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部分内容介绍部分内容介绍 陈陈 科科 2006/11内容要点内容要点针对本次设计,选择介绍:针对本次设计,选择介绍:总则总则术语术语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间布置总平面布局和平间布置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防烟、排烟总则总则 1.0.3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筑及其裙房:1.0.3.1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
2、宅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1.0.3.2 建筑高度超过建筑高度超过24m24m的公共建筑。的公共建筑。术语术语2.0.12.0.1 裙房裙房 skirt buildingskirt building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24m的附属建筑的附属建筑2.0.2 2.0.2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 building building altitudealtitude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
3、计入建筑高度。筑高度。2.0.72.0.7 综合楼综合楼 multipleuse multipleuse buildingbuilding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H=h1+h2术语术语2.0.13 2.0.13 半地下室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semi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过该房间净高1/31/3,且不超过,且不超过1/21/2者。者。2.0.14 2.0.14 地下室地下室 basement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房间地平面低于室
4、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2.0.152.0.15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 safety exitsafety exit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地平面的出口。半地下室 1/3H1/H2 1/2地下室 H1/H2 1/2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一类:建筑高度超过一类:建筑高度超过50m50m或每层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建筑面积超过1000m1000m2 2的商业楼、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金融楼二类:除一类建筑以外商业楼、二类:除一类建筑以外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
5、、电信楼、财贸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一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间布置总平面布局和平间布置4.1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4.2 4.2 防火间距防火间距4.3 4.3 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3 4.1.3 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
6、或地下一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 4.1.4 4.1.4 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不低于2.00h2.00h的隔墙和的隔墙和1.50h1.50h的楼板与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全出口。4.1.5 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7、,尚应符合下列规定:符合下列规定:4.1.5.1 4.1.5.1 一个厅、室的建筑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面积不宜超过400m400m2 2。4.1.5.24.1.5.2 一个厅、室的安全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出口不应少于两个。4.1.5.3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1.5.44.1.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经阻燃处理的织物。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7 4.1.7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1/4且不且
8、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度大于5.00m5.00m、进深大于、进深大于4.00m4.00m的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口。防火间距防火间距建筑类别高层建筑裙房其它民用建筑一、二级高层建筑1399裙房966防火间距防火间距 4.2.2 4.2.2 两座高层建筑相邻较高两座高层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一座建筑屋面高15m15m及以下范围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
9、防火间距可不限。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防火间距防火间距4.2.34.2.3 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低一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1.00h,且相邻较低一,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宜小于当减少,但不宜小于4.00m4.00m。4.2.44.2.4 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
10、、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但不宜小于4.00m4.00m。消防车道消防车道 4.3.1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150m或总长度超过或总长度超过220m220m时,应在适中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道。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
11、通道之间的距离不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宜超过80m80m。消防车道消防车道 4.3.44.3.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于4.00m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外墙宜大于5.00m5.00m,消防车道上,消防车道上空空4.00m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物。4.3.64.3.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4.00m。4.3.54.3.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回车道或回车场,
12、回车场不宜小于于15m15m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场不宜小于18m18m18m18m。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防烟分区一般防火分区一般防火分区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裙房防火分区裙房防火分区上下连通层防火分区上下连通层防火分区中庭防火分区中庭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一般防火分区一般防火分区一类高层:一类高层:1000m1000m2 2 二类高层:二类高层:1500m1500m2 2地下室:地下室:500m500m2 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1.00倍;倍
13、;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1.00倍倍计算。计算。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5.1.2 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4000m2 2;地;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筑面积为2000m200
14、0m2 2。裙房防火分区裙房防火分区5.1.35.1.3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面积不应大于2500m2500m2 2,当设有自,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1.00倍。倍。上下连通层防火分区上下连通层防火分区5.1.45.1.4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梯、传送带
15、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于3.00h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中庭防火分区中庭防火分区5.1.5 5.1.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列规定:5.1.5.15.1.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
16、火门、窗。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5.1.5.25.1.5.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的防火卷帘分隔。5.1.5.35.1.5.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灭火系统。5.1.5.45.1.5.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系统防烟分区防烟分区5.1.65.1.6 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
17、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的梁划分防烟分区。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6.1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2 6.2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6.3 6.3 消防电梯消防电梯案例介绍案例介绍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1.16.1.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3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
18、区的建筑面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1.15.1.1条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1.40倍的公共建筑。倍的公共建筑。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2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烟楼梯间。6.1.2.2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
19、于1.00h1.00h的的实体墙分隔。实体墙分隔。6.1.2.3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送风系统。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1.5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小于5.00m5.00m。高层建筑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m)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旅馆、展览楼、教学楼3015其它4020一般规定一般
20、规定6.1.7 6.1.7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30m;其它房间;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过15m15m。6.1.8 6.1.8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当面积不超过60m60m2 2时,可设置一个门,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0.90m。位于走道。位于走道尽端
21、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尽端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75m75m2 2时,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1.40m。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1.9 6.1.9 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不应小于不应小于1.2m,1.2m,走道的净宽不应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小于1.3m(1.3m(单面布房单面布房)或或1.4m1.4m(双(双面布房)。面布房)。6.1.10 6.1.10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0.90m。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1.126.1.12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地下室、半
22、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2.1 6.1.12.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6.1.12.2 6.1.12.2 房间面积不超过房间面积不超过50m50m2 2,且,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15人的房间,可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设一个门。6.1.12.3 6.1.12.
23、3 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通过人数每100100人不小于人不小于1.00m1.00m计算计算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1.15 6.1.15 除设有排烟设施和紧急除设有排烟设施和紧急照明者外,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照明者外,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度超过度超过20m20m时,应设置直接天然时,应设置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6.1.16 6.1.16 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6.1.17 6.1.17 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建筑物直通室外的
24、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1.00m的防火挑檐。的防火挑檐。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 6.2.2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2.2.16.2.2.1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25、。6.2.2.26.2.2.2 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6.2.2.36.2.2.3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6.2.16.2.1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
26、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6.2.1.16.2.1.1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6.2.1.2 6.2.1.2 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00m6.00m2 2 6.2.1.3 6.2.1.3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6.2.56.2.5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6.2.5.1 6.2.5.1 前室的内墙上,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
27、的疏散门,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6.2.5.2 6.2.5.2 前室内不应敷前室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突出物。6.2.6 6.2.6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口。6.2.7 6.2.7 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通向屋顶的门
28、应向屋顶方向开启。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6.2.8 6.2.8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2.00h的隔墙与其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
29、0h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并应有明显标志。6.2.96.2.9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1.2m(医院、居住建筑除外医院、居住建筑除外)。消防电梯消防电梯6.3.26.3.2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6.3.2.16.3.2.1 当每层建筑面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积不大于1500m1500m2 2时,应设时,应设1 1台。台。6.3.2.26.3.2.2 当大于当大于1500m1500m2 2但不大于但不大于4500m4500m2 2时,应设时
30、,应设2 2台。台。6.3.2.36.3.2.3 当大于当大于4500m4500m2 2时,应设时,应设3 3台。台。6.3.2.46.3.2.4 消防电梯可与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消防电梯的要求。消防电梯消防电梯6.3.36.3.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3.3.16.3.3.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的防火分区内。6.3.3.26.3.3.2 消防电梯(公共建筑)应消防电梯(公共建筑)应设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设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6.00m6.00m2
31、 2。当与防烟。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不应小于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不应小于10m10m2 2。6.3.3.3 6.3.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度不超过30m30m的通道通向室外。的通道通向室外。6.3.3.46.3.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6.3.3.11 6.3.3.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设挡水设施。案例介绍案例介绍资料来源:
32、雷春浓高层建筑设计手册案例介绍案例介绍资料来源:雷春浓高层建筑设计手册案例介绍案例介绍资料来源:雷春浓高层建筑设计手册案例介绍案例介绍资料来源:雷春浓高层建筑设计手册防烟、排烟防烟、排烟 8.1 8.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8.2 8.2 自然排烟自然排烟8.3 8.3 机械防烟机械防烟 8.4 8.4 机械排烟机械排烟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8.1.18.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加压送风、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窗的自然排烟设施。8.1.38.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3
3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烟设施:8.1.3.18.1.3.1 长度超过长度超过20m20m的内走的内走道。道。8.1.3.28.1.3.2 面积超过面积超过100m100m2 2,且,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8.1.3.38.1.3.3 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室。自然排烟自然排烟8.2.18.2.1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
34、方式。烟方式。8.2.38.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机械防烟机械防烟8.3.18.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8.3.1.1 8.3.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8.3.1.28.3.1.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
35、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8.3.1.38.3.1.3 封闭避难层封闭避难层(间间)。8.3.48.3.4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别设置。机械排烟机械排烟8.4.18.4.1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32m的二类高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8.4.1.18.4.1.1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20m的
36、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60m的内走道。的内走道。8.4.1.28.4.1.2 面积超过面积超过100m100m2 2,且经常有人停留,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8.4.1.3 8.4.1.3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超过12m12m的中庭。的中庭。8.4.1.48.4.1.4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00m2 2或一个房间面积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超过50m50m2 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介绍结束介绍结束,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