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版新版GMPGMP的主要变化与对策的主要变化与对策 (1 1)SCONDSCOND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新GMP修订的背景与过程第二部分:新版GMP与98版之间的主要变化第三部分:新版GMP实施的对策3第一部分:新第一部分:新GMP修订的背景与过程修订的背景与过程4从从“欣弗欣弗”事件给我们的启示?事件给我们的启示?n药品生产的目标是什么?n药品风险意识n有什么风险?n从哪儿来?n对什么有影响?n严重程度怎样?n我们如何应对?n药品生产风险控制技术是一项系统工程n药物开发n工艺开发n设施、设备n生产过程控制nQC检验5什么是什么是GMP?n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nGMP是Good Ma
2、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Drugs的简称。n是在生产全过程中,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科学管理方法。6现代药品生产的特点现代药品生产的特点n原料、辅料品种多,消耗大;n采用机械化生产方式,拥有比较复杂的技术装备;n药品生产系统的复杂性、综合性;n产品质量要求严格;n生产管理法制化。7实施实施GMP的目的的目的n保证药品质量保证药品质量n防止生产中的污染、混淆、交叉污染和防止生产中的污染、混淆、交叉污染和人为差错的产生。人为差错的产生。污染、混淆和人为差错8GMP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n工艺实现不了n工艺参数不合理
3、n生产与工艺要求不匹配n缺乏有效的工艺控制装置n生产操作n设备与工艺要求有差异n生产效率低n生产能力不平衡n劳动强度大n清洁与灭菌n缺乏SIP和CIPn清洁方法没有深入研究n检验方法与质量标准n检验方法的专属性、检出限、定量限、线性、检测范围、稳定性、通用性、粗放度、n方法验证n过程控制项目、范围9GMP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n工程n设备、设施需求不明确n盲目设计n遗留问题n文件/资料n缺乏n遗失n系统性差10质量的进步质量的进步n质量控制:检查/检验n质量保证:预防n质量管理:设计、开发、执行n质量体系:全面的质量管理11质量管理与质量管理与GMP的发展历史的发展历史质
4、量的进步质量的进步质量控制:检查与检验质量保证:预防质量管理:设计、开发、执行质量体系:全面GMPICH Q8 药物开发ICH Q9 质量风险管理ICH Q10制药质量体系12目前我们在哪里?目前我们在哪里?n建立区域性的GMPs 1970sn制订ISO9000标准 1980snFDA21实践计划 2002snICH质量远景(Q8、Q9、Q10)2003snFDA质量体系指南 2006snICHQ10药品管理体系 2008?13GMP修订的准备修订的准备n2005年国内外GMP标准对比调研n回顾了我国实施GMP的情况n详细阐述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的GMP现状与特点n对我国GMP修订的指导思
5、想、参照标准、GMP的框架和具体内容提出了建议 14GMP修订的过程修订的过程n2009年5月调研n吉林、陕西、四川和江苏n无菌制剂、生物制品、中药制剂n2009年7月部分省的企业讨论n2009年9月颁布征求意见稿n2009年11月讨论修订n2009年12月颁布征求意见稿15GMP修订的指导思想修订的指导思想n在科学性上反映当代的药品生产科学技术水平和监管经验;n在可行性上掌握企业可以执行,监管有据可依;n在先进性上有助于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n在系统性上体现内容相辅,完整严密;n在经济上考虑投资能够在药品质量和安全方面获得收益。16GMP修订的原则修订的原则原则一:力求结构严谨,原则二:
6、责权分明,原则三:概念定义清晰,原则四:语言平实易懂,原则五:注重科学性,原则六:强调指导性。17新版新版GMP框架框架GMPGMP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无菌药品无菌药品原料药原料药生物制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血液制品中药制剂中药制剂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用气体医用气体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确认和验证确认和验证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系统原辅料和包装材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取样料的取样参数放行参数放行药用辅料药用辅料18新版新版GMP的主要特点的主要特点 强调了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强调了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n强调系统性和流程性强调系统性和流程性n强调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强调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n各个关键环节
7、的基本要求n强调验证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础强调验证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础n验证要求贯穿各个章节n强调风险控制是各个关键环节的控制目标强调风险控制是各个关键环节的控制目标n各章节的原则制定19上报稿上报稿9898版版对比结果对比结果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附则附则原规范中有关附则中关于原规范中有关附则中关于GMPGMP基本原则与通则的内容调基本原则与通则的内容调整到总则中整到总则中第二章第二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新增章节新增章节第三章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第二章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第六章第六章 卫生卫生第十章第十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将原规范有关第六
8、章人员卫生管理、第十章质量管理将原规范有关第六章人员卫生管理、第十章质量管理有关质量组织机构独立性要求等条款调整有关质量组织机构独立性要求等条款调整原原则则、人员卫生人员卫生章节中章节中第四章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第三章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第六章第六章 卫生卫生将原规范第六章有关设施卫生设计相关的条款调整到将原规范第六章有关设施卫生设计相关的条款调整到生产区生产区章节中章节中第五章第五章 设备设备第四章第四章 设备设备第六章第六章 卫生卫生第九章第九章 生产管理生产管理将原规范第六章有关设备清洁、第九章有关制药用水将原规范第六章有关设备清洁、第九章有关制药用水的条款调整到的条款调
9、整到使用、清洁和状态维护使用、清洁和状态维护、制制药用水药用水章节中章节中第六章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物料与产品第五章第五章 物料物料第一十章第一十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产品销售与收回原规范中有关产品退回处理的相关条款调整到原规范中有关产品退回处理的相关条款调整到其它其它章节中章节中第七章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确认与验证第七章第七章 验证验证第八章第八章 文件管理文件管理第八章第八章 文件文件第九章第九章 生产管理生产管理第九章第九章 生产管理生产管理第十章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第十章第十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产品销售与收回原规范第第十一章有关投诉的内容
10、调整到质量保证章原规范第第十一章有关投诉的内容调整到质量保证章节中节中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委托检验新增章节新增章节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产品发运与召回产品发运与召回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产品销售与收回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投诉与不良反应投诉与不良反应原规范第十二章有关不良反应的内容修订时取消原规范第十二章有关不良反应的内容修订时取消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自检自检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自检自检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术语术语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附则附则20序号序号现行版药品现行版药品GMPGMP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新版药品新版药品GMPGMP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比较比较新版新版/现行版现行版
11、(倍倍)章节名称章节名称字数字数章节名称章节名称字数字数1 1总则总则8787总则总则3703704.34.32 2质量管理质量管理15481548内容实为新增,体现质量管内容实为新增,体现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理体系的要求3 3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392392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260626066.66.64 4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17491749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257525751.51.55 5设备设备493493设备设备188518853.83.86 6物料物料747747物料与产品物料与产品287028703.83.87 7卫生卫生575575分别归到人员、厂房与设施、分别归到人员、厂
12、房与设施、设备各章节中设备各章节中8 8验证验证255255确认与验证确认与验证103210324.04.09 9文件文件803803文件管理文件管理382838284.84.81010生产管理生产管理963963生产管理生产管理235223522.42.41111质量管理质量管理398398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8086808620.320.31212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11111111新增新增1313产品销售与收回产品销售与收回270270产品发运与召回产品发运与召回6806802.52.51414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142142投诉归入质量控
13、制与质量保投诉归入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不良反应删除证,不良反应删除1515自检自检145145自检自检3113112.12.11616附则附则术语术语11/57011/570术语术语术语术语44/245844/2458术语条数术语条数4 4字数字数4.34.3总计总计1414章章8888条条758975891414章章316316条条3171231712条款条款3.6/3.6/字数字数4.24.221序号序号现行版药品现行版药品GMPGMP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新版药品新版药品GMPGMP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比较比较新版新版/现行版现行版条款条款/字数字数(倍倍)附录名称附录名称条款数条款数字数字数附录
14、名称附录名称条款数条款数字数字数1 1无菌药品无菌药品1212764764无菌药品无菌药品10010010195101958.3/13.38.3/13.32 2原料药原料药1818958958原料药原料药5252807780772.9/8.42.9/8.43 3生物制品生物制品393924242424生物制品生物制品5858450745071.5/1.91.5/1.94 4血液制品血液制品363628102810新增新增5 5中药制剂中药制剂191910781078中药制剂中药制剂4545364136412.4/3.42.4/3.46 6非无菌附录非无菌附录1414733733删除,条款归入基
15、本删除,条款归入基本要求中要求中7 7附录总则附录总则8 817311731删除,条款归入基本删除,条款归入基本要求和无菌药品要求和无菌药品附录中附录中总计总计7 7个附录个附录110110768876885 5个附录个附录29129129521295212.6/3.82.6/3.822与与98版之间的变化版之间的变化上报稿上报稿总条款总条款保留保留条款条款完善完善条款条款调整调整条款条款新增新增条款条款取消取消条款条款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7-3 34 42 2第二章第二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11-2 2(1 1)9 9第三章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12-1919(1111)2 2第四章第
16、四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33-1919(2020)1 1(3 3)12122 2第五章第五章 设备设备32-2020(1010)1 11010第六章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物料与产品40-1515(1010)2 22424第七章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确认与验证12-7 7(4 4)5 5第八章第八章 文件管理文件管理34-1414(7 7)20201 1第九章第九章 生产管理生产管理32-9 9(5 5)(1 1)20201 1第十章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60-9 9(5 5)5555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16-1616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产品发运与
17、召回产品发运与召回13-5 5(3 3)1 18 8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自检自检4-3 3(2 2)1 1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术语术语44-9 935352 2统计统计316316125125(7878)5 5(4 4)1861866 623符合要求有效运行持续改善追求卓越GMP执行水平GMP意识正确的能力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方法24第二部分:新版第二部分:新版GMP与与98版之间版之间的主要变化的主要变化25第二章第二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原则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质量保证质量保证第三节第三节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26n新增章节新增章节n作为作为GMP编写总的框架和
18、纲领,阐述质编写总的框架和纲领,阐述质量保证、量保证、GMP、质量控制的关系、质量控制的关系n提出质量风险管理的管理理念提出质量风险管理的管理理念27第一节:原则第一节:原则第八条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途,符合注册批
19、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第九条第九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第十条第十条 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28第二节:质量保证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
20、,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明确管理职责;明确管理职责;4.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确保验证的实施;
21、确保验证的实施;7.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产品放行审核包括对相关生产文件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产品放行审核包括对相关生产文件和记录的检查以及对偏差的评估;和记录的检查以及对偏差的评估;9.有适当的措施保证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处理过程中,药品质量在有效有适当的措施保证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处理过程中,药品质量在有效期内不受影响;期内不受影响;10.制
22、定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制定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29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1.明确规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标准的产明确规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标准的产品;品;2.关键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关键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3.已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已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足够的厂房和空间;(3)适
23、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5)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6)适当的贮运条件。适当的贮运条件。4.使用清晰准确的文字,制定相关设施的操作规程;使用清晰准确的文字,制定相关设施的操作规程;5.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6.生产全过程有仪器或手工的记录,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所要求的所有步骤均生产全过程有仪器或手工的记录,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所要求的所有步骤均已完成,产品数量和质量符合预期要求,重大偏差经过调查并有完整记录;已完成,产品数量和
24、质量符合预期要求,重大偏差经过调查并有完整记录;7.能够追溯批产品历史的完整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能够追溯批产品历史的完整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8.尽可能降低药品发运的质量风险;尽可能降低药品发运的质量风险;9.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可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可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10.审查药品的投诉,调查导致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审查药品的投诉,调查导致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质量缺陷。类似的质量缺陷。30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质量控制包括相
25、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及相关的检验,确认其质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及相关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或发运。量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或发运。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1.应配备适当的设施、仪器、设备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应配备适当的设施、仪器、设备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2.应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应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
26、定性考察,必要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符合本规范的要求;3.由经授权的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由经授权的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4.检验方法应经过验证或确认;检验方法应经过验证或确认;5.应有仪器或手工记录,表明所需的取样、检查、检验均已完成,应有仪器或手工记录,表明所需的取样、检查、检验均已完成,偏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过调查;偏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过调查;6.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物料、
27、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和检验,并有记录;7.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有足够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有足够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与最终包装相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与最终包装相同。同。31第四节:风险管理第四节:风险管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质量风险管理是对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质量风险管理是对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进行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回进行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回顾的系统过程,运用时可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顾的系统过程,运用时可采用前瞻或回顾
28、的方式。式。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应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应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质量风险与保护患者的最终目标行评估,并将质量风险与保护患者的最终目标相关联,以保证产品质量。相关联,以保证产品质量。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质量风险管理应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质量风险管理应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确定相应的方法、措施、形式和文件。适应,确定相应的方法、措施、形式和文件。32第三章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第一节第一节 原则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关键人员关键人员第三节第三节 培训培训第四节第四节 人员卫生人员卫生33主要变化:人员与机构主要变化:人员与机构n设置关键人员:设置关键人员:
29、n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产品放行责任人)量受权人(产品放行责任人)n企业负责人的职责企业负责人的职责n生产、质量负责人的职责生产、质量负责人的职责n独立职责独立职责n共同质量职责共同质量职责34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关键人员至少应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关键人员至少应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关键人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关键人员应为企业的全职人员。员应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
30、任。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为确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配置,合理计划、企业负责人应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配置,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不得干扰和妨碍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组织和协调,不得干扰和妨碍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行其职责。35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1.资质资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生产管理负责人应至少具有
31、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的实践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的实践经验和至少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工作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经验和至少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工作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2.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履行的主要职责: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履行的主要职责:(1)确保药品按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药品按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2)确保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确保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3)
32、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理部门;(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36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1.资质资质质量管理负责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质
33、量管理负责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和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和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理工作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2.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履行的主要职责: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履行的主要职责:(1)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注册批准的要求和)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质量标准;(2)确保完成和监督批记录的放行审核;)确保完成和监督批
34、记录的放行审核;(3)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4)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它质量管理规程;)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它质量管理规程;(5)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6)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7)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8)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确保完
35、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10)确保完成自检;)确保完成自检;(11)批准和评估物料的供应商;)批准和评估物料的供应商;(12)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13)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36、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37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质量职责:列共同的质量职责:(1)审核和批准操作规程和文件;)审核和批准操作规程和文件;(2)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3)监督厂区卫生状况;)监督厂区卫生状况;(4)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仪表校准在有效期内;)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仪表校准在有效期内;(5)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6)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
37、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7)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8)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9)保存记录;)保存记录;(10)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11)为监控某些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而进行检查、调)为监控某些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而进行检查、调查和取样。查和取样。38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质量受权人质量受权人1.资质资质质量受权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的学历(或中级专质量受权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的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至少具有五年
38、药品生产和质量管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至少具有五年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2.质量受权人应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质量受权人应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3.主要职责:主要职责:(1)必须保证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必须保证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2)在任何情况下,质量受权人必须在产品放行前对
39、上述第)在任何情况下,质量受权人必须在产品放行前对上述第(1)款款的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纳入批记录。的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纳入批记录。应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的独立性,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应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的独立性,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不得干扰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得干扰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39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传染病企业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传染病或体表有伤口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或对药或体表有伤口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或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生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生产。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应限制参观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应限制参观人员和未经
40、培训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不可避免时,应事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不可避免时,应事先就个人卫生、更衣等要求进行指导。先就个人卫生、更衣等要求进行指导。40第四章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第一节第一节 原则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生产区生产区第三节第三节 仓储区仓储区第四节第四节 质量控制区质量控制区41修订的目的及思路修订的目的及思路GMP的基本要求:的基本要求:n确保不同剂型和产品生产操作适应性所必须注意的几个方面:p选址p设计p建造p改造p维护42本章修订的目的及思路本章修订的目的及思路n厂房的布局和设计应厂房的布局和设计应:p最小化错误风险最小化错误风险p易于易于有效清洁有效清洁p易
41、于易于保养维护保养维护p 避免交叉污染和灰尘堆积避免交叉污染和灰尘堆积p 避免避免对产品质量产生副作用对产品质量产生副作用n人流、物流、工艺流程确保符合逻辑人流、物流、工艺流程确保符合逻辑43本章的修订的目的及思路本章的修订的目的及思路强调:强调:n设计、建造、维护保养、特定区域n除无菌药品外,其他产品的厂房设施基本不需要进行改造;n生产区共线生产的风险评估 n非无菌制剂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应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44本章的修订的目的及思路本章的修订的目的及思路强调:强调:n根据风险来确定微生物如何监控。n仓储区温湿度监测位置
42、应通过温湿度分局确认来确定。n无菌制剂生产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洁净区的要求设置 45主要变化:厂房与设施主要变化:厂房与设施n增加厂房与设施的总的原则增加厂房与设施的总的原则n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发生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发生n根据不同区域需求规定基本要求根据不同区域需求规定基本要求n生产厂房的共用厂房、设施、设备的评估生产厂房的共用厂房、设施、设备的评估n与非药用产品的生产厂房共用限制要求与非药用产品的生产厂房共用限制要求n关键的洁净设施的设计原则的变化关键的洁净设施的设计原则的变化n洁净等级的变化,采用ISO 14644标准n没有具体的洁净区域温湿度的数值的要求n不
43、同洁净等级直接的压差为10Pan扑尘装置硬性规定的取消46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一节第一节 原则原则第三十七条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能最大限度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第四十条 应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应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第四十三条 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通道。第四十四条 应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47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二节第二节 生产区生产区第四十五条 1)应
44、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可行性。第四十五条 5)非药用产品不得在药品生产厂房内生产。第四十七条 应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控制、必要的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48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二节第二节 生产区生产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等级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低于10帕斯卡,相同洁净度等级不同功能的操作间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口服液体和固体、腔道用药(含直肠用药)、表皮外用药品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应
45、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要求和特性需要采取适宜的微生物监控措施。49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二节 生产区第五十二条 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第五十三条 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保持相对负压,应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尘埃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50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三节第三节 仓储区仓储区第五十九条 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应储存在安全的区域。第六十条 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能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接收区的布局和装备应能确保到货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
46、洁。第六十二条 通常应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能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51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四节第四节 质量控制区质量控制区第六十三条 质量控制实验室、中药标本室通常应与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彼此分开。第六十四条实验室的设计应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应有足够的区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和稳定性考察样品存放以及记录的保存。第六十六条 处理生物或放射性样品等特殊物品的实验室应符合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52第五章第五章 设备设备第一节第一节 原则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设计与安装
47、设计与安装第三节第三节 维护与维修维护与维修第四节第四节 使用、清洁及状态标志使用、清洁及状态标志第五节第五节 校准校准第六节第六节 制药用水制药用水53修订的目的及思路修订的目的及思路强调:强调:n设备设计、选型、安装要求,设计确认作为确认内容之一;n设备的清洁,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的一个重要手段,强调清洁方法的有效性和可重现性n状态标识(清洁、未清洁、内容物),目的是控制污染;n通过风险分析确定生产和检验用的关键仪器、关键仪表,这些仪器和仪表应进行校准;54修订的目的及思路修订的目的及思路强调:强调:n强调标准量值的传递与溯源 n自动电子设备功能检查的重要性,确保功能正常 n制药用水p65改
48、成70的原因 p原水水质定期监测,根据水源和风险确定监测指标 p工艺用水的监测项目,强调微生物限度的警戒限、纠偏限 55主要变化:设备主要变化:设备n强化了设备的清洗和存放要求强化了设备的清洗和存放要求n强化了计量校验的管理强化了计量校验的管理n校准的概念提出校准的概念提出n失效、失准的计量仪表的控制失效、失准的计量仪表的控制n制药用水的设计、安装与运行控制和监测措施制药用水的设计、安装与运行控制和监测措施进行了具体要求进行了具体要求n注射水贮存方式的变化注射水贮存方式的变化n水系统的日常监测与趋势分析水系统的日常监测与趋势分析56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一节第一节 原则原则第七十二条 应建
49、立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第七十三条 应保存设备采购、安装、确认和验证、维修和维护、使用、清洁的文件和记录。57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二节第二节 设计与安装设计与安装第七十六条选择适当的清洗、清洁设备,以避免这类设备成为污染源。第七十七条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与药品直接接触的润滑剂应尽可能使用食用级。第七十八条生产用模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制定相应操作规程,设专人专柜保管,并有相应记录。58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三节第三节 维护与维修维护与维修第八十条应制订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和维
50、修应有相应的记录。第八十一条经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设备应进行重新确认或验证,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59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四节第四节 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 第八十三条生产设备应在确认的参数范围内使用。第八十四条已清洁的生产设备通常应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存放。第八十五条用于药品生产或检验用的主要或关键设备,应有使用日志,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维修和维护情况以及日期、时间、所生产及检验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批号等。60主要变化项目主要变化项目第五节第五节 校准校准第九十条 应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