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监理技术管理制度范本建设工程监理技术管理制度范本工程质量监理检查制度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以技术标准、合同、图纸、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试验数据为依据,以预防为主、严格检验、热情帮促、做好协调、公正处理为原则,通过巡视 (旁站)、目测、实量、抽测等手段进行控制。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责任,承包单位所完成的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必须经由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查和评定。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过程中要随时分析 “人、机、料、法、环”五种因素的影响,即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构配件、施工和检验方法以及生产技术劳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4、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及
2、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必须有供应部门或厂方提出的证明合格的文件,由承包单位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对于没有此类证明或虽有证明合格的文件,但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或在使用中发现有怀疑时,承包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抽样检查或复验,证明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水泥、钢筋、焊条、钢结构制品、砼构件等用在结构部位的材料、半成品以及防水、防腐蚀材料和按材料试验、检验制度要求取样复试的各种试验证明资料。5、承包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工程报验单,提前24小时书面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
3、工。6、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时改正,如果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或对较严重的问题已形成隐患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经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合格后发生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恢复施工, 如果已构成质量事故的,按处理质量事故程序办理。7、按照监理规范中的监理用表施工单位用表(A类)及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所规定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提供资料,凡须经监理签字的资料,监理单位
4、均应保留一份。8、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9、对出现明显质量缺陷或无法保证施工质量情况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整改,对已造成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返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按规范、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根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后,在验收前24小时通知监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将报验单(附自检自评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检验报告等)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验单后24小时或约定时间内,组织复验,经检验满足要求后可予以隐蔽验收签证。对重要的结构或部位,应提前三天通知,以便请建设
5、、勘察、设计单位、质监站等共同参加。3、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进入下一道工序,在未经验收前,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要认真、准确、真实记录填写并签字,做为归档材料保存。 见证取样检测制度1、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对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情况实施见证取样检测。2、监理单位要事先确定见证负责人,编制见证取样计划,并考察见证取样试验室,保留全部见证取样记录。3、 见证取样检测的范围包括:水泥、钢筋、焊条、钢结构制品、砼构件、钢筋焊接接头、砼试块等用在结构部位的材料、半成品以及防水、防腐蚀
6、材料和按材料试验、检验制度要求取样复试的各种试验的证明资料。4、 对用于工程上的各种设备,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或供货单位提供厂家资质、产品批号、出厂合格证等,进口设备必须有海关商检书。5、 各专业监理工厂师对本专业范围内进场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进行出厂合格证、检(试)验报告单复核,由施工单位提报报验单,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签证,实行见证取样复验制度,对有怀疑的主要材料、构件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二次检(试)验,合格后予以认可。6、审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订货和核定其性能。订货前,施工单位应提出样品、厂家资质证明和单价,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院、业主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到货后,
7、及时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化验单报审,如有疑问,施工单位补作检验,并经监理工程验证,否则不准用于工程。7、 监理工程师可视情况做试样抽检,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监测机构检测,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或争议时以试验室复验检测报告为准。8、对于没有或虽有证明合格的文件,但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或在使用中发现有怀疑或监理工程师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补做检验,承包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抽样检查或复验,证明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9、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制止承包单位在工程上使用。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1、本制度按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有关监
8、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要求的内容制定。2总监是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归档审核,签字验收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应专业的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监理管理台帐。监理资料内容要认真整理,填写内容要真实、齐全,并分类有序,不得涂改。要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地形成积累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系统整理立卷,并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质量。3、监理文件资料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从项目监理组进场起即开始进行文件资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监理合同终止,完成文件资料的归档。4、 各驻地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应按照资料归档内容要求整理。监理日常资料按下列五类管理:(1)W-合同政策文件类
9、(2) J-监理工作类(3) S-施工管理类(4) Z-资金控制类(5) T-台帐类5、 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主要有:(1)、委托监理合同(2)、监理大钢、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通知书及其它监理指令(4)、监理日记(5)、监理月报(6)、会议纪要(7)、审核签认文件(8)、工程停复工通知书(9)、工程初验报告;(10)、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文件(1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签证(1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及其他监理报告(13)、工程款支付证明(14)、工程验收记录(15)、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16)、各种监理台帐(17)、监理工作总结(18)、监理声、
10、像资料(附说明资料)(19)、其它监理用表及资料6、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立卷设置,并按工程项目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卷要有目录,每页要有编号。卷内还应设立分目录、子目录。7、每个单位工程的监理档案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8、在工程(合同)完成后三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后,移交监理单位档案室归档保存,并应办理交接手续。9、监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交圈对口,不得擅自涂改。10、按公司每季度发布的受控文件和资料清单,核对本项目的文件和资料,保证使用有效版本。11、监理机构发出的资料文件及外
11、来的各类文件资料均进行编号,分类保管,12、工程竣工后后一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监理文件资料汇编整理完整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档案资料装订成册,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归档,部分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13、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通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现场旁站监理制度 1、关键的结构部位或重要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主要包括基础混凝土浇筑、土方回填、后浇带、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等2、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12、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砼的级配和水灰比,施工程序、材料质量、施工缝留置、试块数量、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3、监理人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如实、准确、及时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4、旁站监理人员的权力和义务、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
13、现施工企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5、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13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