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士的权力和义务2017.11.24洪春霞1 护士条例于2008年1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我国护理工作的一件大事。2 护士是医疗卫生专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工作直接关系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国护理事业发展比较迅速。条例的公布施行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护士的工作热情,促进护理工作的规范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护理工作。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以此指导我们的工作。3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 包括包括(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2)获得
2、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4)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5)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6)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4 包括包括:(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2)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
3、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5 (3)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6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我们的权利已得到有力的保障,有三险,聘用制护士的工资逐年提高,工龄工资每年20元递增,各种福利还有咱们的夜班费也最高,而且是动态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夜班费有可能继续增长。7 2 获得与其所
4、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护士在为患者提供治疗、护理活动中存在健康危害,因此,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服务,以预防健康危害或者降低危害程度,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等锐器刺伤、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污染的物品,必须戴手套。如:在易感染传染病的工作岗位或者传染病高发期注射疫苗等。8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参加各种专业培训,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发展和提高专业技术
5、水平,既是护士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护士为保证护理工作水平、保障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尽的义务。医学科技的迅猛发展,临床医疗护理技术的不断更新和知识范围的不断拓展,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9 因此,护士接受专业培训正在转变为终身教育终身教育的观念,即在学校教育之后必须接受持续的护理专业培训,掌握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保证护理工作质量,提高护理专业水平。护士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这既是医学科学和护理专业不断发展的需要,更是保证护理工作质量,保障护理服务对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我们院领导英明开展了开卷有益读书年活动,请院外的专家授课、举
6、办护士长院内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培训。10 4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护士履行护理职责,需要了解患者的诊断、治疗等有关信息和资料。对于患者的诊疗和康复,护士、医生以及其他医务人员是一个密切合作的团队,共同以患者为中心,履行救治患者、协助患者康复的职责。护士一方面要根据医师的诊疗计划认真实施治疗措施、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另一方面要切实为病人提供周到的生活照顾,帮助病人尽快康复。治疗性工作与照顾性工作对于患者是同等重要的。因此,对于患者的诊断、临床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医疗信息,护士必须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对患者的护理计划,完成好对患者的临床观察、治疗、
7、医学照顾、健康指导、康复等工作。11 长期以来,普遍认为护士只是医师的助手,她们所能做的只是执行医嘱;在关怀照顾病人中,她们只是医师言听计从的助手或部下,而没有能力在关怀照顾病人的问题上作出决策。近年来,不少学者对这种看法提出了怀疑。她们认为,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医疗与护理是既有合作又有分工的两个专业。护理要根据诊断、治疗进行,但不等于说护理工作没有相对独立性。在如何护理病人问题上,应该由护士作出决策,进行组织安排。因此,护理与医学、护士与医生应是不同学科之间平等的分工合作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12 此外,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了解患者的身体、生活习惯、饮食等有关情况,以便于帮助患者在住院期间更好地接
8、受治疗。患者住院期间,护士应当了解的信息包括:患者生理情况、病理状况、心理状况、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等,以根据这些信息,全面评估患者并制定相应护理对策,实施护理措施。13 护士履行护理职责,还应当享有相关权利,如: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心状况,提出和实施护理计划,以更好地促进患者康复。在特定情况下,如患者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护士为了保证患者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员安全,有权利对患者实施隔离或者约束等限制措施;等等。14 护士应当履行的义务 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
9、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如,严格地按照规范进行护理技术操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其舒适和安全;主动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认真执行医嘱,注重与医师之间相互沟通;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指导人们建立正确的卫生观念和培养健康行为,唤起民众对健康的重视,促进地区或国家健康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15 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护士作为公民,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护士在执业活动中,还应当同时遵守有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的诊疗技术规范
10、和常规,这对于保证医疗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16 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17 一、关于紧急救护 救死扶伤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持有的职业准则。在遇有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时,护士应当立即通知医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医师不能马上赶到,而急危患者一般都处于病情紧急状态,必须即刻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拖延时间就有可能危及患者
11、的生命,在这种状况下,护士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尽最大可能地挽救患者的生命。这一规定体现了患者生命至上的救护原则。例如:在工作中经常遇到护士独立值班时,患者突然发生心脏骤停,如果不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患者就会面临死亡的危险。因此,一方面,护士应马上通知医师,另一方面,要立即实施心肺复苏。18 护士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能力水平,力所能及地正确实施救护,以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因此,要求护士要加强学习,积累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临床抢救、复苏技术,提高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19 本条款规定的是护士在紧急情况下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垂
12、危患者生命患者生命而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必要的抢救措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20 二、关于执行医嘱 执行医嘱执行医嘱是护士在护理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断和病情判断后,以医嘱的形式将患者的治疗计划付诸实施。医嘱通常是护士对患者施行诊断和治疗措施的依据。在执行医嘱的工作中,应当把握好以下两个问题:21 (一)正确执行医嘱。正确执行医嘱。正确实施医嘱是护士保证患者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的首要工作。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
13、正确的时间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正确的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临床反应。一般情况下,护士应当一丝不苟地执行医嘱一丝不苟地执行医嘱,随随意篡改意篡改或者无故不执行医嘱无故不执行医嘱都属于违规行为。违规行为。22 (二)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嘱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质疑,这是出于保护患者的需要;反之,如果护士明知该医嘱可能给患者造成损害损害,酿成严重后果严重后果,仍执行执行错误医嘱错误医嘱,护
14、士将与医师共同承担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法律责任责任。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如果护士拒绝执行存在或者怀疑存在错误的医嘱而遭到医师斥责斥责;或者遭到医师的强制强制时,护士应当向其所在的科室科室负责人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员报告。23 3)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和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和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从南丁格尔创立护理专业之日起,护理工作便与人道主义精神和以关心患者、关爱生命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密切联系在一起。南丁格尔推出了护理的职业道德及伦理准则。她要求护士应当忠于职守,不做损害病人的事,尊重病人忠于职守,不做损害病人的事,尊重病人的隐私
15、,慎言,守秘,遵医嘱行事,以患者的利益为至高的隐私,慎言,守秘,遵医嘱行事,以患者的利益为至高。南丁格尔誓词可以称为护理史上第一个国际性的护士伦理准则:“余谨以至诚,于上帝及会众面前宣誓,终身纯洁,余谨以至诚,于上帝及会众面前宣誓,终身纯洁,忠贞职守,尽力提高护理专业标准,勿为有损之事,勿取忠贞职守,尽力提高护理专业标准,勿为有损之事,勿取服或故用有害之药,慎守病人及家务之秘密,竭诚协助医服或故用有害之药,慎守病人及家务之秘密,竭诚协助医师之诊治,务谋病者之福利。师之诊治,务谋病者之福利。”2000年国际护士会对国际护士伦理守则进行了重新修订,明确提出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循尊重原则、不伤害原
16、则、有利原则和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24 一、关爱患者,尊重患者 护士是为人的健康提供护理服务的,在实践层面上,护理最根本的职业特征是体现人本观和人文精神,即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主义不是空洞的,在工作中具体体现在对患者人格、尊严的尊重,体现在对患者的关心、关怀和关爱,体现在对患者生命与生存质量的关注。对患者的尊重和关爱是一切护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美国学者Leninger博士认为没有关怀就没有护理没有关怀就没有护理。护士应当具备良好的人文精神,把关爱和尊重患者的理念和意识付诸于行动。在护理服务中护士提供关怀照顾给患者,关怀照顾患者的健康、尊严和权利,在关怀照顾中需要提
17、供信息、咨询、药品、技术和服务。25 卫生部1988年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为:(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五)为病人保守秘密;(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护士应当按照该规范的要求忠诚地履行救死扶伤、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责任。26 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公民应
18、当享有隐私权,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在私人活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在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各国法律上一般都明确承认了隐私权,以保障公民的隐私不受到非法揭露。我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隐私权,但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采取变通的方法,规定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追究民事责任。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重申了这一原则。27 按照这样的司法解
19、释,司法实践对隐私权有了一定的法律保护,实际承认了公民的隐私权。由于医疗护理活动的特点,护士在工作中能够获悉病人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和秘密,护士应当保守这些患者的隐私和秘密。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也属于当事人的隐私,也应当受到保护。从护士的职业道德角度来说,本条例规定了护士有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避免因泄露患者的隐私而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28 4)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
20、加医疗救护。29 例如:某医院就曾发生过护工执行护士工作引发的医疗事故。一位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并发感染、肺心病及肺气肿的患者入院后,由护士为其进行静脉输液。护士在患者右臂肘上3厘米处扎上止血带,当完成静脉穿刺固定针头后,由于病人的衣袖滑下来将止血带盖住,所以忘记解下止血带。随后,护士让患者聘的护工继续静脉推注药液,然后接上输液管进行补液。护工接上输液管进行补液9小时后,因患者局部疼痛,家属发现止血带还扎着,于是立即解下来并告诉护工,护工告诉家属热敷。30 止血带松解后,4个小时,护工发现病人右前臂掌侧有22厘米水泡两个,误认为是热敷引起的烫伤,未报告和处理。又过了6个小时,患者右前臂高度肿胀,
21、水泡增多而且手背发紫,护工才向护士、医师和院长报告。因患者右前臂远端2/3已呈紫色,发生坏死,行右上臂中下1/3截肢术。这是一起典型的护士未履行职责,护工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案例。护士将为患者实施给药和进行临床观骞的工作交给护工,护工不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而从事了护士工作,导致患者的健康损害。31 为保障患者的医疗护理安全,本条例规定了只有具备护士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中规定的护理活动。护理活动的范围较为宽泛,护理活动是从照顾和照料患者开始的。护理(Nursing)-词是由拉丁文“Nutricius”,演绎而来,原为抚育、扶助、保护、照顾残疾、照料幼小等涵义。护理
22、意为照料伤病员和老、弱、幼、残的措施。随着护理的理论研究和临床实践的发展,护理的概念和内涵从简单的“照顾、照料”向纵深方向拓展和延伸。护理专业的照顾活动是医学照顾;它与通常所说的生活照顾有相同之处,也有本质的区别。其相同点是:医学照顾和日常的生活照顾都是帮助有需要者完成身体所需要的日常活动,满足人最基本的需求。32 其区别是:医学照顾必须基于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在保证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健康、有利于身体康复的前提下,帮助其完成日常的生活活动;而生活照顾仅是协助完成日常的生活活动。可以看出,医学照顾需要以保证健康、生命安全和利于康复为目标,以专业化的知识、技能为基础。为服务对象提供医学照顾,要按照护
23、理程序,即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并评价护理效果,同时,在实施照顾措施的过程中,要训练、指导护理服务对象能够不断提高自我照顾的能力。例如:为患者实施口腔护理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口腔护理,因为其目的不仅是保持患者口腔及牙齿的清洁,保证患者舒适,更重要的是预防患者口腔、呼吸道感染,防止并发症,以及观察口腔黏膜有无异常,了解患者病情变化。33 本条例对只有护士履行的护理活动进行界定,既诊疗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护理活动。这些护理活动包括基础护理技术操作和专科护理技术操作,临床常实施的口腔护理、鼻饲、酒精擦浴、冷(热)敷、测量生命体征、给药等技术都属于护理技术范围,这些护理活动必须由护士实施,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能从事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中规定这些护理活动。其他活动,如:帮助患者清洁床单和患者的用物、打扫卫生等工作可以由护工承担。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