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39)【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1)重要概念介绍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监督内容)。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总称。5、社会监督:是指来自
2、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2)执法常识 1 处警中被围观怎么办一般处置方法:1.向围观群众表明警察身份,告知群众民警正在执法,争取群众配合支持。2.快速处置警情,避免围观人群增多。若无法当场处置,尽早带回派出所。3.如果劝离无效,告知围观群众其行为已经阻碍执法,责令尽快停止,若不停止,将被强制带离。4.整个执法过程要注意开启执法记录仪。执法常识 2 人民警察的任务、宗旨人民警
3、察的任务是 维护国家安全 ,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 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劳动教养现已废除)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3)执法常识 阻碍民警执法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一、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二
4、)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三、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
5、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4)执法常识 人民警察着装要求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6、(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 3 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 4 厘米。(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5)执法常识 刑讯逼供证据排除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采取殴打 、
7、 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 , 使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一)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
8、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 、 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 , 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 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6)执法常识 人民警察人口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应当将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在华居留人员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
9、息灵。公安派出所应当做好人口调查工作,人口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核对户口、居民身份证,发现有与现实情况不符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二)核查暂住人口登记情况,发现有未登记的暂住人口,确定其身份、来历、居住原因,督促其办理有关手续;(三)发现在逃人员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四)发现符合列管条件的重点人口;(五)对调查获取的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输入信息管理系统。常住人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进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登记;(二)掌握辖区常住人口家庭成员、服务处所、实际住址等基本情况;(三)建立健全常住人口档案;(四)掌握有前科劣迹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暂住人口管
10、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了解掌握暂住人口底数;(二)对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 16 周岁的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暂住登记;(三)通过上网查询、发函调查等方法,核实暂住人口的身份情况、了解掌握有无前科劣迹;(四)建立健全暂住人口管理档案,采集、录入并及时维护更新基本信息。【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7)执法常识 执法中遇到执法对象或者其亲友下跪1.打开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像。2.民警可搀扶其起身,弯腰或半蹲进行劝说和法制教育,促其尽快起身。切忌不能对跪。3.若遇到执法对象或其亲友缠抱民警的,要灵活规范地迅速摆脱纠缠,可采取拉肘别臂等相对安全的控制动作,避免拳击、抓头发、扭脖子等危险动
11、作。在摆脱过程中,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保护。4.也可以在其他民警协助下,合力将其分离5.必要时可依法使用催泪喷射器等警械。6.经劝导无效拒不停止的,依法强制带离。【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8)执法常识 辱骂民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
12、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09)执法常识 人民警察违法现场处置措施口头制止对正在以非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民警可以口头制止。口头制止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人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公安民警可以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徒手制止措施。口头制止包括以下内容:1.命令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
13、命令违法犯罪行为人按照要求接受检查;3.告知违法犯罪行为人拒不服从公安民警命令的后果;4.根据警情需要,要求在场无关人员躲避;5.其他能够达到有效制止目的的口头命令。口头制止用语应当明确、简洁、易懂,禁止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语言。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的,公安民警可以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并实施暴力行为的,公安民警应当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0)执法常识 人民警察违法现场处置措施徒手制止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
14、;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徒手制止。公安民警徒手制止,应当以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除非必要,应当避免直接击打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民警应当立即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徒手制止动作,并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对徒手无法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民警可以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1)执法常识 使用警械的条件一、使用约束性警械1.公安民警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
15、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1)抓获违法犯罪行为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2.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和本人的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予以约束。3.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至酒醒,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二、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1.使用条件。公安民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高压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1)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
16、、侮辱妇女的;(2)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3)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4)强行冲越公安民警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5)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6)袭击公安民警的;(7)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2)执法常识 使用武器的要求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1. 公安民警应当
17、按照下列程序使用武器:(1)判明现场情况;(2)表明警察身份,出枪示警;情况紧急时,可以在出枪的同时表明身份;(3)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4)命令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鸣枪警告;(5)犯罪行为人在公安民警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6)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公安民警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并持枪戒备;(7)在未确定危险消除前,应当继续保持持枪戒备;(8)确认危险消除后,应当关闭枪支保险,收回枪支。2. 公安民警在使用武器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18、得鸣枪警告:(1)处于繁华地段、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其他容易误伤他人的场所;(2)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存放有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3)鸣枪警告后可能导致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等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民警不得使用武器:(1)处理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法等非刑事执法活动时;(2)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或者实施暴力犯罪情节轻微,以及实施上述犯罪后拒捕、逃跑的;(3)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4)犯罪行为人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
19、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可能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3)执法常识 穿着公安民警制式服装的要求1.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公安民警制式服装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公安民警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2.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3.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4.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公安民警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
20、者赤脚。穿着非制式黑色皮鞋的,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三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四厘米。5.不得系扎围巾、染指甲、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6.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7.不得吸烟、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4)执法常识 什么是首接责任制公安机关首个接受报警、求助、投诉的单位或者民警,对属于职责内的事项应当登记并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职责以外的事项,应当先行登记,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并向报警人、求助人、投诉人
21、说明情况。【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5)执法常识 恐怖主义、恐怖活动认定反恐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
22、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五)其他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6)执法常识 哪些情况下可以查验公民的身份证件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3.发生恐怖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4.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
23、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5.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7)执法常识 行政复议案件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24、(5)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向公安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7)申请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认为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8)认为公安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9)认为公安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2.下列情形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1)对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侦查措施等刑事司法行为不服的;(2)对公安机关依法调解不服的;(3)对处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办理其他行政案件
25、中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责任认定不服的;(4)对公安信访部门按照信访程序作出的答复不服的;(5)对申诉被驳回不服的;(6)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处理决定不服的;(7)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8)执法常识 公安机关组织机构设置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是由 中央公安机关、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和专业公安机关组成。1.中央公安机关。国务院设公安部,是我国最高公安机关,领导和管理全国公安工作。2.地方各级公安机关。(1)省级公安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局)。公安厅内设总队、处、科;市(地、州、盟),设公安局(处)。(2)市、地区级公安机关。市(地、州、盟)一级设
26、公安局(处)。公安局内设处(支队)、科(大队),同时派出若干分局。(3)县(市、区、旗)级公安机关。县(旗)一级设公安局。公安局内设科(股、大队),同时派出若干派出所。(4)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包括公交、水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按行政区划分而命名的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3.专业公安机关。主要从事具有一定专业内容和范围内的公安警务活动。在我国专业公安机关有民航、铁路、交通和林业等专业公安机关。【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19)执法常识 邻里纠纷的处置1.安抚当事人双方的情绪,劝离无关人员。2.了解事情经过,明确纠纷原因和争议点。3.对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经双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
27、议的,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或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4.双方不愿意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就民事争议事项和赔偿问题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5.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邻里纠纷,双方不愿意和解的,告知双方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 21 条 条 1 款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9 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8、,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0)执法常识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1.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2.决定、执行强制措施。3.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4.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5.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给予处理。6.对被判处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 1 年以下的罪犯
29、,代为执行刑罚;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1)执法常识 如何辨认犯罪嫌疑人1.制作呈请辨认报告书,由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3.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4.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5.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
30、片。6.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2)执法常识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1.讯问前,侦查人员应当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制订讯问计划,列出讯问提纲。2.第一次讯问,应当向犯罪嫌疑人送达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在有关强制措施附卷联中签收。犯罪嫌疑人拒绝签收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3.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并告知其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31、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4.然后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5.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亲笔供词的末页签名(盖章)、捺指印。侦查人员收到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签名。6.讯问笔录应当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记录有差错或者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盖章)
32、、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7.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8.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9.特殊规定: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进行。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在讯问笔录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犯罪嫌疑人,应当
33、配备翻译人员。【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3)执法常识 网络信息安全1、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2、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 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3、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4、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
34、复原的除外。5、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7、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8、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
35、、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9、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0、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11、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2、网络运营者应当
36、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13、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14、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执法常识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人从 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3、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
37、亡时间, 以出生证明 、 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4、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4)执法常识 对于自首如何处置?1.应当立即接受。2.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3.将讯问笔录向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宣读,经宣读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4.应当按照管辖范
38、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5)执法常识 当场处罚程序1.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指明其违法事实。2.对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应当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3.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二)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39、;(三)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拉客招嫖和赌博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5.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6.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不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7.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在旅客列车、民航飞机、水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
40、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6)执法常识 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的处置1.稳定群众情绪,劝离周围群众。2.判明现场情况,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3.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4.由专业技术部门派员对可疑爆炸物品进行处理。5.清理现场,解除现场管制,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7)执法常识 继续盘问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
41、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8)执法常识 紧急优先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
42、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29)执法常识 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 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
43、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30)执法常识 警察的禁止行为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
44、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31)执法常识 担任警察的条件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执法常识 担任警察领导职务的条件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
4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32)执法常识 警察对命令的服从与拒绝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 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执法常识 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管理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
46、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33)执法常识 警察的执法监督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
47、向公众公布。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 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执法常识 治安调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执法常识】公安招警考试(34)执法常识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