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授课人:XX XX PPT内容可自行编辑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精品课程精品课程法律文书的重要性l案情:田某和苗某是前后院邻居,田某家盖的房子挡住了苗某家的采光,苗某多次交涉,田某不听,反将苗某打成重伤,田某被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苗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某为其诉讼代理人。胡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苗某写了如下诉状:l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l原告:苗,男,34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0号。l诉讼代理人:胡,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l被告:田,男,36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1号。l请求事项:l1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损失
2、费和伤残补助费;l2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拆除影响原告家采光的非法建筑;l3请求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4万元。l事实和理由:l被告田和原告系前后院邻居。今年3月,被告在房屋改建过程中,不顾邻里关系,新建的房屋后檐离原告家的前窗只有半米,严重影响了原告家房屋的采光。原告多次同被告交涉,被告均置之不理。今年4月1日,原告再次找被告交涉时,被告态度更为恶劣,不但不听原告交涉,反而拿起铁锨铲原告,原告躲闪不及,右脚跟踺被铲断,虽经住院治疗30余天,仍然留下残疾,行走不便,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以上事实,有证人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以及司法鉴定室的鉴定报告为证。l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
3、益,给原告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现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l具状人:胡l2003年5月4日l问题:请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和基本理论,从对执业律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第一章 法律文书概述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l 所谓法律文书,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司法、公正、仲裁机关处理各类普通诉讼案件和特殊诉讼案件时使用或制作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l法律文书是指司法机关或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在处理各类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依法制作
4、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它不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法性文件,仅指涉及具体案件和法律事务的文书。(一)制作主体:司法机关司法机关 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 当事人当事人 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二)适用范围:(三)制作依据:(四)法律后果:二、法律文书的分类l 1依制作主体分类。主要包括公安文书、检察文书、审判文书、狱政文书等。l 2按文体分类。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专用公文,其下属文体类别有:报告类文书、起诉类文书、意见书类、决定书类、判决书类、裁定书类、调解书类、通知书类、文告类、命令类、笔录类等。l 3依案件性质分类。主要有刑事类、民事类(含经济)、行政类法律文书。l 4依文书形
5、式分类。包括书写式、填充式、笔录式三大类。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特点:一.形式的程式化(格式的规范性)二.内容的合法性(内容的合法性)三.执行的强制性(效力的稳定性)四.时间的及时性法律文书的作用一.体现国家意志二.适时地、准确地适用法律,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惩罚犯罪三.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四.教育公民遵守法律五.法律工作者素质的评估标准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封守 某项的负责人如实记录,根据某县县丞的文书,查封被审讯人某里居民家的房屋、妻子子女奴婢衣物牲畜。甲的房屋、家人计有:堂屋一间、卧室两间。都有门,房屋都用瓦盖建,木构齐全。门前有桑树十株。妻子名某,已逃亡,查封是
6、不在场。大女儿某,没有丈夫,儿子较小,名某,身高六尺五寸。奴某、婢妾某。另有公狗一只。当时还查问里典某、家的四邻公士某某:“家是否还有其他应加查封而某某脱漏未予登记的?如有,那将是有罪的。”某某都说:“嘉应查封的都在这里,没有其他应查封的了。”当即将所封的交某等,要他们和同里的人轮流看守,等待命令。“夫韩之誓曰:失次犯令,死;伪言误夫韩之誓曰:失次犯令,死;伪言误众,死。今郑(庆郑众,死。今郑(庆郑引者注)失次犯引者注)失次犯令,而罪一也;郑擅进退,而罪二也;女令,而罪一也;郑擅进退,而罪二也;女(汝)误梁由靡,使失秦公,而罪三页;(汝)误梁由靡,使失秦公,而罪三页;君亲止,女不面夷,而罪四也
7、。郑也就君亲止,女不面夷,而罪四也。郑也就刑。刑。”拒奸杀人之判 清 张船山 审得陶丁氏戳死陶文凤一案,确系因抗拒强奸,情急自救,遂致出此。又验得陶文凤赤身露体,死在丁氏床上,衣物乱堆床侧,袜未脱,双鞋并不整齐,搁在长期的脚踏板上。身中三刀,一刀在左肩部,一刀在右臂部,一刀在胸。委系重伤毙命。本县细加检验,左肩上一道最为猛烈,当系丁氏情急自卫时,第一刀砍下者,刃痕深而斜。右臂上一刀,当系陶文凤被刃后,思夺刀还砍,不料刀未夺下,又被一刀,故刃痕斜而浅。胸部一刀,想系文凤被刃后,无力撑持,即行倒下,丁氏恐彼复起,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猛力在胸部横戳一刀,故刃痕深而正。又相验凶器,为一劈柴作刀,正为刀
8、痕相符。而此作刀,为死者文凤之物。窗前台上,又有银锭两只,各方推勘,委系陶文凤乘其弟文麟外出时,思奸其弟媳丁氏,有空丁氏不从,故一手握银锭两只,以为利诱;一手执柴刀一把,以为威胁。其持刀入门之际,志在奸而不在杀也。丁氏见持凶器,知难幸免,因设计以诱之。待其刀已离去,安然登榻,遂出其不意,急忙下床,夺刀即砍,此证诸死者伤情及生者供词均不谬也,按律应奸杀死门载,妇女遭强暴而杀死人者,杖五十,准听钱赎。如凶器为男子者免杖,本案凶器即为陶文凤持之入内,为助成强奸之用,则丁氏与此千钧一发之际,夺刀将文凤杀死,整合律文所载。应免于杖责。且也,强暴横来,智全贞操,夺刀还杀,勇气加人,不为利诱,不为威胁,苟非
9、毅力坚强,何能出此?方敬之不暇,何有余杖。此则又敢布诸彤管而载于方册者也。此判。l 主文:主文:上诉驳回:上诉驳回:事实:缘张明之妹侯张氏于民国二十二年,经媒说与侯事实:缘张明之妹侯张氏于民国二十二年,经媒说与侯贤儒之次子侯丁结婚。婚后始知侯丁为神智不清之傻子,贤儒之次子侯丁结婚。婚后始知侯丁为神智不清之傻子,且有角羊疯。并可痊愈,实经九年,医治无效。侯张氏且有角羊疯。并可痊愈,实经九年,医治无效。侯张氏以侯丁有不治之神经错乱病,不堪同居,要求离异。诉以侯丁有不治之神经错乱病,不堪同居,要求离异。诉于庆阳地方法院,经法院判决侯张氏与侯丁离婚。侯丁于庆阳地方法院,经法院判决侯张氏与侯丁离婚。侯丁
10、不服,有其父代理上诉。主张:侯丁年轻力壮,并无不不服,有其父代理上诉。主张:侯丁年轻力壮,并无不治症果;今后无子,亦可以侯丁之侄为嗣。并诉张明从治症果;今后无子,亦可以侯丁之侄为嗣。并诉张明从中唆使侯张氏诉请离婚,图另嫁贪财,要求废弃原判。中唆使侯张氏诉请离婚,图另嫁贪财,要求废弃原判。经本院传讯两造侯丁确为不识五以上之数,不晓自己之经本院传讯两造侯丁确为不识五以上之数,不晓自己之年龄;不知农时更不知男女之乐,神经错乱,傻且有羊年龄;不知农时更不知男女之乐,神经错乱,傻且有羊角风之病。侯张氏以其空有夫妇之名,不能享天伦之乐,角风之病。侯张氏以其空有夫妇之名,不能享天伦之乐,坚主离婚,自属人情之
11、常,候贤儒谓为由张明唆使,另坚主离婚,自属人情之常,候贤儒谓为由张明唆使,另嫁贪财一节,殊属无据。案经证明,记录在卷。嫁贪财一节,殊属无据。案经证明,记录在卷。判决如主文。判决如主文。l 理由:l 查侯丁神经错乱,不识五以上数目,不晓自己之年龄;不知农时更不知男女之乐,神经错乱,傻且有羊角风之病,即已当庭证明。上诉认为侯丁之侄与侯张氏为嗣子,亦能弥补侯张氏终身幸福之缺陷。侯张氏结婚以来,苦恼九年,侯丁病愈无望,自念青春瞬逝,前途悲观,要求离异,实出诸不得已之衷心,更何得指张明知教唆图财。原判依边去婚姻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一款之规定,判决侯张氏与侯丁离婚,于法于情均无不合。本件上诉为无理,故
12、判决如主文判决如主文 第四节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制作法律文书的制作一、主旨与选材(一)主旨 1、法律文书主旨的内涵 所谓主旨是指一篇文书的制作目的和它的中心观点。(1)制作目的 (2)中心观点2、关于法律文书主旨的写作要求l(1)客观性l(2)正确性l(3)鲜明性(二)选材 1、法律文书材料的内涵 2、几个要注意的问题 (1)围绕主旨选材 (2)注重事实材料的客观性与法律条款的 针对性 (3)使用材料避免两个极端二、结构l1、严谨性l2、完整性三、表达方式l 1、叙述 时序法 突出法 总分法 归纳法l 2、议论 事实论证 法律论证l 3、说明 概括说明 定义说明 数字说明l “姚和董断 绝恋爱关
13、系,是不是要和他人结婚?审判长、审判员,在这里我特别要说明一点,婚姻 自由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章第 3条规定:结婚是男 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人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姚 出于与董的恋爱关系本来就不巩固这样的情况而中断与董的恋爱关系,这完全 是姚的权利,谁要加以强迫和干涉都是非法的。被告人董由于姚断绝与他 的恋爱关系,就报复杀人,这是国法所不容的。”l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泽武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未 遂)、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抢夺罪。其参与抢劫犯罪 活动十三次,抢得人民币33万余元、港币36000元、
14、摩托车 3辆、移动电话 3部、金 饰物5件、照相机 1部、手表 110块,数额巨大;其中12次持枪抢劫,四次入户抢劫,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其非法买卖手枪1支、子弹 5发,五次持枪抢劫;非法持 有、私藏手枪4支,多次用于抢劫、故意杀人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应依法惩处;其参 与抢夺犯罪活动一次,抢得人民币3000元、移动电话二部,数额较大,亦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陈泽武在犯罪后逃避追捕,两次向执行追捕任务的公安人员开枪射击,虽未致人 伤亡,属杀人未遂,但情节恶劣,犯罪气焰极为嚣张,社会危害极大,且系累犯,应依 法从重处罚;”l“1991年 8月,上影厂开始与池联系商谈将该小说改编拍 摄成电影的有关
15、事宜,同年 12 月 12 日,池与上影厂签订了太阳出世文学作品 改编合同书。合同约定池同意上影厂在 1991 年 12 月 12 日至 1993 年 12 月 12 日的二年期间内,对小说太阳出世享有专有影视改编权。在此期间内,上影厂若要 将该专有影视改编权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池的书面同意。如一方 违约,由违约方向受害方承担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双方还约定本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解除,均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另签书面合同。”四、法律文书的言语交际规范l(一)语汇的专业化l 1、法律文书的制作需要运用大量的法律术语 例一,被告人邢交通肇事犯罪,有第一现场目击者仲
16、和第二现场目击者常 出证证实,且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及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等证据在卷,被告人 亦予 以供认。l 例二,上述事实,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本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因 被 告人王在案件发生后,能主动白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之规定,本院决定对王不起诉。l 例三,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无视国法,仅仅因为生活琐事竟动刀伤人,且又造成 严重后果。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1条之规定,被告人沈的行为已构 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惩处。2、应严格区分近义词汇的界限l(情节)严重(情节)恶劣,审判判决,诉讼起诉,隐私阴私,询问讯问,被
17、告被告人(二)语言的理性化l 例一,她和他同村,年方 19 岁,出落得清水芙蓉一般:那亭亭玉立的风姿,白里透红的瓜子脸,两泓波动秋水般的眸子,还有那如云的秀发,荡漾着甜美的笑靥,常常令他销魂。l 例二,原告:程云,女,1954年 3 月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县人,济南市 计算中心干部,住本市小区南区楼301室。l 例三,现场位于308国道357公里处路段南侧,向东20米处是 357公里路段标志,北侧25米处是兰花饭店。l 例四,看吧,由澄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空中,半空中,天上,自上而下全是那 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整个的是块空灵的蓝水晶。这块水晶里,包着红屋顶,黄草山,像地毯上的小团花的小灰
18、色树影;这就是冬天的济南。l 又如一份解除养父子关系的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节录)的写法也犯了类似错误:“本院认为,双方曾发生过一段养父子关系,因而,身为长者应念晚辈尚在 年幼,负一些力所能及的义务,以显长者之仁厚,何乐而不为?被告亦应念原告为 了养育自己花了一些心血,自应以德报德,以示晚辈对老人孝敬之意,争得舆论之 同情,挽回双方之裂痕,岂非美事!”(三)语言的书面化l1、语汇的书面化 例一,王、张二人又在双港食品加工厂和双港农机站盗窃食油 30 余斤,以及废铅 等物,由张、王二人亻表分。例二,张、赵出来,在新工一村岩坎下土坡处玩耍,摆谈中两人发生争执,当赵再 次坚持不与张交朋友时,张即起杀
19、人恶念。l 例三,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无视国法,在加强廉政建设,整顿不正之风之际,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31 次,数额巨大,并为行贿人谋取非法利益已构成受贿罪,本应 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能主动交待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主要事实,积极交 出全部赃款,检举他人犯罪,有立功和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予以采纳。l 例四,综上所述,张,杀人碎尸,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严重,触犯了,特将本案移请审查,依法起诉。2、句式的选择l 例五,自诉人王以被告人李犯故意伤害罪,要求给予刑事处分,同时要求 赔偿给她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郑独 任审判,公开
20、开庭审理了本案。自诉人侯、被告人李及其辩护人刘、证人吕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五、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l一 严格地遵循格式l二 客观地认定事实l三 准确地适用法律l四 有力的逻辑说理 第二章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l本章要点:公安法律文书的类别与制作规范第一节 概 述 一、概念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二、类别l 第一类立案、破案文书。有立案、破案报告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等12种。l 第二类律师介入文书。有聘请律师审批表、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4种。l 第三类强制措施文书。有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
21、监视居住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拘留证等22种。l 第四类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有讯问笔录等共4种。l 第五类调查取证(含搜查、扣押类)文书。有询问笔录、鉴定结论、呈请搜查报告书、呈请查询犯罪嫌疑人汇款报告书、调取证据清单等共39种。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提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等。l 第六类延长羁押期限文书。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等5种。l 第七类侦查终结。有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等9种。l 第八类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有补充侦查报告书等3种。三、特点 l 1初创性。公安文书是对刑诉活动最初阶段的记录,没有公安文书就难以产生检察文书、审判文书。因而
22、公安文书处于诉讼程序上的起步期,必须慎重对待。l 2非公开性。绝大多数公安文书是供司法机关内部使用的,不对外公开,具有较强的保密性。这一点和检察文书、审判文书相比尤其突出。检察文书中的起诉书、抗诉书皆可当庭宣读,审判文书中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具有很大程度的公开性。第二节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第二节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l一、概念一、概念 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材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材料,确认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料,确认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上级领导提出的确定案件成立呈请任,向上级领导提出的确定案件成立呈请备案的书面文件。备案的书面文件。l 领l 导l 批l 示
23、l l 关于案的立案报告书l 立字(年度)号l 一、案件受理情况;l 二、立案根据l 三、立案理由;l 四、侦查计划。l 以上报告,请审批。l 承办单位:l 承办人:l 年月日l (印章)关于“824”枪支被盗案的立案报告书l ()立字第10号l省公安厅:l 19年8月25日上午8时半,天门体委陈同志电话报称:19年8月24日晚,沙市体委业余射击队两支五四式手枪被盗,现场已保护,请公安局派人侦破。l 我们接此电话后,立即向上级公安机关作了汇报,同时,派刑侦副股长凡带领四名侦查干部赶赴实地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并初步分析了案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l 一、发现经过l8月25日上午7时半,该队队员
24、严、肖准备拿自己的武器去训练,发现放在床上的两支五四式手枪不见了,于是,就向带队的哈教练反映,哈教练连忙同她们一起寻找,未找到,就先找到天门体委的陈同志,立即向公安局报了案。l 二、现场勘查l天门体委位于我县工人俱乐部门前,有新旧平房两栋,共25个房间,坐东朝西。东面紧靠天皂公路,旧平房北头几间存放着摩托、球类、田径等训练器材。南头几间住一部分工作人员。平房门前是训练摩托、打篮球的场地。新平房共11个房间(1525),有寝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平房前三面筑有院墙,两侧开设大小门,院墙内是射击场。l中心现场是20号房间,东西对开窗户两扇,房门朝西,进门两侧是该队女生严、肖、马的单人床铺,东北角放
25、有高低空床一张。据当事人讲,24号晚两支五四式手枪放在北床西头,放的位置距东窗21米,窗户距地面14米,窗户敞开,窗框和窗齿未遭破坏,有关部位未发现作案遗留痕迹,窗外地面石子较多,没有发现明显的痕迹。再往房门及西窗勘查,无异常发现,勘查后,我们对住所进行了拍照,并绘制了现场平面图。l 三、调查访问三、调查访问l 1枪支的来源及保管使用。沙市体委业余射击队共枪支的来源及保管使用。沙市体委业余射击队共15人,其中男生人,其中男生9人,女生人,女生6人。小口径步枪人。小口径步枪10支,东风三号手枪两支,于支,东风三号手枪两支,于7月月30日借日借我县体委靶场进行射击训练,平时该队队员分三组使用,训练
26、后各自我县体委靶场进行射击训练,平时该队队员分三组使用,训练后各自擦拭武器,存放在擦拭武器,存放在20号房间的一个木箱内,有时也放在桌上和床铺上。号房间的一个木箱内,有时也放在桌上和床铺上。l 2当晚人员的活动情况。当晚人员的活动情况。24号晚,体委会议室放电视号晚,体委会议室放电视济南战役济南战役,看电视的多数人员是内部职工,通过分别访问没有发现可疑的迹象。看电视的多数人员是内部职工,通过分别访问没有发现可疑的迹象。l 3案情调查。案情调查。8月月24日下午日下午5时,队员们训练完毕,各自带着自己的时,队员们训练完毕,各自带着自己的武器回到宿舍,当事人三名队员严武器回到宿舍,当事人三名队员严
27、、肖、肖、马、马回到宿舍后,回到宿舍后,将手枪先放在桌上。吃罢饭,将手枪先放在桌上。吃罢饭,8点点50分马分马喊严、肖二人一同去看喊严、肖二人一同去看电影电影乔老爷上轿乔老爷上轿。走时,马。走时,马将东西两窗关上,锁上了房门,将东西两窗关上,锁上了房门,电影电影10点多钟结束。回来时,因天气较热,便把东面窗户打开,从空点多钟结束。回来时,因天气较热,便把东面窗户打开,从空床上拿了脸盆打水擦身,然后用脸盆装上衣服放到原处,还发现两支床上拿了脸盆打水擦身,然后用脸盆装上衣服放到原处,还发现两支手枪在那里。这时,严、肖二人先睡,马手枪在那里。这时,严、肖二人先睡,马后睡,并躺在床上看书,后睡,并躺在
28、床上看书,忘记了关窗户和熄灯就睡着了。到第二天早晨忘记了关窗户和熄灯就睡着了。到第二天早晨7点半钟上班,严点半钟上班,严、肖肖准备拿自己的武器去训练,发现枪支不见了。(两支五四式手准备拿自己的武器去训练,发现枪支不见了。(两支五四式手枪号码枪号码5440441,54264212)l 四、分析判断l 1案件是否存在?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的情况来看,认为案件是存在的。其理由:(1)24号下午该队队员训练结束,有人证实枪支带入室内,到第二天上午训练发现不见,这是事实。(2)现场勘查没有发现痕迹物证,但室内东窗开着,给犯罪分子创造了作案的条件。l 2时间的推断。根据当事人看电影10点多钟回宿舍,上厕
29、所,洗身后睡觉,到第二天早晨5点多钟起床,中间这段时间推断,认为在11点到凌晨2点作案可能性大。l 3什么人来偷枪?一种是有预谋有准备有目的偷枪;另一种是偶尔发现,见枪起心。两种比较,第一种人作案的可能性大。l 4工作范围。认为城关镇及周围附近的人作案可能性大,但不排除流窜犯作案。其l 理由:(1)结合城关地区的社会治安情况,加之违法犯罪人员多,考虑其中少数人作案是有可能的。(2)尽管被盗现场处于公路边,来往人员频繁,但本地人毕竟比外地人熟悉情况。当然,流窜犯作案不能排除,因体委靠近公路边,加上出事的房间一夜亮着灯,外地人到那里偶尔见枪起心,也很有可能。l 5对罪犯的刻画。属年轻人的作案可能性
30、大,或者有同伙;惯盗惯窃,胆大妄为,喜欢夜间活动,有预谋,有准备,有目的的作案,可能用窗外钓鱼的手法盗枪。l 五、工作部署l 1开展五摸五查。一摸惯盗惯窃,二摸行凶斗殴个性横蛮的,三摸集团活动及关系复杂的,四摸经常夜出活动的,五摸政治经济上有嫌疑的;一查思想表现,二查作案时间,三查作案手段,四查夜间活动的地点,五查关系人和事前事后的反常现象。l 2方法和要求。(1)从法制教育入手,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检举揭发。(2)层层武装骨干,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3)摸出的对象,必须是怀疑有据,否定有理。(4)发现重点对象,使用耳目侦查。(5)讲究策略,注意保密。l 3力量分工。分三条线:(1)县直各单
31、位;(2)城关镇各战线、街道、郊区;(3)摸流窜犯。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县公安局 19年月日(局印)第三节刑事案件破案报告l一、概念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已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侦查即告终结。对于重大的或较典型的案件,要写出侦破案件的书面材料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这个书面材料即为破案报告。二、格式二、格式 领 导 批 示 关于一案的破案报告 破字(年度)号 一、案件侦查结果;二、破案理由和根据;三、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四、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公安局 年月日 (印章)三、内容和制作方法三、内容和制作方法 l 关于“48”枪支、子弹被盗的破案报告
32、l (19)破字第号l省公安厅:l 我局于19年月日立案侦查的王盗窃枪支、子弹一案,现已侦查结束。现将侦破情况报告如下:l 一、案情概况l 19年4月8日晚7点,县公安局接到乡党委书记刘电话报告:“晚6点20分,发现乡武装部枪库被撬,枪和子弹被盗”刑侦股长王带领侦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l 乡位于县城西20华里处,武装部枪库和招待所是一栋平房,同走一个门。经勘查,房门紧闭,门锁完好,但右边的窗户被打开,窗下留有往返足迹。清点结果,被盗走半自动步枪一支,子弹300发。l 二、案情分析l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的情况分析:4月7日整天有6级大风,傍晚,风才停止。现在浮土很厚,遗留足迹清晰,判断作案时间
33、可能为4月7日夜。从出入口的选择判断,作案分子熟悉现场和周围情况,很可能是当地人。窗户被打开,留有明显的撬压痕迹,窗下有往返足迹,作案分子可能是初犯。从现场足迹判断,可能是一人作案,从足迹长度(27公分)判断作案分子身高约17米左右。从足迹花纹认定为“长征牌”农田鞋,作案分子盗枪的目的,可能是报复杀人。l 三、侦破方案 根据案情分析,侦查范围确定在本乡,特别是乡所在地镇,县委抽调一名副局长带领公安干警深入实际,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摸三种人:即有各种违法犯罪劣迹的;因犯错误受批评、处分的;对现实不满或对基层干部有意见、图谋报复的。在方法步骤方面,采取办案人员吃住在群众家,为群众多办好事,
34、主动接近群众,逐户查访。对摸出的可疑对象进一步作好查证工作:一查作案时间,二查足长、身高,三查有无长征牌农田鞋,四查有无作案可能。l 四、破案经过 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5月4日夜,乡王村村委干部开会时,突然枪响。窗户玻璃被打碎,5名干部齐奔出室查看,又响两枪,村长李被击中受伤。从现场弹壳检验,与被盗的枪支弹药相符。判断盗枪与开枪可能是一人,其目的是对村干部进行报复。这样侦查范围缩小到王村。6月12日深夜11时,村民都已入睡,突然连响几枪,把全村人从梦中惊醒,王村村党支部书记杨被杀。从杨院内住室的窗下找到三枚弹壳,经验证与前次弹壳相同,是同一支枪射出。判断报复的对象就是村党支部书记杨。作案分子为
35、什么要杀害他?经分析有三种可能:一是有人因受批评、处分,对杨怀有仇恨;二是因奸情进行报复;三是有问题的人搞报复。三种可能中以第一种可能性大。经过排队摸底,与杨同村的王疑点最多。他不仅同杨是死对头,而且两次打枪时都不在家,有作案时间。有人证明他在乡开会时曾去武装部枪库房前后看过,熟悉现场。他又当过5年民兵队长,知晓武器性能。他身高172米,有42码“长征牌”农田鞋一双,是同村吴代买的。王被确定为重大嫌疑人,于是进行了严密监视,又派遣一个耳目,与王直接接触。有一次,“耳目”说:“枪是你偷的,就扔出去算了”。王说:“不能扔,扔出去不是叫杨家放心吗?我叫他们几辈子提拉着心!”又通过“耳目”巧妙地取出了
36、王家农田鞋样,经比照与现场留下的完全相符。至此,盗枪、开枪杀人确认是王,后经批准对王依法拘留。经过三个小时审讯,王供认了犯罪事实与过程,并带领公安干警在王家菜窖内取出了盗窃的枪支弹药。l 五、经验教训 首先,侦破的主要经验是领导重视,案发后县委立即研究,并抽调一名副局长坐阵,组织一支得力的侦破小分队,制定了符合实际的侦破方案。其次,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取得了作案分子的有关口供和材料,对侦破此案起到了重大作用。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公安局(人名)19年月日 (局印)第四节呈请拘留报告书第四节呈请拘留报告书l一、概念一、概念l公安机关为了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行刑事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
37、性强制措施,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书面材料,即为呈请拘留报告书。二、格式二、格式ll领l导l批l示l 批准人(签名)l 年月日l 呈请拘留报告书l拘字(年度)第号l 姓名 别名性别年 月 日 出生民族籍贯户口所在地现住职业l 简历:l 拘留的理由和根据:l l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l 妥否,请批示。l 承办单位:l 承办人(签署)l 年月日三、内容和制作方法三、内容和制作方法l领l导l批l示l 批 准人年月日l l 呈请拘留报告书l 拘字(1994)10号l 犯罪嫌疑人季,男,现年18岁(1976年1月31日出生),汉族
38、,山东省县人,农民,住山东省县乡村。l 简历:自9岁上学,18岁初中毕业后务农至今。l 犯罪嫌疑人林,男,现年18岁(1976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县人,农民,住山东省县乡村。l 简历: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务农至今。l 拘留理由和依据:1994年月日季伙同林由原籍窜来市预谋抢钱。同日下午6时,季、林携带尼龙绳、自行车支撑等作案工具,以到钢铁厂找亲戚为名乘坐市出租汽车司机盛(女、33岁)的出租车。6时30分当车行至钢铁厂汽运公司客车队门口时,林用自行车支撑从后面勒住司机的脖子,季摁住司机双手,将司机勒昏,抢走现金54元。l综上所述,季、林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0条之规定,
39、构成抢劫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1款之规定,特呈请将季、林予以拘留。l 办案单位:派出所l 办案人:l 1994年月日l (印)l附:证据材料件。第五节提请批准逮捕书第五节提请批准逮捕书l一、概念一、概念l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文书。二、格式二、格式l 公安局l 提请批准逮捕书l 捕字(年度)号l 犯罪嫌疑人 性别 年 月 日 民族 籍贯文化程度 职业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l 简历:l 经本局侦查,犯罪嫌疑人 有下列犯罪事实:l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已触犯中
40、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第 l款,涉嫌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l 此致l 人民检察院l 局长l 年月日l (局印)l 附:案卷材料 卷三、内容和制作方法三、内容和制作方法l XX市公安局 l 提请批准逮捕书l X公提捕字(19XX)18号l 犯罪嫌疑人高X,男,l964年2月25日生,汉族,河北省X X县人,系X X市无缝钢管厂工人,现住XX市体育学院内家属宿舍5楼205号。l 该犯1971年至1977年在X X市第三学读书,l977年9月至l983年7月在X X市第6中学读书,l983年高中毕业后到X X市无缝钢管厂工作,19 X X
41、年 4月4日因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在X X市看守所。l经本局侦查,犯罪嫌疑人边X有以下犯罪事实:l 19 X X年 3月15日下午 4时许,犯罪嫌疑人边高X在本市和平区街道保姆劳务市场,将安徽省XX县来本市谋生的女青年陈XX骗至XX体育学院36号平房内,欲对陈XX奸淫。陈XX不从,极力反抗,高X恼羞成怒,当即抽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尖刀,朝陈XX的胸部猛捅数刀,当晚用塑料桶、背包、塑料袋将肢解的尸块及被害人的衣物分别弃于体育学院地下防空洞通风口、乒乓球馆下水道等处。随后,又将自己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焚毁。被捕后犯罪嫌疑人高X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有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尖刀、塑料桶、塑料袋、背包
42、及被害人的衣物予以佐证。l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高X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l 此致l XX市人民检察院l l 局长(章)l XX公安局(印)l 19xx年 4月 9日l附:犯罪嫌疑人高X侦查案卷二册共45页。l 第六节起诉意见书第六节起诉意见书 l一、概念一、概念l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应当追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移请同级人民检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移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察院审查,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
43、。二、格式二、格式ll 公安局l 起诉意见书l 公起字(年度)号l 犯罪嫌疑人,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l 违法犯罪经历:ll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 有下列犯罪事实:l l l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第 款,涉嫌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l此致l 人民检察院l 局长(印)l (公安局印)l 年月日l附:l(1)犯罪嫌疑人现。l(2)附本案预审卷宗共卷页。三、内容和制作方法三、内容和制作方法l 市公安局l 起诉意见书l (1993)公起字第9号l 肖,男,1960年11月
44、14日生,汉族,市人,初中文化,市东敦区巩城镇东风村农民,住市东敦区巩城镇东风村2组。l 肖自幼上学,1974年因病退学后在家务农和在村办企业做工。19年1月3日被市公安局拘留,同年1月5日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批准逮捕。l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肖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肖犯有下列罪行:犯有下列罪行:l 犯罪嫌疑人肖犯罪嫌疑人肖在东风塑料厂做工期间,因不服从领导,于在东风塑料厂做工期间,因不服从领导,于19年年10月月25日被单位开除。为此,肖日被单位开除。为此,肖对该厂厂长李对该厂厂长李怀恨怀恨在心,图谋报复。在心,图谋报复。19年年12月月28日凌晨日凌晨2时许,肖时许,肖携带事先准携带
45、事先准备好的铁管、汽油(塑料桶装)、电炉子等作案工具,破窗进入李备好的铁管、汽油(塑料桶装)、电炉子等作案工具,破窗进入李家,窜至二楼,用铁管先将在西屋睡觉的李家,窜至二楼,用铁管先将在西屋睡觉的李及其妻闫及其妻闫杀杀死,后窜到东屋将李死,后窜到东屋将李的儿子李的儿子李、儿媳张、儿媳张、孙子李、孙子李杀死。杀死。肖肖为了毁尸灭迹,破坏现场,把带去的汽油洒在被害人的尸体上,为了毁尸灭迹,破坏现场,把带去的汽油洒在被害人的尸体上,并将李并将李家中的液化气罐阀门打开,将电炉子接上电源放火。尔后家中的液化气罐阀门打开,将电炉子接上电源放火。尔后肖肖逃离现场。李逃离现场。李家二楼起火后,虽经消防队及时扑
46、救,仍然家二楼起火后,虽经消防队及时扑救,仍然烧毁李家财产价值人民币烧毁李家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万余元。l 上述事实,肖供认不讳,并有从现场提取的铁管、电炉子等物证佐证。l 综上所述,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2条和106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l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l 局长(印)l 19年1月16日l 附项:l(1)肖现押市看守所l(2)附本案预审卷宗一卷二册l(3)被害人之父李提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二件共8页第三章检察法律文书第三章检察法律文书l 本章要点:检察法律文书的类别及制作规范第一节
47、概述第一节概述 检察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所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二、类别二、类别 l七类139种 l(一)立案类该类有12种l(二)侦查类该类有81种l(三)公诉类该类有36种l(四)执行类 该类有5种l(五)申诉类该类共4种l(六)刑事赔偿类 该类共10种l(七)其他类该类共3种第二节立案决定书第二节立案决定书l一一、概念、概念l 立案决定书,指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符合立案条件,决定对案件行使侦查权时所制作的文书。二、格式二、格式l三、内容和制作方法第三节不起诉书意见书第三节不起诉书意见书l一、概念一、概
48、念l 不起诉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其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依法向审查起诉部门提出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制作的检察文书。二、格式二、格式l 不起诉意见书l 检 不诉 号l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l二、案由、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l三、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l四、提请不起诉意见的理由、法律根据。l五、对犯罪嫌疑人及扣押物品的处理建议。l六、附项三、内容和制作方法三、内容和制作方法l XXX区人民检察院l 不起诉意见书l l X检反贪不诉2001X号l 犯罪嫌疑人王X,男,29岁,汉族,河北人,研究生文化程度
49、,中共党员,某电子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家住XX区灶君庙XX楼XX号,无前科。l 本案系某电子进出口公司纪委举报。l 犯罪嫌疑人王X因涉嫌受贿罪于2001年3月28日被我院立案侦查,同年3月28日被取保候审。l 犯罪嫌疑人王X涉嫌受贿一案,经我院侦查终结,查明其犯罪事实如下:l 2000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王X利用担任某电子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在执行与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出口合同中,收受该公司经理孟X X给予的好处费共计7000元。l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书证、证人证言及证明材料在案为证,犯罪嫌疑人亦供认,事实成立,可以认定。l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态度较好,主动退回所得
50、赃款。l l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X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受贿罪。但是,鉴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主动退回赃款,且系初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将此案移送你处,建议做不起诉处理。随案移送的赃款7000元,建议你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予以没收。l 此致l 本院审判监督处l xxx人民检察院反贪局l 2001年7月27日l 附:1侦查卷宗二册;l 2赃款7000元随案移送;l 3犯罪嫌疑人王X现取保候审。l 第四节第四节 起诉书起诉书l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