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2018年年3 3月月2828日日一、目的一、目的内内容容提提纲纲二、对象二、对象三、三、范围范围四、内容四、内容五、技术路线五、技术路线六、监测六、监测七、质量保证七、质量保证八、两表填报八、两表填报(一)(二)确定全国市政入河(湖)排污口确定全国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对象、范围与内容普查对象、范围与内容规范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规范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技术方法与要求技术方法与要求指导指导普查普查工作工作开展开展一、编制目的l 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向环境水体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放污水的入河(湖)排污口。r本规定所称市政入
2、河(湖)排污口,是指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含本规定所称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是指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环境水体排放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环境水体排放污水污水的排污口。的排污口。r具体普查对象包括:具体普查对象包括:r环境水体环境水体是指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已划定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是指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已划定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已确定水质改善目标(水十条)的江河、湖泊和水库等水体。已确定水质改善目标(水十条)的江河、湖泊和水库等水体。r以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以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日排
3、废污水(日排废污水300300吨或年排吨或年排1010万吨以上)万吨以上)为重点,规模以为重点,规模以下入河(湖)排污口同步调查。下入河(湖)排污口同步调查。r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废(污)水的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废(污)水的工业工业或或农业排污口农业排污口均须纳入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均须纳入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范围。普查范围。来源: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根据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38号)未经许未经许可可l 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置的入河
4、(湖)排污口。经过经过许可许可l 经许可或备案设置的排污口一定查。经许可或备案设置的排污口一定查。一定查一定查l 入环境水体的规上排污口重点查。入环境水体的规上排污口重点查。重点查重点查l 入环境水体的规下排污口同步查。入环境水体的规下排污口同步查。同步查同步查三查三查r所有所有市区市区、县城县城和和镇区镇区内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内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来源: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批复(国函200860号)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表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65号)l 指设区指设区城市城市中市政府和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中市
5、政府和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其他区域。市市区区l 指县级行政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指县级行政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县县城城l 是指在市区和县城以外其他镇,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是指在市区和县城以外其他镇,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委员会和其他区域。l 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且常住人口在3000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6、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驻地视为镇区。镇镇区区三、普查范围r排污口的普查内容包括:排污口的普查内容包括:l 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名称名称、编码编码、类别类别、地理坐标地理坐标、设设置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置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规模规模、类型(工业、生活、混合)类型(工业、生活、混合)、污水入河(湖)方式污水入河(湖)方式、受纳受纳水体名称水体名称。l 对于代表性的规模以上排污口增加对于代表性的规模以上排污口增加水量和水质水量和水质指标。指标。四、普查内容排排污污口口普普查查示示意意典典型型入入河河排排污污口口典典型型入入河河排
7、排污污口口典典型型入入河河排排污污口口r对于市区、县城、镇区内对于市区、县城、镇区内及周边水体所有排污口进及周边水体所有排污口进行排查,建立排污口清单,行排查,建立排污口清单,登记位置、纳污水体名称,登记位置、纳污水体名称,其余调查内容的获取以部其余调查内容的获取以部门数据共享为主,视情况门数据共享为主,视情况开展补充调查。开展补充调查。五、普查技术路线r对对规模以上市政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选取具备测流条件、能够代表所入河(湖)排污口,选取具备测流条件、能够代表所在区域在区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水平的,开展水量和水质监测。具备有效流量数排放水平的,开展水量和水质监测。具备有效流量数据
8、但无同步水质监测数据的,补充开展水质监测。据但无同步水质监测数据的,补充开展水质监测。r选定开展监测的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数量不得低于选定开展监测的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数量不得低于该类型该类型排污口总量的排污口总量的 10%。(一)监测范围六、排污口监测r监测指标:监测指标:污水量、污水量、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氨氮、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r监测频次应满足如下要求:监测频次应满足如下要求:(二)监测指标与频次l 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开展两期监测。各地可根据水文、气象条件自行安排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开展两期监测。各地可根据水文、气象条件自行安排监测时期
9、,但枯水期监测须在监测时期,但枯水期监测须在2018年年5月底前月底前完成,丰水期监测须在完成,丰水期监测须在2018年年9月底前月底前完成。完成。l 每期监测不少于每期监测不少于1天天,采样频次不少于,采样频次不少于3次次,间隔时间不少于,间隔时间不少于6小时小时。l 应选择前应选择前1日日无降水无降水的时期进行监测。的时期进行监测。六、排污口监测r监测点位可根据管监测点位可根据管/渠道形式、测流条件和污水收集特征等因素具体确定,原则上应渠道形式、测流条件和污水收集特征等因素具体确定,原则上应布设在排污管道、渠道或天然沟渠的末端位置。布设在排污管道、渠道或天然沟渠的末端位置。r对于通过涵闸、
10、泵站等设施排污的排污口,监测点位宜布设在涵闸上游或泵站进水口对于通过涵闸、泵站等设施排污的排污口,监测点位宜布设在涵闸上游或泵站进水口位置。位置。r对排污口为淹没式或不便监测的地下排污管道,监测点位可布设在排污口前最后一个对排污口为淹没式或不便监测的地下排污管道,监测点位可布设在排污口前最后一个检查井或阀门井内。检查井或阀门井内。(三)监测点位r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水质样品时,如无法采集每日的流量比例混合样品,则必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水质样品时,如无法采集每日的流量比例混合样品,则必须采集瞬时样品单独分析。须采集瞬时样品单独分析。r水质样品的采集须符合水质样品的采集须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地表水
11、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和水质采样技术指导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的相关要求。)的相关要求。r样品保存和运输按样品保存和运输按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执行。执行。(四)水质监测序序号号名称名称依据标准依据标准1CODCr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2BOD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3氨氮水质氨的测定纳氏试剂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4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碱性过硫酸钾
12、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5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七、质量保证r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加强对行政区内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与监测的技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加强对行政区内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与监测的技术指导与监督,会同同级政府部门对普查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术指导与监督,会同同级政府部门对普查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r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技术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和报表填报要求,确保普查排污口不重不漏、普
13、查表格填报完整、真实、规定和报表填报要求,确保普查排污口不重不漏、普查表格填报完整、真实、准确。准确。r妥善保存好监测报告、监测采样、分析的原始记录,及时汇总完成资料归档。妥善保存好监测报告、监测采样、分析的原始记录,及时汇总完成资料归档。r所有水质监测数据必须由具备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监测报告。所有水质监测数据必须由具备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监测报告。八、两表填报 【排污口排污口编码编码】按按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填写,由全国)填写,由全国的行政区代码加序号组成,共的行政区代码加序号组成,共9个字节,个字节,1-2个字节表示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个
14、字节表示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名称;3-4个字节表示的是:地(市、州、盟)名称;个字节表示的是:地(市、州、盟)名称;5-6个字节表示的是:县个字节表示的是:县(市(市、区、旗)名称;、区、旗)名称;7-9个字节的个字节的A01表示的是:第表示的是:第A01号入河(湖)排污口。号入河(湖)排污口。示例:入河(湖)排污口编码:示例:入河(湖)排污口编码:340301A01代表的意思是代表的意思是省省市辖区第市辖区第A01号入河(湖)排污口。其中号入河(湖)排污口。其中1-2个字节的个字节的34表示的是:表示的是:省;省;3-4个字节的个字节的03表表示的是:示的是:市;市;5-6个字节
15、的个字节的01表示的是:市辖区;表示的是:市辖区;7-9个字节的个字节的A01表示的是:第表示的是:第A01号入河排污口。号入河排污口。(一)清查表填报 【1.排污口排污口名称名称】按按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填写,具体命名规则如下:)填写,具体命名规则如下:(1)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工业园区设置的接纳园区内多家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入河排污口为接纳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工业园区设置的接纳园区内多家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湖)排污口也视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对于企业(工厂)排污口,在排污单位名称前加该排污
16、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湖)排污口也视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对于企业(工厂)排污口,在排污单位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企业(工厂)排污口的名称,例如:冠以企业(工厂)排污口的名称,例如:县县啤酒厂企业(工厂)排污口;啤酒厂企业(工厂)排污口;(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生活污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在排污口所在地地名(或者是街入河排污口为接纳生活污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在排污口所在地地名(或者是街道名)、具有显著特征的建筑物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的名称,例如:道名)、具有显著特征的
17、建筑物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的名称,例如:县望城县望城门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门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3)混合废污水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入河排污口为接纳市政排水系统废污水市政排水系统废污水或或污水处理厂尾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混合废污水排污口,在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混合废污水排污口,在排污口所在地地名(或者是街道名)具有显著特征的建筑物名称前加入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综合排污口的名排污口所在地地名(或者是街道名)具有显著特征的建筑物名称前加入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综合排污口的名称,例如:称,例如:市一号码头
18、混合废污水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可参照企业排污口名称的确定方法。市一号码头混合废污水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可参照企业排污口名称的确定方法。(4)对于同一地区或者同一排污单位出现)对于同一地区或者同一排污单位出现相同的排污口相同的排污口,在各种名称前加序号区分。例如:,在各种名称前加序号区分。例如:县县酒厂酒厂1号工业入河(湖)排号工业入河(湖)排污口;污口;县县酒厂酒厂2号工业入河(湖)排污口。号工业入河(湖)排污口。(一)清查表填报 【3.地理地理坐标坐标】填写排污口所在地地理位置的经、纬度,统一按照填写排污口所在地地理位置的经、纬度,统一按照 E1062630”,N294919”格式填报。格式填报
19、。【4.设置单位设置单位】有明确设置单位的排污口填写设置单位全称。经行政许可设置或备案的排污口,按许可批复或有明确设置单位的排污口填写设置单位全称。经行政许可设置或备案的排污口,按许可批复或备案文件确定的设置单位填写;多个固定源共用一个排污口时,填写为主设置单位或排污量最大的单位。未经行政备案文件确定的设置单位填写;多个固定源共用一个排污口时,填写为主设置单位或排污量最大的单位。未经行政许可设置或备案,且确实无明确设置单位的排污口填写许可设置或备案,且确实无明确设置单位的排污口填写“无无”。【5.排污口排污口规模规模】分为分为“规模以上规模以上”和和“规模以下规模以下”;其中,;其中,“规模以
20、上规模以上”指日排废污水指日排废污水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10万立方米以上,万立方米以上,“规模以下规模以下”指日排废污水量小于指日排废污水量小于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量小于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万立方米。(一)清查表填报 【6.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市政入河(湖)排污口类型类型】根据排放废污水的性质,排污口类型分为工业废水入河(湖)排污根据排放废污水的性质,排污口类型分为工业废水入河(湖)排污口,生活污水入河(湖)排污口和混合废污水入河(湖)排污口三种。口,生活污水入河(湖)排污口和混合废污水入河(湖)排污口三种。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入河(湖)排污口指接纳企业
21、生产废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指接纳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湖)排污口。生活污水入河(湖)排污口生活污水入河(湖)排污口指接纳生活污水的入河(湖)排污口。指接纳生活污水的入河(湖)排污口。混合废污水入河(湖)排污口混合废污水入河(湖)排污口指接纳指接纳市政排水系统废污水市政排水系统废污水或或污水处理厂尾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对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接纳远离城镇、不能纳入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于接纳远离城镇、不能纳入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等,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如氧
22、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等,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如氧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等集中处理方式的入河(湖)排污口,可结合实际情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等集中处理方式的入河(湖)排污口,可结合实际情况视为混合废污水入河(湖)排污口。况视为混合废污水入河(湖)排污口。(一)清查表填报 【7.污水污水入河(湖)方式入河(湖)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写明渠、暗管、泵站、涵闸和其他。按实际情况填写明渠、暗管、泵站、涵闸和其他。明渠明渠指采用地表可见的指采用地表可见的渠道排放污水的方式,可分为天然明渠和人工
23、明渠两种。渠道排放污水的方式,可分为天然明渠和人工明渠两种。暗管暗管,指利用地下管道或渠道排放污水的形式。,指利用地下管道或渠道排放污水的形式。泵站,指利用泵站控制排放污水的形式。泵站,指利用泵站控制排放污水的形式。涵闸涵闸,指利用闸门控制流量和调节水位来排放污水入河湖的形式。,指利用闸门控制流量和调节水位来排放污水入河湖的形式。其他其他,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入河(湖)方式,并在后面横线说明情况。,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入河(湖)方式,并在后面横线说明情况。【8.受纳水体名称受纳水体名称】指直接接纳排放污(废)水或经处理的污(废)水的河流、湖泊、海洋或其他环指直接接纳排放污(废)水或经处理的污(废)
24、水的河流、湖泊、海洋或其他环境水体。境水体。(一)清查表填报废污水量(万吨)废污水量(万吨),填写实测数据,或根,填写实测数据,或根据相应的测算方法测定,在据相应的测算方法测定,在“备注备注”中注中注明采用的方法。明采用的方法。水期水期即枯水期或丰水期。即枯水期或丰水期。监测时间监测时间即实施采样的时点,如即实施采样的时点,如XXXX月月XXXX日日XXXX时。时。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浓度填写实测浓度,保留两位填写实测浓度,保留两位小数。采集流量比例混合样品的,在相应小数。采集流量比例混合样品的,在相应监测时间的行内均填写同一浓度值;监测监测时间的行内均填写同一浓度值;监测指标填写指标填写
25、“2”2”的只需填写补充监测的指标。的只需填写补充监测的指标。其他其他指各地可根据水污染防治需求,对工指各地可根据水污染防治需求,对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排污口增加相应的特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排污口增加相应的特征指标,并在甲列中填写指标名称。征指标,并在甲列中填写指标名称。(一)监测表填报l 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水十条水十条”考核目标责任书所涉及的水体、住建部门列入黑臭水体整治考核目标责任书所涉及的水体、住建部门列入黑臭水体整治名录的水体、水利部门实施河长制的水体以及其他政府或相关规划明确了水质目名录的水体、水利部门实施河长制的水体以及其他政府或相关规划明确了水质目标的水体。标的水体。1.“国家或各
26、级地方政府已确定水质目标的水体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已确定水质目标的水体”有哪些?有哪些?l 普查范围内混合了市政污水、工业废水的雨水、冷却水和农田退水排污口,均普查范围内混合了市政污水、工业废水的雨水、冷却水和农田退水排污口,均需纳入普查;需纳入普查;单纯的单纯的雨水、冷却水和农田退水排放口不需要普查。雨水、冷却水和农田退水排放口不需要普查。2.雨水排放口、冷却水排放口、农田退水口是否纳入普查?雨水排放口、冷却水排放口、农田退水口是否纳入普查?l 本规定根据是否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以及是否直接向本规定根据是否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以及是否直接向“环境水环境水体体”排污来进行市政入排
27、污来进行市政入河(湖)河(湖)排污口界定。因此,如果废污水排放管道本身是排污口界定。因此,如果废污水排放管道本身是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的排污口,则该排污管道即为排污口;否则应看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的排污口,则该排污管道即为排污口;否则应看该天然沟渠是否属于本规定所称的该天然沟渠是否属于本规定所称的“环境水体环境水体”,如果是,如果是“环境水体环境水体”,则,则仍要将该排污管道作为排污口,如果不是则可将该天然沟渠作为排污口仍要将该排污管道作为排污口,如果不是则可将该天然沟渠作为排污口。3.废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天然沟渠,沟渠再排入河流,如何界定排污废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天然沟渠,沟渠再排
28、入河流,如何界定排污口?口?l 需要普查,但可根据情况分别确定填报对象。如果该河流不是需要普查,但可根据情况分别确定填报对象。如果该河流不是“环境水体环境水体”则以则以该河流作为排污口;如果是环境水体,可根据住户所属居委会对分散排污口进行该河流作为排污口;如果是环境水体,可根据住户所属居委会对分散排污口进行概化,即将同属于一个居委会住户的分散排污口概化为一个排污口进行填报,其概化,即将同属于一个居委会住户的分散排污口概化为一个排污口进行填报,其地理坐标按照沿线中心位置填报。地理坐标按照沿线中心位置填报。4.沿岸住户向河流分散排污是否普查?沿岸住户向河流分散排污是否普查?l (1 1)通过设备准
29、确测定,本)通过设备准确测定,本规定规定后面附有后面附有流量测量常用方法及其适用条流量测量常用方法及其适用条件件;(;(2 2)根据已收集的资料判断;()根据已收集的资料判断;(3 3)根据管径、现场水流的满管情况进行)根据管径、现场水流的满管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初步判断;(4 4)通过经验判断。)通过经验判断。5.没有流量数据的排污口,如何确定废污水排放规模?没有流量数据的排污口,如何确定废污水排放规模?问题问题6:左图为企业排污口,是否纳入普查?:左图为企业排污口,是否纳入普查?不入河,不查。不入河,不查。入河,则查。入河,则查。l对于规上排污口,从中选取具备测流条件、能够代表所在区域生活
30、污水排放对于规上排污口,从中选取具备测流条件、能够代表所在区域生活污水排放水平的,开展水量和水质监测。选取开展监测的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水平的,开展水量和水质监测。选取开展监测的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放口数量不得低于该类型排污口总量的放口数量不得低于该类型排污口总量的10%10%。根据污水性质,排污口类型分。根据污水性质,排污口类型分为工业废污水、生活污水、混合废污水排污口。为工业废污水、生活污水、混合废污水排污口。l举个例子,某市有规模以上排污口举个例子,某市有规模以上排污口10001000个,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个,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7.如何理解开展监测的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
31、口数量不低于如何理解开展监测的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数量不低于该类型排污口总量的该类型排污口总量的10%?规模以上排污口规模以上排污口某类型排污口总量某类型排污口总量应监测的排污口数应监测的排污口数量量工业废水排污口400/生活污水排污口40040混合废污水排污口200/强调:不强调:不包括污水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厂的排污口排污口l根据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国办发201720178282号),市政入河(湖)号),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获取排污口基本信息;二是获取污染物排放相排污口普查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获取排污口基本信息;二是
32、获取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普查中应将市区、县城、镇区周边的排放来自这些区域污水的所有排污关信息。普查中应将市区、县城、镇区周边的排放来自这些区域污水的所有排污口进行排查,记录排污口的位置及排入的水体信息,作为普查对象并根据排污口口进行排查,记录排污口的位置及排入的水体信息,作为普查对象并根据排污口的类型和规模开展相应监测和调查工作,进一步调查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信息。的类型和规模开展相应监测和调查工作,进一步调查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信息。l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开展对市政入河(湖)排污口的普查工作,已有监测数据未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开展对市政入河(湖)排污口的普查工作,已有监测数据未包含本次普查所要求的指标,可仅补充监测缺失的指标。包含本次普查所要求的指标,可仅补充监测缺失的指标。l本次普查中市政入河(湖)排污口的普查工作,以水利部门提供的名录为基础,本次普查中市政入河(湖)排污口的普查工作,以水利部门提供的名录为基础,充分利用市政、环保行政许可有关资料,并通过沿河实地排查,补充、完善其他充分利用市政、环保行政许可有关资料,并通过沿河实地排查,补充、完善其他相关信息。相关信息。8.市政入河(湖)的普查对象是所有市政入河(湖)排污口还是仅仅是生市政入河(湖)的普查对象是所有市政入河(湖)排污口还是仅仅是生活污水活污水排污口?排污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