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未选选择择的路的路教教材材分析分析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创作的文学作品。这首深邃的哲理诗展现 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 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活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活。诗人在做出抉 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条路,并坚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 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这首诗朴实无华而清新隽永、寓意深刻。诗歌分为四节,每节的第 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别押韵,自如的节奏中透着坚定又渗出丝丝遗憾。整首诗韵律 优美,读起来传递着优雅的音乐感。教教学学目标目标1.熟读并背诵诗歌,感悟诗歌的意蕴
2、和哲理。2.品味诗歌语言,掌握阅读现代诗歌的技巧。3.学习两首诗歌的不同写法。教教学学重点重点熟练朗读诗歌,能正确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体会哲理。教学教学难难点点1.对比两首诗写法异同(直抒胸臆,借助具体形象);2.能结合自身的经历体验深入理解诗歌的内涵。课课前前准备准备布置预习,熟读诗歌。教教学学过程过程一、新一、新课课导导入入说到路,人们自然容易想到人生之路。古今中外许多文学家对“路”都有过精彩的描写。屈原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志向,辛弃疾有“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感叹,鲁迅也有“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样的想法。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这首未选择的路有着特别
3、的意蕴,它正是借写自然界的道路来 表达对于人生之路的思考。二、作二、作者者简简介介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其代表作有诗集少年的意志 白桦树等。他在晚年成为美国的非官方的桂冠诗人,美国参议院曾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 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因此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三、写三、写作作背背景景未选择的路首次发表在 1915 年 8 月的(大西洋月刊上。第二年作者又把它作为 首篇编入诗歌集仙间山间低地,诗的内容与诗人的经历有关。弗罗斯特读高中时就开始 写诗,1
4、7 岁发表了处女作。以后一直坚持写诗,但很少能发表。他抱着当诗人的梦想打算 去英国发展,毅然选择了诗歌。1912 年,他变卖了农场去了英国,在伦教附近住下。1913 年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少年的意志,从此走上了诗歌创作的道路。当他写这首诗时,已经 是返回新英格兰成为小有名气的诗人了。正如诗中所说:“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 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诗中用林间岔路来象征人生道路,蕴含哲理,读后能给人以深深的 思索。四、整四、整体体感感知知1.先播放情境课情境课文文,然后朗读诗歌,读准字音、节奏,读出感情。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
5、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条/小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那天清晨/落叶满地,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啊,留下一条路/等改天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2.理解每一节诗的含义:第一节,写诗人站在林间交岔路口,久久踌躇,他对两条路不能同时都走,必须选择一 条。显得无奈又无助。这样,很自然使人联想到人生之路:自然之路是可以
6、回头的,只是浪 费时间,但人生之路如射出的箭,无法收回,因为时光不会倒流。所以诗人望着那一条消失 在丛林深处的小路,陷入了深思。在这沉思的过程中,他心里也许已经作出了决定。第二节,诗人选择了其中的一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很少 留下旅人的足迹”的路,诗人选择的是一条少有人走的路,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选择那 种留下很多旅人足迹的路。第三节,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开始了艰难的跋涉。可这时候诗人心中对于另一 条路也是非常留恋的,他知道只能选择一条路,却舍不下另一条路,因为他虽然作出了选择,但心中仍有踌躇,万一这一次的选择是一个错误,将“难以再返回”了。这里诗人写出了常
7、人都有的一种心理。最后一节,诗人遥想将来对往事的回顾:在一个小树林中,选择了其中一条路,从此决 定了自己一生的路。这里,诗人并没有沿着第三节的诗意写下去,没有告诉读者他选择的那 条路结果怎样,而是写未选择的路,留下想象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未选择的路十字路口一条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更诱人,更美丽(选择)一条路:消失在丛林深处(未选择)五、品五、品读读诗诗歌歌选择的重要诗人虽然写了选择的路,但重点却放在未选择的路上。题目也表明了这一点。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诗人从日常生活中提炼诗情,写得朴实自然,不事雕琢,哲理丰富,读后耐人
8、寻味。问题讨论:诗人为何把诗题取为“未选择的路”?这首诗实际是写人生道路。诗人写作的重点却不是那条已经选择的路,而是那条未选择 的路。诗共四节,第一节写两条路,第二节写选择的路,第三、四节写未选择的路。诗人为何要这么写呢?这主要是为了深化主题。诗人感叹人生有许多道路可供选择,但 一个人往往只能走一条路,而还有其他许多条路,因为人生短暂而只能放弃。人生道路的选 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的路,才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道 路,而重在对未选择的道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 问题。教师补充:弗罗斯特选择的路弗罗斯特 38 岁这一年做出一个重要选择:
9、辞去在师范学校教书的平坦、安稳的生活,选择了诗歌创作。他卖掉了祖父留给他的农场,来到大洋彼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 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不久,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以它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人们 的好评。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这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后来,他先后出版了 10 部诗集,成为美国 20 世纪 90 年代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六、六、课课堂堂小小结结1.课文精要2.主旨归纳本诗采用象征手法,表现了诗人不畏劳苦地追求事业成功,开拓进取的人生态度。诗人曾经没有选择的路,正表明他对选择、已走过的路的坚定不移和无所追悔。也许,选择中遗 憾是永存的:因为有了遗憾,选择才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