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四章 遗 嘱 与 继 承 第一节 遗嘱继承 第二节 法定继承 第三节 中国关于涉外遗嘱与法定继承法 律适用的规定 第四节 关于遗嘱和继承的海牙公约 第一节 遗嘱继承 一、立嘱能力的准据法 二、遗嘱方式的准据法 三、遗嘱解释的准据法 四、遗嘱撤销的准据法 一、立嘱能力的准据法(一)立嘱能力的法律适用(一)立嘱能力的法律适用1 1、适用立遗嘱人的属人法。、适用立遗嘱人的属人法。2 2、采用选择性的冲突规范,尽可能使遗嘱、采用选择性的冲突规范,尽可能使遗嘱保持法律效力。保持法律效力。3 3、采取区别制,不动产遗嘱的能力适用不、采取区别制,不动产遗嘱的能力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遗嘱的能力适用立遗
2、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遗嘱的能力适用立遗嘱人的住所地法。嘱人的住所地法。4 4、适用财产所在地法。、适用财产所在地法。(二)动态冲突的解决(二)动态冲突的解决1 1、主张应适用新连结点所指引的法律。、主张应适用新连结点所指引的法律。2 2、主张应适用立嘱时的连结点。、主张应适用立嘱时的连结点。3 3、采用结果选择方法,规定适用那个能、采用结果选择方法,规定适用那个能使遗嘱有效成立的属人法。使遗嘱有效成立的属人法。二、遗嘱方式的准据法1 1、主张区分动产遗嘱和不动产遗嘱、主张区分动产遗嘱和不动产遗嘱而分别选择适用准据法。而分别选择适用准据法。2 2、主张统一适用立嘱人属人法或立、主张统一适用立嘱人属
3、人法或立嘱行为地法。嘱行为地法。3 3、主张适用遗产所在地法。、主张适用遗产所在地法。4 4、选择适用法律说。、选择适用法律说。三、遗嘱解释的准据法受遗嘱实质要件准据法的支配受遗嘱实质要件准据法的支配 四、遗嘱撤销的准据法 受新遗嘱设立时立嘱人的住所地法受新遗嘱设立时立嘱人的住所地法支配支配第二节 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准据法的几种主要制一、法定继承准据法的几种主要制度度(一)区别制(一)区别制(二)同一制(二)同一制 (三)区别制和同一制的利弊(三)区别制和同一制的利弊二、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1 1、继承的开始及开始的原因、继承的开始及开始的原因2 2、继承人的人选、继承人的人选3 3、继承
4、财产的范围、继承财产的范围4 4、继承开始的效力、继承开始的效力5 5、遗产管理和遗嘱的执行、遗产管理和遗嘱的执行6 6、无继承人的遗产的确定和归属、无继承人的遗产的确定和归属【陈逸飞遗产继承纠纷】著名画家陈逸飞先生于著名画家陈逸飞先生于20052005年年4 4月突月突然去世,留下了巨额遗产。陈逸飞去世后,然去世,留下了巨额遗产。陈逸飞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其合法继承人为其妻宋美按照法律规定,其合法继承人为其妻宋美英、长子陈凛、次子陈天。因其去世前并英、长子陈凛、次子陈天。因其去世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因此宋美英代表其子陈未留下任何遗嘱,因此宋美英代表其子陈天与陈凛依法协商遗产分割,但双方一直
5、天与陈凛依法协商遗产分割,但双方一直很难就分割计划达成一致。留下公寓很难就分割计划达成一致。留下公寓8 8套,套,别墅一幢,油画别墅一幢,油画253253幅,两个儿子为美国幅,两个儿子为美国国籍,遗孀是中国人。国籍,遗孀是中国人。【陈逸飞遗产继承纠纷】陈逸飞长子陈凛提出了陈逸飞长子陈凛提出了50:50 的分配计划,其中包含了其母所享有的分配计划,其中包含了其母所享有的与陈逸飞之间的债权。陈凛提出如的与陈逸飞之间的债权。陈凛提出如超过最后回复期限,即超过最后回复期限,即 2005 年年10月月8日日,陈凛将在美国按法律程序行事。,陈凛将在美国按法律程序行事。宋美英无法接受陈凛方面上述的宋美英无法
6、接受陈凛方面上述的“最最后通牒后通牒”,至此双方的协调已无可能。,至此双方的协调已无可能。【陈逸飞遗产继承纠纷】2006年年1月月17日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逸飞遗产纠纷案,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逸飞遗产纠纷案,即陈逸飞遗孀宋美英以及年幼儿子陈即陈逸飞遗孀宋美英以及年幼儿子陈天诉陈逸飞长子陈凛遗产分割纠纷案。天诉陈逸飞长子陈凛遗产分割纠纷案。2007年,陈逸飞的遗产案和解,宋美年,陈逸飞的遗产案和解,宋美英陈凛共管逸飞集团。英陈凛共管逸飞集团。【争议问题【争议问题】1 1、陈逸飞及其两个儿、陈逸飞及其两个儿子均为美国国籍,而其遗孀宋美英子均为美国国籍,而其遗孀宋美
7、英是中国国籍,其遗产分割具体适用是中国国籍,其遗产分割具体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哪个国家的法律?2 2、陈逸飞长子在美国申请担任其遗、陈逸飞长子在美国申请担任其遗产的临时管理人是否能够获得准许?产的临时管理人是否能够获得准许?3 3、其遗孀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能否、其遗孀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能否动用陈逸飞的遗产?动用陈逸飞的遗产?第三节 中国关于涉外遗嘱与法定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一、中国关于遗嘱法律适用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第3232条,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
8、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一、中国关于遗嘱法律适用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第3333条,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二、中国对涉外财产继承准据法的选择继承法继承法第第36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以及外国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以及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9、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二、中国对涉外财产继承准据法的选择继承法意见继承法意见第第63条,涉外继承,遗条,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法律。二、中国对涉外财产继承准据法的选择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49149条:条:“遗产的法定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
10、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第3131条,法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在地法律。三、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 民通意见民通意见第第191191条规定,无人继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作如下处理: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作如下处理:(1)(1)在中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在中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中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中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
11、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中国法律处理。遗赠的,依照中国法律处理。(2)(2)两国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则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则依该条约办理。依该条约办理。三、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继承法继承法第第32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三、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第3535条,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
12、所在地法律。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第四节 关于遗嘱和继承的海牙公约 19611961年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19731973年年遗产国际管理公约遗产国际管理公约19881988年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某英国女子遗产继承案】一个一个2020岁的英国妇女与一个法国男子结婚后,她岁的英国妇女与一个法国男子结婚后,她原来设在英国的住所随之变更在法国。然后她立原来设在英国的住所随之变更在法国。然后她立下一份遗嘱,指明丈夫为她的完全遗赠人。该遗下一份遗嘱,指明丈夫为她的完全遗赠人。该遗嘱设立时她还未满嘱设立时她还未满2121岁,岁,1010年以后她
13、去世,当时年以后她去世,当时仍住在法国,英国法院审理她的遗产继承案时,仍住在法国,英国法院审理她的遗产继承案时,涉及如何确定她立遗嘱的能力问题。本案中英国涉及如何确定她立遗嘱的能力问题。本案中英国和法国有关遗嘱能力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按照和法国有关遗嘱能力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按照英国法律,该妇女不具有立遗嘱的能力,而按法英国法律,该妇女不具有立遗嘱的能力,而按法国法,不足国法,不足2121岁但已满岁但已满1616岁者可以立遗嘱处置其岁者可以立遗嘱处置其足龄时有权处置的财产的一半。足龄时有权处置的财产的一半。【问】在该妇女未满【问】在该妇女未满2121岁之前,她是否有能力设岁之前,她是否有能力设
14、立遗嘱?立遗嘱?【蒙古国公民巴图继承案】巴图为蒙古国公民,住所在蒙古,巴图为蒙古国公民,住所在蒙古,20052005年年4 4月在中月在中国山东青岛旅游时,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死亡时国山东青岛旅游时,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死亡时留有现金、照相机、信用卡等价值人民币留有现金、照相机、信用卡等价值人民币6 6万元。万元。经查讯该公民配偶早亡,无子女,也没有其他亲经查讯该公民配偶早亡,无子女,也没有其他亲属随其一同生活,生前也未留有遗嘱。为确定其属随其一同生活,生前也未留有遗嘱。为确定其继承人,当地外事部门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承人,当地外事部门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出寻找继承人的公告。青岛市中级
15、人民法对外发出寻找继承人的公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院在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人民日报 (海外版海外版)上发出公告,公告期上发出公告,公告期6 6个月。个月。6 6个月后,没有人申个月后,没有人申请法定继承权。请法定继承权。问:对该蒙古国公民的遗产依何国法律如何处理问:对该蒙古国公民的遗产依何国法律如何处理?为什么?为什么?【刘岳华、刘靖华、刘湘华、刘树华、刘复华诉刘复华遗产继承案】解放前,刘汉源与汪家旺在大陆结婚,婚后生育解放前,刘汉源与汪家旺在大陆结婚,婚后生育5 5个子女,依次是刘岳华、刘靖华、刘湘华、刘树个子女,依次是刘岳华、刘靖华、刘湘华、刘树华、刘复华。华、刘复华。1949
16、1949年,刘汉源由大陆去台湾,去年,刘汉源由大陆去台湾,去台后未再婚。台后未再婚。19721972年,刘汉源之妻汪家旺在长沙年,刘汉源之妻汪家旺在长沙去世。去世。19941994年年7 7月月1515日,刘汉源最后一次回大陆探日,刘汉源最后一次回大陆探亲,于亲,于19951995年年2 2月月8 8日在长沙去世。刘汉源去世后,日在长沙去世。刘汉源去世后,留有货币遗产。为继承遗产,刘汉源子女之间发留有货币遗产。为继承遗产,刘汉源子女之间发生争议,刘岳华、刘靖华、刘湘华、刘树华以刘生争议,刘岳华、刘靖华、刘湘华、刘树华以刘复华为被告,诉至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如何确复华为被告,诉至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如何确定该涉外继承案件的准据法?定该涉外继承案件的准据法?【问】如何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准据法?【问】如何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准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