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章 国际传播的效应 第一节民族国家主权的弱化 第二节全球公民社会的形成2概 要第一节 简述国际传播效果的影响因素。简述国际传播效果的测评方法。第二节 试述国际传播态势不均衡化的表现及其成因。试论国际传播的未来发展态势。34第一节民族国家主权的弱化第一节民族国家主权的弱化民族国家的地理边界和政治合法性并不是天然和静态的,而是在复杂的国际政治斗争、商业运作和跨国信息博弈中逐步形成和调整的。在技术、资本和权力的双重、多重逻辑推动下,信息在全球范围内高密度、不间断的跨国界流动使得国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和虚化,国家主权及其合法性日益淡化和弱化。民族国家主权的弱化成为国际传播所产生的最显著的效应。
2、跨国界的国际传播导致民族国家不再是人们思考和关切的唯一主题、出发点和归宿,反而成为人们反思和批判的对象。由民族国家所发起和主导的国际传播竟然成为削弱和埋葬民族国家的“杀手”,这无疑是国际传播的最大悖论。5一一、国际传播冲击国家主权的地缘逻辑国际传播冲击国家主权的地缘逻辑6传播技术是对时间和空间的双重压缩,传播技术的不断进步带来了信息传播时间向度上的无限缩小和空间向度上的无限放大。新的信息传播技术不断地打破原有的国家边界和 一切地域限制,使得信息流动近乎无限自由。具体从不断更新、日新月异的媒介形态来 看,传统的印刷媒介因为容易受制于地理约束而使得跨界传播或越境传播的难度较大(伴 随着电子图书、报
3、刊的普及,这一难度也在克服),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及网络和手机 新媒介则大大突破了地域限制,越来越易于摆脱国界制约而实现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 流通,使得各种信息管控方式都不可能完全堵塞住信息出入境传播的“漏洞”。由此,国 家的大门更容易被频繁、密集而强大的跨国界信息流所“洞开”。正如年由个国家参加的政府间信息科学局国际会议报告所指出的,跨国界数据流通“将国家置于危险境 地”。我们越来越需要根据传播和运输网络及语言文化这样的象征性分界由卫星轨道或无线电信号决定的 传输空间来划定在这个时代里具有决定性意义、呈现渗透性的边界。”“边界已经变成信息和通信可以传流、可渗透的 渗透性薄膜。”也就是说,在
4、信息传播媒介新技术所带来的传播全球化和全球性传播网络的观照下,划分国家的“自 然边界”(即地理边界)变得越来越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象征 性边界”(即符号边界)。而近现代形成的民族国家 的 主权至高无上的统治权恰恰建立在一定的领土疆界即国土 之内,其核心 要素是地理空间。脱离地理空间概念,国家的“主权”及国家间关系(国际关系)便无从 谈起。这就是民族国家主权的地缘逻辑。7在国际传播全球化的当代信息社会,主权国家不可能再排他性地、完全地占有并绝对 地控制信息,因而它对信息所有权的主张日渐失去了意义,已变得越来越不适用了;相反,国家的主权要求要受制于信息自由流动和扩散的方向和地域。对此,新“帝国时
5、代”的倡导者迈克尔哈特 和安东尼奥奈格里 激烈地 指出:“当代通信并不从属于主权;相反,主权似乎从属于通信或者更准确地说,主 权通过通信系统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国家主权并不能框定和制约全球通信系统,相反,国家之间的关系要由全球通信关系来确定。这充分地显示出国际传播的全球网络化对国家主权原则下地缘规则及其运行逻辑的限制和削弱效应。8二二、国际传播瓦解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建构国际传播瓦解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建构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并不是自国家建立并被其他国家承认之后便宣告结束,而是需要在国家发展进程中不断地进行建构。因为,产生出的国家统治的权力和权威需要不断地被维持和再生产。从信息传播的层面上看,国家管控信
6、息传播的主权诉求的目标就在于借助信息传播来建构主权的合法性,也就是说,凭借更多关于国家发展和进步的正面信息的传播来充实自身的主权合法性。国家主权合法性建构的评判标准所依据的,并不是以主权的名义下的传播管控为基础的自我证明,而是能否实际地获得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的认同、认可、同意或承认。为此,主权国家需要与多元化的传播主体进行必要的信息博弈与信息合作:一方面,通过获得多元化的传播主体的认同、认可来建构国家主权合法性;另一方面,通过这些传播主体的信息扩散来获得受众更为广泛的认同、认可来推进国家主权合法性的建构。9(一一)跨国信息传播领域中不干涉原则的确立与反跨国信息传播领域中不干涉原则的确立与反对对
7、自年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与和约确定了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与国家独立等现代国 际关系基本准则之后,“主权在国”和“主权至上”的国际理念赋予民族国家在主权独立 的名义下,自主地行使管理国内事务和应对国际事务的完全权力。也就是说,国家同时享有内部和外部的双重主权,即:一方面,对内,在其领土内和国民当中享有最高权威;另一方面,对外,独立于其他国家(其他任何国家都不能凌驾于其上)。正是在国家主权至上的意义上,生发出不干涉内政原则即不干涉原则。该原则成为国际法上较早适用的习惯所谓“合法性”,即“正当性”,按现代德国社会哲学家马克斯韦伯的理解,是指对一种现存统法则,并最终演变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公认的基本准则。10
8、(二二)传播主体的多元化瓦解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建构传播主体的多元化瓦解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建构在跨国信息传播领域,对民族国家主权合法性建构产生的冲击作用不仅来自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规定以及信息自由流动原则和新干涉主义的主张,更多地来自于跨国信息传播的实践。在国际传播全球化时代,新的信息传播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构成了稠密的交流网络,使更多的组织和个人成为传播主体,从而带来了传播参与的民主化和个性化。伴随着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个人等非国家行为体纷纷参与到跨国传播活动中,民族国家不再是唯一的传播主体,主权国家单一地主导传播格局的局面从此终结,同时也终结了传统社会中一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活动是自己国家
9、内部事务的历史。“新的技术或新的媒体系统,已经成指数地增加了国家在面对媒体、面对企业和面对整个社会时的弱点,用相对论的历史话语来说,今天的国家比被监视者受到的监视还多。”11 众多参与国际传播活动的传播主体从各个方面挑战着民族国家控制信息传播的主权诉求和主权合法性的建构。综合起来看,国家主权面临的合法性的挑战是双重的:一方面是来自国际社会即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和跨国公司(尤其是跨国传媒集团)对其对外合法性的挑战;另一方面是来自国内社会即国内公民个人及公民共同体(公民社 会组织)对其对内合法性的挑战。正是主权国家之外与内、之上与下对国家主权的双重夹 击引发了所谓“新中世纪现象”的危险
10、。12瓦解国家主权对外合法性的建构瓦解国家主权对外合法性的建构 首先,从外部来看,在国际传播全球化的情境下,国家主权面临对外合法性的挑战。在国家主权的双重意义上讲,国家统治的对外合法性来源于外部即国际社会的承认。由于 国际社会中的民族国家的国家身份都是社会性地即主体间性地在国家间的相互认同中建构起来的,因此,国际社会其他行为体的承认即国际承认是主权国家赖以存在的 先决条件。国家、国家主权与国家主权的合法性这三者是同一的。国家作为国际社会中的 一个独立自主的政治共同体,其主权的对外合法性自年现代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起来就已拥有,且从未缺少过这一“要件”。13瓦解国家主权对内合法性的建
11、构瓦解国家主权对内合法性的建构在国际传播全球化的情境下,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建构不仅面临来自外部的压力,从内部来看,同时也面临来自国内公民个人及其共同体(公民社会组织)的压力。独立自主的国内公民及公民组织对国家主权对内合法性提出了挑战。国内人民的认同是主权国家具备对内统治合法性的根本。国家主权合法性的内部建构需要通过获得国内人民的认同或者说其成员的忠诚(感)来实现。而国家主权的对内合法性危机则意味着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权威危机和信任危机。具有合法性的政府统治能让公民顺从,遵守法律和遵从现存的秩序;相反,合法性缺失的政府统治会使公民不服从,最 终招致反叛和内乱。14在国际传播全球化的当代,个人的高度信
12、息化和信息的高度个人化状态不仅显示出个 人传播力自身的扩展,同时也动摇了政治权力的垄断性和至上性,对国家主权对内合法性的建构构成了威胁。早在世纪年代初,研究信息全球化的美国金融家沃尔特 里斯顿 就指出:“信息革命增加了个人权力,打破了等级组织结构,使得诞生于工业时代的世界秩序的三大支柱国家主权、国家经济和军事力量面临严峻 的挑战。”在网络时代,拥有诸如博客、论坛、网络视频等各种新媒介形式的公民个人不 仅寻求到了信息传播的畅通出口,也找到了抵制官方信息垄断和质疑、消解官方信息绝对“正确性和权威性”的有效路径。15除了公民个人,以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为代表的公民共同体即公民社会组织同样对国家主权合
13、法性的内部建构形成新的信息压力。作为组织化的公民社会力量,国内公民社会组织不仅通过与国内媒体协同互动制造社会议题,而且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自身的网站与关注领域重合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靠外部对本国政府的政治压力来促进国内议题的进展。“如果国内行为体与国家之间的交流渠道被堵塞,代表跨国倡议网络的特点的 回飞镖影响模式就会出现,即国内的非政府组织或个体绕过他们的政府,直接寻求国际盟友的帮助,力求从外部对其国家施加压力获得问题解决,这种情况在人权运动当中最为明显。”这种为本土行为寻求跨国支持的现象被称为“全球化本土行动”。16总之,面对全球信息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如此巨大的信息流速、流量和传播范围,绝对
14、的、不可分割的、专属主权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维护主权这一呼吁通常并不是(根据传统定义)主张绝对的、全面的、单边的国家权威,而是(更为温和地)指国家在某个特定的控制区保持其影响力。”不管怎样,日益全球化的国际信息传播正在冲击着 传统的国家主权合法性叙事,重构着世界政治的心理秩序,因此可以说,民族国家主权政 治的合法性正面临国际传播全球化语境下的反思性重建。1718第二节第二节 全球公民社会的形成全球公民社会的形成一一、全球公民社会的建构全球公民社会的建构公民社会理论认为,一个现代社会除了在政治领域(政治公共领域)行使公共权力以 外,还必须有实行自治的(社会性)公共领域。社会性公共领域是公民社
15、会形成的基础。没有自主的社会性公共领域,就形不成公民社会。正是社会公共领域构造、成就了现代社会中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社会基于国家(政府)和市场(资本)在膨胀和扩张过程中必然对社会肌体产生破坏性影响而自我创造出的一种社会(被迫)自我保护形式。现代社会除了内含政治社会即国家外,还应当是一个兼容公民社会的社会。那么,推而广之,全 球社会也应该是一个拥有全球公民社会的社会。19(一一)全球公民社会的出现全球公民社会的出现 所谓“全球公民社会”(“全球市民社会”、“全球民间社 会”),是指公民们为了个人或集体的目的而在国家和市场活动范围之外进行跨国结社或活动的社会领域,是全球层面上和世界范围内的公民社
16、会,是各国公民个人或团体聚合成的一张“跨国界的知识和行动网络”,即一个达成全球共识并采取跨国行动的公民共同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公民社会是公民社会的全球化,是国内公民社会向全球延伸和拓展 的产物。它就是由众多民族国家社会内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聚合而成的。20自世纪年代以来,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和信息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以及全球范 围内市场化改革浪潮及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兴起,在世界各国先后发生了一种重要的社会结构性变革,即:在国家和市场以外生成了众多由有组织的公众所组成的、被称为非政府组织或者说公民社会组织的社会性组织和机构。这些社会性组织在国内乃至全球范围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它们能够把那些在
17、国家政府层面上无法团结的公民聚集到一起,进行跨国对话和讨论,进而采取集体行动,特别是为弱势的和被边缘化的人群提供影响国内和国际政治的平台、渠道和机会。这些社会组织包括宗教、政党、媒体、社会运动、利益集团、监督性群体。21自诞生之日起,各国公民社会组织不断拓展社会介入和参与的领域(包括社会发展与重建、消除贫困、教育、妇女权益、卫生保健、防治艾滋病等诸多领域),并把社会参与的范围从国内社会延伸到国际社会。由此,国内公民社会组织纷纷发展成为国际非政府组织或全球公民社会组织。与此同时,在全球层面上,在主权国家(及超国家组织)和跨国公司之外还涌现出了众多原生性的全球公民社会组织,譬如国际绿色和平组织、“
18、透明国际”等。借助大众媒介,尤其是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新媒介,这些公民社会组织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跨国社会运动。至此,一个世界范围内的公民社会全球公民社 会得以形成。全球公民社会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成为了构建全球公民社会的主导力量。22(二)跨国公共领域的搭建(二)跨国公共领域的搭建 由国际非政府组织或全球公民社会组织所构成的全球公民社会,其基本要素是跨国公 共领域。跨国公共领域是国际社会中介于私人自治领域与公共政治权力领域之间的中间地 带,是全球公民社会与国家、超国家组织(国际政府间组织)和跨国公司之间博弈的场所。它是一个向全球所有公民开放、就全球公共问题展开理性讨论并形成全球性公共
19、舆论的交流平台和批判空间。23根据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大众传媒是致力于形成公共领域的信息和思想交换的“公共传媒”,是公共领域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主导性力量。大众传媒因而是公共领域中的核 心(虽然公共领域并非仅仅指大众传媒)。大众传媒既是公共领域的物质载体,又是公共 领域的运作工具。离开了大众传媒,公共领域和公民社会便无法运作,也无法存在。同时,大众媒体的功能发挥和影响力在很大程度决定了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规模大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领域首要地是由大众传媒所搭建的。大众传媒既影响着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着公共领域的发展态势。具体而言,大众传媒是现代社会公民行使 自身权利、对公共事务进
20、行理性审视和批判性讨论的平台。由此,大众传媒形成了良好的、通用的公共话语和“意见的自由市场”。24作为超越国内社会而在全球范围内扩展的公共领域,跨国公共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际性大众传媒建构起来的。其中,掀起了媒体民主化第四波浪潮的互联网,自其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推动着致力于传播民主化和社会民主化的跨国公共领域(民间社会网络)的形成。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国际大众传媒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各种传播活动,通过议题设置的方式搭建起跨国公共领域。譬如,遍布全球各地的反全球化运动的领导人和成员就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沟通联络的,他们共享信息资源,筹划行动方案,在各国家和地区之间调拨人力、物力和财力。这种由互联网所编织的
21、反全球化运动公共领域大大扩张了它在全球范围内的声势和影响。由此可见,跨国公共领域就是公民个人(不分国籍、地域、性别、年龄、社会地位和背景)或集体即公民社会组织动用国际大众传媒而活动于其中的全球性公共空间。25在新的信息传播技术支持下,跨国大众传媒使世界各地的公民更加便捷地获取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同时促发获取到信息的公民在跨国公共领域内就共同关注的全球性问题展开批判性讨论,形成全球公共舆论。这一过程最为突出地表现为:在互联网上建立起无国界性和高度流动性的全球网络公共领域(“在线公共领域”,即网络化公共领域,包括视频网站、博客、社交网站等)或所谓“世界电子社区”。众多发展中国家内各种妇女运动跨越国
22、界相互联结成的妇女组织网络,就是这样一个网络公共领域。网络公共领域是信息网络化时代跨国公共领域的最典型形态。在新媒介传播时代,视频网站等新型媒介传播形式对加速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通过视频网站这一交流平台,世界上所有利益攸关的个人和团体、组织都可以以视频的形式摆出事实,平等地对全球公共事务加以讨 论,自由地发表对某一全球性问题的意见及建议,提出解决全球性问题的方案,直至达成某种可以促成跨国社会运动或全球公民行动的共识。由此,众多的跨国社会运动编织成一张跨国社会运动的网络。26二二、全球治理和全球民主政治的实现全球治理和全球民主政治的实现在国际社会中,全球公民社会的诞生根源于对全
23、球公共事务的介入与对全球范围内公共权力和资本的监督。它是在与权力和资本博弈的基础上完成自身建构的。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所指出的,全球公民社会已经成为除国家和政府之外在全球舞台上三种重要的力量跨国公司、国际(政府间)组织和全球公民社会中最后但却是最重要的一支力量。当前,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组织(包括自愿者协会、群众团体、宗教组织、行动小组、职业组织、利益团体和类似的组织机构)“遍布全世界,它们之间的联系超出了国界。尽管其成员对该组织的效忠被限定在一个相对狭窄的范围内,其兴趣偏重于某些专门问题,但这些组织及其成员为未来 世界公民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为了应对全球性的问题,它们可以动员全世界的舆论”。
24、27(一一)全球治理的实现全球治理的实现 传播全球化所构建的全球公民社会的主要职能就是参与全球治理。所谓“全球治理”,是指通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全球规制 解决全球化 过程中跨国间军事冲突、生态保护、消除贫困、救助难民、人权保护、移民、跨国犯罪(如贩毒、赌球、走私和洗钱等)、流行病(如艾滋病、流感等)、灾后重建等全球性公共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全球秩序,达到全人类的“共生”“共荣”。“治理”不 同于(政府)“统治”,治理是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即政府与民间、公共(权力)部门与私人部门、组织和个人之间的联合、合作与互动,是建立在信任和互利基础之上的新型的社会控制体系、社会协调网络或者说自组织网络。全球治理是
25、全球范围内“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全球治理就是“全球共治”。冷战结束后,随着世界政治从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际政治走向以非国家行为体(包括超国家行为体和次国家行为体)为主体的多中心化的全球政治,国内外事务分界变得越来越模糊。28(二二)全球民主政治的实现全球民主政治的实现 除了全球治理,全球公民社会的另一个主要职能是跨国或全球舆论监督。它所针对的是全球范围内主权国家政府和跨国公司或两者“合谋”的“暴政”。因为“公共领域本身在原则上是反对一切统治的”。正是通过跨国公共领域舆论监督的实践,全球民主政治才得以实现。伴随着全球公民社会发展的是公民权利、公民参与和责任感的增强,全球
26、公民社会成为构筑全球民主的一支重要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全球公民社会或跨国公共领域是全球民主社会的重要标志和全球社会的民主运行不可或缺的条件。全球公民社会对全球民主政治的促进,首先得益于当代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技术是民主化的施动者,它可以增强透明度和责任感,重新平衡公民与决策者之间的权力关系。信息传播技术的全球社会民主效应主要是通过跨国舆论监督来实现的。29深度阅读英戴维莫利,凯文罗宾斯 认同的空间:全球媒介、电子世界景观与文化边界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任孟山国际传播与国家主权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30思考题第一节 如何理解国际传播对国家主权的地缘逻辑的冲击?阐述国际传播对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建构的瓦解。第二节 试述大众传媒是如何搭建跨国公共领域的?如何从传播全球化的角度理解全球治理和全球民主政治的实现?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