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一、事业单位的基本概述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历程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操作实务提提 纲纲2一、事业单位的基本概述一、事业单位的基本概述 (一)事业单位的定义(一)事业单位的定义 1.1998年国务院发布,2004年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2.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定义为: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
2、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3(二)事业单位的特征(二)事业单位的特征 一是依法设立。二是从事公益服务。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四是社会组织。4(三)事业单位的分类(三)事业单位的分类 一是按行业分类,可分为:教育、科研、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农林渔水、社会福利、城市公用、交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勘察(探)、气象、地震测防、海洋、环境保护、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机关后勤及其他19个大类。5(三)事业单位的分类(三)事业单位的分类 二是按资金来源分类,可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是按行政级别分类,可分为正副部级、正副厅级(局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正副股级事业
3、单位10类。6(三)事业单位的分类(三)事业单位的分类 四是按隶属关系分类,可分为中央所属、省(区、市)所属、地(市)所属、县所属、乡(镇)所属事业单位5类。五是按社会功能分类,可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7(四)事业单位的现状(四)事业单位的现状 全国事业单位的现状:四川省事业单位的现状:泸州市事业单位的现状:8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历程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历程初步探索阶段(从1978年到1987年)深入发展阶段(从1988年到1992年)改革试点阶段(从1993年到1998年)制度创新阶段(从1999年至今)9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历程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4、改革历程 改革成就改革成就 1、建立了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新模式。2、建立了科学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10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主要渠道(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主要渠道 公开考试招聘方式 直接考核招聘方式 调流动方式 其他方式11公开考试招聘方式公开考试招聘方式 主要文件依据:主要文件依据: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6号令);2.关于转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泸市人200658号);3.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泸市人办200836号);4.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
5、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泸市人办200937号);5.关于转发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10号);6.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条件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2132号)。12公开考试招聘方式公开考试招聘方式 具体政策:具体政策:申报计划制定并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13直接考核招聘方式直接考核招聘方式 文件依据:文件依据:1.关于转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泸市人200658号);2.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3.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卫生、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
6、和驾驶人员的意见(泸市人办20086号);4.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定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川教2008192号);5.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1210号);6.关于转发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10号);7.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地勘水文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369号)。14直接考核招聘方式直接考核招聘方式 具体政策:具体政策: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3.具有技师及以上工
7、人技术职务的人员。4.短缺专业:艺术类、体育类、地勘相关类、卫生类。5.泸市人20065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经过公开报名后不能达到开考比例形成竞争的急需引进的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6.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川人发200716号、川教2008192号文件。15调流动方式调流动方式主要文件依据:主要文件依据:1.关于转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泸市人200658号);2.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办理程序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221号)。具体政策:具体政策:平行流动:全额(定额)全额(定额);差额
8、(定项)差 额(定项);自收自支自收自支;顺向流动:机关全额(定额)差额(定项)自收自支16其他方式其他方式主要文件依据:主要文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6号令)。具体政策:具体政策:一是政策性安置,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目前主要包括两类: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二是上级任命,按照干管权限由上级任命的人员是指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三是涉密等岗位,目前还未遇到单位申报,省厅对于如何界定是否属于涉密也未作明确。17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结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结论: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是“凡进必考”,包括公开考试招聘和直接考核招聘。考试是公开招聘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不
9、是唯一方式。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也许更恰当。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依然是双向选择的一种形式。3.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后,公开招聘和政策性安置都应在相应类别岗位有空缺时才能进行,调流动人员需在相应类别和相应等级岗位有空缺时才能办理。18(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主要文件依据:主要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91号);2.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泸市人办20096号);3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认定工作的通知(泸市人办200911
10、6号);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解答意见(一)的通知(泸市人办200921号);5.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解答意见(二)的通知(泸市人办200927号);6.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解答意见(三)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150号)。19(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具体政策:具体政策: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岗位设置管理的
11、对象:岗位设置管理的对象: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20(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对应关系对应关系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职员正部级高级一级技术工一级二级职员副部级二级二级三级职员正厅级三级三级四级职员副厅级四级四级五级职员正处级五级五级六级职员副处级六级普通工七级职员正科级七级八级职员副科级中级八级九级职员科员九级十级职员办事员十级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21(二)
1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岗位设置规则及比例岗位设置规则及比例 管理岗位设置规则及比例管理岗位设置规则及比例 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和下列规定确定:按副县级及以上管理的事业单位,七、八、九级职员岗位比例为3:3:4;按科级管理的事业单位,七、八、九级职员岗位比例为2:3:5;按副科级管理的事业单位,八、九级职员岗位比例为3:7;其他事业单位不设置七、八级职员岗位。22(二)事
13、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1:3:6。其中,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区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7,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23(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
14、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24(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聘用条件 岗位的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构成。基本条件基本条件由国家和省市的岗位设置政策规定,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符合岗位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具体条件是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和单位人员情况,在基本条件之上确定。25(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学历:学历: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其中,
15、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担负领导职责的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四、六、七、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等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七、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等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26(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管理领导岗位的基本条件要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以保证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一致。岗位聘用不存在到期就得晋升的问题,达到任职年限后可否聘用到上一级管理岗
16、位,这还要看上一级管理岗位是否有空缺,并且还要通过竞聘的方式和审核、任免等程序后,才能聘用上岗。27(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实施细则划分了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拓宽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空间。川人发200850号文件对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基本任职年限作了统一规定,二至四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17、28(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省级劳动模范”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2)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3)市级(设区的市,下同)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市级拔尖人才;(5)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6)其他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同行公认的市内一流人才。29(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市
18、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者;(2)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3)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4)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5)其他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同行公认的市内一流人才。30(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
19、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31(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权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权限(1)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2)区县属、区县部门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区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32(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变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变更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
20、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变更:(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变更机构规格,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的;(2)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增减机构编制的;(3)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33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操作实务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操作实务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操作实务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操作实务1.调动人员办理程序2.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办理程序3.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理程序4.政策性安置人员办理程序34调动人员办理程序调动人员办理程序(一一)市本级调动和系统内调整市本级调动和系统内调整第一步:在编制岗位空缺的前提下
21、,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用编通知。第二步:将拟调入人员资料报市人社局研究,附以下材料:1.主管部门的调动人员报批函一份;2.泸州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3.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拟调动人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反映拟调动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现实工作表现及考核意见的考核材料一份;5.编制部门出具的用编通知一份。第三步:市人社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发给主管部门同意占编聘用文件。第四步:主管部门按照泸市人社办201221号规定办理调档、商调等流动手续,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市人社局。35调动人员办理程序调动人员办理程序(二二)从市内县区单位调入从市内县区单
22、位调入第一步:在编制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用编通知。第二步: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申报进人计划,原则上在每季度的首月申报,即1、4、7、10月。申报计划时附以下材料:1.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式两份;2.编制部门出具的用编通知一份。第三步:市人社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核准同意的计划表返还主管部门;第四步:主管部门指导事业单位对照计划条件,自行通过考核方式确定拟调动对象,并在计划有效期内将拟调动人员资料报市人社局研究。附以下材料:1.主管部门的调动人员报批函一份;2.泸州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3.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拟调动人员学历、学位、职
23、称资格、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反映拟调动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现实工作表现及考核意见的考核材料一份;5.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拟调动人员身份和所在单位经费形式证明一份。6.市人社局核准的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份。第五步:市人社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发给主管部门同意占编聘用文件。第六步:主管部门按照泸市人社办201221号规定办理调档、商调等流动手续,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市人社局。36调动人员办理程序调动人员办理程序(三三)从市外单位调入从市外单位调入第一步:在编制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用编通知。第二步: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申报进人计划,原则上在每季度的首月申报,即1、
24、4、7、10月。申报计划时附以下材料:1.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式两份;2.编制部门出具的用编通知一份。第三步:市人社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核准同意的计划表返还主管部门;第四步:主管部门指导事业单位对照计划条件,自行通过考核方式确定拟聘对象,并在计划有效期内将拟调动人员资料报市人社局研究。附以下材料:1.主管部门的调动人员报批函一份;2.泸州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3.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拟调动人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反映拟调动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现实工作表现及考核组意见的考核材料一份;5.市人社局核准的直接考核招
25、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份。第五步:市人社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发出调档函,要求调出地人社部门将个人档案发往主管部门。第六步:主管部门收到个人档案后认真审核,并及时向市人社局提交档案审查意见。由市人社局发出人事关系商调函。第七步:市人社局收到调出地人社部门转来的同意调出函后,向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占编聘用的文件。37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第一步:在编制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用编通知。第二步: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申报进人计划,原则上在每季度的首月申报,即1、4、7、10月。申报计划时附以下材料:1.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式两份;2.编制
26、部门出具的用编通知一份。第三步:市人社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核准同意的计划表返还主管部门;第四步:主管部门指导事业单位对照计划条件制定直接考核招聘公告,并通过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发布,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38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第五步:主管部门指导事业单位按公告程序,对报名的人员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原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第六步:公示后,主管部门在计划有效期内将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研究。附以下材料:1.主管部门的直接考核聘用人员报批函一份;2.泸州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27、登记表一式三份;3.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反映拟聘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现实工作表现及考核组意见的考核材料一份;5.市人社局核准的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份;6.在网页上直接打印的直接考核招聘公告和公示各一份。39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第七步:市人社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发给主管部门同意占编聘用文件。其中,对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主管部门要求拟聘人员在规定期限(一般为1个半月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市人社局在收到拟聘人员的解聘证明或协议后才会出具占编聘用文件。40公开考
28、试招聘人员办理程序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第一步:在编制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用编通知。第二步: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申报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原则上在每年的6月和12月。申报计划时附以下材料:1.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份及岗位说明书一份;2.编制部门出具的用编通知一份。第三步:市人社局研究后,统一制定公开考试招聘公告,并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按照公告程序进行网络报名、缴费并统一组织笔试。第四步:市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主管部门按照公告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资格审查。41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理程序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第五步:对资格审查
29、通过的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由市人社局统筹组织,采用非结构化方式面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六步: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照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第七步:公示后,主管部门应及进将公开考试招聘确定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附以下材料:1.主管部门的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审核确认函一份;2.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3.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中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30、一份;4.反映拟聘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现实工作表现及考核组意见的考核材料一份。42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理程序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第八步:市人社局对照公告审核后,发给主管部门同意占编聘用文件。其中,对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市人社局将在出具复函前告知主管部门要求拟聘人员在规定期限(一般为1个半月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市人社局在见到拟聘人员的解聘证明或协议后才会出具占编聘用文件。43政策性安置人员办理程序 第一步:在编制和工勤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用编通知。第二步:将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研究,附以下材料:1.主管部门的政策性安置人员
31、报批函一份;2.泸州市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3.由安置部门开具的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介绍信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4.编制部门出具的用编通知一份;5.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拟聘人员学历、身份证复印件。第三步:市人社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发给主管部门同意占编聘用文件。4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操作实务 申报材料: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请示一式两份;泸州市县(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汇总表、泸州市乡(镇)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汇总表一式四份和依据材料,同时报送电子表格文档。2.市级部门申报材料:主管局出具的公函一式两份(说明变更理由和附相关证明资料);
32、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汇总表一式四份。45 工勤人员转岗问题工勤人员转岗问题 工勤转管理文件依据:泸市人社办2011212号 注意:1.工勤人员首次竞聘管理岗位原则上应距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10 周年以上(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46 2.工勤人员首次不得竞聘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工勤人员首次竞聘正县(处)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超过七级;竞聘副县(处)级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超过八级;竞聘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超过九级。3.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后,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工勤人员,在其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且本人符合流动规定和新单位空缺岗位任职条件,可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流动手续并按规定聘用。文件依据是泸市人社办201150号。47 谢谢 谢!谢!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