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告知书各工矿商贸企业:为构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全过程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就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或者标准强制性条文及事故隐患辨识标准,制定或者选用符合本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主动开展隐
2、患自查自改工作。二、企业应当按照“发现评估报告治理(管控)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三、按照遂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与核查督办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如下: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和事故隐患分级管控工作制度。2.按照办法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一隐患一档一照片”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按照办法规定的时间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报送至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并通过隐患系统录报隐患。4.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治理方案并及时报告。四、根据遂昌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县有关部门将开展核查执法,对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本告知书一式两份,被告知企业一份,告知单位一份。 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