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集体协议市 公司工资集体协议一、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市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二、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三、企业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状况,实行工资制度。职工的工资由部分组成。四、本企业工资实行按(
2、月、半月、周)发放制度,每月日前以人民币形式通过现金(银行转帐)发放,如遇到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发放。企业无法定理由超过约定日未发放工资的,视为拖欠工资(遇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如公司拖欠职工工资,除全额支付职工工资外,同时加发相当于职工工资25 %的经济补偿金。五、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六、本企业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 元/月。(XXX岗位:元/月;YYY岗位:元/月),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七、本企业岗位(工种)实行计件工资分配形式,企业要加强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核算管理工作,协议期内计件单价为,计件定额为,同一岗位(工种)%(至少70%)以
3、上的职工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该定额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标准为:。八、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的分析与预测,结合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元、企业净利润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或企业净利润每增(减)%,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减)%)。(其他内容:如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办法,假期工资支付标准,工时管理制度及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作为协商内容)。九、本协议有效期内,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在工资方面有新的规定,且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协议
4、标准的,执行新的规定和标准。十、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但每年最多只能修改一次。十一、甲方和乙方各自选派出人组成协商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每半年检查监督本协议的执行情况,且每年不少于两次向企业和工会(或职工代表)联席会议汇报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适时协商。乙方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十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并于期满前9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十三、本协议签订后,企业应在10日内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协议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即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工会、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公司盖章)(工会盖章)甲方首席代表(签名)乙方首席代表(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3 / 33 /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