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文档精品实用文档系列 (标准 完整 实用 可修改)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以及“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双方必须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消防、安全和出租房管理方面的规定,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甲方对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和督促整改责任。乙方主要承担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一、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承租场所不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不准从事相关危险性操作。严禁“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使用承租房屋。二、对使用承租房屋的人员
2、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做到房屋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自救逃生技能。三、日常检查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和线路,管理好电源和火源。定期自查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同时要配合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检查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四、按照要求装潢和开展其他活动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五、禁止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超负荷用电。禁止违规使用电气、燃气设施。六、不占用和堵塞安全和消防通道,不影响通行和火灾扑救。七、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八、每月检查灭火器:做到摆放正确合理、外观完好、铅封完整、压力达标。九、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警。十、因乙方违反消防和安全等规定,违反操作规程,或者乙方管理不到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本责任书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租人是自然人的以本人签字为准)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 代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