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一次性清理和废止了不再适用的一次性清理和废止了不再适用的1313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简政放权,将招标备案权限下放简政放权,将招标备案权限下放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五公开五公开”全面披露信息,广泛全面披露信息,广泛接受监督接受监督文件文件关键关键内容内容中标中标候选候选人关人关键信键信息息评标评标信息信息投诉投诉处理处理决定决定不良不良行为行为信息信息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三记录三记录”有据可循,避免人为有据可循,避免人为因素干预因素干预记录记录开标开标评标评标过程过程记录评记录评标专家标专家履职情履职情况
2、况记录记录评标评标干预干预行为行为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坚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增加,增加“择优择优”的导向性的导向性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1禁止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32新增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重拳打击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重拳打击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作假设置合理的招投标程序1利用电子化和社会监督手段32评标专家认定围标串标行为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4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解决违法分包、工程变更等突出解决违法分包、工程变更等突出问题问题规范招标文件中的分包条款1注重主要人员的选择32严格限制招标条件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和公民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
3、和公民的合法权利的合法权利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程序12避免损害招投标当事人的权益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推进招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推进招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场管理办法的四类用语应当、必须应当、必须不得、禁止12原则上、一般3可以4管理办法的三个项目层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项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1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项目3管理办法与上位法的关系对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实施条例的补充的补充l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4、总则15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6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活动,
5、适用本办法。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作。17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四条第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进行。第五条第五
6、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18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国办发201520156363号号整合范围整合范围。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
7、平台,在统一的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民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进入统一平台。19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国办发
8、201520156363号号整合目标整合目标。20162016年年6 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2017年年6 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
9、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20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六条第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其指定机构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存档备查。l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22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七条第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其他组织。23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八条第八条 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
10、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开展招标。展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标。施工招标采
11、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可以进行资格预审。24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号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 3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按照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国
12、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第三条 本规定第二条包括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本规定第二条包括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容。25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号第四条第四条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
13、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全部或者部分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 5号)规定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报送书面
14、材料;26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号第四条第四条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
15、、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四)其他有关内容。27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号第八条第八条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对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对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
16、式、招标方式等内容提出是否予以审批、核准的意见提出是否予以审批、核准的意见。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对招标事。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对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格式见项审批、核准意见格式见附表二附表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原审批、核准部原审批、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核准手续。门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核准手续。28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29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九条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
17、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民工等特殊情况;(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三)(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30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四)(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资人依
18、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招标。31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国务院令 第第613613号号第八条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
19、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20、32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条第十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式的,原则上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行资格审查。33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三)接收资
21、格预审申请文件;(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34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六)编制招标文件;(六)编制招标文件;(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
22、关键内容;(八)(八)需要时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开投标预备会;35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九)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九)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十)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十)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十一)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十一)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十二)确定中标人;(十二)确定中标人;(十三)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十三)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十四)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十四)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23、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6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十五)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十五)与中标人订立合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制并发布招标公告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行。(十五)项进行。采用邀请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出投标采用邀请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邀请书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行。行。37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国有资金占
24、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专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专家抽取以及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家抽取以及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应当适用本办法关应当适用本办法关于评标委员会的规定。于评标委员会的规定。38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审查办法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原则上原则上采用合格制。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的,符合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
25、查办法采用合格制的,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应当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应当通过资格预审。39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资格预审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编制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应当编制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容:(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二)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二)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三)监督人员名单;(三)监督人员名单;(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情况;(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情况;(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五)通过资
26、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40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以及未通过审(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以及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查的理由;(七)(七)评分情况评分情况;(八)澄清、说明事项纪要;(八)澄清、说明事项纪要;(九)(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十)资格审查附表。(十)资格审查附表。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资格审查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上逐页签资格审查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上逐页签字。字。41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
27、格预审审查结果有对资格预审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后,应当自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后3 3日内日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3日内作出答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应当及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复的,应当及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资格。42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对依法必
28、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资格预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详细详细的评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行制定评审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行制定评审细则。细则。43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应当按照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
29、清、修,将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报改,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报相应的相应的交通运输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备案。44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招标人应当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其始发售之日起,将其关键内容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申请人或者投标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人的资
30、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招标人、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公开时间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联系方式等,公开时间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间2 2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10日前结束。日前结束。招标人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招标人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涉及到者修改涉及到前款规定的公开内容前款规定的公开内容的,招标人应当在向的,招标人应当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上传至前款规定的网站。上传至前款规定的网站。45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潜在投标
31、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按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提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对异议作出书面答复。未在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对异议作出书面答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46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招标人书面答复内容涉及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书面答复内容涉及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按照有关澄清或按照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规定者修改的规定
32、,调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调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47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国务院令 第第613613号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 2日前日前提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33、投标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10日前日前提出。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3日内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活动。48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国务院令 第第613613号号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4、编制的,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3日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15日日前,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人;不足;不足3 3日或者日或者1515日的,招标人应当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9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提
35、出质量、安全目标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提出质量、安全目标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标段的划分应当有利于标段的划分应当有利于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各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各专业的衔接与配合专业的衔接与配合,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可以实行招标人可以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施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分专业招标。总承包招标或者分专业招标。50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交通运输部令20152015年第年第1010号号第二条第二条 公路新
36、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第三条第三条 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可以实行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也可以分路段分
37、路段实行总承包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专业总承包。总承包。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51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际需要,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
38、人。标人。52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除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人或者投标人:(一)设定的(一)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行无关;53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二)
39、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二)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动;动;(三)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三)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标。54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
40、院令国务院令 第第613613号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有差别的项目信息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
41、同履行无关;55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国务院令 第第613613号号(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政区域或者或者特定行业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
42、在投标人或者投标(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56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应当在投标文件
43、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合同谈判阶段确定。确定。57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对于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本办法所称本办法所称主要人员主要人员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和技术负责
44、人。和技术负责人。58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或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或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限价。接受委托编制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中介接受委托编制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59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各类保证金收取的规定,在招标文
45、件中法规关于各类保证金收取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证金收取的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载明保证金收取的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或者变相增设保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或者变相增设保证金或者随意更改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收取形证金或者随意更改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收取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期间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期间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60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标保证金的,投标保
46、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的2%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从其基本账户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转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否决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61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47、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分包的或者不得分包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分包的或者不得分包的工程和服务,分包人应当满足的资格条件以及的工程和服务,分包人应当满足的资格条件以及对分包实施的管理要求。对分包实施的管理要求。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分包的歧视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分包的歧视性条款。性条款。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前款所称的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前款所称的歧视性条款:歧视性条款:62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一)以分包的工作量规模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一)以分包的工作量规模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件;(二)对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二)对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
48、件规定的分包计划设定扣分条款;定的分包计划设定扣分条款;(三)按照分包的工作量规模对投标人进行区(三)按照分包的工作量规模对投标人进行区别评分;别评分;(四)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进行分包(四)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进行分包的行为。的行为。63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关于修改关于修改 的决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交通运输部令20112011年第年第1111号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经项目法人批准,可以将工勘察、设计单位经项目法人批准,可以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委托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者二次
49、分包。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者二次分包。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64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关于修改关于修改 的决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交通运输部令20112011年第年第1111号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工程分包给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
50、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者分割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所有所有分包合同须经监理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备案分包合同须经监理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备案。65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交公路发20112011685685号号第四条第四条鼓励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