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u關於幼兒園餐點相關規定:(一)依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 理辦法第38條規定,幼兒園應參 考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 幼兒園幼兒飲食餐點營養設計參考 資料,訂定幼兒飲食餐點表,並定 期公布每日餐點內容予家長知悉。2u關於幼兒園餐點相關規定:(二)又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12 條:幼兒園應提供符合幼兒年齡及發 展需求之餐點,以自行烹煮方式為原 則,其供應原則如下:u、營養均衡、衛生安全及易於消化。u、少鹽、少油、少糖。u、避免供應刺激性及油炸類食物。u、每日均衡提供六大類食物。3u關於幼兒園餐點相關規定:(三)又地方制度法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有關學前教育之興辦及管理事項,係屬
2、地方自治事項。爰幼兒餐點之設計應由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 4u正確及良好的飲食習慣應從小建立及培養,尤其二至六歲的幼兒期更是習慣建立之關鍵期,家長對於其飲食內容應加以重視及關注,但由於家庭結構的改變,雙薪家庭比例逐漸升高,一般幼兒在校時間達六至八小時,此時幼兒園供應的餐點(一次正餐、兩次點心)對培養幼兒良好飲食喜好是一重要關鍵,為協助各地方政府提供幼兒園符合幼兒年齡及發展需求之餐點營養設計,本署委請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幼兒期營養單張,研定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及食譜範例供各地方政府參考。56一、一、營養建議量營養建議量(熱量及三大營養素等建議量訂定熱量及三
3、大營養素等建議量訂定)二、食物份量及內容二、食物份量及內容(六大類食物份數訂定)(六大類食物份數訂定)三、幼兒園餐點注意事項三、幼兒園餐點注意事項(設計餐點原則)(設計餐點原則)四、食譜範例四、食譜範例(符合基準之簡易菜單符合基準之簡易菜單)71.營養建議量為幼兒一天於幼兒園食用之餐次而定,包含早點、午餐及早點、午餐及午點午點。2.熱量建議量訂定原則:(1)依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 (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DRIs)稍低適度熱量平均值 (卡),故得 2-32-3歲:歲:12501250大卡大卡/天天 4-6 4-6歲:歲:16001600大卡大卡/天天 (2)將
4、一日分為三時段(一時段含一 正餐及一點心),每時段占每日 份量1/3,而點心熱量建議為正 餐的一半,故早點、午餐及午點 的熱量為每日之熱量為每日之4/94/9 (1/9+2/9+1/9=4/9)(3)承(1)及(2),故訂定2-32-3歲為歲為550550 大卡、大卡、4-64-6歲為歲為700700大卡大卡 (1250 x4/9=556、1600 x4/9711)8蛋白質建議量訂定原則:1.以國民健康署幼兒期營養之飲食建議量為標準,經推算蛋白質約占每日總熱量之15%15%。2.承1.故2-32-3歲為歲為2121克、克、4-64-6歲為歲為2626克克。9脂肪及醣類建議量訂定原則:依國民健康
5、署訂定之新版每日飲食指南,三大營養素占每日總熱量比例範圍為:蛋白質10-20%、脂質20-30、醣類50-60%,故將脂肪訂定為30%,醣類則為55-60。10六大類食物建議攝取份量,欲知食材之重量,需查詢附件:各類食物份量說明。11份量計算舉例:份量計算舉例:全穀根莖類3.5份約等於:糙米飯半碗(2份)小蕃薯半個(1份)燕麥10公克(0.5份)熟麵條半碗(1份)全麥土司1片(2份)玉米35公克低脂乳品類0.5份等於低脂牛奶/原味優酪乳120毫升油脂與堅果種子類1.5份烹調油1.5茶匙烹調油1茶匙黑芝麻4公克12供應食材項目及供應頻率說明供應食材項目及供應頻率說明13此為一日建議分此為一日建議分配份數,可視情配份數,可視情況調整點心及午況調整點心及午餐的分配餐的分配。1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