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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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案例2007年9月,齐某被某企业招聘为仓库保管员,但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较为混乱,一直未同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吗?分析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明确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齐某订立书动合同。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齐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齐某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齐某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齐某订立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齐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为什么要签

2、订劳动合同?按照按照劳动法劳动法及及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劳动关系管理专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劳动关系管理专员(分工较细的人力资源部门还有专门的合同(分工较细的人力资源部门还有专门的合同专员)负责完成此事。专员)负责完成此事。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劳动者订

3、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务。劳动合同的特点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劳动合同主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任何一方在自己未履行义务的条件下,无任何一方在自己未履行义务的条件下,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组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组织管理上具有隶属关系织管理上具有隶属关系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属于法定要式合同法定要式合同法定要式合同合同按不同的类型分类

4、,可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属于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如需要鉴证、公证等。要要式合同的分类式合同的分类 法律法律规定需要履行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规定需要履行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称为法称为法定要式合同定要式合同由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必须履行特定方式后才能成立的合当事人双方约定必须履行特定方式后才能成立的合同,同,称为约定要式合同。称为约定要式合同。订立程序确定劳动合同内容起草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劳动劳动合

5、同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必备条款(法定条款)和可选择条款(协商(法定条款)和可选择条款(协商条款)。条款)。法定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动条件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劳动纪律 7、劳动终止的、劳动终止的条件条件 8、违反劳动合、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的责任约定条款1 1、试用期限、试用期限2 2、培训、培训3 3、保密事项、保密事项4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5 5、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住房、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住房、

6、公务车或者子女教育费补贴等)公务车或者子女教育费补贴等)案例案例吕某从一封闭落后的山区来到城市一个企业求职。企业提出,吕某从一封闭落后的山区来到城市一个企业求职。企业提出,吕某可以在该企业工作,但不能提出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吕吕某可以在该企业工作,但不能提出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吕某初到城市,对社会保险一无所知,因此,他与企业签订了为某初到城市,对社会保险一无所知,因此,他与企业签订了为期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企业不为吕某缴纳社会保险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企业不为吕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吕某在企业工作半年以后,经与其他工友交流,明白了社费。吕某在企业工作半年以后,经与其他工友交流,明

7、白了社会保险的性质、作用和意义,而又得知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会保险的性质、作用和意义,而又得知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因此,吕某明确要求企业为他缴纳社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因此,吕某明确要求企业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由,拒绝吕某的请求。吕某会保险费。企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由,拒绝吕某的请求。吕某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分析分析劳动法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所列无效劳动合同之一就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第七十二条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

8、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条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该企业与吕某订立的劳因此,该企业与吕某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属于无效的约定。动合同中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属于无效的约定。同时劳动法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9、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种类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优点缺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优点缺点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案例丁某(男)在一企业已连续工作十年,此时他53岁,在此情况下,如果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改制,确定将重新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丁某能否与企业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分析分析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

10、年龄现行的政策:男性60周岁。女工人(生产岗位人员,含下岗工人,大部分也包括下岗女干部)5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55周岁。特殊工种符合条件提前5年。因病男50周岁,女45周岁。截止到今天,国家还没有出台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是约在1997年才开始出台的政策。)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主要适用人群:1 1)劳动者所参与的工作任务属于短期的一次性工)劳动者所参与的工作任务属于短期的一次性工作任务,不具有重复性;作任务,不具有重复性;2 2)劳动者所参与的工作任务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劳动者所参与的工作任务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11、,工作性质或者整体上的部分性,或者有阶段性,工作性质或者整体上的部分性,或者有阶段性、季节性、项目性,可适用于单项工作、可按性、季节性、项目性,可适用于单项工作、可按项目承包的工作、因季节原因需临时用工的工作项目承包的工作、因季节原因需临时用工的工作和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和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工作。工作。注意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订立履行履行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3.平等原则平等原则4.自愿原则自愿原则5.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6.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3.亲自履行原则亲自履行原则

12、4.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案例案例分析分析 本案中,王某在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是一种不诚实,不善意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但

13、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的基础上的,本质上是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起草劳动合同 确定了劳动合同内容之后,劳动关系管理确定了劳动合同内容之后,劳动关系管理专员开始草拟合同。专员开始草拟合同。注意:注意:1、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不可或缺,为避免、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不可或缺,为避免内容过于冗长,可通过附件的形式使劳动合同内内容过于冗长,可通过附件的形式使劳动合同内容具体化。

14、容具体化。2、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及专项协议内容应、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及专项协议内容应有一致性,不能出现各款项间的相互矛盾有一致性,不能出现各款项间的相互矛盾。3、除了劳动合同外还应与劳动者签订专项、除了劳动合同外还应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协议,如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保守企业商协议,如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补充保险协议、岗业秘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补充保险协议、岗位协议书、聘任协议书等位协议书、聘任协议书等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员工招聘环节的测试,合格者被企业录用。经过员工招聘环节的测试,合格者被企业录用。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专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

15、,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专员应向新招收录的员工详细、如实的讲解拟订立的劳向新招收录的员工详细、如实的讲解拟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以及相关情况和签订合同的动合同的条款内容,以及相关情况和签订合同的要求,耐心细致的回答新录用员工的咨询、意见要求,耐心细致的回答新录用员工的咨询、意见和要求。和要求。新录用员工详细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认同新录用员工详细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认同合同内容的规定后,即与企业达成一致。双方在合同内容的规定后,即与企业达成一致。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合同上签字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即告成立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分析分析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普通员工普通员工

16、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期限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7、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

18、定试用期。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资标准。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过15日。日。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二、加班费问题二、加班费问题三、保密条款三、保密条款四、竞业限制条款四、竞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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