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概述概述 某工程项目经工程师批准的原施工进度计划某工程项目经工程师批准的原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开工时,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工如下图所示。开工时,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工作作L,该工作要求在,该工作要求在D工作结束后开始,在工作结束后开始,在F工作工作开始前完成,根据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审核批开始前完成,根据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审核批准,该工作的施工时间为准,该工作的施工时间为3个月,请问:原工程总个月,请问:原工程总工期是多少个月?工程师应批准工期延长多少时工期是多少个月?工程师应批准工期延长多少时间?间?A2C2E1H1.
2、5I1.5B2D3F3J4K2G1第一章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础学习意义学习意义:本章学习旨在为合同管理的学习与理解打本章学习旨在为合同管理的学习与理解打下基础,使学生对基本概念、相关法律有一定下基础,使学生对基本概念、相关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的了解和认识。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
3、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市场经济 工程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工程的管理应严格按照 法律和合同进行法律和合同进行 1999.10.1实施合同法。实施合同法。联合颁布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联合颁布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设设 计合同、监理合同的示范文本。计合同、监理合同的示范文本。与合同相关的法律体系:民法通则、与合同相关的法律体系:民法通则、合合 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担担 保法、保险法、劳动法、仲裁保法、保险法、劳动法、仲裁 法、民事诉讼法。法、民事诉讼法。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补充:补充:图图1-1 1-1
4、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各方的相互关系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各方的相互关系 注:注:表示直接的合同关系表示直接的合同关系 表示间接的合同关系表示间接的合同关系 业主业主工程咨询工程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第一节第一节 建建设工程合同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管理概述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 务务 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市场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市场 经经 济合同;济合同;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核心是合同管理制度核心是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三控目标三控目标 合同;合
5、同;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法 人、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义务关系的协议。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工程投资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基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基本本 健全,仍存在问题;健全,仍存在问题;
6、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合同合同 观念、合同意识;观念、合同意识;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评估制度;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评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三要素:
7、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定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一定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合同法律关系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类分类定义定义主体主体自然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法人法人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完 全民事行为能
8、力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分类分类定义定义条件条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组织分类分类定义定义依法成立,但不具备法人资格,依法成立,但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而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经济实体或法人的分支机动的经济实体或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社会构等社会组织组织条件条件有名称、组织机构有名称、组织机构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类分类合伙企业合伙
9、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的行为;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的行为;义务:主体必须承担的责任。义务:主体必须承担的责任。客体客体物物智力成果智力成果行为行为建筑材料,货币建筑材料,货币表现为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完成一定的工作”,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知识产权、工程设计知识产权、工程设计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二、合同法
10、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法律事实: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法律事实: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变更与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事件事件行为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主观事件主观事件客观事件客观事件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自然事件自然事件社会事件社会事件合法和违法行为合法和违法行为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三、代理关系三、代理关系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概念 特征: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施代 理行为;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
11、施代理行理行 为(为(eg:股票经纪商:股票经纪商不是不是代理代理人);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独立 表现自己的意志;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三、代理关系三、代理关系 代理的种类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定义,形式(口头、书面):定义,形式(口头、书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理
12、:定义,对象法定代理:定义,对象无行为能力或限无行为能力或限 制行为能力的人制行为能力的人 指定代理:定义,对象指定代理:定义,对象无委托或法定代无委托或法定代理理 人的无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无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三、代理关系三、代理关系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 定义: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定义: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民 事、经济活动。事、经济活动。三种情况: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三种情况: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终 止止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三、代理关系三、代理关系 代理关系的终止代理关系的终止 委
13、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原因: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原因: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原因: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原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消指定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消指定;监护关系消失监护关系消失.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
14、效制度 一、诉讼时效及其特征一、诉讼时效及其特征 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从而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其行使权利,从而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其权利的制度。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的特征诉讼时效的特征 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性规定。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性规定。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二、诉讼时效期间二、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三种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三种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
15、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二、诉讼时效期间二、诉讼时效期间 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法院不予保护。”
16、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三、诉讼时效的计算三、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题例题1-1 某案件,在诉讼时效的最后某案件,在诉讼时效的最后9个月发生了中止事个
17、月发生了中止事由,中止事由持续时间为由,中止事由持续时间为10个月,那么在中止事由过个月,那么在中止事由过去后,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下几个月?去后,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下几个月?答:还剩答:还剩6个月。个月。因为中止事由出现前的因为中止事由出现前的3个月,不在诉讼时效期个月,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此诉讼时效没有中止,也就是说个月内,因此诉讼时效没有中止,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但3个月后,中止事由进入诉个月后,中止事由进入诉讼时效的最后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由此中止个月,诉讼时效期间由此中止7个月,个月,最后还剩下最后还剩下6个月。个月。诉讼
18、时效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三、诉讼时效的计算三、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下列事由可以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下列事由可以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起诉。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一、担保的概念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担保: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
19、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法律制度律制度。担保合同:从合同;担保合同:从合同;被担保合同:主合同。被担保合同:主合同。担保法担保法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二、担保方式(书面形式)二、担保方式(书面形式)保证保证 保证保证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任的行为。三方:三方:保证人保证人、被保证人、债权人、被保证人、债权人 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无约合同无约定时定时第
20、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二、担保方式(书面形式)二、担保方式(书面形式)保证保证 保证人的资格:不能作为保证人:保证人的资格:不能作为保证人:;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费用 保证期:若未约定,则主保证期:若未约定,则主债务履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月起行期届满之月起6个月。个月。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二、担保方式二、担保方式 抵押抵押 抵押的概念抵押的概念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不转移占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
21、财产作为抵押物。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抵押权人(债权人);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二、担保方式二、担保方式 抵押抵押 抵押物:可以作为抵押物:抵押物:可以作为抵押物:;不可作为抵押物:不可作为抵押物:;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eg:甲向乙借:甲向乙借钱)钱)抵押的效力:范围抵押的效力:范围 抵押权的实现:期满未清偿抵押权的实现:期满未清偿 折价或折价或拍卖拍卖 向两个以上债权人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抵押时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二、担保方式二、担保方式 质押质押 概念: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
22、概念: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移交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出质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权人(债权人);质权人(债权人);质押的分类: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的分类:动产质押:动产 权利质押:权利凭证权利质押:权利凭证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二、担保方式二、担保方式 留置留置 定义: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定义: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
23、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 能够留置的财产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仅限于动产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二、担保方式二、担保方式 定金定金 定义: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义: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定金的数额20%主合同标的额主合同标的额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不不返还定金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双倍双倍返还定返还定金金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
24、合同担保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保证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证书)保证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证书)施工投标保证施工投标保证 没收保证金:没收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 投标人中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履约投标人中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履约 退还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未中标 投标人中标后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保证金一般为合同总额的保证金一般为合
25、同总额的510%发包人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发包人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中途毁约,或任意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或不按规定施工中断工程,或不按规定施工 承包人破产,倒闭承包人破产,倒闭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施工预付款保证:施工预付款保证:承包人提供的为保证返还预付款的担保承包人提供的为保证返还预付款的担保 银行保函银行保函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预付款金额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一、保险概述一、保险概述 保险的概念: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保险的概念
26、: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概念: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人 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二、建设工程设计的主要险种二、建设工程设计的主要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概念概念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投保人:承包人(国外)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投保人:承包人(国外)发包人发包人(国内)(国内)被保险人:业主或所被保险人:业主或所有人有人
27、承包人承包人或分包人或分包人 技术顾技术顾问问 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故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故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二、建设工程设计的主要险种二、建设工程设计的主要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外责任:除外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事故引起第三者伤意外事故引起第三者伤亡亡 支付的诉讼费及其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他费用 赔偿金额:最高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高赔偿责任累计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期限:动工保险期限:动工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二、建设工程设计的主要险种二、建设工程设计的主要险种 安装工
28、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概述:定义,第三者责任险;概述:定义,第三者责任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故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故 除外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整个工期保险期限:整个工期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三、保险合同管理三、保险合同管理 投保决策投保决策 是否投保:决策过程是否投保:决策过程 选择保险人:安全性高、服务质量好、保险选择保险人:安全性高、服务质量好、保险成成 本低本低 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义务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义务 告知义务告知义务 投保人按期缴纳保险费投保人按期缴纳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与保险人如何应对保险事故发生后
29、,投保人与保险人如何应对 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三、保险合同管理三、保险合同管理 保险索赔保险索赔 提供必要有效证明作为索赔依据提供必要有效证明作为索赔依据 投保人及时提出保险索赔投保人及时提出保险索赔 计算损失大小计算损失大小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度 一、合同的公证一、合同的公证 合同公证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公证的概念和原则 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的一种法律制度 实行自愿公证原则实行自愿公证原则 合同履
30、行过程有时也需要公证合同履行过程有时也需要公证 合同的公证程序合同的公证程序申请公证申请公证合格合格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审查不合格不合格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度 二、合同的鉴证二、合同的鉴证 合同鉴证的概念和原则合同鉴证的概念和原则 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 实行自愿鉴证原则实行自愿鉴证原则 鉴证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合同鉴证可以到签订地、履行地工商机关办合同鉴证可以到签订地、履行地工商机关办理理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度 二、合同的鉴证二、合同的鉴证 鉴证审查的内容鉴证审查的内容 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 有足以影响合同效力的缺陷且当事人有足以影响合同效力的缺陷且当事人拒绝更正拒绝更正 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 不能即时鉴证,而当事人又不能等待不能即时鉴证,而当事人又不能等待的的 其他依法不能鉴证的其他依法不能鉴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