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2 3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我部印发了关于在 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20099 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
2、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二九年二月十三日5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 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三条 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6 第四条 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
3、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7 第六条 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第七条 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8 第八条 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
4、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第九条 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9 第十条 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第十一条 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10 第十二条 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床间距大于1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
5、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第十三条 重症医学科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宜接近手术室、医学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输血科(血库)等。11 第十四条 重症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第十五条 重症医学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等管理部门应履行日常监管职能。12 第十六条 重症医学科收治以下患者:(一)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
6、者。(二)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三)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四)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症医学科的收治范围。13 第十七条 下列病理状态的患者应当转出重症医学科:(一)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二)病情转入慢性状态;(三)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第十八条 重症医学科的患者由重症医学科医
7、师负责管理,患者病情治疗需要时,其他专科医师应及时提供会诊。14 第十九条 医院应采取措施保证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护士具备适宜的技术操作能力,并定期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对入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应进行疾病严重度评估,为评价重症医学科资源使用的适宜性与诊疗质量提供依据。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建立和完善重症医学科信息管理系统,保证重症医学科及时获得医技科室检查结果,以及质量管理与医院感染监控的信息。15 第二十二条 重症医学科的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有规范、有记录。第二十三条 重症医学科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保持随时启用状态,定期进行质量控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消毒,抢救物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16 第二
8、十四条 重症医学科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及对特殊感染患者的隔离。严格执行预防、控制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的各项措施,加强耐药菌感染管理,对感染及其高危因素实行监控。17 第二十五条 重症医学科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干扰和控制医院感染。18第二十六条 重症医学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具备足够的非接触性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19 第二十七条 对感染患者
9、应当依据其传染途径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对经空气感染的患者应当安置负压病房进行隔离治疗。第二十八条 重症医学科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不同的进出通道。20 第二十九条 重症医学科应当严格限制非医务人员的探访;确需探访的,应穿隔离衣,并遵循有关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的规定。第三十条 重症医学科的建筑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21 第三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省级重症医学科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重症医学科进行质量评
10、估与检查指导。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对重症医学科的检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22 第三十三条 设在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内开展本科重症患者治疗的科室和病房参照本指南管理。第三十四条 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附件:1.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求 2.重症医学科基本设备23224 1.工作服:可穿着普通工作服进入ICU,但应保持服装的清洁。不建议常规穿隔离衣,但接触特殊病人如MRSA感染或携带者,或处置病人可能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应穿隔离衣或防护围裙。2.口罩:接触有或可能有传染性的呼吸道感染病人时,
11、或有体液喷溅可 能时,应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接触疑似为高传染性的感染如禽流感、SARS等病人,应戴N95口罩。当口罩潮湿或有污染时应立即更换。3.鞋套或更鞋:进入病室可以不换鞋。但如果所穿鞋子较脏,或ICU室外尘埃明显时,应穿鞋套或更换不裸露脚背的ICU内专用鞋。4.工作帽:一般性接触病人时,不必戴帽子。无菌操作或可能会有体液喷溅时,须戴帽子。25 5.手套:接触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或进行无菌操作时,须戴无菌手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处理被它们污染的物品时,建议戴清洁手套。护理病人后要摘手套,护理不同病人或医护操作在同一病人的污染部位移位到清洁部位时要更换手套。特殊情况下如手部有伤口
12、、给HIV/AIDS病人进行高危操作,应戴双层手套。6.手卫生:应严格执行手卫生标准。7.人员数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医护人员。医师和护士人数与ICU床位数之比必须为0.81:1和2.53:1以上。8.患有感冒、腹泻等可能会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时,应避免接触病人。预防接种: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乙肝指标阴性者),每年注射流感疫苗。9.每年应接受医院感染控制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要关注卫生保洁人员的消毒隔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监督。26 1.应将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2.对于疑似有传染性的特殊感染或重症感染,应隔离于单独房间。对于空气传播的感染,如开放性肺结核,应隔离于负压病房。3.对于MRSA、泛耐药
13、鲍曼不动杆菌等感染或携带者,尽量隔离于单独房间,并有醒目的标识。如房间不足,可以将同类耐药菌感染或携带者集中安置。4.对于重症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或携带者和其他特殊感染病人,建议分组护理,固定人员。5.接受器官移植等免疫功能明显受损病人,应安置于正压病房。6.医务人员不可同时照顾正、负压隔离室内的病人。7.如无禁忌证,应将床头抬高30。8.重视病人的口腔护理。对存在医院内肺炎高危因素的病人,建议洗必泰漱口或口腔冲洗,每26小时一次。27 1.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访客探视。2.若被探视者为隔离病人,建议穿访客专用的清洁隔离衣。访客着鞋较脏,或ICU室外尘埃明显时,建议穿鞋套或更换ICU内专用鞋。3.
14、探视呼吸道感染病人,建议戴一次性口罩。对于疑似有高传染性的感染如禽流感、SARS等,应避免探视。4.进入病室探视病人前,和结束探视离开病室时,应洗手或用酒精擦手液消毒双手;8.探视期间,尽量避免触摸病人周围物体表面。6.访客有疑似或证实呼吸道感染症状时,或婴、幼儿童,应避免进入ICU探视。7.在ICU入口处,建议以宣传画廊、小册子读物等多种形式,向访客介绍医院感染及其预防的基本知识。28 1.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应相对独立。2.每个ICU管理单元,至少配置2个单人房间,用于隔离病人。设正压病室和负压病室各1个。设置病床数量不宜过多,以
15、8到12张床位为宜。尽量多设为单间或分隔式病房。3.ICU每病床使用面积不得少于9.5M2,建议1518M2,床间距应在1米以上;单人房间的每床使用面积建议为1825M2。4.配备足够的手卫生设施。医疗区域包括单人房间,必须设置洗手池。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等非手接触式水龙开关,并配备擦手纸和手套。每张病床旁须放置手部消毒装置(酒精擦手液)1套。5.不主张在入口处设置风淋。29 1.留置深静脉导管:置管时遵守最大限度的无菌操作要求,包括戴口罩、帽子、铺设大无菌单、无菌手术衣、戴无菌手套前洗手或酒精擦手。权衡利弊后选择合适的穿刺点,成人尽可能选择锁骨下静脉。建议2洗必泰消毒穿刺点皮肤。更换穿刺
16、点敷料的间隔时间,建议无菌纱布为2d,专用贴膜可达7d,但敷料出现潮湿、松动、沾污时应更换。对无菌操作不严的紧急置管,应在48h内更换导管,选择另一穿刺点。怀疑导管相关感染时,应考虑拔除导管,但不要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导管。由经过培训且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留置导管的日常护理。每天评估能否拔除导管。2.留置导尿: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留置导尿。插管时应严格无菌操作,动作轻柔,减少粘膜损伤。对留置导尿病人,采用密闭式引流系统。不主张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生理盐水进行膀胱冲洗或灌注来预防泌尿道感染。悬垂集尿袋,不可高于膀胱水平。保持尿液引流系统的完整性,不要轻易打开导尿管与集尿袋的接口。保持尿道口清洁,日
17、常用肥皂和水保持清洁即可,但大便失禁的病人清洁以后还需消毒。每天评估能否拔除导尿管。30 3.气管插管/机械通气: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或切开适应证。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的病人应优先考虑无创通气。对气管插管者,吸痰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呼吸机螺纹管每周更换2次,有明显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湿化器添加水须使用无菌水,每日更换。螺纹管冷凝水应及时清除,不可直接倾倒在室内地面,不可使冷凝水流向病人气道。每天评估是否可以撤机和拔管。4.放置引流管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保持整个引流系统的密闭性,减少因频繁更换而导致的污染机会。对于胸腔引流管留置时间较长的病人,水封瓶可以每周更换1次,更换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必
18、须保持水封瓶在引流部位以下、直立,并告知病人协助及时报告发生的问题。5.除非紧急状况或生命体征不稳定,气管切开、大伤口的清创术等,应尽量在手术室中进行。更换伤口敷料时遵守外科无菌技术。31 1.呼吸机及附属物品: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外壳,按钮、面板则用75%酒精擦拭,每天1次。耐高热的物品如金属接头、湿化罐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热的物品如一些种类的呼吸机螺纹管、雾化器,首选洗净消毒装置进行洗净、8093消毒、烘干自动完成,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亦可选择2%戊二醛、氧化电位水、0.1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无菌水冲洗晾干密闭保存备用。不必对呼吸机的内部进行常规消
19、毒。2.其他医疗仪器: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物品,如监护仪、输液泵、微量注射泵、听诊器、血压计、氧气流量表、心电图机等,尤其是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仪器的按钮、操作面板,应每天仔细消毒擦拭,建议用75酒精消毒。对于感染或携带MRSA或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的病人,医疗器械、设备应该专用,或一用一消毒。32 3.护理站桌面、病人的床、床栏、床旁桌、床头柜、治疗车、药品柜、门把手等,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电话按键、电脑键盘、鼠标等,应定期用75酒精擦拭消毒。当这些物品有血迹或体液污染时,应立即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为避免含氯消毒剂对物品的腐蚀,消毒一定的时
20、间(通常15min)后,应使用清水擦抹。4.勤换床单、被服,如有血迹、体液或排泄物等污染,应及时更换。枕芯、被褥等使用时应防止体液浸湿污染。5.便盆及尿壶应专人专用,每天消毒,对腹泻病人应一用一消毒,方法: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33 1.空气:开窗通风、机械通风是保持ICU室内空气流通、降低空气微生物密度的最好方法。洁净ICU,气体交换每小时至少12次。普通ICU,建议开窗换气每日23次,每次2030min。室外尘埃密度较高的ICU,自然通风对精密仪器防护存在隐患。动态空气消毒器,可作为替代方法,但要正确估算仪器的数量和安放位置,并进行效果评价。不建议紫外线照射或消毒剂喷洒
21、消毒空气。负压隔离病室气体交换每小时至少6次。2.墙面和门窗:应保持无尘和清洁,更不允许出现霉斑。通常用清水擦洗即可,但有血迹或体液污染时,应立即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各室抹布应分开使用,使用后清洗消毒,晾干分类放置。34 3.地面:所有地面,包括病人房间、走道、污物间、洗手间、储藏室、器材室,每天可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拖擦。对于多重耐药菌流行或有医院感染暴发的ICU,必须采用消毒剂消毒地面,每日至少一次,推荐的消毒剂包括0.2过氧乙酸和1000mg/L含氯消毒剂,但后者刺激味较大。地面被呕吐物、分泌物或粪便所污染,可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不同房间使用的清洁工具,应分
22、开放置,每天至少消毒1次,可用巴斯德消毒法(常用6510min)或消毒剂浸泡消毒。4.禁止在室内摆放干花、鲜花或盆栽植物。5.不宜在室内及走廊铺设地毯,不宜在ICU入口处放置踏脚垫并喷洒消毒剂,不宜在门把手上缠绕布类并喷洒消毒剂。35 1.处理废物与排泄物时医务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防止体液接触暴露和锐器伤。2.拥有ICU的医院,应有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病人的感染性液体可直接倾倒入下水道。否则在倾倒之前和之后应向下水道加倒含氯消毒剂。3.生活废物弃置于黑色垃圾袋内密闭运送到生活废物集中处置地点。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分类收集、密闭运送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地,由指定机构集中无害化处理。
23、4.病人的尿液、粪便、分泌物和排泄物应倒入病人的厕所或专门的洗涤池内。5.ICU室内盛装废物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但不必加盖。36 1.应常规监测ICU医院感染发病率、感染类型、常见病原体和耐药状况等,尤其是三种导管(中心静脉导管、气管插管和导尿管)相关感染。2.加强医院感染耐药菌监测,对于疑似感染病人,应采集相应微生物标本做细菌、真菌等微生物检验和药敏试验。3.应进行ICU抗菌药物应用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干预措施。4.不主张常规进行ICU病室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微生物监测,但怀疑医院感染暴发、ICU新建或改建、病室环境的消毒方法改变,应进行相应的微生物采样和检验。37 5.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应经常巡视ICU,监督各项感染控制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6.早期识别医院感染暴发和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短期内同种病原体如MRSA、鲍曼不动杆菌、艰难梭菌等连续出现3例以上时,应怀疑感染暴发。通过收集病例资料、流行病学调查、微生物检验,甚至脉冲场凝胶电泳等工具,分析判断确定可能的传播途径,并据此制订相应的感染控制措施。例如鲍曼不动杆菌常为ICU环境污染,经医务人员手导致传播和暴发,对其有效的感染控制方法包括严格执行手卫生标准、增加相关医疗物品和ICU环境的消毒次数、隔离和积极治疗病人,必要时暂停接收新病人。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