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8-14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讲法律解释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第五讲 法律解释n 本讲目标n通过讨论法律解释的解释学基础,来理解法律解释的概念、特征、功能、目标、要素、方法和规则。n 本讲内容n一、法律解释的解释学基础n二、法律解释的概念、特征、功能与目标n三、法律解释的要素、方法 与规则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的解释学基础n(一)解释学的历史n1、从应用性专门方法论的专门解释学到人文科学一般方法论的一般解释学 n(1)作为专门解释学的文献解释学、神学解释学与法律解释学的根本特征nA、被解释对象的教条
2、性与权威性nB、被解释对象创制者的崇高地位nC、解释者对被解释对象及其创制者的敬仰nD、解释方法中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混合性nE、解释目标中真理问题与意义问题的划分及其整体性nF、解释结果在功能上的应用性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施莱尔马赫与一般解释学确立的开端nA、一 般 解释学确立的意义n*独断性解释学与探究性解释学的划分及其关系n*一般解释学让解释学从独断性解释学中解放出来n*一般解释学对来自科学压力的态度:要让人文科学(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有普遍的客观性和有效性n注:在启蒙背景中来理解一般解释学的确立意义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B、一般解释学的原则、方法及其基本特
3、点n 原则:n解释学是避免误解的技艺(作者与文本为中心):哪儿有误解,哪儿就有解释学。n理解是重构作者的思想:读者可以比作者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作品(两种可能性)n理解与解释的同一性。n 方法:n语法学方法与心理学方法。n启蒙精神的另一个儿子,与自然科学并列的地位。n从独断论中解放出来的同时也就放弃了对解释中的真理性因素的探究。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狄尔泰的人文科学导论与解释学作为人文科学一般方法论的一般解释学的完全确立nA、为人文科学奠定认识论基础nB、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区别:我们说明自然,我们理解精神。实证主义者出去!nErklaerenVerstehen(Auslegen)n
4、C、理解与解释作为人文科学的一般方法论:体验与生命,体验作为一种特殊经验。nD、人是解释学的动物:将人文世界看作文本,施氏解释方法应用范围的扩张。E、局限性:依然受制于主客体分离的实证主义。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从方法论(认识论)的解释学到存在论的解释学n(1)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存在论与此在解释学nA、此在解释学作为一般解释学的前提nB、前理解结构(先有、先见与先知)作为理解的先行条件nC、理解是解释的前提nD、从人说语言到语言说人:理解作为人对存在的一种“倾听”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续上:n基础存在论的基本结构:“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n 时间n 注意基础存在论各存在要素之
5、结构上的整体性此在:思 世界:实际性的他人、物等存在:可能性的他人、物等文本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nA、理解的历史性nB、成见作为理解的前提nC、视界融合(主体间的历史对话)nD、适用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二)通过解释学的历史理解解释学对于法律解释学的意义n1、从法律解释学到解释学:n 法律解释学对于解释学的贡献n2、从解释学到法律解释学:n 一般解释学对于法律解释学的意义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解释学作为法律解释学的理论基础n(1)提供解释在认识论上的基本原则nA、避免误解nB、比作者更好地理解nC、回到实事本身n(2)说明解释在存在论上
6、的基础:n理解的条件、可能性与过程n(3)提供一个作为焦点的概念:解释学循环nA、整体与局部之间n(文本维度)nB、文本与先理解之间n(主体维度)nC、规范与事实之间n(世界-存在维度)nD、历史、当前与未来之间(时间维度)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二、法律解释的概念、特征、功能与目标n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n1、一般概念:特定主体对法规范之涵义的阐明。n2、两种重要的法律解释之广义和狭义之分n(1)个案取向的司法解释与抽象的法律解释n(2)法律解释与法律续造、法律论证、法律决断的分与合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名家名言n法律解释与法官的法的续造并非本质截然不同之事,毋宁视其为同一思考
7、过程的不同阶段。此意谓:如果是首度,或偏离之前解释的情形,则法院单纯的法律解释已经是一种法的续造,虽然法院多未意识及此。另一方面,超越解释界限之法官的法的续造,广义而言,也运用“解释性”的方法。-卡尔.拉伦兹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二)法律解释的特征n1、个案取向性:法官在个案裁判中作出的解释。n2、立法注释性:司法权的职能首先要求法官以立法者制定的法律为解释前提与中心。这在狭义法律解释中,主要表现为弄清法条的字面含义。(宪法解释的例外)n3、司法创造性:司法权的职能同时要求法官通过创造性解释来完善与发展立法者制定的法律。这在广义法律解释的法律续造中主要表现为法律漏洞的填补、
8、不良法律的纠正等。(宪法解释中的司法创造性)n4、价值真理性:由于立法容易被政治立场左右,司法一方面成为权力平衡的机制,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平衡机制来追求法律的价值真理性。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名人名言 霍姆斯:法官是缝隙立法者。桑斯坦:好的判决胜过好的规则。德沃金: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他们是赫拉克勒斯。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三)法律解释的功能n1、法律适用的前提。没有法律解释,法律没有可能被运用到个案之中。n2、法律局限性(不确定性)的克服。法律模糊、冲突、漏洞、不良、抽象等局限性只有通过法律解释在个案中得到克服。n3、通过个案完善与发展法律。法律解释不光使法律更合乎法律的内
9、在道德,也追求法律的外在道德。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名人名言n德沃金:n1、法理学,或者说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是整个司法理论的无声序言。n2、法律一种解释性的概念。n格雷:n“法律就是法官所宣布的东西;制定法、先例、博学专家的意见、习惯和道德都只是法律的渊源。”n霍姆斯:法律就是法官在法庭上的所作所为。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二)法律解释的目标n1、主观说:向后看的立法原意说。(1)解释对象的要求。文字是死的,目的是活的。(2)解释方法的要求。通过历史的方法(立法资料、社会背景),发现立法者意志;(3)解释权限的要求。立法者的意志不容司法者篡改。反对意见:“让死人来统治活人”“
10、立法原意不可求”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客观说:着眼于当下和未来的法律意志说 (1)解释对象的要求。谁的目的,何种目的?(2)解释方法的要求。探索立法目的方法不止于历史方法,社会学方法、比较方法等等都可以。(3)解释权限的要求。三权分立的新理解,对司法权限的新理解。参与式民主与多数主义民主的区别。“文本一诞生,作者就死了?”-伽达默尔还是罗兰.巴特?真理与方法还是作者之死?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名人名言n两说均有其部分的真理,因此都不能毫无保留地接受。主观论的真理在于:法律与自然法则不同,它是由人类为人类所创造的,它表现立法者创造可能的-符合社会需要的-秩序的意志。法律背后隐
11、含了参与立法之人的规定意向、其价值、追求,以及对于事物的考量。客观论的真理在于:法律一旦开始适用,就会发展出固有的实效性,其将逾越立法者当初的预期。法律个入-立法者当时不能全部预见的-多样且不断变更的生活关系中,对一些立法者根本没有考虑到的问题,法律必须提供答案。一段时间之后,它渐渐地几乎发展出自己的答,并因此远离原创者的想法。(是谁让它有了自己的生命?).法律是原创者-企图创设完全或部分规整之-意志的具体化,此中既有主观的想法及意志目标,同时也包含-立法得不能全部认识之-客观的目标及事物必然的要求。.法律解释的最终目标只能是今日法秩序的标准意义(其今日规范性意义),而同时考虑历史上的立法者的
12、规定意向及其具体的规范想法,而不是完全忽略它,如此才能确定法律在法秩序上的标准意义。n -拉伦兹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三、法律解释的要素、方法与规则 n (一)法律解释的要素n1、含义:构建与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和规则时所需围绕的基本解释要素。n2、理论回顾:n(1)英美法律解释理论:三要素说,即文本、意图和语境。nA、文本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nB、意图论:(主观)原意解释与(客观)目的解释。nC、语境论:动态法律解释。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欧陆法律解释理论nA、回顾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1779-1861)的四要素说:n
13、文义、逻辑、历史与体系nB、新四要素说:n文义、逻辑-体系、历史、目的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法律解释的要素类型n(1)解释对象-目标要素:主观目的与客观价值。n(1.1)主观目的:立法者原意,立法目的,历史目的。n(1.2)客观价值:客观目的,客观价值秩序,宪法秩序。n(2)不变的、核心的解释方法要素:语言与逻辑n(3)可变的、开放的解释方法要素:历史、比较、社会、宪法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具有时间变动性的,但要么有利于探求主观目的,要么有利于探求客观价值。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运用解释学原理理解法律解释要素:文本-主体-存在(时间)n 以宪法为中心之法律体系(合宪性)n主观目
14、的(主体-主观价值)客观目的(世界-存在-客观价值)n 历史 语言 社会科学-解释学n立法者过去面向未来 逻辑-体系 立法者现在面向未来n对客观价值之认识(时间)对客观价值之认识(时间)n 生活世界(习惯与伦理)n重新思考法律解释诸要素之间的关系:语言、逻辑-体系、主观目的(历史)、客观目的、合宪性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名人名言n萨维尼就已经区分文法、逻辑、历史和体系的解释因素。并且也已经提及:这些要素不应个别地发挥作用,毋宁应互相合作。我们即将要讨论的-部分与萨维尼之理论重叠的-解释标准,并非-像很多人所想的-是不同的解释方法,毋宁是一些解释观点,任何主张其解释结果正确者,对这所有的
15、解释观点都必须一并考量。然而,不同的解释标准,经常还容许有许多解释可能性,有些解释标准有时不能发挥作用。在不同的观点之间经常需要作比较衡量。只有在对之作个别说明后,才或许能澄清不同观点的重要性。n -拉伦兹: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二)法律解释的方法n1、法律解释方法的命名方式n(1)以对象-目标要素命名:主观目的解释、原意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目的论解释、立法者意图解释、立法解释等等。n(2)以方法要素命名:n第一组固定命名: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以逻辑为中心)。n第二组开放命名:历史解释、社会学解释、比较法解释、合宪性解释等等。n(3)以其他方式命名:体系解释、扩张解释、限缩
16、解释、当然解释等等。n(4)体系解释的三层含义:逻辑取向的体系解释、语境取向的体系解释、主观目的取向的体系解释、客观目的取向的体系解释。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法律解释方法的基本类型n(1)核心类型:文义解释、体系解释(逻辑)、主观目的解释、客观价值(目的)解释。n(2)开放类型:历史解释、社会学解释、比较法解释、合宪性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等等。n注意:1、核心类型与开放类型是可以彼此重叠的。2、法律解释方法可以在狭义的法律解释(在已规定法律内、以文字字义的可能解释空间为界线解释法律)和法律续造同时适用,即这些方法具有双重功能。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法律解释
17、方法的界限n(1)和法律续造相比,法律解释的界限在于不得逾越法律字义的可能解释空间。n(2)关于词义的射程理论n(3)界限的不确定性及其原因和结果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4、文义解释n(1)含义:n指对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词句按一般语法规则所确定的文义,对法律条文的规范内涵进行解释的方法。n注意:广义的文义解释,就不一定以语法作为解释的核心要素。狭义的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必然开端。n法谚:n字义除非不明确,即应严守!n无需解释的事项不得解释。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规则n(2.1)法律中日常语言的理解规则(普通语言用法规则):日常语言的日常理解。n(2.2)法律中日常语言转变
18、为法律语言后的理解规则(法律语言用法规则):按转变后的通常含义来理解,通常含义取决于教义学共识。如果要按日常语言理解,需承担论证之负担。n字义缩小-字义扩大-字义改变。n(2.3)普通人和当事人的理解冲突时的解释规则,普通人理解优先是原则,当事人理解优先是例外。n(2.4)地方的理解和全国的理解冲突时的解释规则,按具体语境解释。n(2.5)立法时的理解和当下的理解冲突时的解释规则。一般应当按当时的理解为优先,要按当下的理解为优先需要承担论证之负担。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优势与局限n(3.1)优势nA、基础:语言共同体的实际存在。能指与所指的客观映像关系。nB、功能:为进一步解释划
19、定可能的语义空间范围。nC、效果:保障法的安定性(稳定性、可预测性)与形式正义n(3.2)局限nA、基础:现实语言共同全的内在冲突。能指与所指并不完全具备客观映像关系。nB、功能:语义空间的划定并不总是确定的。nC、效果:在许多语境中无力解释法律文义。可能与实质正义相抵触。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案例:n1、盐酸是否武器?-拉伦兹法学方法论n2、什么是“捕获”的含义?-杨仁寿法学方法论n3、电视节目预告是“时事新闻”吗?n4、什么是“消费者”?-梁慧星裁判的方法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5、体系解释n(1)含义:当文义解释存在多种可能的情形下,依条文在法律中所在的意义脉络来阐明其规范
20、意义的解释方法。这种意义脉络可以有四个面向:n第一,体例:编章节条项款的关联位置。n第二,语境:上下文的意义关联。n第三,主观目的:整个法律制度或者体系中立法者的主观目的。n 前三项-形式的、条文性的外在体系n第四,客观目的:整个法律制度或者体系中法律的客观价值。-实质的、价值性的内在体系。n后两项面向其实等于转向或过渡到主观目的解释和客观目的解释,并与之重叠。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规则n(2.1)基础:第一,法律体系的统一性。第二,解释学的循环,意义的整体与局限的关系。规则、制度、体系、秩序是一个意义关联的整体或者系统。n(2.2)追求体例、上下文(语境)、意义的融贯性或者事理
21、一致性。需要体例、语境、意义之间的联合思考。n(2.3)从法条到文本,从文本到文本间,再到超文本的体系性螺旋上升。n(2.4)按法条的效力等级进行体系理解。这和合宪性解释重叠。n施塔姆勒:一旦适用了一部法典的一个条文,就是在适用整个法典。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优势与局限n(3.1)优势nA、基础: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解释学的循环。nB、功能:克服文义解释仍有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防止法律解释的体系悖反。为过渡到目的论解释作好准备。nC、效果:保障法的安定性(稳定性、可预测性)与形式正义n(3.2)局限nA、基础:法律体系具有开放性与动态性。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的矛盾性。nB、功能:很多
22、情况下需要借重目的论解释。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矛盾性也限制了体系解释的功能发挥。nC、效果:在许多语境中无力解释法律文义。可能与实质正义相抵触。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案例:n1、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解释:n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n争点:是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和侵权责任法第47条的适用性解释 第96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
23、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十倍价款的赔偿金。n第47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要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n争点:是否可以竞合适合,其条件是什么?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6、历史解释n(1)含义:又称沿革解释、原意解释、立法者意图解释、主观目的解释、法意解释、立法解释。在体系解释,特别是依体例和语境的体系解释不能确定法律文义时,运用历史探究方法通过查明立法者制定法律时所作价值判断及其所欲实现的法律目的来解释法律文义的方法。n立法者的主观目的无非是对客观价值的特定探究。n目的是所有法律的创造者。-耶林法律的目的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规则
24、n(2.1)基础:第一,在民主法治国内,在一般情况下,我们相信立法者是法律价值的最佳认识者和判断者。这是其立法者身份之本然含义。第二,立法者的主观认识和目的及其所处的社会历史状况是可能通过历史探究的方法得到科学查明。n(2.2)立法主体的范围界定需要考虑正式与非正式主体的结合。n(2.3)立法主体规范想法的界定是以立法史或者立法过程中所参考的一切资料为基础的。比如立法理由书、草案、审议记录及相关的报道等。也可以包括当时社会历史语境。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优势与局限n(3.1)优势nA、基础:法律毕竟是立法者创制的。立法者的意图是可以历史性地探究的。nB、功能:能保证立法者意图的实
25、现,进一步推进体系解释的确定性。nC、效果:保障法的安定性(稳定性、可预测性)与形式正义n(3.2)局限nA、基础:立法者不易确立,历史材料的范围不确定和立法语境的变化。nB、功能:有时候仍需借重客观目的论解释或者其他解释。nC、效果:在许多语境中无力解释法律文义。可能与实质正义相抵触。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4)案例n1、铁路法第13条的解释。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提供饮用开水。n争点:是有偿,还是无偿?n2、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解释: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
26、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n争点:是一个免责事由,还是三个?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7、目的解释n(1)含义:又称客观目的论解释,指以法律规范自身的规范目的,来解释法律文义的方法。n立法者的主观目的无非是对客观价值的特定探究。但立法者并非万能。n 拉伦兹:许多立法者借法律追求的目的,其同时也是法律的客观目的。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规则n(2.1)基础:第一,尽管法律的客观目的是什么容易引发争议,但总是存在一定范围的价值共识。第二,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往往也是对法律客观价值的一种主观探究。第三,法律的客观目的是可能通过各种探索方法被认识的。比如社会学方法或者伦理学
27、方法。n(2.2)客观目的的一般范围:规范范围的事物结构、事物的本质、正义论(特别是形式正义)、内部体系和宪法权利体系。n(2.3)探究方法的多元化。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优势与局限n(3.1)优势nA、基础:法律毕竟是生活世界的客观要求。人们可能通过各种方法获得对这种要求的理解。nB、功能:克服立法者意图中的漏洞或者错误,进一步推进体系解释的确定性。nC、效果:保障法的安定性(稳定性、可预测性)、形式正义甚至实质正义。n(3.2)局限nA、基础:利益冲突与价值冲突,价值观的客观性不易获得全面承认。nB、功能:共识达成上的困难导致解释上的不确定性。nC、效果:在许多语境中无力解释
28、法律文义。可能与形式正义相抵触。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4)案例n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49条的解释:商品房买卖是否适用?反对的理由:第一:立法背景是针对假冒伪劣和短斤缺两;第二:不动产与动产有差别,开发商的隐瞒真相、捏造虚假虚假情况和普通商品交易中的欺诈不可等观;第三:标的巨大,双倍返还不合情理。形式正义:同样事情同样处理,不同事情不同处理。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3、法律解释要素的运用规则n(1)一般规则n单一要素化的方法n四步骤规则n其他解释方法的理解:扩张与限缩(解释结果),反面与当然(逻辑),社会学(经验),比较法(普遍化)与合宪性(体系)。语法解释逻辑-体系解释主观目的论解释历史解释客观目的论解释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2)工具箱的隐喻!n一般使用方法程序与问题指向的特定方法程序的统一2022-8-14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五讲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