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幼儿评价制度幼儿园幼儿评价制度教育活动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教师应有效地运用评价手段,了解教育工作的适宜性,不断调整、改进工作,更好地提高教育质量。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提出的关于教育评价的各项要求,特制订制度如下:1.对幼儿在一日活动中的行为习惯进行观测,形成对幼儿的一日活动发展记录。2.根据幼儿在游戏活动中的表现,形成对幼儿各方面能力发展的评价。3.在主题活动中对幼儿的语言发展、动作发展等方面进行观测,同时通过与家长的交流,了解幼儿在此主题活动中,知情行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并进行评价。4.每学期期中,教师应根据班级幼儿发展情况,对班级幼儿做专项评估分析。5.每学
2、期末对照幼儿素质报告单,以年级组为单位制定学期幼儿发展评价指标,对不同年龄段幼儿进行观测记录并评价,对幼儿的全面发展进行评估分析。6.观察幼儿之间的互动,及时记录幼儿同伴之间的评价及幼儿的自我评价,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举措提高幼儿的自我认知能力。7.为每位幼儿建立成长档案册,进行幼儿发展性评价,内容应包括:幼儿典型作品、主题活动中幼儿的发展情况评价、活动照片、生活、学习花絮等。对幼儿的作品和照片要有能反映幼儿发展水平的文字说明。评价原则:幼儿是一个整体,这是我们在观察、了解幼儿时必须牢记的观念。在观察、了解幼儿的时候,需要在头脑中建立一个完整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的整体形象。这样有利于我们在和幼儿一起活动的时候,或在观看幼儿自由游戏的时候抓住他们比较典型的、重要的、具有意义的表现进行细致的观察,了解他们实际能够做什么与应该能做什么之间的距离,从而计划有效且适宜的环境及活动,支持和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2 / 2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