完成时的数额)以及与合约及租约承接相关的救助成本,一共大约为2,400万美金 履行有关美国能源部资助项目协议的剩余部分 根据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批准情况,万向同意对未包括在收购范围内的资产/业务(在该部分资产/业务无法独立运营的前提下)在交易完成后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内提供合理范围内的支持服务 另外一家参与Chapter 11竞拍的公司Navitas Systems LLC (“Navitas”)以23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A123的政府业务(包括所有的美国军队
24、合同) Navitas对政府业务的收购被认为将大大减轻对万向收购A123大部分资产的政治审查 案例三案例三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A123公司公司33主要交易完成条件/所需审批 CFIUS的批准已于2013年1月30日获得 所有相关美国反垄断、贸易规定或其他使用法律及规定的必要批准(或适用等待时限) 万向对所要求合约与租约在对条款无重大调整前提下的同意承接 案例三案例三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万向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A123公司公司34经验总结 愿意以开放和透明的方式采取行动和进行交易 利用破产程序的利益 灵活应对流动性及长期战略需要 能够在出售和拍卖程序中迅速果断行事 现金和交割确定性至关重要 应对美国媒体和政治的专业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