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尘爆炸的预防措施1.消除粉尘源。可用的除尘措施有封闭设备、通风排尘、抽风排尘或润湿降尘等。除尘设备的风机应装在清洁空气一侧。其中易燃粉尘不能用电除尘设备,金属粉尘不能用湿式除尘设备。设备启动时应先开除尘设备,后开主机;停机时则正好相反,防止粉尘飞扬。粉尘车间各部位应平滑,尽量避免设置一些无关设施(如窗幕、门帘等)。管线等尽量不要穿越粉尘车间,宜在墙内敷设,防止粉尘积聚,另外,在条件允许下,在粉尘车间喷雾状水,在被粉碎的物质中增加水分也能促使粉尘沉降,防止形成粉尘云。此外,在车间内做好清洁工作,及时人工清扫,也是消除粉尘源的好方法。2.严格控制点火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
2、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焊接切割火花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对此高度重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易产生静电,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3.是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较小的粉碎装置,可以增加其强度,并要考虑防止爆炸火焰通过连接处向外传播。为减小爆炸的破坏性可设置泄压装置,如对车间采用轻质屋顶、墙体或增开门窗等。但应注意,泄压装置宜靠近易发生爆炸的部位,不要面
3、向人员集中的场所和主要交通要道;为减少助燃气体含量,在粉尘与助燃气体混合气中添加惰性气体(如氮气),减少氧含量,也是可行方法之一。涉爆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范围1.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制粉、送粉涉及易燃、易爆、喷吹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各类作业。2.现场清扫、点巡检、动火维修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的管理。二、基本要求1.现场粉尘清理操作不当,会产生扬尘,形成粉尘云,可能造成粉尘浓度超过限值,引发燃烧、爆炸。2.涉爆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防尘、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3.严格执行粉尘清扫时间的规定:每班作业过程中及时检查,发现粉尘逸出严重应立即停止设备处理;每班作业
4、结束,清理现场;按照除尘器使用的要求定期清理除尘器,并做好记录。4.清扫粉尘时应注意避免二次扬尘,最好使用负压式清扫,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5.除尘系统停止运行期间和作业岗位粉尘厚度超过1mm时,极易引发粉尘爆炸,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出,采取吸尘方式进行清理作业。6.清扫应使用不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7.有限空间的清扫作业应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相关规定。三、涉爆粉尘作业管理安全防火要求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
5、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现场积聚的煤粉,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3)凡在有煤粉的喷吹罐、粉仓储存装置设备、喷吹管道等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设备停止运行,必须根据物体和气体各自的性质,先氮气置换、清扫,并将储罐内存粉清理干净不得存有积粉达不到燃烧和爆炸的前提下,方可准许动火作业。(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5)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6)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
6、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7)在安装、维修、检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发生,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工作。如无能力排除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2.制粉区、送粉区属于特殊禁火区(1)进入涉粉区域作业、检查,厂房、料场涉爆粉尘区域任何人都不得吸烟。(2)临时用电线路或灯具必须采用防爆型的,并且线路走向规范,不得私拉乱接搭在制备设备上、制粉设备上。3.职责要求(1)动火作业负责人1)负责到安全处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负责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3)应在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
7、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2)动火人1)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2)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3)应随身携带动火证。(3)监护人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3)在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4)应在动火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5)监护人由动火单位负责派出,一级、特殊动火由车间安全员现场监护,设备所在单位应巡检监督设备情况,定时与动火单位沟通有无异常。(4)作业岗位区域负责人1)对所属生
8、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负责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对现场做好禁烟禁火安全管理。2)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对于岗位违纪吸烟或者他人吸烟的应立即制止,进行安全风险告知。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安全检查人员1)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有关规定,由车间按考核细则规定作安全考核扣分处理。2)如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财产损失,车间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处理。(6)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
9、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7)动火作业的审批人1)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2)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3)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四、动火证的管理1.办证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2.办理好动火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3.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4.动火证一式三联,一联由车间留存,一联由动火区域单位留存,一联由动火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备查,动火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车间,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动火证对动火作业单位做罚款处理;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5.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车间及公司审批,一般禁火区的动火证的审批由车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