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1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08年工信部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基础上,修改及补充通信铁塔工程的安全操作要求及常见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1、目的:为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
2、督检查。编写背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工器具和仪表5 器材储运6 通信线路工程7 通信管道工程8 通信设备工程9 通信铁塔建设工程10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11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综合布线工程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录B 常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引用标准名录条文说明主要内容1 总则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3 工器具和仪表4 器材储运5 通信线路工程6 通信管道工程7 通信设备工程8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 信天馈线工程9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10 综合布线工程11 国际通信工程12 附则基本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安全施工驻地安全施工交通安全施工现场防火野外作业安
3、全用电安全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施工驻地安全野外作业安全施工交通安全施工现场防火用电安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安全管理(1)1 1、企业资格: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格: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2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4、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3.1.13.1.1企业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企业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
5、关规定。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安全管理(2)3 3、三类人员资格: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必、三类人员资格: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建设工
6、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1.13.1.1企业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企业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安全管理(3)3.1.2 工程项目施工应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接受交底的人
7、员应覆盖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2 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3 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4 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 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必须逐级交底”?施工现场安全(1)3.2.13.2.1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等特殊地段和城镇交通繁忙、人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等特殊地段和城镇交通繁忙、人员密集处
8、施工时必须设置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员密集处施工时必须设置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2.2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并设置警戒人员;夜间应设置警示灯,施工人员应穿反光衣。必要时应架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架设的便桥应满足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在繁华地区,便桥左右应设置围栏和明显标志。1 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2 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3 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4 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5 挖掘的沟、洞、坑处;6 打开
9、井盖的人(手)孔处;7 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3.2.3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警示标志的设置警示标志的设置施工现场安全(2)3.2.4 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报请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3.2.5施工人员应阻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接近或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3.2.6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有噪音扰民时,应采取防止或减轻噪音扰民的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3.2.7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按照
10、指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钻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时,应经机房值班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实施,离开施工现场前应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3.2.11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施工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3.4.1野外作业前应事先调查工作地区地理、环境等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准备。现场管理的规定现场管理的规定高处作业(1)3.2.83.2.8 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
11、带、安全帽。3.2.9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身体不适合高处作业时,不得从事这一工作。3.2.10高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材料应放置稳妥,不得扔抛工具或材料。1、高处作业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安全带和安全帽是高处作业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4、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
12、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5、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高空作业(2)4.4.1配发的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用一般绳索、电线等代替安全带。配发的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用一般绳索、电线等代替安全带。4.4.2安全带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4.4.3安全带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不得使用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或不能扣牢、腰带眼孔有裂缝、钩环和铁链等金属配件腐蚀变形或部件不齐全的安全带。4.4.4安全带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
13、带刃的坚硬物体,不得雨淋、长期曝晒。4.4.5不得将安全带的围绳打结使用。不得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更换新绳时应注意加绳套。1、不同的施工专业应使用相应的安全带:电杆上作业时,可选用围杆作业安全带;在吊板上作业时应选用电信工悬挂单腰带式安全带;铁塔上或高于15m高处作业时应选用悬挂双背带式安全带(有背带或腿带);在楼墙外作业或悬空作业时,除佩戴安全带外,还应配戴速差式自控器。野外作业安全(1)3.4.2在炎热天气野外施工时应预防中暑,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品。3.4.3在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在雪地施工
14、时应戴有色防护镜。3.4.5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雷雨天气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不得手持金属物品在野外行走并应关闭手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要求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要求野外作业安全(2)3.4.5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靴,预防蚂蟥、血吸虫、毒蛇等叮咬,应配备必要的防毒用品及解毒药品。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佩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间出行应两人以上随同,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助,不得触碰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3.4.6在滩涂、
15、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3.4.11在高原缺氧地区作业时应注意:1 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查,不宜进入高原缺氧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2 应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正确佩戴防紫外线辐射的防护用品。3 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原反应症状时,应立即撤离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或去医院治疗。恶劣环境条件下的要求恶劣环境条件下的要求野外作业安全(3)3.4.8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应注意:1不得在铁轨、桥梁上坐卧,不得在铁轨上或双轨中间行走。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应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跨越铁路时,应注意铁路的信号
16、灯和来往的火车铁路沿线施工铁路沿线施工水面上作业水面上作业3.4.9穿越江河、湖泊水面施工作业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不得泅渡过河;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3.4.103.4.10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必须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必须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施工现场防火(1)3.6.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6.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
17、置地点应合理,便于取用,使用方法应明示。3.6.3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无损且在有效期内。3.6.4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应首先了解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点,不得随意挪动。3.6.5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施工现场防火(2)3.6.63.6.6在光(电)缆进线室、水线房、机房、无(有)人站、木工场地、仓库、林区、在光(电)缆进线室、水线房、机房、无(有)人站、木工场地、仓库、林区、草原等处施工时,严禁烟火。施工车辆进入禁火区必须加装排气管防火装置。草原等处施工时,严禁烟火。施工车辆进入禁火区必须加装排气管防火装置。3.6.7在室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应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有烟火,照明灯具
18、应使用防爆灯。3.6.83.6.8电缆等各种贯穿物穿越墙壁或楼板时,必须按要求用材防火封堵料封堵洞口。电缆等各种贯穿物穿越墙壁或楼板时,必须按要求用材防火封堵料封堵洞口。3.6.93.6.9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3.6.10机房失火时,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1、第3.6.6 条所列的场所都是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严禁烟火。排气管防火装置能够允许排气流通过,且阻止排气流内的火焰和火星喷出;施工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时加装该装置,是保障防火安全的必要措施之一。2、跨越防火分区的孔隙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后,一旦发生火灾,能
19、够防止火灾蔓延至其它区域。3、第3.6.9要求切断电源是为了防止对设备及供电系统造成二次破坏。施工现场用电安全3.7.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电箱经分配电箱到开关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制。3.7.2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3.7.3安装、巡检、维修、移动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3.7.4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总配电箱或者分配电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的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3.7.5使用照明灯应满足以下要求:1 室外宜
20、采用防水式灯具。在潮湿的沟、坑内应选用电压为12V以下(含12V)的工作灯照明。用蓄电池作照明灯的电源时,蓄电池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2 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或安全警示灯时,灯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2米。3 使用灯泡照明时,灯泡不得靠近可燃物。当使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得使用胶木灯具。4 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3.7.6用电设备的总功率不得超过供电负荷。施工现场交通安全3.5.1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工程车辆、人身及财产安全。驾驶员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不得酒后驾驶
21、、无证驾驶。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3.5.2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它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3.5.3若需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3.5.4施工人员使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车辆的状况,特别是刹车装置的完好情况。骑车时,不得肩扛、手提物品或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物。3.5.5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方能穿越。施工驻地安全3.3.13.3.1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22、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严禁靠近电力设施,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禁使用易燃材料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严禁靠近电力设施,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员工宿舍、办公室是人员密集场所,若搭建不安全、牢固,一旦坍塌将造成砸伤人员事故;这些场所若发生火灾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因此必须给与足够的重视。临时设施与电力设施间距较近时,容易引起触电事故,并造成电力中断,甚至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事故,因此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保持安全距离。3.3.2施工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置安全通道。3.3.3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暖和防
23、煤气中毒的措施。生活区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扫和消毒。3.4.73.4.7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搭建住房或搭设账蓬。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搭建住房或搭设账蓬。3.3.4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操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持有健康证,上岗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3.3.5食堂用液化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暴晒,不得自行清倒残液,不得剧烈振动和撞击。应急救援(1)3.8.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现场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应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编制。应急救援措施应具体
24、、周密、细致、方便操作。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配备相应资源,必要时应组织培训和演练。3.8.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的危险性质进行的预测和评估;2 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和分工;3 预防措施;4 报警及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5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它人员的行为规定。应急预案的要求应急预案的要求应急救援(2)1、应急预案的概念: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
25、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2、分类:(1)政府预案由政府组织制定,由相应级别的政府负责;(2)企业预案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由企业负责。3、体系构成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对危险
26、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应急救援(3)3.8.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8.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27、。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3.8.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报警。具体急救措施可参见“附录B 常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3.8.6发生通信网络中断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事故处理(事故处理(1)应急救援(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
28、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事故
29、处理(事故处理(2)应急救援(5)常用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侦报警电话110,道路交通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应讲清楚发生的事故类型、简单情况、具体位置、报警者姓名及电话等,急救电话还应讲清楚受伤者单位和姓名、伤情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警报警救护常用器械:血压计、体温计、纱布、胶布、绷带、止血带、消毒棉球、无菌敷料、三角巾、剪刀、镊子、手电筒等。消毒和保护用品:口罩、无菌胶皮手套、消毒纸巾、医用酒精、碘酒等。常用药品:云南白药、创可贴、红花油脂、烫伤膏等。常备急救物品常备急救物品应急救援(5)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特别注意确保救护者、伤病员和其它人员无任何危险。2、初步检
30、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呼吸循环是否正常,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畅通,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3、派人拨打120等紧急救助电话,请医院和医疗机构派车、派医生急救。打完报警电话后,应派人到路口接车,并引导救护车到现场。4、救护者继续施救,一定要坚持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为止,并应向其反映伤病员的情况及施救过程。5、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生命体征,可进行再次检查,以免遗漏其它损伤、骨折及其它病况,这样有利于现场施救,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致残率。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急救一般部骤现场急救一般部骤应急救援(6
31、)1、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2、初步检查伤情,不乱搬摇动。3、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4、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应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5、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措施。6、怀疑脊柱受伤或骨折时,应等待专业救护人员。7、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感染。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高处坠落高处坠落应急救援(7)1、迅速切断电源。无法切断电源时,可以用绝缘物体快速将电线挑离触电者身体。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胶鞋等。
32、不得用手直接拉触电者。当遇到高压触电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拉掉高压电闸。只有确认自己确实没有触电危险时,才能对触电者进行救护。2、如果触电的人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正常,可将其抬到温暖的地方静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让其站立或走动,应休息1-2小时再活动。3、如果触电的人呼吸停止而脉搏存在,应使其就地平卧,松解衣扣,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4、对心搏停止而呼吸存在的人,应立即作人工胸外按压。5、呼吸、心跳均停止者,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应同时进行。6、在抢救过程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送医院抢救的途中,注意保暖,严密观察触电人的呼吸、心跳、血压等。在医务人员未接替前不能停止急救。7、将灼伤或起泡的皮肤表
33、面保护好。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触电触电应急救援(8)1、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导致中毒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发现人应立即报警,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中毒的症状、反映及事故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3、在没有装备可靠防毒设备情况下,井上人员不得直接下井救人,应利用安全绳将中毒人员拉出人孔。4、报告本企业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5、查明中毒原因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后,将中毒人员移至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的,注意保暖。6、确保患者呼吸道通畅,对神志不清者应将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引起窒息。7、在抢救患者的同时查找气体中毒原因,
34、排除隐患,防止事故扩大或再发生。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管道中毒管道中毒应急救援(9)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动力,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通知急救医院,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应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机械伤害机械伤害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启动应急预案。2、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3、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4、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
35、措施。5、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10)1、发生溺水事故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报警,启动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挑选水性好、身体心理素质强的人员下水救援。2、下水前应脱去外衣裤和鞋子,适当锻炼四肢肌肉,保证全身血液循环畅通,同时系好安全绳;然后携带救生圈或者漂浮物下水救人,接近落水者后迅速让其抓住救生圈,救助者再协助落水者游向岸边;如果没有救生圈或飘浮物,救助者向落水者接近时应小心,避免被其抓住,宜从落水者的背后靠近,一手从落水者前胸伸至对侧腋下,将其头紧紧夹在自己的胸前拉出水面,另一只手划水,仰泳将其拖向岸边,对于神
36、志清醒者要大声告知,只有放弃挣扎听从指挥才能活命。3、溺水者被救助上岸后,救援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现场急救措施,挽救其生命。首先,救援人员应清除溺水者口中、鼻内的污泥、杂草等异物,解开紧裹的衣服。对于尚有心跳呼吸,但有明显呼吸道阻塞的溺水者,先行排水处理,方法是:救助人员单腿跪地,另一条腿屈膝,将溺水者腹部置于屈膝的大腿上,使身体其余部位下垂,然后拍背部,使口腔咽部及气管内的水排出。如果判断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在保持呼吸道通畅的条件下,立刻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按压。在现场抢救的同时应迅速请医务人员到场参与抢救。经现场初步急救后,应迅速转送附近医院继续心肺复苏治疗。4、经现场急救溺
37、水者心跳呼吸恢复以后,可脱去湿冷的衣物以干爽的毛毯包裹全身保暖;如果在寒冷的天气或长时间的水中浸泡,在保暖的同时还应给予加温处理,将热水袋放入毛毯中,注意防止烫伤发生。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溺水溺水应急救援(11)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交警。2、立即组织自救队伍,迅速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并派人保护现场。3、协助交警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交通事故交通事故1、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或者误食化学品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保存可疑食品样品,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催吐,并及时送往医院。2、了解与病人一同进餐的人有无异常,并告知医生。3、向
38、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工器具和仪表4.1一般规定4.2简单工具4.3梯子和髙凳4.4安全带4.5手动机具4.6用电工具4.7电气焊设备4.8动力机械设备4.9仪表3.1一般规定3.2 梯子和髙凳3.3安全带3.4动力机械设备3.5手动机具3.6手持式电动工具3.7仪表一般规定4.1.1工器具和仪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4.1.2施工作业时应选择合适的工器具和仪表,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4.1.3工器具和仪表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电动工具、动力设备及仪表的检查、
39、维修、保养和管理应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4.1.4用电工器具、仪表的电源线不应随意接长或拆换;插头、插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4.1.5施工工器具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度,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4.1.6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有锋刃的工具插入腰间或放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这些工具应平放,锋刃口不可朝上或向外,放入工具袋时刃口应向下。4.1.7长条形工具或较大的工具应平放。长条形工具不得靠墙、汽车或电杆倚立。4.1.8传递工具时,不得上扔下掷。4.1.9使用带有金属的工具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或带电物体。简单工具(1)4.2.1使用手锤、榔头时不应戴手套,抡锤人对
40、面不得站人。铁锤木柄应牢固,木柄与锤头连接处应用楔子固定牢固,防止锤头脱落。4.2.2手持钢锯的锯条安装应松紧适度,使用时避免左右摆动。4.2.3滑车、紧线器应定期进行注油保养,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使用时,不得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紧线器手柄不得加装套管或接长。4.2.4各种吊拉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有磨损、断股、腐蚀、霉烂、碾压伤、烧伤现象之一者不得使用。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不得使用钢丝绳、铁丝或潮湿的绳索进行牵、拉、吊等作业。4.2.5使用铁锹、铁镐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4.2.6使用剖缆刀、壁纸刀等工具时,刀口应向下,用力均匀,不得向上挑拨。4.2.7台虎钳应装在牢固的工作
41、台上,使用台虎钳夹固工件时应夹固牢靠。4.2.8使用砂轮机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佩戴防护眼镜,不得戴手套操作。固定工件的支架离砂轮不得大于3毫米,安装应牢固。工件对砂轮的压力不得过大。不得利用砂轮侧面磨工件,不得在砂轮上磨铅、铜等软金属。简单工具(2)4.2.9使用喷灯应满足以下要求:1、喷灯应使用规定的油品,不得随意代用。存放时应远离火源。2、点燃或修理喷灯时应与易燃、可燃的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向高处传递喷灯应使用绳子吊运。3、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得使用喷灯烧水、做饭,不得将燃烧的喷灯倒放,不得对燃烧的喷灯加油。4、喷灯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油门并放气,避免喷嘴堵塞。5、气体燃料喷灯应随用
42、随点燃,不用时应立即关闭。梯子(1)4.3.1选用的梯子应能满足承重要求,长度适当,方便操作。带电作业或在运行的设备附近作业时,应选择绝缘梯子。4.3.2使用梯子前应确认梯子是否完好。梯子配件应齐全,各部位连接应牢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折断、松驰、破裂、腐朽、扭曲、变形等缺陷。折叠梯、伸缩梯应活动自如。伸缩梯的绳索应无破损和断股现象。金属梯踏板应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防滑绝缘橡胶垫。4.3.3移动超过5米长的梯子,应由2个人抬,且不得在移动的梯子上摆放任何物品。上方有线缆或其它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4.3.4梯子应安置平稳可靠。放置基础及所搭靠的支撑物应稳固,并能承受梯上最大负荷。地面应平
43、整、无杂物、不湿滑。当梯子靠在电杆上时,上端应绑扎U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固定在电杆或吊线上。4.3.5梯子放置的斜度要适当,梯子上端的接触点与下端支撑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宜等于接触点和支撑点之间距离的1/4至1/3。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高出吊线30cm(梯子上端装铁钩的除外),但高出部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1/3。4.3.6在通道、走道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并贴置“勿碰撞”的警示标志;如果梯子靠放在门前,应锁闭房门。梯子(2)4.3.7使用直梯或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直梯不用时应随时平放。4.3.8使用人字梯时,搭扣应扣牢。不得将人字梯合拢作为直梯使用。4.3
44、.94.3.9伸缩梯伸缩长度严禁超过其规定值。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危险范围内,伸缩梯伸缩长度严禁超过其规定值。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危险范围内,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4.3.10上下梯子时,应面向梯子,保持三点接触,不得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4.3.11在梯子上工作应穿防滑鞋,不得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上下,不得斜着身子远探工作,不得单脚踏梯,不得用腿、脚移动梯子,不得坐在梯子上操作。使用直梯时应站在距离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4.3.12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平稳,凳脚、踏板材质应结实。上、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或工具,一个人不得脚踩两只高凳作业。
45、4.3.13高凳上放置工具和器材时,人离开时应随手取下。搬移高凳时,应先检查、清理高凳上的工具和器材。手动机具(1)4.5.1千斤顶不得超负荷使用。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得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使用千斤顶支撑电缆盘时,应支放在平稳牢固的地面上。在汽车上支撑电缆盘时,应将千斤顶用拉线固定。4.5.2使用手扳葫芦应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超载使用,手柄不得加长使用。2、手扳葫芦机件应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空转情况应正常。起吊时吊钩悬挂应牢固,被吊物件捆绑应牢固。3、在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在重物下工作、停留或行走。放下被吊物件时,应缓慢轻放,不得自由落下。4、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感觉手扳力过大
46、时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手扳葫芦是通过人力扳动手柄借助杠杆原理获得与负载相匹配的直线牵引力,轮换地作用于机芯内负载的一个钳体,带动负载运行。它具有结构紧凑、重量轻、外形尺寸小、携带方便省力、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手扳力小等优点。它可以进行提升、牵引、下降、校准等作业。若配置特殊装置,不但可以作非直线牵引作业,且可以很方便的选择合适的操作位置,或以较小吨位的机具成倍地扩大其负载能力,对于较大吨位负载可以采用数个机具并列作业手动机具(2)4.5.3使用手拉葫芦应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超载使用,不得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动力操作。2、手拉葫芦机件应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空转情况应正常。起
47、吊时吊钩悬挂应牢固,被吊物件捆绑应牢固。3、在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在重物下工作、停留或行走。被吊物件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4、在起吊过程中,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得用力过猛;如果拉不动链条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故障。5、使用两个手拉葫芦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设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负担,操作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手拉葫芦又叫神仙葫芦、斤不落、手动葫芦 是一种使用简单、携带方便的手动起重机械,也称环链葫芦或倒链。它适用于小型设备和货物的短距离吊运,起重量一般不超过100T。用电工具(1)4.6.1用电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若有手柄破损、导线老化、导线裸露、短路
48、、外壳漏电、绝缘不良、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等不正常现象,不得使用。4.6.2用电工具应使用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插头与插座应配套,不得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内使用。4.6.3转移作业地点及上下传递用电工具时,应先切断电源,盘好电源线,手提手柄,不得用导线拉扯。4.6.44.6.4在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式用电工具。4.6.5在带电设备上使用用电工具,应使用隔离变压器。用电工具(2)4.6.6手电钻或电锤使用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使用中出现高热或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装卸钻头时,应先切断电源,待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进行装卸。使用手电钻或电锤时,不得戴手套。4.6.7移动
49、式排风扇、电风扇的金属外壳及其支架应有接地保护措施,并应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接线盒。4.6.8未冷却的电烙铁、热风机不得放入工具箱、包内,也不得随意丢放。电烙铁暂时停用时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桌面上、机架上或易燃物旁。4.6.9使用熔接机应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熔接机。2、不得直接接触熔接机的高温部位(加热器或电极)。3、更换电极棒前应关闭电源并将电池取出或将电源插头拔下。电气焊作业(1)4.7.14.7.1焊接现场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禁火焊接现场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禁火区内严禁焊接、切割作业,需要焊接
50、、切割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安全区内严禁焊接、切割作业,需要焊接、切割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安全区内进行。当必须在禁火区内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区内进行。当必须在禁火区内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许可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办理许可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GB 94481989焊接与切割安全规定了如下几条消防措施以防止火灾或爆炸:(1)指定的操作区域:焊接及切割应在为减少火灾隐患而设计、建造(或特殊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非指定的区域内进行焊接或切割操作时,必须经检查、核准。(2)放有易燃物区域的热作业条件:焊接或切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