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行业增值税政策20210827建筑行业相关政策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一、征收范围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1、工程服务 工
2、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
3、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需要注意的点1.固定电话、有限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2.建筑物平移属于建筑服务范围。3.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
4、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4.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建筑图纸审核、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等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额=购进货物或劳务价款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核心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建筑业税率:2018年4月30日前,税率为11%2018年5月1日后,税率为10%2019年4月1日后,税率为9%建筑成本进项 水泥、钢材(13%)木材(9%、13%)砂石、商品混泥土(3%)机械费(3%、9%、13%)油料、维修(13%)电力(13%)、自来水
5、(3%)五金配件(3%、13%)苗木(9%)运输费(9%)过路费(高速3%、非高速5%)人工费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 4.完税凭证 增值税实行“以票控税”措施,纳税人无法取得或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有票才能抵)发票风险:1.虚开发票定义:(无交易,买卖方不一致,品名、数量、金额不一致)(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防范虚开:交易真实且
6、开票方与销售方一致。(合同、资金、运输一致)3.有关处罚(1)不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3)罚款:取得虚开专用发票,处税额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取得虚开普通发票,处1-5万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50万罚款。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
7、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便有票也不能抵)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8、(1+税率或征收率)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1.建筑工程老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清包工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3.甲供
9、工程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强制适用)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分包款扣除凭证:1.建筑业营业税发票(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6月30日前可作为扣除凭证。)2.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需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和项目名称)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10、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取消“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可以开具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为“612建筑服务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
11、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跨县项目办税流程:第一步:签订合同后,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第二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然后回公司开具发票。纳税申报在机构地办理,扣减在经营地预缴的税款。经营合同需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第三步:项目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
12、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预缴税款计算:一般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简易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
13、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发票开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内部授权项目: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