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精品实用文档系列 (标准 完整 实用 可修改) 员工配用公车管理规定一、本公司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满足员工用车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公司上年度年薪在3.8万元以上,持有驾照,且本人自愿执行公司低年薪待遇的在册正式员工。二、购置1、员工提出书面用车申请,连同驾照交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申请应注明选配车辆型号、颜色、预计款项及贷款额度。2、公司根据员工申请,统一购置车辆,办理保险、证照后移交员工使用。3、用车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协议,交纳车辆购置款等额的保证金(可办理公司股份抵押),以保证公司财产安全。4、公司按车辆购置及使用情况,按年度考核用车成本后,相应核减员工的考核年薪。三、使用1、车辆由员工本人全权使用,应用于本人公务需要。2、车辆经员工确认后,亦可纳入综合部统一调配范围,在车辆闲置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用于公司公务需要。3、公司员工所配公车在用于公务时,若需司机,司机由综合部调配,其人工费用纳入用车部门成本。四、费用报销1、公司经营层、职能部门、事业部、设计所及控股公司正副职实行限额费用报销办法。2、车辆使用期间符合条件人员每年可报销车款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用于保险、修理等支出。3、符合条件人员每年可报销养路费、汽油费等运行费用0.5万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