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行业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行业法律法规大庆油田工程建设培训中心大庆油田工程建设培训中心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35号令)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第36号令)号令)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条例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公约)公约)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化学品安全
2、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200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版)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90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3、57-93)剧毒物品品名表(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93)剧毒化学品目录剧毒化学品目录(2005年版年版)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 (2003年版)年版)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 二、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三、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保险条例(20112011版)版)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GB18218-2009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4、管理办法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727号令号令 200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同比减少75628起、9995人,分别下降9.4%、7.3%。2006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95起,死亡1562人,同比减少34起、1390人。2007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101480人。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86起。同比减少9起。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状况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存在的种种问题 一、生产现场存在不同程度的“三违”现象;二、安全责任制在某些岗位落实不到位;三、设备设施老化带来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等。一、安全生产法一、安
5、全生产法 二、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三、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保险条例(20112011版)版)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GB18218-2009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727号令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6、议于十八次会议于20022002年年6 6月月2929日日通过,自通过,自20022002年年1111月月1 1日日起施起施行。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共共7 7章章9797条。条。19811981年年3 3月月 原国家劳动总局组织起草原国家劳动总局组织起草劳动保护法草案劳动保护法草案19871987年年5 5月月 报国务院审查报国务院审查19941994年年 原劳动部组织起草原劳动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19961996年年4 4月月 国务院法制局与原劳动部将国务院法制局与原劳动部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和和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 三法合一为三法合
7、一为劳动安全卫生法(草案)劳动安全卫生法(草案)19991999年年1212月月 国家经贸委组织起草国家经贸委组织起草职业安全法(草案)职业安全法(草案)报国务院审查报国务院审查20002000年底年底 国务院又改为国务院又改为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立法历程立法历程20012001年初年初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20012001年年1111月月2121日日 第第4848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12001年年1212月月2424日日-28-28日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一审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一审2
8、0022002年年4 4月月2424日日-28-28日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二审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二审20022002年年6 6月月2929日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三审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三审 118118票赞成,票赞成,1 1票反对,票反对,2 2票弃权通过,同日以江泽民主席票弃权通过,同日以江泽民主席7070号令公布号令公布。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立法历程立法历程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与定位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与定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 11515条(国家政策)条(国家政策)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35367 67
9、条条(国家职责)(国家职责)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处理 69697676条条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77779595条(违法及其罚条(违法及其罚则)则)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 9696,9797条(术语及实施时间)条(术语及实施时间)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4445252条条(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16164242条(企业责任)条(企业责任)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的配套法规特
10、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373号令)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375号令)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393号令)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397号令)号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445号令)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国务院446446号令)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455号令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11、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 1号令)号令)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8 8号令)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9 9号令)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010号令)号令)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111号令)号令)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1212号令)号令)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1313号令)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生产
12、培训管理办法(20(20号令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总局第1 1号令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管理规定(总局第总局第3 3号令号令)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的配套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立法目的立法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中间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中间过程)过程
1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果)促进经济发展(长远目标)促进经济发展(长远目标)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时间效力:生效时间: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失效时间:一般不规定,新法代替旧法时,新法的生效时间就是旧法的失效时间。空间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香港、澳门并不适用调整的对象 本法是专门调整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关系的法律,因此,其适用的范围只限定在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分别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安全生
14、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含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含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这里讲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全员安全生
15、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是建设安全技措工程,如防灭火工程、通风工程等;是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是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是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章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二、安全生产管
16、理机构的设置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内设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1.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危三危”企业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2.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三、
17、三、人员的能力要求人员的能力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四、四、“三同时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24条)五、五、“三设备三设备”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
18、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29条)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31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
19、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30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授课内容课件课件图片 在 Www 上汽车吊2.jpg 大型游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 D:课图100_7976.JPG 客客 运运 索索 道道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压压 力力 管管 道道六、六、“三管理三管理”(一)警示标志的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8条)1警示标志设在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醒目的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防碍公共视线
20、的障碍物。2除必须外,有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3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4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5警示牌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有专人员负责管理,并监督检查实施。(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33条)(三)对防护用品的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37条)七、不能七、不能“三合一三合一
2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第三章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是统一的。不可分割,是统一的。权利权利义务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不可分割统统 一一劳动者的主人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翁地位体现体现构成构成 (一)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
2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二)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三)批评、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的权利(四)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五)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六)求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八)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23、训的权利。从业人员的义务从业人员的义务(一)遵章守纪: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四十九条)(二)接受教育: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条)(三)报告危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五十一条)第四章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职责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对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职责作了规定
24、,包括:(一)、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维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矿工安全宣矿工安全宣誓誓矿工参加安全签名矿工参加安全签名组织矿工唱组织矿工唱安全时时想安全时时想安全歌曲安全歌曲组织三违矿工及其家属参加忆亡友安全座谈会组织三违矿工及其家属参加忆亡友安全座谈会 观看事故案例电视录相接受安全教育观看事故案例电视录相接受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
25、当记录在案。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和签字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是对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的要求。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检查的时间。(2)检查的地点。(3)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
26、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这是对单位和个人对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报告权和举报权的规定。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1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这是对有关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一些原则要求。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
27、门报告。”这是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规定。3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这是对新闻媒体等宣传舆论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义务和监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权利的规定。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 二、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三、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保险条例(20112011版)版)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危险化学品重
28、大危险源的辨识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GB18218-2009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727号令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0号)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局长 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及其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
29、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
30、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
31、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2.3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特种作业目录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 二、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三、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保险条例(20112011版)版)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五、危
32、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GB18218-2009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727号令号令修订背景:修订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工伤政策不明确;(二)工伤认定范围不够合理;(三)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时间冗长;(四)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偏低等。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完善。主要修订内容:主要修订内容:(一)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二)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三)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
33、议处理程序;(四)提高了部分工伤待遇标准;(五)减少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增加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项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说明修订说明 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 二、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三、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保险条例(20112011版)版)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GB18218-2009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
34、法 2727号令号令 一是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全生产形势。二是重点解决当前安全生产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三是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前言:制定的背景、意义和起草过程前言:制定的背景、意义和起草过程 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总体上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要牢牢把握通知提出的“三个坚三个坚持持”。二要紧紧抓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8个重点行个重点行业领域业领域。三要施以更加严格严厉的综合治理措施综合治理措施。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前言:前言:通知通知
35、需要把握的精神内涵需要把握的精神内涵 企业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管理 技术保障技术保障 产业升级产业升级 应急救援应急救援 安全监管安全监管 安全准入安全准入 指导协调指导协调 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前言:前言:通知通知涵盖内容涵盖内容 1.工作要求。“三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精神内涵精神内涵 2.主要任务。“8个重点行
36、业领域”煤矿 非煤矿山 交通运输 建筑施工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 精神内涵精神内涵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
37、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五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
38、系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七、加强政策引导七、加强政策引导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27.加
39、快产业重组步伐。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是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二是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三是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
40、行制度。四是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解读:通知通知突出突出“十个创新十个创新”六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七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九是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十是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解读:通知通知突出突出“十个创新十个创新”一是强化隐患整改效果 二是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
41、发 四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管理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 五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解读:通知通知突出突出“十个强化十个强化”六是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是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 八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九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十是强调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解读:通知通知突出突出“十个强化十个强化”一是扩大带班的企业范围。二是明确带班的主体。三是强化带班责任。一、国务院关
42、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解读:通知通知与与关于煤矿负责人和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管理经营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生产管理经营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的区别的区别 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 二、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三、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保险条例(20112011版)版)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GB18218-2009 六、
4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727号令号令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
44、间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临界量的区别。二、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 临界量: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单元:一个(
45、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二、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量。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
46、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2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各种危)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各种危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之比的和大于等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之比的和大于等于1 1。二、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二、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1)
47、重大危险源分级判据如表所示。对应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 二、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三、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保险条例(20112011版)版)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GB18218-2009GB18218-2009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727号令号令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
48、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727号令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存在或者产生职业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职业活动
49、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中央,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按照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管理归属(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
50、情况;(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和材料的情况;(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和强度的情况;(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分布情况;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申报内容(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配备情况;(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情况;(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