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食用菌)作业合同(样本)甲方(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乙方(农户、规模经营主体):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一、作业内容1.2021年 月 日至 月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社会化服务:序号菇房详细地点(栽培品种)服务环节明细菌包专业生产 袋,单价 元,金额 元;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 角 分(¥: 元)(注: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2.作业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执行。3.商定结算方式: 。4.如双方对作业量异议时,按实际完成作业量计算。三、双方的权利和义
2、务5.甲方应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服务,依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6.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7.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8.如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具体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 天通知甲方。四、违约责任9.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10.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元。11.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其他事宜1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1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15.本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甲方(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乙方代表(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农户“一卡通”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