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美居家具特许经营合同书甲 方:深圳市华美居家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乙 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商专卖店,现就加盟甲方专卖店具体事宜,协商如下:一、 特许权的定义1、“华美居”、“WONDERFUL”是深圳市华美居家具有限公司在中国的注册商标。2、“华美居家具产品”是指由华美居提供的家具及配套产品。3、“华美居特许经营概念”是指深圳市华美居家具有限公司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家具专卖店的具有统一性的经营技术系统,是注册商标、产品专利、店铺样式、商品陈列方式、专卖店管理方式、营销方式、服务标准、专业培训
2、程序及其他与营运有关的统一系统。4、“华美居特许专卖店”是指使用“华美居”商标,陈列“华美居产品”,使用“华美居特许经营概念”进行经营的家具专卖店。5、提供华美居产品图册。二、特许权的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成为 地区特许的经销商,对乙方开设的“华美居专卖店”,甲方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的义务及经营决策等事项的权利。为了保证乙方能取得正常的发展,乙方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2、乙方店铺的内外装修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规定的统一。乙方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规定的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3、甲方根据公司设定的区域市场销售目标,决定在各城市开
3、设的专卖店数量,如果加盟商有实力完成市场销售目标, 可相应减少本城开设数量。三、经营指导和帮助 1、为使加盟的专卖店能顺利开业,双方签约后,乙方可派专人到甲方现有的专卖店学习考察。 2、为使加盟商的专卖店在开业时符合“华美居特许经营概念”标准,乙方可在开业前派人到甲方所在地参加为期五天的培训及实习,内容涉及品牌概念、产品知识、市场营销、店面布置、销售技巧、服务规范、家具安装等经营“华美居专卖店”所需的知识和技术。 3、上述培训费用、食宿费全免,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4、乙方加盟店开业前后,作为专卖店营运入轨期,甲方应跟踪指导,提供支持。 5、开业后,如甲方有培训安排,乙方也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工再次
4、参加培训,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如由乙方提出再培训要求,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6、乙方须到甲方所在地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总结会。四、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维护、发展品牌形象的各种经营措施。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装修及布置专卖店,维护“华美居专卖店”的统一形象,如专卖店内产品、饰品摆设有较大变动时,须有平面图传真至甲方备案,双方认可。 3、所有“华美居专卖店”的设计、装修(包括招牌、地板、石板、隔墙、涂料、射灯、饰品架、目录架、海报、展示架、接待区的桌椅等)、样品陈列须在甲方指导下,完全按照甲方标准实施。专卖店经甲方书面确认符合“华美居特许经营概念”标准时方可开业和悬挂“华美居”
5、和“WONDERFUL”商标。 4、乙方须保证在专卖店内只出售“华美居及其指定产品”。 5、乙方应具备实用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作为经营“华美居专卖店”的面积。 6、乙方在专卖店里应配有固定的营业员两名以上,专业维修人员一名,安装服务人员若干名。 7、乙方需保证专卖店摆放样品完好、美观、整洁,维护“华美居”产品形象。 8、乙方应在专卖店内配有电话一部,以便沟通联系。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华美居特许经营概念”的要求。 10、乙方向甲方承诺每年的销售额: 万元。 11、乙方如需增设新的“华美居”家具专卖店,可用新店的名义与甲方独立签订协议,成为甲方在该地区的加盟店,独立承受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将不
6、予承认。 12、情况报告的义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其提供业务管理报告,包括销售、库存、售后服务、经营状况、广告及促销计划、市场调查等报告。五、甲方义务 1、在合约期内保证乙方在授权经营地区的经营权,如果在乙方授权经营 地区出现其他授权区域的经销商的越地区销售行为,甲方应派专人调查核实,必要时采取停止供货等措施予以制止。 2、提供必要的资料,全力配合乙方打击有损“华美居”的不当经营行为(如其他商家的侵权、假冒等)。3、甲方保证乙方的正常供货要求。甲方收到乙方定单后,须在两天内签名并确认出货时间给乙方(交货期一般在四十天内)。乙方在订货同时,支付30%货物订金,在乙方订购产品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提
7、货,甲方应在乙方将货款全款汇给甲方次日将货品交运。如订制产品或特殊产品,甲方在接受订货时要先与乙方约定交货时间(交货期一般在六十天内)。甲方应保证按期交货,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交货的,必须提前告知乙方,以便调整。交货方式均为乙方自提。乙方订购非内销及订制产品时(订制产品要加价30%),应先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订金。 4、向乙方提供“华美居特许经营概念”的传授课程以便其掌握经营技巧符合经营标准。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手册、培训手册、市场资料及有关产品的技术检验报告等。 6、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遣专职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并须保持提供产品知识、店面布置及管理、操作、广告、销售技巧、家具安装等
8、方面的培训及信息传达。 7、甲方须在乙方开业后保持高效的接单、跟单及售后报务,对乙方提出的产品投诉进行快速处理。甲方处理乙方货物的质量投诉应本着“先受理、后调查”的原则,即甲方收到乙方书面投诉后立即采用补发同样货物的快速处理方式。如没特殊情况甲方处理乙方投诉质量和服务问题不得超过三天。在当地无法维修的产品质量问题在报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发回甲方,甲方负责更换,如属甲方产品自身品质问题,由甲方无偿更换,如属乙方因运输、保管、保养等造成产品品质不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定期与各专卖店的营业员沟通以了解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所遇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六、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乙方送货安装过程
9、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式样和其他质量问题,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包装受损及部件损伤质量投诉时效为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七、优惠政策 1、甲方提供装修效果图、装修图、灯位图给乙方。 2、甲方按实际卖场面积150元/的标准提供装修补贴,补贴金以抵扣货款的形式,按月平均抵扣,十二个月内付完。 3、甲方提供专卖店内产品的宣传广告资料。 4、甲方可提供饰品一
10、批,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每季度向甲方进货额达人民币叁拾万元(含叁拾万元)至陆拾万元(不含陆拾万元)时,甲方将返还当季进货总金额2%给乙方作为宣传及奖励政策;乙方每季度向甲方进货额达人民币陆拾万元(含陆拾万元)以上时,甲方将返还当季进货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宣传及奖励政策。 6、每季度进货额的统计截止日期以甲方签订的交货日期为准,但如果乙方未按时付款,货未发出,则此批货款不计在本季度;如果乙方已将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因为甲方原因未能按期交货的,此批货款计在本季度内。任何情况下,每批货款在计算累计额度时,都不可重复计算。 7、返点金额只能用拿甲方货物抵消,不能做现金结算。 8、甲方在做促销用
11、的特价产品不计入年销售总额。 9、甲方可代乙方购装修材料、专卖店设备,但凡从第三方购得的材料设备须以不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售于乙方。 10、甲方提供货物摆放图,并提供形象宣传品。八、保密条款 1、乙方不得授权他人使用“华美居”或“WONDERFUL”商标,这些商标只能用于乙方的市场宣传及日常经营活动,名称及商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在合约期内及合约终止后,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经营技术,特别是甲方在合作期间交付的各种价目表、经营手册、培训手册、市场资料、商标字样等。 3、乙方合约终止后须拆除并销毁“华美居”的招牌及与其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华美居”的字样以及
12、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经营表述、商业秘密等。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经营不善,年度业绩不能达到承购额的70%,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若有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正。 3、任何一方若违反合同的四、五、七、八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另一方未终止合同的,不影响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十、合同的期限、变更、延续、终止及分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期限为签订之日起壹年,期限届满前三十天经双方同意应办理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如须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在未达成新的书面合约前仍持本合同继续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一方无意继续经营,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办理结账及本合同解约手续。 4、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接受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二、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甲方。 甲方:深圳市华美居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