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報告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製造業組 許宗民2l南區大型事業單位職業災害統計l94年1月至96年12月職業災害統計3職災調查統計職災調查統計l一、職業災害名詞定義一、職業災害名詞定義職業災害職業災害勞工:勞工:失能傷害失能傷害l二二.職業災害理論職業災害理論l三三.職災調查分析職災調查分析4l職業災害職業災害:謂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5職業災害須具備下列三要件l 1.具有勞工身份;l 2.須在就業場所發生;l 3.
2、生理上的危害。6l勞工勞工:謂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亦即構成勞工之要件有二,一為受僱從事工作,一為因工作而獲得工資(工資者係指:勞工因工作由雇主給付之報酬,不論(一)以工資、薪津、津貼、獎金、其他任何名義;(二)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三)以現金或實物等給與者均屬之。)故除雇主之外,凡屬勞心或勞力者均為勞工 7l就業場所係指於勞動契約存續中,由雇主所提示,使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之場所。l生理上的危害職業疾病、傷害、殘廢、死亡。8l失能傷害失能傷害:失能傷害包括下列四種 l 死亡:死亡係指因職業災害致使勞工喪失生命而言,不論罹災至死亡時間之長短。l 永久全失能:永久全失能係指除死亡外之任何
3、足使罹災者造成永久全失能,或在一次事故中損失下列各項之一,或失去其機能者:1.雙目 2.一隻眼睛及一隻手,或手臂或腿或足。3.不同肢中之任何下列兩種:手、臂、足或腿。9l永久部分失能:永久部分失能係指除死亡及永久全失能以外之任何足以造成肢體之任何一部分完全失去,或失去其機能者。不論該受傷之肢體或損傷身體機能之事前有無任何失能。10l下列各項不能列為永久部分失能:下列各項不能列為永久部分失能:l1.可醫好之小腸疝氣。l2.損失手指甲或足趾甲。l3.僅損失指尖。而不傷及骨節者。l4.損失牙齒。l5.體形破相 l6.不影響身體運動之扭傷或挫傷。l7.手指及足趾之簡單破裂及受傷部分之正常機能不致因破裂
4、傷害而造成機障或受到影響者。11l暫時全失能:暫時全失能係指罹災人未死亡,亦未永久失能。但不能繼續其正常工作,必須休班離開工作場所,損失時間在一日以上(包括星期日、休假日或事業單位停工日),暫時不能恢復工作者。12二二.職業災害理論職業災害理論l災害理念及發生流程管理缺陷災害危險直接原因事 故傷害損 害虛驚事故不良機械機械故障不當作業者不安全動作13三三.職災調查分析職災調查分析職災調查統計職災調查統計u工安事故u通報u事故之原因事故之原因u不安全狀況u不安全行為u職災事故調查職災事故調查14l工安事故:指一種未預期之狀況,影響正常作業程序而造成下列之一或多種情形者:l1死亡事故:人員死亡。l
5、2損失工時事故:人員受傷,次一工作日無法回復上班者。l3醫療事故:人員受傷,必需送廠外醫療單位,由醫生或專業人員方可處理,且次一工作日能回復上班,並可完全執行屬於原單位之工作者。15l4急救事故:人員受到輕微傷害,只需進行簡易急救處理即可回復工作者。l5虛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製程中斷,但引起人員驚嚇之事件。l6交通事故:l 6.1 員工於上下班或公務途中所發生之交通事故。l 6.2 公務車輛所發生之交通事故造成有人員傷害。l7火災爆炸事故:廠內發生之火警、爆炸。16通報指工安事故發現發生後,立即由事故單位、值班及發現人以電話或口頭通報業務主管。業務主管視需要進行職災通報及其它後續
6、通報至更高階主管。17l重大職災通報:指本廠工作場所發生下列重大職業災害之一時,業務主管應於24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l1 發生死亡災害者。l2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l3 氨.氯.氟化氫.光氣.硫化氫.二氧化硫等化學物質之洩露,發生一人以上罹災勞工需住院制療者l4 其它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18不安全狀況:係指設備與環境,包含以下各項。物理因素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電、位能、溫度、採光、輻射、振動、噪音。化學因素火災、爆炸、粉塵、燻煙、霧滴、蒸氣、氣體。事故之原因事故之原因19生物因素虫、獸、細菌、植物、霉菌、寄生蟲、病毒。人體工學問題長期的重複動作,枯燥的工作內容、噪音、照明
7、、人機界面之設計等所造成之人體肌肉骨骼傷害、精神不佳等等的慢性疾病。事故之原因事故之原因20不安全行為:主要係指人的問題。l缺乏知識及技術l不正確態度l生理上不適合l環境設備引起人之問題21職業災害處理法定義務l職業災害處理義務l報告及統計義務依法需報告l立即l定期-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 l災害現場保持義務司法上保持證據安全衛生上探查真正原因,預防類似災害22職業災害緊急處理l異常發生之處置連絡、報告、確認、處理l事故發生之處置連絡、報告、確認、處理、緊急停止、避難l災害發生之處置緊急處置、急救、災害調查23職業災害調查分析l應留意事項l調查步驟掌握事實發現要因確定原因l特殊災害之調查項目
8、l災害原因分析24職職 災災 事事 故故 調調 查查 表表 填報日期:年 月 日發生部門發生時間年 月 日 時發生場所(設備)災害煤介物災害分類1火災 2機械 3電氣 4化學 5爆炸 6高壓氣體 7高溫灼傷 8搬運物體 9修繕工事10墜滾跌撞 11交通事故 12.其 他 發生經過事實25災害發生原因分析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基本原因善後處理概況職職 災災 事事 故故 調調 查查 表表 填報日期:年 月 日(續)26 職職 災災 事事 故故 調調 查查 表表 填報日期:年 月 日(續)防止再發生對策預定改善完成日期:年 月 日本災害違反勞工法令事項備 註調查人 主管 廠長 總經理 27從事吊掛作業發生
9、水泥條掉落擊傷致死職業災害 28災害概況:u災害發生時間:096年09月1日9時0分許。u災害消息來源及時間:96年09月2日8時30分由陳 以電話報告。u災害檢查時間:096年09月2日。u災害發生處所:u 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縣路竹鄉 )u災害類型(分類號碼):物體飛落(4)u災害媒介物(分類號碼):其他(529)29災害原因分析:l 直接原因:勞工被掉落之水泥條壓傷致死。l 間接原因:不安全狀況:(1)使用有顯著變形、腐蝕之鋼索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2)未有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之設施。l 基本原因:1.未對勞工實施預防災變之教育訓練。2.吊掛作業人員未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3.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30謝 謝敬 請 指 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