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学第十三章-不确定概念及一般条款的价值补充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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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及一般条款的价值补充案例案例 李某曾供职于某航空公司,后来,因故与该公司的领导李某曾供职于某航空公司,后来,因故与该公司的领导之间产生了矛盾,其一气之下离开了公司,但其与公司之间产生了矛盾,其一气之下离开了公司,但其与公司之间的劳资关系并未得到妥善解决。作为饿哦一名离职之间的劳资关系并未得到妥善解决。作为饿哦一名离职人员,他连续多次搭乘该航空公司的班机,都被该公司人员,他连续多次搭乘该航空公司的班机,都被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登机。后来,李某打听到自己被该航空以各种理由拒绝登机。后来,李某打听到自己被该航空公司了入了公司了入了“黑名单黑名单”的事实,属于被永久拒绝登机的的

2、事实,属于被永久拒绝登机的人员。他在盛怒之下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航空公人员。他在盛怒之下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航空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在万元。在本案中,原告认为,航空公司拒绝其登机,侵害了其本案中,原告认为,航空公司拒绝其登机,侵害了其人人格利益(人格平等)格利益(人格平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第1 1条、第条、第8 8条条案例案例 张婵荣的儿子刘高星患病一个月未愈,经邻居介绍,邀张婵荣的儿子刘高星患病一个月未愈,经邻居介绍,邀请当地知名的请当地知名的“活神仙活神仙”司德发到

3、家办法事。双方约定,司德发到家办法事。双方约定,“活神仙活神仙”到张家工作三天,费用到张家工作三天,费用666元。张婵荣事先元。张婵荣事先支付了支付了333元,在法事完成之后,张婵荣丈夫从外地回元,在法事完成之后,张婵荣丈夫从外地回家,认为儿子病情好转,不是法事起作用,家,认为儿子病情好转,不是法事起作用,“活神仙活神仙”实属行骗,拒绝支付余款。为此,实属行骗,拒绝支付余款。为此,“活神仙活神仙”诉请当地诉请当地的派出法庭,要求张婵荣支付余款的派出法庭,要求张婵荣支付余款333元报酬。审理中,元报酬。审理中,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法师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按照当地的风俗

4、习惯,法师一般都能在事后获得约定的报酬,少有拒绝者,因此应一般都能在事后获得约定的报酬,少有拒绝者,因此应当支持原告的请求。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我国法律没当支持原告的请求。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关于该问题的具体规定,但是合同以有关于该问题的具体规定,但是合同以“法事法事”为标的,为标的,已违反了已违反了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2条规定的条规定的“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无效。无效。一、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含义 不确定法律概念,是指使用在法律中的,需要裁不确定法律概念,是指使用在法律中的,需要裁判者在个案中斟酌相关事实,利用价值判断才能判者在个案中斟酌相关事实,利用价值判断才能使之具体、确定

5、的法律概念。使之具体、确定的法律概念。法例法例二、一般条款的含义 一般条款,又称一般条款,又称“概括条款概括条款”,是指在法律中仅,是指在法律中仅为原则性的概括规定,其适用必须经裁判者在具为原则性的概括规定,其适用必须经裁判者在具体案件中公平裁决,才能体现其规范功能的法律体案件中公平裁决,才能体现其规范功能的法律规定。规定。法例法例三、价值补充的含义 价值补充的概念价值补充的概念 价值补充应注意的事项价值补充应注意的事项案例案例 案例案例 案例案例 案例案例 案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一条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6、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

7、八条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根据受害

8、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人身权益,造成他人,造成他

9、人严重精神损严重精神损害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252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确定法律概念不确定法律概念 合同法合同

10、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重大误解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的。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的合理费用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

11、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适当的责任。一般条款一般条款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四条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五条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

12、和个人不得侵犯。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七条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济秩序。物权法物权法第七条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价值补充的概念价值补充的概念 价值补充,为介于狭义的法律解释与漏洞填补之价值补充,为介于狭义的法律解释与漏洞填补之间,对不确定法律概念及一般条款进行解释,使间,对不确定法

13、律概念及一般条款进行解释,使之具体、确定的方法。之具体、确定的方法。又称为不确定法律概念又称为不确定法律概念及一般条款的具体化。及一般条款的具体化。价值补充应注意事项价值补充应注意事项 法官在价值判断时,应依据客观标准。法官在价值判断时,应依据客观标准。王泽鉴王泽鉴 法官在价值补充时,应负充分说明的义务。法官在价值补充时,应负充分说明的义务。杨仁寿杨仁寿 法官在价值判断时,应注意社会一般观念及伦理标准的法官在价值判断时,应注意社会一般观念及伦理标准的变迁。变迁。梁慧星梁慧星价值补充 此项价值判断,不是适用解释者个人主观的法律感此项价值判断,不是适用解释者个人主观的法律感情,而是适用存在于社会上

14、可以探知认识之客观伦情,而是适用存在于社会上可以探知认识之客观伦理秩序、价值、规范及公平正义之原则。理秩序、价值、规范及公平正义之原则。王泽鉴王泽鉴价值补充 法官对开放性概念为价值补充,对不确定概念予以具法官对开放性概念为价值补充,对不确定概念予以具体化,并非为同类案件制定一个具体标准,然后将此体化,并非为同类案件制定一个具体标准,然后将此标准适用于具体案件;而是针对个具体案件,依照法标准适用于具体案件;而是针对个具体案件,依照法律精神、立法目的,斟酌社会情势和需要,予以具体律精神、立法目的,斟酌社会情势和需要,予以具体化,以求得个案的实质公平和妥当性。因此,法官于化,以求得个案的实质公平和妥

15、当性。因此,法官于具体化时,应将理由详细说明,且不得直接引用其他具体化时,应将理由详细说明,且不得直接引用其他判例为判断标准。判例为判断标准。杨仁寿杨仁寿价值补充 不确定法律概念和一般条款之主要功能之一,在不确定法律概念和一般条款之主要功能之一,在于使法院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伦理道德价值于使法院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之变迁而适用法律,观念之变迁而适用法律,以使法律能够与时俱进,以使法律能够与时俱进,实践其规范功能。因此,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促成实践其规范功能。因此,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促成社会一般观念及伦理道德观念发生变更之后,不社会一般观念及伦理道德观念发生变更之后,不可拘泥于过时

16、的陈旧观念和道德标准。可拘泥于过时的陈旧观念和道德标准。梁慧星梁慧星 案例案例 19611961年台上字第年台上字第8888号判决:被上诉人为上诉人号判决:被上诉人为上诉人之养母,上诉人动辄与之争吵,并恶言相加,之养母,上诉人动辄与之争吵,并恶言相加,肆意辱骂,有背伦常之道,已具有肆意辱骂,有背伦常之道,已具有台湾台湾“民法民法”第第10811081条第条第1 1款及第款及第6 6款款情形,自得构成终止收情形,自得构成终止收养关系之原因。养关系之原因。此系对台此系对台“民法民法”第第10811081条第条第1 1款款“对于他方为对于他方为虐待或虐待或重大侮辱重大侮辱”及第及第6 6款款“有其他

17、有其他重大事由重大事由”所为价值补充。所为价值补充。台湾地区“民法”第1081条 养父母、养子女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养父母、养子女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因他方之请求,得宣告终止其收养关者,法院因他方之请求,得宣告终止其收养关系:系:一一 对于他方为虐待或重大侮辱时对于他方为虐待或重大侮辱时。二二 恶意遗弃他方时。恶意遗弃他方时。三三 养子女被处二年以上之徒刑时。养子女被处二年以上之徒刑时。四四 养子女有浪费财产之情事时。养子女有浪费财产之情事时。五五 养子女生死不明已逾三年时。养子女生死不明已逾三年时。六六 有其它重大事由时有其它重大事由时。案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函最高人民法

18、院函19921992年第年第2727号:就本案购销煤气表散号:就本案购销煤气表散件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件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防止的情势变更,即生产煤气表的主要原无法预见和防止的情势变更,即生产煤气表的主要原材料铝锭的价格,由签订合同时国家定价为每吨材料铝锭的价格,由签订合同时国家定价为每吨44004400元至元至46004600元,上调到每顿元,上调到每顿1.61.6万元,铝外壳的售价也相万元,铝外壳的售价也相应应由每套由每套23.08523.085元上调到元上调到4141元元,如要求重庆检测仪表,如要求重庆检测仪表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价

19、格供给煤气表散件,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供给煤气表散件,显示公平显示公平。此系对此系对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5959条第条第1 1款款“显示公平显示公平”所为价所为价值补充。值补充。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示公平的。(二)显示公平的。案例案例 19761976年台上字第年台上字第24362436号判决:上诉人为有妇之夫,涎号判决:上诉人为有妇之夫,涎被上诉人姿色,诱使同居,而将系

20、争土地之所有权移被上诉人姿色,诱使同居,而将系争土地之所有权移转登记于被上诉人,复约定一旦终止同居关系,仍需转登记于被上诉人,复约定一旦终止同居关系,仍需将该土地返还,以资钳制,而达到其久占私欲,是其将该土地返还,以资钳制,而达到其久占私欲,是其约定自系有被善良风俗,以约定自系有被善良风俗,以“民法民法”第第7272条条规定应属规定应属无效。上诉人依据此项约定,诉请被上诉人移转系争无效。上诉人依据此项约定,诉请被上诉人移转系争土地之所有权殊非正当。土地之所有权殊非正当。此系对台此系对台“民法民法”第第7272条条“善良风俗善良风俗”所为价值补充。所为价值补充。台湾地区台湾地区“民法民法”第第7

21、272条条 法律行为,有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法律行为,有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无效。无效。案例案例 19801980年台上字第年台上字第719719号判决:本件买卖并非不于一定期号判决:本件买卖并非不于一定期间为给付,即不能达其契约之目的者。被上诉人既已间为给付,即不能达其契约之目的者。被上诉人既已大部分依契约内容履行,仅其中抵押权人张子坚部分大部分依契约内容履行,仅其中抵押权人张子坚部分迟误一天清偿,上诉人以此主张迟误履行契约,以买迟误一天清偿,上诉人以此主张迟误履行契约,以买卖契约第卖契约第1111条,请求被上诉人加倍返还定金。其行使条,请求被上诉人加倍返还定金。其行使债权,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债权,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此系对此系对台台“民法民法”第第219219条条“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所为价值所为价值补充(具体化)。补充(具体化)。台湾地区台湾地区“民法民法”第第 148 148 条条 权利之行使,不得违反公共利益,或以损权利之行使,不得违反公共利益,或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实及信用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实及信用方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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