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酸检测备案核查制度范文(精选5篇)核酸检测备案核查制度1近期,我市突发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四早”措施,提高阳性感染者早发现能力,尽早阻断病毒传播链条。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我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制度如下:一、持续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对密切接触者(包括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甬返甬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以及航空、海港口岸场所内接触入
2、境人员和物品的相关人员,负责闭环转运和集中隔离入境人员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查验、装卸、运输、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人员,其他进口货物、入境旅客行李等物品查验、装卸等环节工作人员,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乡重点人群、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网格管理员等)13类应检尽检重点人员,按照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甬防办20xx13号)要求,继续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二、扎实开展其
3、他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工作在规范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扩大检测对象覆盖面,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工作,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一)核酸抽检人群范围1.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运车辆、集卡车等);3.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健身运动场所(馆)、网吧、饭店(餐馆)、宾馆(民宿)、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KTV、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灸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4.学校、教育行业工作人员(含在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教师,工勤人员);5.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
4、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邮政快递业等从业人员;6.建筑业及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7.旅游景区工作人员;8.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9.机场和港口码头周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二)核酸抽检频次和人员比例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每2周抽检1次,按照1:10混检方式进行检测。抽取应检对象的10%进行检测,每半年实现人群全覆盖。2.级、级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抽检频次和人员比例。(三)明确部门职责。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重点人群提供检测服务。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检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公交、地铁、出
5、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运车辆等)抽检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学校、教育行业工作人员(含在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教师,工勤人员)抽检工作;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邮政快递业等从业人员抽检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建筑业及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抽检工作;市文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工作人员抽检工作;各地负责属地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健身运动场所(馆)、网吧、饭店(餐馆)、宾馆(民宿)、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KTV、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灸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机场和港口码头周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抽检工作。口岸所在地
6、及近1个月发生过本土聚集性疫情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核酸抽检工作。三、强化工作保障(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将加强核酸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二)加大经费保障。各地要加强资金统筹安排,特别要加大对人群相对密集、检测任务量较大地区支持力度。定期检测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按原规定执行。其他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工作费用由各地财政统筹解决。(三)发挥基层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
7、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四)完善后续工作。检测机构及时将抽检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报告、处置。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五)加大宣传倡导。各地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加大防疫宣传力度和频次,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市民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做到防疫不松懈,全力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核
8、酸检测备案核查制度2一、布点要求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二、设置要求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三、分区要求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
9、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一)分流等候区: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二)入场测温区: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四)扫码登记区: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五)核酸采样区: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
10、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六)物资保障区: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七)医疗垃圾存放区: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四、标识要求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五、基本设施标准1简易(棉)帐篷(室外采样点)2个,办公桌椅4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2
11、警戒隔离带数米;3文具若干套;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核酸检测备案核查制度3为应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所有场所(含办公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场所、文体场所)务必推广使用场所码1、各场所实行“一扫两核一测一登记”。一扫:一扫即扫“场所码”。“场所码”由场所管理员下载打印(彩色打印),实行“一门一码”,在场所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供进出人员扫码查验。所有场所实行“逢进必扫”,入场人员都必须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APP扫描“场所码”。两核:两
12、核即核健康码和核行程卡。场所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监督扫码,入场人员扫描“场所码”后,自动跳转至健康码页面,页面显示被扫人员信息、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五类信息一屏展示。对于“红黄码”或行程卡带“星星”的人员不予放行,并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处置。一测:一测即测体温。“网格员”对持健康码绿码人员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摄氏度的予以放行,高于37.3摄氏度的由工作人员带至隔离点,5分钟后再测温,正常的予以放行,仍高于37.3摄氏度的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处置。一登记:一登记即对特殊人群进行登记。“网格员”对“红黄码”或行程卡带“星星”的人员进行逐人登记;对不具备扫码条件的老年人、儿童等群体进
13、行逐人登记。2、健康码变色、行程卡带“小星星”处置办法:(1)第一时间报告:入口值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场所管理员。场所管理员向所在社区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各级必须如实准确报告,不得瞒报、漏报。(2)“红码”:禁止继续流动,避免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发现场所应就地临时隔离(各单位场所必须设置隔离室),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属社区报告,同时向分管局领导和局疫情防控联络员报告,做好登记备案,配合做好转运及集中隔离。(3)“黄码”:避免进入场所,要求其严格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告知其做好核酸检测、向所住社区备案、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各单位场所自行做好黄码人员登记备案。(4)行程卡“小星星”:避免进入
14、场所,要求其严格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告知其配合落实防疫措施,调查之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流动。3、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推广使用的督查工作按照市疫防指的要求,请各县市区文旅广体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市局印发的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压实场所码推广使用督查责任,确保所有场所的场所码申领、张贴、使用到位。二、认真做好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1、监管场所工作人员,每周抽检一次(原则上每次抽检比例不低于全员的25%,且不重复)。2、网吧、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含游戏厅、KTV、电影院等),两周抽检一次(原则上每次抽检比例不低于全员的25%,且不重复)。3、学校高风险人员(含
15、保安、保洁、食堂等人员),每周抽检一次(原则上每次抽检比例不低于全员的25%,且不重复)。三、扎实做好各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入娄离娄、出湘入湘审批报备工作即日起至4月18日疫情特护期期间,按照非必要不出娄的原则,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离娄由各单位初审后报局人事科严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批;离退休老同志和干部职工家属入娄离娄、出湘入湘情况报局离退科备案。核酸检测备案核查制度4按照遂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川县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新冠指办20xx70号)要求,为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结合我县交通
16、运输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一、工作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服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分类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二、抽检方式根据重点季节、重要时期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总体按每年人均不少于6次、抽检间隔不大于3天、突出重点场所中风险更高的人员,常态化均衡开展核酸抽检工作(即每三天安排适当比例的人员进行抽检,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增加检测频次)。各抽检对象自行前往属地乡镇卫生院或县人民医院进行采样、检测,检测费用自理。其他人群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可自行前往具备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三、检测范围1.服务人员:场站(包括汽车站、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等)工作服务
17、人员。2.公共交通驾驶员: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3.其他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四、任务分工及步骤1.摸排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局运管股和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梳理“应检尽检”所涉及的企业清单。各客运、公交、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场站经营企业应于12月15日前摸排所属“应检尽检”人员名单,填写遂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局运管股。2.实施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局运管股要主动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对接检测人数、检测机构、时间安排等相关细节,制定具体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积极配合局运管股开展摸底和组织工作,协调
18、客运、公交、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场站经营企业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做好检测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领导,成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黄素娟担任,副组长由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张鹤主任担任,成员有谢春、叶晓峰、王小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具体联系人:谢春,联系电话:xx。县各相关道路(公交)运输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细化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任务。(二)摸清人员底数各单位要摸清本行业本企业“应检尽检”在岗人员底数,登记造册,确保不漏检一人。对7天内已检测过的人员可不重复检测;对新上岗的“应检尽检”人员
19、,在上岗前组织检测。(三)强化沟通协调各单位要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接具备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有序完成检测任务。(四)确保工作落实局运管股和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督导,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应检尽检”人员检测进展情况,于每月1日前将本行业部门上一个月核酸抽检情况汇总报县指挥部办公室。核酸检测备案核查制度5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
20、施。为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提出如下制度:一、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二、积极扩大检测范围,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1.密切接触者;2.境
21、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7.监所工作人员;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疾控机构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各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三、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
22、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二)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分批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检测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妥善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样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三)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省市级疾控
23、机构、临检中心、海关全面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室人员数量质量需求。做到采样人员熟练掌握鼻咽拭子、咽拭子等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四)加快设备产能提升。加强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试剂以及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方面研究、审批和市场转化,抓紧增加更简便、更高效准确的检测设备生产,特别是核酸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扩能,扩大商业化应用,积极组织提升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新型检测设备产能应用规模。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当地检测需求和设
24、备、试剂和耗材生产能力,制定供求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生产企业,根据需求尽快扩大设备、试剂和耗材等产能。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检测所需物资统一调配。(五)确保信息安全畅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受检对象的信息准确、检测结果的规范管理和隐私保护。检测机构向受检对象提供检测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各地要及时将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区核酸检测相关信息互认共享,在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入境人员版统一标注。对伪造、篡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高检测效
25、率(一)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要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
26、,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检测工作,海关负责组织境外入境人员、口岸检疫人员检测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边防检查人员检测工作。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根据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学学生、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检测工作。(二)发挥社区单位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
27、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三)完善检测后续工作。检测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社会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信息报告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确诊患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订正。各地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设置隔离点,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五、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
28、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党委政府要研究制订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的相关政策措施,调动社会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积极性。省级医保部门及时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本省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录。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本省域内统一执行的收费标准。(三)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海关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的配备予以经费支持,特别要加大对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支持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将检测试剂和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范围并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四)加大宣传倡导。各地宣传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愿检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