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七版)》课件《税法》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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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CONTENTS目 录01个人所得税概述02纳税人03征税范围04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05应纳税额的计算06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01个 人 所 得 税 概 述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征收的一种所得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多年来

2、,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了多次修订,目前适用的目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公布的,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243分类与综合相结合将我国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9种类型,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和计税方法。综合课征可实现公平税负、调节收入差距的目的;分类课征计算简便,可简化纳税手续,方便征纳双方,减轻纳税成本。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综合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费用扣除方式多样我国现行个人

3、所得税,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对应税所得,根据情况不同在费用扣除上分别采用定额扣除、定率扣除和会计计算等费用扣除方法。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并行源泉扣缴方式主要是由支付人代扣代缴,从而可以降低征管成本。对于无法进行源泉扣除的所得以及综合所得,由纳税人自行申报,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个人所得税的及时、足额入库。特点个人所得税的特点缓解社会分配不均缓解社会分配不均城乡居民间、地区间、行业间、不同所有制单位的职工间、高低收入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阻碍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以其累进性,被认为是可对社会初次分配的不公平做出普遍矫正的有效手段。增加财政收入增加财政收入就我国目前

4、情况看,由于个人总体收入水平不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规模还十分有限。但是,个人所得税仍不失为一个收入弹性和增长潜力较大的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分类所得税制是针对各种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规定不同的税基和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类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中使用较多,其计税依据是法律确定的各项所得,而不是个人的总所得。这类所得税的税率多为比例税率或较低的超额累进税率。分类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是指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项所得(如工资、薪金、利息、股息、财产所得等),无论其来源如何,都作为一个所得总体来对待,并按一个税率计算纳税的税制模

5、式。这种税制模式多采用累进税率,其优点是能够量能课税,公平税负。但是,这种税制需要纳税人较高的纳税意识与税收遵从程度以及征收机关的先进征管手段与高效的工作效率。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又称混合所得税制,是将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优点综合在一起,实行分项课征和综合计税相结合的一种所得税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是既坚持了按支付能力课税的原则,对纳税人不同来源的收入实行综合计算征收,又坚持了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所列举的特定收入项目按特定办法和税率课征。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的作用02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

6、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上述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别负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居民个人:无限纳税义务居民个人: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个人:有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个人:有限纳税义务纳税人居民个人无限纳税义务 居民个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是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183天天的个人居民个人。住所标准时间标准现行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的概念,是指中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7、地区。居民个人无限纳税义务 住所标准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相当于定居的概念,指的是个人在较长时间内,相对稳定地在一地居住。它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有住所”并不等于“有房产”。居民个人无限纳税义务 时间标准时间标准我国规定的时间标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所谓境内居住满183天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在中国境内居住183天。例

8、如,一个外籍人员从2019年1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公司任职,2019年3月712日离境回国向总公司述职,12月23日离境回国。由于该纳税人在2019年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满183天,该纳税人应为中国的居民个人。居民个人无限纳税义务【即学即用】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个人的有()。A.外籍个人甲2019年9月1日入境,2020年1月1日离境B.外籍个人乙2019年4月1日入境,2019年5月1日离境C.外籍个人丙2019年1月1日入境,2019年6月1日离境D.外籍个人丁2019年1月1日入境,2019年12月1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E.外籍个人

9、戊2019年1月1日入境,2019年10月1日离境【答案】DE非居民个人有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个人是指不符合居民个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人。非居民个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是指习惯性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而且不在中国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实际上非居民个人只能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外籍人员、华侨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情况一情况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不超过9090天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10、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24小时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情况二情况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上述“居住满六年”时,对于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重新起算上述“居住满六年

11、”的连续年限;。非居民个人有限纳税义务【即学即用】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的有()。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个人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E.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并在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答案】BC非居民个人有限纳税义务03征税范围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非独立个人劳动是指个人所从事

12、的是由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私营企业主除外)均为非独立劳动者。他们从上述单位取得的劳动报酬,是以工资、薪金的形式体现的。在这类报酬中,工资和薪金的收入主体略有差异。工资、薪金所得 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

13、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工资、薪金所得【即学即用】王先生所在单位派其到外地出差5天,每天补助200元。王先生需要就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解析】公司补助没有特殊说明的也要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故王先生获得的公司补助1000元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即学即用】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

14、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工资、薪金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答案】B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劳务报酬所得是

15、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从事非独立劳动,从单位领取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预扣预缴。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

16、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具体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专利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即版权,是作者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

17、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

18、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按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一定的比率对每股发给的息金称为股息;公司、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称为红利。股息、红利所得,除另有规定外,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即学即用】王先生所持有的股票得到年终分红10万元,王先生需要按照()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A.工资、薪金所得B.经营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答案】D财产租

19、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确认纳税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人。【小思考】个人出租住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量化资产股份转让: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20、,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转让限售股或发生具有转让限售股实质的其他交易,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1)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2)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21、)份额。(3)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4)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5)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6)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7)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8)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9)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财产转让所得【即学即用】下列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计缴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B.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C.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

22、所得视同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D.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ABCD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通过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者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

23、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偶然所得【知识要点提醒】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

24、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04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税率 个人所得税区分不同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两种形式。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他所得项目适用税率

2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20%的比例税率。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级数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1 1不超过36000元的302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 6超过660000元至

26、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数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1 1不超过30000元的5%02 2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15003 3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05004 4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405005 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65500税率 其他所得项目适用税率其他所得项目适用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20%20

27、%的比例税率的比例税率。为了有效调控居民收入分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有关项目做了减征减征的规定。(1)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2)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即学即用】王先生所在的合伙制企业年经营所得为13000元,请问王先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应为()。A.5%B.10%C.20%D.30%【答案】A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并且取得某项所得所需的费用也不相同,因此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应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

28、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者扣除金额后的余额,它是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础和前提。收入形式 费用扣除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1.1.收入形式收入形式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综

29、合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其他所得:其他所得:纳税人取得其他形式的所得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2.2.费用扣除费用扣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股息、红利、利息所得和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外,一般允许纳税人从收入总额减除一定的费用。3.3.专项扣除专项扣除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1 1)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及扣除起止时间)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及扣除

30、起止时间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子女教育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每个子女每月10001000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

31、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上述规定执行。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学历教育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知识要点提醒】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应纳税所得

32、额的规定【例题6-1】某员工2018年入职,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请问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是多少?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年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支出是多少?【解析】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年3月份已满4周岁,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年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支出仅为1000元(1000元/月1个月)。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即学即用】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解析】由子女父母双方协

33、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例题6-2】某员工3月新入职本单位开始领工资,其5月份才首次向单位报送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请问当5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是多少?【解析】5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金额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继续教育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每月400400元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不能超过4848个月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

34、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上述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

35、继续扣48个月。【例题6-3】纳税人已就业子女的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可以由父母扣除吗?【解析】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大病医疗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累计超过1500015000元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在8000080000元限额内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

36、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每月10001000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

37、40240个月。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即学即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

38、条件?【解析】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住房租金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即学即用】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解析】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

39、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应纳税所得

40、额的规定【即学即用】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解析】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例题6-4】某纳税人在A省会城市工作,每月首套房贷利息支出2200元,同时他在B省会城市工作,并在单位附近租住一套住房,每月发生住房租金支出1000元。请问该纳税人每月可以税前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金额和住房租金支出金额是多少?【解析】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选择每月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金额为1000元;也可

41、以选择每月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扣除金额为1500元。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赡养老人赡养老人 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每月20002000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分摊每月20002000元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扣除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公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上述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

42、以及子女均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2 2)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途径及时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途径及时间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

43、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2 2)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途径及时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途径及时间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

44、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

45、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

46、查资料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写并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将需要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填报至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

47、填报要素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填报要素不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未补正或重新填报的,暂不办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后再行办理。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

48、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49、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

50、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4.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4 4)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报送方式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报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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