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规范第一章 机构、人员、职责 一、机构 1. 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临床中心。 2. 省、地(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专业科(所室),或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应职能。开展结核病诊断和治疗等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具备相应资质。 2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 4.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定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 3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二人 员 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2、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其职责、工作任务、所在地域和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 4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各级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省级机构至少由20名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根据所辖县(区)的数量的多少适当增加。超过50个县(区)的省份,每增加10个县(区)增加1名人员。 地(市)级机构至少由15名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根据所辖县(区)的数量的多少适当增加。超过10个县(区)的地(市),每增加一个县(区),增加1名人员;如果地(市)同时承担县(区)级的防治任务,要按照县(区)级的工作要求,增加相应数量的人员。 5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县(区)级机构至
3、少由8名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根据辖区人口数量的多少适当增加。超过40万人的县(区),每增加5万人增加1名人员。 县(区)级以上单独设立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可根据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标准和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专业人员数量。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专职或兼职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有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 6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 结核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所从事工作的相应专业资格,或经过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三职责 1. 乡镇(社区)级 (1)对肺结核患者进
4、行治疗管理。 (2) 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 (3)收集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8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4)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5)设立查痰点的单位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 (6)负责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的培训。 (7)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9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 (2)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10结核病预
5、防控制工作规范 (3)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协助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5)向患者和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11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 医疗机构 (1)对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及转诊。 (2)负责对危重肺结核或严重合并症患者的救治,对出院患者及时转诊。 (3)负责在医院内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4)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督导和指导。 12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第二章 患者发现 一、主要任务 1. 疾病预防
6、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 制定患者发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肺结核患者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患者、现症患者的诊断、登记和报告工作;完成肺结核患者追踪工作和密切接触者检查;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转入患者的登记管理,并将非结核病患者转回原医疗机构诊治。 13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 基层网络 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任务是: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告知和督促患者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接受登记和免费检查。 14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 医疗机构 (1 )结核病专科医院 对门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应立即报
7、告,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对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出院后及时转至患者居住地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15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综合医疗机构 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将患者转诊到当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确诊;住院患者出院后,应及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患者住院诊治信息;同时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 16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二.工作内容和方法 1.发现对象: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患者及痰涂片阴性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患者是患者发现的重点对象。 2.肺结核患者发现的主要方法:细菌学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是目前诊断肺结核患者
8、的主要方法。 17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 .患者发现方式:因症就诊、患者追踪、重点人群检查是发现肺结核患者的主要方式。推荐可疑症状者是基层网络发现肺结核患者的主要方式。 4 .免费检查和报病激励政策: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实行免费的痰涂片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对发现和报告肺结核患者的医务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18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三.肺结核诊断 1 诊断原则 肺结核的诊断是以细菌学为主,结合胸部影像学、病史和临床症状、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鉴别诊断,进行综合分析做出的。咳嗽、咳痰2周或咯血等是发现和诊断肺结核的重要线索,应予重视并及时进行相关检查。 19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 肺结核诊断程序 (1
9、)问诊:对因症就诊或转诊的初诊患者,应详细询问: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盗汗、乏力、厌食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既往用药史等。 (2) 填写初诊病人登记本:要求采用全国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统一的初诊病人登记本。 20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 痰涂片抗酸杆菌和胸部X线检查:咳嗽、咳痰2周或有咯血或血痰者进行痰涂片显微镜检查及拍摄胸片。 (4) 肺结核鉴别诊断:肺结核的症状、体征和X线表现同许多胸部疾病相似,在诊断肺结核时,应注意与胸部肿瘤、肺炎等其它疾病相鉴别。 21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3、肺结核诊断分类 传染病报告分类: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
10、 细菌学检查分类:涂阳肺结核、涂阴肺结核。 22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4、结核病分类 分为:原发性肺结核、血行播散性肺 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其 他肺外结核。 23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第三章 实验室检查 乡镇查痰点 1、开展痰涂片镜检工作,并按规定送痰涂片复检。 2、接受上级实验室的培训、现场督导和技术指导。 24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第四章 影像学检查 一、目的 胸部影像学检查是发现和诊断肺结核 患者的重要方法,是评价肺结核患者治疗 效果的依据之一。 25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二、主要任务 1、 放射技术人员 (1)及时完成患者的胸片投照及所摄胸片的暗室处理工作。 (2)熟练、
11、正确操作摄片机器,负责X线设备的保养维护。 26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使用计算机间接数字摄影(CR)或计算机直接数字摄影(DR)进行摄片者,除负责CR(或DR)机器的日常维护外,尚须正确、熟练操作CR(或DR)处理系统。 2、放射诊断人员 (1)为了减少或避免肺结核的误诊和过诊,需进行集体阅片。 27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负责所摄胸片的诊断报告书写,登记所有患者的诊断结果。必须正确使用影像诊断术语。对诊断不明确者应提出可能性诊断和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3)登记所有接受胸片检查患者的诊断结果,对诊断的肺结核或疑似的肺结核患者进行登记。 28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第五章 治疗与管理
12、 一、目的 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采用抗结核药物合 理治疗、规范管理,治愈结核病患者,消 除传染性,减少耐药结核病发生,从而控 制结核病流行。 29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二、主要任务1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 负责建立和填写结核病人登记本、病历和治疗记录卡等;根据患者诊断和分类确定化疗方案,落实病人治疗管理;对肺结核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教;发放抗结核药品,定期访视患者,对乡镇及村级结核病督导员和志愿者(如村干部、教师、家庭成员)的工作定期督导检查;了解治疗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督促患者定期查痰、取药,并作好随访记录;评价治疗效果。 30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 2、 基
13、层网络 乡镇(社区)级医生负责指导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志愿者督导员对患 者的治疗管理,对每位患者全疗程至少访 视4次。 31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和志愿者负责监督患者服药,防止患者中断服药,一旦发现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中断治疗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医生;督促患者定期查痰、取药,填写“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完成后上交乡镇卫生院,转送至县(区)结核病防治所(科)保存。 32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三、免费治疗对象、范围及治疗管理补助政策 1、免费化疗对象 (1) 初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包括初治涂阳、初治涂阴肺结核)。 (2 )复治涂阳
14、肺结核患者。对复治涂阳患者提供一次标准短程化疗方案治疗。 33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 2 、免费范围 免费治疗仅限于患者采用国家免费抗结核治疗方案治疗的抗结核药物、注射器、注射用水等费用。患者自购的抗结核药品、其它药品或住院治疗费用均不属免费的范围。 3 3 、治疗管理补助政策对负责肺结核病患者督导治疗管理的县、乡和村级人员给予治疗管理补助经费。 34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四、抗结核治疗方案 1 1、 初治活动性肺结核化疗方案 初治涂阳和初治涂阴(含未查痰)肺结核病人均采用此方案治疗。 (1 1)2H3R3Z3E3/4H3R3 2H3R3Z3E3/4H3R3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
15、、乙胺丁醇隔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隔日1次,共4个月。 35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 2)2HRZS(E)/4HR 2HRZS(E)/4HR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 链霉素(或乙胺丁醇)每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每日1次,共 4个月。36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 2、复治涂阳肺结核化疗方案 (1 1)2H3R3Z3E3S3/6H3R3E3 2H3R3Z3E3S3/6H3R3E3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隔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隔日1次,共6个月。 37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 2)2H
16、RZES/6HRE 2HRZES/6HRE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 乙胺丁醇、链霉素每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 每日1次,共6个月。 38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五、管理内容和方法1 1、管理方式 对涂阳肺结核患者采用全程督导化疗;对初治涂阴肺结核患者,在强化期采用全程督导化疗,继续期实行全程治疗管理;或者选择患者易接受的方式进行督导管理。 2 2、治疗结果判断 治疗结果主要根据细菌学和影像学检查结果判断,按照队列分析方法分为:治愈、完成疗程、结核死亡、非结核死亡、失败、丢失、迁出、其他(拒治、药物不良反应、误诊)。 39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六、不良反应
17、处理原则及预防 1 1、处理原则 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类型及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应在病历上做好记录,督促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对轻微不良反应(无实质性脏器损伤),可在医护人员的密切观察下继续抗结核治疗,同时采取对症处理并报告上级医生;对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嘱患者立即到医疗机构救治。 40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 2、不良反应的预防 抗结核治疗前,要了解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肝肾疾病史,必要时做肝肾功能检查,对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要根据肝肾功能情况选择抗结核药物种类及剂量;用药前向患者详细说明服用抗结核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 41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
18、范七、耐多药结核(MDR-TB)治疗与管理 1、依据既往用药史和/或药物敏感试验采用标准治疗方案或个体化治疗方案。 2、坚持联合用药的原则,方案中包括3 种以上敏感或未曾使用过的抗结核药物。 42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痰菌阴转后继续治疗至少18个月, 总疗程约为24-36个月。 4、实施全程督导管理,有条件地方的 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在强化期应该住院治疗。 43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八、 结核病合并艾滋病治疗与管理 1、 结核病合并艾滋病或肺外结核时,抗结核治疗原则及治疗方案与未感染HIV患者相同,建议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 2 、一般情况下,遵循抗结核治疗优先的原则:当患者的艾滋
19、病进展和死亡的危险性增加时,如CD4200/l或并发肺外结核,建议在抗结核治疗2个月后开始抗病毒治疗;对于CD450/l或存在其它严重病症的艾滋病患者,在患者耐受了抗结核治疗后应尽快进行抗病毒治疗。 44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 、由于一些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药物之间存在相互作用,患者在同时进行抗结核和抗病毒治疗时,应谨慎选择治疗方案,并密切观察不良反应。抗结核治疗尽量采用每日治疗方案,并根据病人体重,决定用药量。 45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第六章 登记报告及监测 一、目的 了解肺结核流行趋势和特点,监测评 价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与效果,为制定和 完善防治策略提供依据。 46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
20、范 二、主要任务 肺结核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及疫情责任报告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肺结核疫情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责任疫情报告人的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7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保健 人员、放射诊断人员、检验人员、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肺结核患者、疑似患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48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第八章 健康促进 一、目的 通过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各种目标人群对结核
21、病防治政策和防治知识的认识,改变他们陈旧的和错误的观念和认识,使不同目标人群采取相应的正确行动或改变不正确的行动;有助于政府和卫生机构实施有效的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有效控制结核病的流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50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二、主要任务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门诊等患者就诊场所张贴结核病防治宣传材料;定期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宣传结核病控制政策和基本知识;利用乡村医生例会宣传结核病控制政策与新知识;通过乡级电视广播站开展结核病宣传活动;对村级开展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进行监督。 51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患者就诊场所张贴上级下发的结核病防
22、治宣传材料;向就诊的患者宣传结核病基本知识;定期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宣传结核病控制政策和基本知识;向村(社区)领导和村民(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控制政策与新知识;通过村(社区)广播站开展结核病宣传活动。 52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 3 、医疗机构 在患者就诊场所张贴结核病防治宣传材料;定期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宣传结核病控制政策和基本知识;对治疗的结核病患者宣传结核病基本知识;对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政策与措施的宣传。 53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三、工作内容和方法1、肺结核患者和密切接触者 对肺结核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宣传重点在于结核病的基本知识、规范治疗的重要性、国家免费治疗政策、随访复
23、查的具体要求、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表现、家庭接触者检查的意义。动员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结核病检查。 54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应该正确掌握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向患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宣传,纠正患者不正确的认识和行为,并做好自我防护。 3、公众 对社会公众(包括各级行政领导)主要宣传结核病危害、主要症状、 55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第九章 培训 一、目的 通过多种方式对各级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业务人员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进行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在职培训,使他们熟悉和掌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规、技术策略和技术规范,提高和改善其结核病防治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56结核病预防控制
24、工作规范二、培训对象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 各级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包括负责规划管理、患者发现及治疗管理、统计监测、药品管理、财务管理、督导、师资培训、健康教育的人员。 57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结核病网络报告、登记、转诊及诊断治疗相关的专业人员,包括防保科/传染科、呼吸科/内科、放射科、检验科人员等。 3、基层网络 包括乡镇(社区)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和结核病患者督导服药志愿者等。 58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三、培训内容 1、结核病防治规划管理/项目管理: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规划及项目管理、结核病流行病学、督导方法、规划实施的
25、考核与评价、应用性研究等内容。 2、患者发现及治疗管理:结核患者的发现方式、登记报告、转诊和追踪、诊断与鉴别诊断、化学治疗、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与处理、治疗管理等。 59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3、实验室:实验室检查方法、实验室质量保证和生物安全等内容。 4、登记报告和监测:结核病的登记报告、监测、报表的填写及分析、网络直报和专报及监测系统管理等。 5、健康促进:健康促进概论、健康促进方法、健康促进工具的应用等。 60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6、药品管理:抗结核药品的需求测算、抗结核药品的管理、抗结核药品的运输及保管、药品管理的督导及评价等。 7、财务管理:结核病防治规划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财
26、务管理的督导及检查等。 8、师资培训:培训需求调查方法、培训设计、培训方法应用、培训评估等内容。 61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四、培训方法 各类培训班均采用逐级培训的原则。采取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进修、短期强化培训、选派技术专家对下级培训机构进行技术支持等方式。培训应注重培训效果,可采用参与、互动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模式,并与继续医学教育、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资质培训等相结合。 62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第十章 督导 一、目的 通过现场督导,了解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的状况、当地政府的承诺和干预效果,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与障碍,提出改进建议,反映被督导单位的意见和要求,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防治人员工作能力。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制定督导员手册,各级制定本级的督导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督导工作,及时反馈督导结果;开展督导工作培训。 63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谢谢!64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