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0一三年一月水域纳污能力入河污染物限排要求入河排污口整治意见水质污染程度入河排污口布局地方社会经济布局河南省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调查评价入河排污口调查入河排污口布局入河排污口整治案例分析调查范围:河南省水功能区划报告河南省水功能区划报告中的中的482个水功能个水功能区。(污染严重的排污沟、渠和间接排入水功能区排污口。)区。(污染严重的排污沟、渠和间接排入水功能区排污口。)调查内容:入河排污口的废污水入河排污口的废污水入河量入河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包括量,主要污染物包括COD、氨氮氨氮,有条件的应开展,有条件的应开展TN、TP或或其他特征指标的调查。正确判定每个入河
2、排污口排入的其他特征指标的调查。正确判定每个入河排污口排入的水功能水功能区区。附表附表2-2-1 水资源水资源现状现状供用耗排成果平衡表(环保部门)供用耗排成果平衡表(环保部门)水资源一级区水资源二级区水资源三级区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城镇生活(万m3/a)一般工业(万m3/a)合计(万m3/a)污水处理率(%)中水回用率(%)用水耗水耗水系数排水入河量用水耗水耗水排水入河量用水排水排水系数入河量入河系数系数附表附表2-2-2 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污水处理厂、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污水处理厂、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市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入河排污口名称排入河流入河排
3、污口类型1入河排污口位置设置单位管理单位登记、批复状况2审批级别3监测情况入河排污量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系4位置说明东经北纬监测机构监测频次(次/年)废污水量(万t/a)COD(t/a)氨氮(t/a)TN(t/a)TP(t/a)其他指标(t/a)基本要求基础资料收集布局方案(严格限制区、一般限制区)基本要求应在入河排污口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经济、产业布局及城镇规划,确定入河排污口禁止区、限制区的位置与范围。视具体情况,通常按水功能区为单元划定资料1资料2资料3生态与环境敏感点位置水功能区水质、纳污能力、限排量水功能区为单元调查收集水资源开发利用资料 调查集中式取水口位置:包括饮用、工业、
4、农业等取水口 跨地区、跨流域调水输水线及调蓄水库 现状入河排污口分布及纳污现状;产业布局及城镇规划 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跨流域调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区域供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域;其它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水域。除了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水域之外,其他水域均为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域。严格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域 一般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域 在现状污染物入河量未削减到水域纳污能力范围内之前,限制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省界缓冲区等矛盾突出水域禁止区水域联系密切的上
5、游相邻功能区和支流现状污染物入河量大于限制排污总量的水功能区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水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涉水的重要敏感区水域等禁止区水域以外的其他已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河流、湖泊或河口规划期有保护意义水域:从长远考虑仍具有保护意义的湖泊、水库等水域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域要从严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 除禁止设置和严格限制入河排污口的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划定为一般限制区。该区域原则上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采取以老代新、削老增新等手段,以不增加污染物入河量为控制目标。基本要求整治措施整治方案基本要求 以功能区水质保护为目的,应以入河排污口优化布局
6、为基础,对入河排污口整治进行统一规划,按照回用优先、集中处理、搬迁归并、调整入河方式等分类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 2原则上禁止区水域所有的排污口均需整治,逐个调查入河排污口,研究提出明确的整治途径对限制区水域内的已设入河排污口,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提出分阶段整治方案生态净化工程污水处理回用工程排污口合并与调整工程关闭或搬迁排污单位工程生态净化工程:应结合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废污水特性,防洪排涝要求及景观需求等,综合考虑选择生态净化工程措施,包括生态沟渠、净水塘坑、跌水复氧、人工湿地等。适用对象: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废污水;合流制截留式排水系统的排水等;其他适宜生态净化工程的。生态净化工
7、程示例:上海崇明农村污染水体生态净化工程(中国给水排水2010-1)纤维塘布置生态纤维填料,便于微生物挂膜,人为强化微生物种类和浓度,提高水的净化效率。稳定塘起缓冲、延长水力停留时间、促进颗粒物沉降的作用,可减轻后续单元的污染负荷。人工湿地底层填料为陶粒、中层为石灰石、上层为砾石、湿地植物主灯芯草,有利于微生物附着生长人和防止堵塞。入河排污口合并与调整工程:应根据水功能区水质管理要求,结合当地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规划要求,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必要的合并与调整。在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接水范围内的入河 排污口应并入污水处理厂管网;截污导流一般采取将入河 排污口延伸至下游水功能区,或延伸至下游与其它入
8、河排 污口归并等形式。生态净化工程污水处理回用工程排污口合并与调整工程关闭或搬迁排污单位工程生态净化工程污水处理回用工程排污口合并与调整工程关闭或搬迁排污单位工程污水处理回用工程: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包括厂内循环回用和厂外回用两个部分,对于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达标尾水主要考虑企业内部循环回用;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尾水主要考虑厂外中水回用。不具备污水入管网条件的远离城市的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水域;对于未按有关要求建设中水处理回用系统、中水回用率达不到要求的城市区域,应提出包括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等限制措施。关闭或搬迁排污单位工程:对于排污量大、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具有显著影响的排污企业,若采取
9、上述整治措施仍无法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应提出关闭或搬迁企业的整治要求。生态净化工程污水处理回用工程排污口合并与调整工程关闭或搬迁排污单位工程排污口净化生态工程排污口合并与调整工程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企业关迁应在入河排污口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根据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分解方案,综合考虑河道管理、岸线规划等要求,研究提出包括排污口净化生态工程、排污口合并与调整工程、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和企业关迁等措施的主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附表附表5 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与整治方案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与整治方案 备注:备注:1、可否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域类型分禁止区、严格限制区、一般限制区三类、可否设置入河排污口水
10、域类型分禁止区、严格限制区、一般限制区三类。2、整治方案选填、整治方案选填“跨区迁建跨区迁建”或或“原区整治原区整治”。跨区迁建指迁移出本功能区的。跨区迁建指迁移出本功能区的整治方案,原区整治指不迁移出本功能区的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原区整治指不迁移出本功能区的整治方案;3、实施水平年填写、实施水平年填写2020或或2030年。年。附表附表5 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与整治方案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与整治方案水资源一级区水资源二级区水资源三级区市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河流、湖泊名称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布局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一级二级设置水域类型1设置理由整治方案2措施主要内容投资(万元)实施水平年3淮河流域入河排
11、污口布设规划案例分析素材来源于已有的“淮河流域水域纳污能力及限排意见”和“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布设规划”主要复核纳污能力计算参数:主要复核纳污能力计算参数:水功能区的改变情况:长度和目标;水文参数:计算流量、流速及上下游衔接,考虑生态水量配置结果及水利工程设计生态流量等;计算边界:重要取、排水口值置和规模。按省级行政区统计按水资源三级区统计按地级行政区统计原限制排污总量原限制排污总量确定原则确定原则如下:如下:一级功能区中的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二级功能区中的饮用水源区的限制排污总量取纳污能力与现状污染物入河量中的较小者。开发利用区是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渔业和娱乐等多种需水要求的水
12、域。该区内除饮用水源区外的其它二级功能区的限制排污总量取纳污能力计算值。按省级行政区统计按水资源三级区统计按地级行政区统计一级区划中的保留区、缓冲区、下一水功能区为饮用水水源地以及现状排污量大于等于限排量的二级水功能区划为严格限制水域,在现状入河污染物量未削减到该水域纳污能力之前,严格限制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禁止水域和严格限制水域以外的水域为一般限制水域,原则上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采取以老代新、削老增新等手段,不增加污染物入河量为控制目标。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 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区域供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域等一级功能 区中的保护区;l淮河流域共199处水功能区为入河排污口禁止区;主要分布在保护区、饮用水源区等;l淮河流域共514处水功能区为严格限制区,主要是与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域联系比较密切的一级支流及部分二级支流。l淮河流域一般限制区涉及排污控制区、农业、渔业用水区,过渡区、工业用水区等水域,共计划分20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