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才绿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做好人才绿卡服务工作,保障人才服务绿色通道高效运行,服务项目落地见效,经研究,建立区人才绿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一、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人才绿卡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全区人才绿卡服务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二)对全区人才绿卡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三)根据我区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重大政策,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四)协调指导全区人才绿卡服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五)研究区人才绿卡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事项。(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二、议事规则(一)联席会议全体
2、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经召集人提议或经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提议报召集人批准,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二)联席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成员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汇总并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后,提前通知联席会议成员及有关与会人员。(三)联席会议召开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每次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审定后,报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同时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四)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并适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3、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三、人员组成及职责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就业服务中心、区社保中心、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广新局(旅游局、体育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部门主管副职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一)区委办公室:负责督导全区人才绿卡服务工作。(二)区委组织部:负责协调指导全区人才绿卡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急需人才申报认定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引进的人才各类奖励申报和
4、资金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区人才绿卡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做好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建设及管理工作。(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区人才绿卡服务工作的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区政府办公室(含金融办):负责督导全区人才绿卡服务工作;负责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持卡人才金融服务工作。(五)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持卡人才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六)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持卡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推荐服务工作。(七)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持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转学、入学工作。(八)区科技局:负责做好持卡人
5、才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认定及经费支持等工作。(九)区公安局:负责做好持卡人才户籍办理及机动车注册登记、驾照申领审验、车辆年检等服务工作。(十)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及各类服务项目经费保障工作。(十一)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持卡人才职称评定、户籍受理等工作。(十二)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落实相关补助补贴等工作。(十三)区社保中心:负责做好持卡人才社会保险关系办理等工作。(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做好持卡人首套自用商品住房购买手续办理及房屋登记工作,做好持卡人才申请公租房协调服务工作。(十五)区
6、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持卡人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十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企业年报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局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十七)区文广新局(旅游局、体育局):负责做好持卡人才免费参观区域内国有文化旅游景区协调服务工作。(十八)区国税局:负责做好持卡人才税务服务工作。(十九)区地税局:负责做好持卡人才税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和服务项目涉及到的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四、工作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人才绿卡实施的有关问题,切实履行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制定涉及人才绿卡服务工作的政策文件、重大举措和工作部署,以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或提请联席会议研究;每年年底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