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第1 1章章 税法认知税法认知第一节 税收的内涵和分类第二节 税法的内涵和构成要素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本章内容本章内容 【能力目标】【能力目标】(1 1)能识记税收的含义与特征、税法的含义与特征。)能识记税收的含义与特征、税法的含义与特征。(2 2)能明确税法的原则、税收的分类、税法的构成)能明确税法的原则、税收的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的内涵和分类税收的内涵和分类一、税收的含义与特征一、税收的含义与特征(一)税收的含义(一)税收的含义 税收是国家为行使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税收是国家为行使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
2、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并调整税收分配关系,强制、无偿且较为固定地取得分配并调整税收分配关系,强制、无偿且较为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二)税收的特征(二)税收的特征强制性强制性无偿性无偿性固定性固定性二、税收的分类二、税收的分类(一)按征税对象性质分类(一)按征税对象性质分类(1 1)流转税流转税又称流转税类,是指以货物、劳务、服又称流转税类,是指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买卖的流转额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买卖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增值税、增值税、消
3、费税、关税消费税、关税等。流转税是我国的等。流转税是我国的主体主体税种税种。(2 2)所得税所得税又称所得税类,又称所得税类,是指是指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征收的各种税,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等。等。所得额一般情况下等于总收入减去所得额一般情况下等于总收入减去为取得收入耗费的各项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为取得收入耗费的各项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又称资源税类,是指以各种应税自然又称资源税类,是指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资源为征税对象征收的资源或者其他资源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各种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镇土地
4、使用税等。等。又称财产税类,又称财产税类,是指是指以纳税人拥有或支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房产税、车船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等。(3 3)资源税资源税(4 4)财产税财产税又称特定目的税类,是指为了达到又称特定目的税类,是指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某种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征收的各种税,包括行为征收的各种税,包括车辆购置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等。等。又称行为税类,是指以纳税人发生的某又称行为税类,是指以纳税人发生的某种行为为征税对
5、象征收的各种税,如种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印印花税、契税、船舶吨税花税、契税、船舶吨税等。等。(5 5)行为税行为税(6 6)特定目的税特定目的税(二)按计税依据分类(二)按计税依据分类1.1.从价税从价税 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一定价值单位(收入、价格、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一定价值单位(收入、价格、金额等)为标准,按一定比例税率计征的各种税,如金额等)为标准,按一定比例税率计征的各种税,如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等。(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1.1.价内税价内税 价内税就是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之中,作为价格构成价内税就是税金包
6、含在商品价格之中,作为价格构成部分的各种税,如部分的各种税,如消费税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的价格。的价格。2.2.价外税价外税 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商品或服务价格之中,价税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商品或服务价格之中,价税分列的各种税,如分列的各种税,如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需要支付约定税的价格,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需要支付约定的价款(不含增值税价款)外,还需要支付按规定税率计的价款(不含增值税价款)外,还需要支付按规定税率计算出来的增值税税款这两者是分开记载的。算
7、出来的增值税税款这两者是分开记载的。(四)按税收收入的归属分类(四)按税收收入的归属分类1.1.中央税中央税 中央税是指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如中央税是指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如消费消费税、关税税、关税等。等。2.2.地方税地方税 地方税是指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如地方税是指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如城镇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等。3.3.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收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一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收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享的税种,如定比例分享的税种,如增值税,增值税,中央分享中央分享50%
8、50%,地方分享,地方分享50%50%。(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 (1 1)直接税直接税: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负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负税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税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2 2)间接税间接税: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负税: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负税人),纳税义务人能够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来把税收人),纳税义务人能够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来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9、,如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如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第二节第二节 税法的内涵税法的内涵和构成要素和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含义与特征一、税法的含义与特征(一)税法的含义(一)税法的含义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税法的含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税法的含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1 1)有权的国家机关有权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我主要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国最高权
10、力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时,在特定的法律框架和规则下,地方立法机关一般也拥时,在特定的法律框架和规则下,地方立法机关一般也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还可以依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还可以依法授权部分行政机关制定某些税法,获取授权的行政机关法授权部分行政机关制定某些税法,获取授权的行政机关也属于制定税法的主体。也属于制定税法的主体。(2 2)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 3)税法的范围税法的范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二)税法的特征(二)税法的特征(1)
11、从从立立法法过过程程看,看,税税法法属属于于制制定定法,法,而而不不属属于于习习惯惯法。法。(2)从从法法律律性性质质看,看,税税法法属属于于义义务务性性法法规,规,而而不不属属于于授授权权性性法法规。规。(3)从从内内容容看,看,税税法法属属于于综综合合法,法,而而不不属属于于单单一一法。法。【理论答疑】【理论答疑】税收与税法的关系是怎样的税收与税法的关系是怎样的?二、税法的构成要素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税法的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总则
12、总则纳税纳税义务人义务人征税征税对象对象税目税目税率税率纳税纳税期限期限减税减税免税免税纳税纳税环节环节纳税纳税地点地点罚则罚则附则附则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一)总则总则 总则主要包括税法的立法意图、立法依据、适用原则等。总则主要包括税法的立法意图、立法依据、适用原则等。(二)(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人、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人、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纳税人与负税人不是同一概念。纳税人即依法缴纳税款纳税人与负税人不是同一概念。纳税人即依法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负税
13、人即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或个人。税法的单位或个人,负税人即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或个人。税法只规定谁是纳税人,不规定谁是负税人。纳税人与负税人二只规定谁是纳税人,不规定谁是负税人。纳税人与负税人二者有些情况下是一致的,有些情况下是不一致的。例如,个者有些情况下是一致的,有些情况下是不一致的。例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而增值税的纳税人与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而增值税的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不一致的。负税人是不一致的。(三)(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共
14、同指向什么征税,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征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的客体或标的物。征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要标志。征税对象按其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征税对象按其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资源、财产、行为、特定对象及特定行为六大类,因此也资源、财产、行为、特定对象及特定行为六大类,因此也将税收分为相应的六大类,即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将税收分为相应的六大类,即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特定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特定目的税。(四)(四)税目税目 税目是各税种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税目是各税
15、种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征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有些税种是对征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有些税种征税对象比较复杂,需要设置税目,例如,我国的消费税征税对象比较复杂,需要设置税目,例如,我国的消费税设置了烟、酒、高档化妆品等设置了烟、酒、高档化妆品等1515个税目。个税目。(五)(五)税率税率 税率是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税率是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负担的大小。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负担的大小。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并非所有
16、的税种都有税目,并非所有的税种都有税目,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税目。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税目。(六)(六)纳税期限纳税期限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的含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的含义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的起始时是指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一个时间点(某天)。间,是一个时间点(某天)。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按年纳税、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之分,一般为一个时间段。按年纳税、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之分,一般为一个时间段。纳税申报期限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限期满以
17、后向税务机纳税申报期限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限期满以后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时间段。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时间段。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 1日、日、3 3日、日、5 5日、日、1010日、日、1515日、日、1 1个月或者个月或者1 1个季度。个季度。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规定,纳税人以1 1个月个月或者或者1 1个季度为个季度为1 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起1515日内申报纳税。日内申报纳税。2.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
18、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的关系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的关系(七)(七)减税免税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是税法对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针对税收减税免税是税法对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针对税收减免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对应纳税额给予少征一部减免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对应纳税额给予少征一部分税款的优惠,而免税是对应纳税额给予全部免征税款的分税款的优惠,而免税是对应纳税额给予全部免征税款的优惠。优惠。税基式税基式减免减免税率式税率式减免减免税额式税额式减免减免1.1.税基式减免税基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降低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税基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降低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
19、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涉及的概念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税基式减免涉及的概念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2.2.税率式减免税率式减免 税率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率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税率式减免涉及的概念包括重新确定较低的税率、选用税。税率式减免涉及的概念包括重新确定较低的税率、选用其他较低的税率、零税率。其他较低的税率、零税率。3.3.税额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额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税额式减免涉及的概念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税免税
20、。税额式减免涉及的概念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以及另定减征额等。核定减征率以及另定减征额等。(八)(八)纳税环节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纳税人针对征税对象应当缴纳税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纳税人针对征税对象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不同税种的纳税环节有可能分布在生产、批发、款的环节。不同税种的纳税环节有可能分布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取得收入、发生成本费用等各个环节上。零售、进出口、取得收入、发生成本费用等各个环节上。(九)(九)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征税对象的纳税环节以及便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征税对象的纳税环节以及便于对税源进行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
21、缴、代扣代于对税源进行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缴、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十十)罚则罚则 罚则又称法律责任,是对违反税法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罚则又称法律责任,是对违反税法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措施。(十一十一)附则附则 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含义一、税收法律关系的含义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
22、税人之间、相关国家机关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间、相关国家机关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系。税收法律关系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相关国律关系,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等。律关系,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等。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收法律
23、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纳双方,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纳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1.1.征税主体征税主体 征税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权力)的国家行征税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权力)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例如,
24、所得税法律关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例如,所得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系的客体就是所得额所得额,财产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财产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财产财产,流,流转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转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销售额销售额。(三)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三)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最实质的东西,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也是税法的灵魂。1.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1 1)税务机关的权利税务机关的权利(力力)
25、。税务税务 管理权管理权税收税收 征收权征收权税收税收 检查权检查权税务违法税务违法处理权处理权税收行政税收行政立法权立法权代位权和代位权和撤销权撤销权(2 2)税务机关的义务。)税务机关的义务。2.2.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1 1)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2 2)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的义务1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2 2)依法设置、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依法设置、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3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
26、务。4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5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6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7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8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9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10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一)(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权利
27、义务关系。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当以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当以引起纳税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引起纳税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为标志。实为标志。(二)(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产生,导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产生,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发生变化。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发生变化。(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某一税收法律关系终止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某一税收法律关系终止,即税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收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税收法律关系消
28、灭的原因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3)纳税义务的免除)纳税义务的免除(4)某些税法的废止)某些税法的废止(5)纳税主体的消失)纳税主体的消失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第二章第二章 增值税法增值税法第一节 增值税的认知第二节 增值税的计算第三节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计算第四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本章内容本章内容 【能力目标】【能力目标】(1 1)能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会判断)能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会判断哪些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会选择增值税适用税率,能哪些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29、,会选择增值税适用税率,能充分运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充分运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 2)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简易计税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方法下应纳增值税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3 3)能合理选择和运用增值税出口货物或者劳务退(免)能合理选择和运用增值税出口货物或者劳务退(免)税政策、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政策,能根税政策、出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退(免)税政
30、策,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运用据相关业务资料运用“免抵退免抵退”办法和办法和“先征后退先征后退”(“免退免退”)办法计算增值税应退税额。)办法计算增值税应退税额。(4 4)能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能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税地点。第一节第一节 增值税的认知增值税的认知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 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进口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进口货物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
31、、无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为计税依据而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课征的一种流转税。本教材将增值税纳本教材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原增值税税人分为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两大类。点纳税人两大类。(一)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一)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标准1.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标准 一般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为“年应税销年应税销售额售额”,指销售货物、劳务、服务
32、、无形,指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之和)资产、不动产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之和)在规定标准以下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1 1)自)自20182018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税销售额应税销售额5005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2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属于一般纳税人)。自然人)按
33、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属于一般纳税人)。(3 3)对于原增值税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对于原增值税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于人纳税;对于“营改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试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2.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自自20182018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日起,增
34、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年应税销售额税销售额(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年应征增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之和值税销售额之和)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人标准(自自20182018年年5 5月月1 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5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的,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的,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管税务机关办理
35、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在连续不超过12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或当季
36、)的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或季度)。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简称应税行为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
37、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征税管理(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征税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办法,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
38、当向主管税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资格登记,以取得法定资格机关办理资格登记,以取得法定资格;未办理一般纳税人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登记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确定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确定(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1.销售或进口货物销售或进口货物 有有偿偿转转让让货货物物的的所所有有权。权。销售货物销售货物 申申报报进进入入中中国国海海关关境境内内的的货货物。物。进口货物
39、进口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热力、气体在内。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2.2.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 接接受受来来料料承承做做货货物,物,加加工工后后的的货货物物所所有有权权仍仍属属于于委委托托方方的的业业务,务,即即通通常常所所说说的的委委托托加加工工业业务。务。加工 受受托托方方对对损损伤伤和和丧丧失失
40、功功能能的的货货物物进进行行修修复,复,使使其其恢恢复复原原状状和和功功能能的的业业务。务。修理修配修理修配3.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除外:(1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
41、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含省级)财政部门监财政部门监(印印)制的财政票据;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得工资的服务。(3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的服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的服务。(4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42、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1.1.销售服务销售服务(1 1)交通运输服务。)交通运输服务。(2 2)邮政服务。)邮政服务。(3 3)电信服务。)电信服务。(4 4)建筑服务。)建筑服务。1 1)工程服务。)工程服务。2 2)安装服务。)安装服务。3 3)修缮服务。)修缮服务。4 4)装饰服务。)装饰服务。5 5)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5 5)金融服务。)金融服务。(6 6)现代服务。)现代服务。7 7)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旅游娱乐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43、其他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2.2.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销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的业务活动。3.3.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 销售销售不动产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
44、等。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三)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三)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 1)货物期货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 2)银行销售金银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 3)典当业的)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销售寄售物品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 4)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45、,应当征收增值税。(四)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四)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1.视同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1)(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代销。(2)(2)销售销售代销货物。代销货物。(3)(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市)的除外。的除外。(4)(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将自产或委托
46、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投资,提供给其他,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单位或个体工商户。(7)(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个人。2.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3.3.混合销售行为(详见第二节)混合销售行为(详见第二节)4.4.兼营行为(详见第二节)兼营行为(详见第二
47、节)(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视同销
48、售服务。(五)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五)不征收增值税项目(1)(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公益事业的服务。(2)(2)存款利息存款利息。(3)(3)被保险人获得的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保险赔付。(4)(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5)纳税人在资产重组
49、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货物转让行为转让行为。(6)(6)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
50、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7)(7)自自20202020年年1 1月月1 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税。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一)基本税率(一)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