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人:主讲人:第一节第一节 刑法概述刑法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犯罪与犯罪构成第三节第三节 正当行为正当行为第四节第四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五节第五节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第六节第六节 刑事责任及刑罚刑事责任及刑罚第七节第七节 刑法分则刑法分则个罪个罪第一节第一节 刑法概述刑法概述一、刑法学的概念、对象和体系一、刑法学的概念、对象和体系二、刑法的分类、体系与解释二、刑法的分类、体系与解释三、刑法的基本原则三、刑法的基本原则四、刑法的效力范围四、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第一节 刑法概述刑法概述一、刑法学的概念、对象和体系一、刑法学的概念、对象和体系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
2、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部门法,法学中的重要学科。和刑罚的科学。部门法,法学中的重要学科。2、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刑事责任事责任、刑罚。、刑罚。3、刑法学的体系:总论与分论、刑法学的体系:总论与分论二、刑法的分类、体系及解释 (一)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根据刑法规定范围大小区分。广义上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及附属刑法。狭义上刑法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1997刑法典。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3、 根据刑法适用范围大小区分。根据刑法适用范围大小区分。前者适用于一国领域内任何地区、个人的刑法前者适用于一国领域内任何地区、个人的刑法规范;规范;后者实质意义特别刑法是国家为适应特殊需要后者实质意义特别刑法是国家为适应特殊需要而颁布及于特定人、时间、地域、条件的刑法而颁布及于特定人、时间、地域、条件的刑法规范。形式意义上指国家为弥补现行刑法典不规范。形式意义上指国家为弥补现行刑法典不足而颁布的刑法规范。足而颁布的刑法规范。单一刑法和附属刑法单一刑法和附属刑法 根据刑法规定单一性和附属性区分。根据刑法规定单一性和附属性区分。单一刑法是指内容是刑法或者基本上是刑法的单一刑法是指内容是刑法或者基本上
4、是刑法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附属刑法是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关于犯罪及其附属刑法是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关于犯罪及其刑罚的法律规范。刑罚的法律规范。国内刑法和国际刑法国内刑法和国际刑法 刑法规定是否涉及国际关系区分。刑法规定是否涉及国际关系区分。国内刑法指由一定的主权国家制定、在其刑事管国内刑法指由一定的主权国家制定、在其刑事管辖权范围内适用的刑法。辖权范围内适用的刑法。国际刑法分狭义和广义。狭义指国际公约中旨在国际刑法分狭义和广义。狭义指国际公约中旨在制裁国际犯罪、维护各国共同利益的各种刑事法制裁国际犯罪、维护各国共同利益的各种刑事法规范;广义指除包括狭义国际刑法外,还包括刑规范;广义指除包括狭义国
5、际刑法外,还包括刑法适用范围中的空间效力问题。即国内刑法中国法适用范围中的空间效力问题。即国内刑法中国际相关的内容,以各国为刑事管辖权的冲突而缔际相关的内容,以各国为刑事管辖权的冲突而缔结的国际公约。结的国际公约。(二)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二)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1、体系:总则、分则、附则、体系:总则、分则、附则 2、解释:立法、司法、学理解释、解释:立法、司法、学理解释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1、含义、含义“罪之法定,刑之法定罪之法定,刑之法定”2、思想渊源、思想渊源 1215自由大宪章自由大宪章、17-18世纪世纪贝卡里亚贝卡里亚犯罪与刑罚犯罪与刑罚、1789法
6、国法国人权宣人权宣言言、1810年年法国刑法典法国刑法典3、重大意义、重大意义 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4 4、派生原则、派生原则 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重法溯及既往。溯及既往。(即禁止(即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案例:一对男女甲、乙公然在公园发生性关系,案例:一对男女甲、乙公然在公园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
7、定?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 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B 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淫秽表演罪C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D 无罪无罪(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原则(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原则 1、含义、含义 2、定罪、量刑、行刑上一律平等、定罪、量刑、行刑上一律平等(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含义:、含义:2、立法体现、立法体现 确立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规定区别对待的处罚确立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规定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原则;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一)空间效力(一)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解决刑事管辖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解决刑事管辖权范
8、围问题。权范围问题。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四、刑法的效力范围(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重点法条:重点法条:刑法刑法第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适用本法;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适用本法;第第2款船舶、航空器内犯罪,适用本法。款船舶、航空器内犯罪,适用本法。第第3款行为地、结果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款行为地、结果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的1、犯罪地确认:、犯罪地确认:“领域内领域内”:领陆、领水、领空领陆、领水、领空船舶或者航空器船舶或者航空器不限不限军、
9、民用,军、民用,不限不限航行或航行或停泊,不论何地。停泊,不论何地。第六条第第六条第2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船舶或者航空器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火车火车不具有船舶、飞机的法律地位,可视同不具有船舶、飞机的法律地位,可视同汽车、自行车汽车、自行车 关于关于外国驻华使馆内外国驻华使馆内发生的犯罪发生的犯罪 第六条第第六条第3款: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款: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隔地犯)(隔地犯)2、“法律有
10、特别规定法律有特别规定”属地属地原则的例外:原则的例外: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一国为保证驻在外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一国为保证驻在外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而给予的一种特殊权利和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而给予的一种特殊权利和优遇优遇)的的外国人外国人(外国国籍的人或无国籍人。(外国国籍的人或无国籍人。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修订后修订后刑法刑法实施后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实施后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的特别刑法的特别规定特别刑法的
11、特别规定;香港、澳门地区香港、澳门地区案例:案例:被告人卡某,男,被告人卡某,男,22岁,系韩国在中国医岁,系韩国在中国医科大学留学生。卡某在与中国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科大学留学生。卡某在与中国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斗殴中,用尖型菜刀刺中对方上腹部,创留学生斗殴中,用尖型菜刀刺中对方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造成该留学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造成该留学生于次日下午死亡。本案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生于次日下午死亡。本案应当适用哪国法律?分析:本案分析:本案应当适用中国刑法。检察院以故意应当适用中国刑法。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起诉。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伤害(致死)罪起诉。法院
12、以故意伤害(致死)罪作有罪判决。根据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罪作有罪判决。根据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包括外国人对外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包括外国人对外国人的犯罪,适用中国刑法。但是享有外交特国人的犯罪,适用中国刑法。但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例外。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例外。(二)属人原则(二)属人原则重点法条:重点法条:刑法第7条1: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适用本法但本法规定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不追究刑法第7条2: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国外犯罪,适用本法。刑法第10条,在外国犯罪,经过审判或已经处罚的,减轻、免除处罚。案例:案例:被告人李某系中国
13、公民,受雇在美国轮船被告人李某系中国公民,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当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李某在轮上工作。当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李某在轮船上酗酒闹事,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美国公民杰船上酗酒闹事,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美国公民杰克。杀人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克。杀人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逃到巴西某市隐藏,并策划叛逃第三国。巴西警逃到巴西某市隐藏,并策划叛逃第三国。巴西警察将李某逮捕。对此案中国法律是否适用?察将李某逮捕。对此案中国法律是否适用?分析:分析:适用。可通过外交途径将二被告引适用。可通过外交途径将二被告引渡回国,由我国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渡回国,由我国法院依照
14、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李某定罪处罚。依据属人原则。根据我对李某定罪处罚。依据属人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原国现行刑法,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其法定最高刑为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其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不子追究。本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不子追究。本案被告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所犯罪行严重,案被告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所犯罪行严重,适用我国刑法。适用我国刑法。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A.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罪行为B.B.中国人乘坐
15、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牙公海上时实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牙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施犯罪行为C.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罪行为D.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罪行为答案:答案:ACAC解析:解析: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6 6条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凡条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特别规定外,都适用我国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特别规定外,都适用我国刑法。这里的中国领域包括我国的领土(刑法。这里的中国领域包括我国的领土(D D选项中的选项中的“外国外国
16、”不符合)、领空(不符合)、领空(A A选项符合)、领海(选项符合)、领海(B B选项中的选项中的“公海公海”不符合),还包括悬挂我国国旗不符合),还包括悬挂我国国旗的航空器(的航空器(C C选项符合)和船舶。选项符合)和船舶。(三)保护原则 第八条规定: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外国人在在中中华人民共和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国领域外对对中中华人民共和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限制条件:限制条件:我国刑
17、法我国刑法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徒刑;按照犯罪地的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按照犯罪地的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四)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第九条规定:对于第九条规定:对于中中华人民共和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国缔结或者参加参加的的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所规定的罪行罪行,中中华人民共华人民共和和国国在所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辖权的,适用本法。,适用本法。(如引渡)(如引渡)普遍管辖原则注意:1 1、适用的对象。、适用的对象。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即国际犯罪。常见的有:即国际犯罪。常见的有:(1)海盗罪)海盗罪(公海上的
18、一船对另一船的抢劫杀人等(公海上的一船对另一船的抢劫杀人等暴力性犯罪行为);(暴力性犯罪行为);(2)毒品犯罪毒品犯罪;(3)劫持劫持民用民用航空器罪行航空器罪行(注意(注意:限定限定于于“民用民用”航空器)航空器);(;(4)酷刑罪酷刑罪(在(在我国称刑讯逼供罪);(我国称刑讯逼供罪);(5)恐怖主义的)恐怖主义的犯罪,犯罪,如绑架外交官、暗杀政治家、爆如绑架外交官、暗杀政治家、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行为;(等犯罪行为;(6)其其他还有战争罪行他还有战争罪行2、处理方法。、处理方法。对国际犯罪分子抓到后处对国际犯罪分子抓到后处理的方法是:要么引渡,要么起诉。又理的方法是:要
19、么引渡,要么起诉。又称称“或引渡或起诉或引渡或起诉”的规则的规则3、对其他原则的补充作用。、对其他原则的补充作用。案例:一个国际毒品犯案例:一个国际毒品犯A到中国长城旅游,他到中国长城旅游,他不是中国人,据属人原则我们能不能管辖?没不是中国人,据属人原则我们能不能管辖?没有管辖的根据。他又没有针对中国犯罪,根据有管辖的根据。他又没有针对中国犯罪,根据保护原则,也没有管辖的根据。同时他又没有保护原则,也没有管辖的根据。同时他又没有在中国犯罪,根据属地原则,也没有管辖根据。在中国犯罪,根据属地原则,也没有管辖根据。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司法当局对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司法当局对A要进行抓要进行抓捕、起
20、诉、审判,应根据什么原则确立刑事管捕、起诉、审判,应根据什么原则确立刑事管辖权呢?辖权呢?分析:只能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该犯罪人进行分析:只能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该犯罪人进行逮捕,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是自行起诉、审判,逮捕,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是自行起诉、审判,还是引渡给有关的请求国处罚。这就体现出普还是引渡给有关的请求国处罚。这就体现出普遍管辖原则对另外遍管辖原则对另外3个管辖原则的重要补充作个管辖原则的重要补充作用。用。(五)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生效时间2、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3、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3、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1)关于刑法的溯及力概念关于刑
21、法的溯及力概念 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的沿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适用就决的沿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适用就是有溯及力,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是有溯及力,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2)我国刑法采用我国刑法采用刑法溯及力刑法溯及力从旧兼从从旧兼从轻原则轻原则原则原则(重点法条)(重点法条)我国我国刑法刑法第第1212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
22、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重点法条的理解主要四点:重点法条的理解主要四点:1、当时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而新法认为是、当时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而新法认为是犯罪的,用旧法,新法无溯及力。犯罪的,用旧法,新法无溯及力。2、当时法律认为是犯罪的,而新法不
23、认为是、当时法律认为是犯罪的,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适用新法,新法有溯及力。确定的,适用新法,新法有溯及力。3、当时法律和新法都认为是犯罪的,按新法、当时法律和新法都认为是犯罪的,按新法应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责,应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责,新法无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新法无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从新法。较轻的从新法。(举例)(举例)4、如果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如果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该判决继续有效,新法无溯及力。该判决继续有效,新法无溯及力。
24、案例:案例:甲、乙甲、乙2人于人于1997年年2月在结扎手术证明书月在结扎手术证明书上偷盖医院印章,伪造上偷盖医院印章,伪造4份医院证明并出售给他份医院证明并出售给他人,获利人,获利400元。甲、乙元。甲、乙2人的行为:人的行为:A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B构成伪造事业单位证件罪;构成伪造事业单位证件罪;C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D构成非法经营罪。构成非法经营罪。分析:分析:首先,涉及罪刑法定原则,因为修订后刑法中对于伪首先,涉及罪刑法定原则,因为修订后刑法中对于伪造事业单位证件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造事业单位证件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认为犯
25、罪。原则,不认为犯罪。其次,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刑法溯及力的从旧兼从轻其次,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刑法溯及力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该案发生于修订后的刑法生效以前,依修订原则),该案发生于修订后的刑法生效以前,依修订前刑法,伪造事业单位文书是犯罪行为,但审判是在前刑法,伪造事业单位文书是犯罪行为,但审判是在1997年年10月月1号以后,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轻法号以后,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轻法(修订后的新法),认为无罪。再如,两个人关在旅(修订后的新法),认为无罪。再如,两个人关在旅馆里面拍裸体照,后来被人发现了,这个行为当然不馆里面拍裸体照,后来被人发现了,这个行为当然不好,但是能不能认为是犯罪
26、呢?不能。因为法律中没好,但是能不能认为是犯罪呢?不能。因为法律中没有规定这种行为是犯罪。有规定这种行为是犯罪。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犯罪与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一、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犯罪构成的概念二、犯罪构成的概念 三、犯罪客体三、犯罪客体 四、犯罪客观方面四、犯罪客观方面 五、犯罪主体五、犯罪主体 六、犯罪主观方面六、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一、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一)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我国刑法“第第13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27、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规定了犯罪的概念规定了犯罪的概念(二)犯罪基本特征犯罪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
28、行为,即具有社会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有应受惩罚性。案例:案例:丁某,女,丁某,女,15周岁。一日骑自行车周岁。一日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回车速快,撞着同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回车速快,撞着同方向行走的李某左脚的左侧。丁从自行车方向行走的李某左脚的左侧。丁从自行车上摔下,将李压倒在身下。丁即将李送往上摔下,将李压倒在身下。丁即将李送往医院。但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医院。但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
29、,于当天死亡。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当天死亡。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为什么?解答:解答: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丁某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丁某未满未满16周岁,对过失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周岁,对过失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不具备犯罪的主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不具备犯罪的主体资格而不成立犯罪。体资格而不成立犯罪。二、犯罪构成的概念二、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是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犯罪构成:是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
30、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机统一。有几层意思:有几层意思:它是一系列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它是一系列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犯罪都可以由许多事实特征来说明,任何一犯罪都可以由许多事实特征来说明,介并非第一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介并非第一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该事实特征的有该事实特征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到了犯罪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到了犯罪所必需的程度才可以成为犯罪要件。所必需的程度才可以成为犯罪要件。它必须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它必须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必须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必须是四个方面:四个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
31、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三、犯罪客体三、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1、通说: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通说: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侵害是指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侵害是指侵犯及损害,是现实损害。)侵犯及损害,是现实损害。)2、马克昌观点: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马克昌观点: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或者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或者“直接威直接威胁的胁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直接威胁的直接威胁的”才能才能解释我国刑法中的预备、未遂、危险犯)解释我国刑法中的预备
32、、未遂、危险犯)它是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之一。犯罪行它是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之一。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越重要,对社会的危为侵犯的社会关系越重要,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越大。我国刑法分则基本依照侵害程度越大。我国刑法分则基本依照侵害社会关系的轻重进行分类、排序。害社会关系的轻重进行分类、排序。(二)我国(二)我国刑法对犯罪客体的规定方式刑法对犯罪客体的规定方式 1 1、有的条文明确规定了犯罪客体。如、有的条文明确规定了犯罪客体。如102102条条规定国家的主权、领土和安全:第规定国家的主权、领土和安全:第221221条规定条规定他人商业信誉、商品信誉:他人商业信誉、商品信誉:2 2、有的条文明确规定了犯
33、罪客体的物质表现;、有的条文明确规定了犯罪客体的物质表现;如如206206条规定仿造、出售仿造的增值税专用发条规定仿造、出售仿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物质表现;票罪,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物质表现;3 3、有的条文指出被侵犯的社会关系的主体,、有的条文指出被侵犯的社会关系的主体,表明其所侵犯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即该罪的客体。表明其所侵犯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即该罪的客体。如如236236条强奸罪条强奸罪;4、有的条文指出对某种法规的违反,某种法、有的条文指出对某种法规的违反,某种法规本身并不是犯罪客体,而法规所保护的社规本身并不是犯罪客体,而法规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具体犯罪的客体。如会关系是具体犯
34、罪的客体。如337条妨害动植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物防疫、检疫罪。5、有的条文通过对行为具体表现形式的描述、有的条文通过对行为具体表现形式的描述表明某一犯罪客体。第表明某一犯罪客体。第301条聚众淫乱罪条聚众淫乱罪社会公秩、社会公德;第社会公秩、社会公德;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自由罪他人的婚姻自由权、他人的人身他人的婚姻自由权、他人的人身权利。权利。(三)犯罪客体的分类 犯罪客体包含的社会关系范围不同,犯罪犯罪客体包含的社会关系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分为: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1 1、犯罪的一般客体犯罪的一般客体 一切犯罪所共同
35、侵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整体。的整体。2 2、犯罪的同类客体犯罪的同类客体 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如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等共同侵犯的是公民人如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等共同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利中的生命权、健康权、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身权利中的生命权、健康权、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等。等。根据同类客体原理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分十类根据同类客体原理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分十类并按各类犯罪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程度,依次排列危并按
36、各类犯罪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程度,依次排列危害国家安全罪,同类客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社会害国家安全罪,同类客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公共安全罪,同类客体公共安主义制度;危害公共安全罪,同类客体公共安全全 注意:注意:我国刑法不仅有十类同类客体;同类客体的我国刑法不仅有十类同类客体;同类客体的社会关系内容可能变化;形势变化,同类客体中的社会关系内容可能变化;形势变化,同类客体中的社会关系在刑法中的地位可以改变社会关系在刑法中的地位可以改变3、犯罪的直接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 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由单个具体的社会关系所组成。会关系,是由单个具体的社会关系所组成。即某
37、一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或威胁的具体社即某一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或威胁的具体社会关系。会关系。(四)(四)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对象的概念 1 1、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对象的概念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物。即犯罪对象是具体人或具体物;是犯罪行即犯罪对象是具体人或具体物;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者物;是刑法规定的人为直接作用的人或者物;是刑法规定的人或物。或物。2 2、犯罪对象的特征犯罪对象的特征 (1 1)客观实在性客观实在性 它一经犯罪行为作用,它一经犯罪行为作用,就成为客观存在,不以人
38、的意志为转移;就成为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2 2)可知性)可知性 表现复杂多样,但是可以表现复杂多样,但是可以为人所认知的。为人所认知的。3 3、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与联系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与联系(1 1)联系)联系 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犯罪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犯罪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加者。(2 2)区别(举例说明)区别(举例说明)A A 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B B 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犯
39、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C C 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侵害;不一定受到侵害;D D 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四、犯罪的客观方面四、犯罪的客观方面(一)犯罪客观方面概念(一)犯罪客观方面概念 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的事实特征。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的事实特征。(二)犯罪客观方面特征(二)犯罪客观方面特征
40、1 1、刑法所规定而具有法定性;、刑法所规定而具有法定性;2 2、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3 3、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4 4、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核心因素。、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核心因素。(三)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三)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为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或犯罪客观要件,指犯罪成立的的内容或犯罪客观要件,指犯罪成立的犯罪客观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犯罪客观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时间、表现为危害行
41、为、危害结果,以及时间、地点、方法、对象。地点、方法、对象。(四)危害行为1 1、刑法中的危害行为的含义和特征刑法中的危害行为的含义和特征危害行为: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危害行为: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社会的身体动静。危害行为特征有四:危害行为特征有四:有体性:有体性: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人的身体动静静;有意识性:有意识性: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在人的意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是意志或者意识活动,是危害行为的内静,是意志或者意识活动,是危害行为的内在特
42、征;从而排除了:人在睡梦中或精神在特征;从而排除了:人在睡梦中或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错乱状态下的举动;人在不可抗力下的举人在不可抗力下的举动;人在身体受到强制情况下的行为。但动;人在身体受到强制情况下的行为。但人在精神受到强制、威胁实施某种损害社会人在精神受到强制、威胁实施某种损害社会行为的情况,除紧急避险外,都要负刑事责行为的情况,除紧急避险外,都要负刑事责任。任。社会性: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社会性: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身体动静的社会危害性,是危的身体动静。身体动静的社会危害性,是危害行为的价值评价牲;害行为的价值评价牲;有害性:有害性:刑法只禁止在客观上危
43、害社会的行刑法只禁止在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无害的身体举止不会被规定在刑为,对社会无害的身体举止不会被规定在刑法中。其社会危害表现为法益侵犯性,包括法中。其社会危害表现为法益侵犯性,包括对法益的实际侵犯和侵犯危险。对法益的实际侵犯和侵犯危险。关于故意杀人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关于故意杀人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甲意欲使乙在跑步时被车撞死,便劝乙清晨在马甲意欲使乙在跑步时被车撞死,便劝乙清晨在马路上跑步,乙果真在马路上跑步时被车撞死,甲的路上跑步,乙果真在马路上跑步时被车撞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B.B.甲意欲使乙遭雷击死亡,便劝乙雨天到树林散步,甲意欲使
44、乙遭雷击死亡,便劝乙雨天到树林散步,因为下雨时在树林中行走容易遭雷击。乙果真雨天因为下雨时在树林中行走容易遭雷击。乙果真雨天在树林中散步时遭雷击身亡。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在树林中散步时遭雷击身亡。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人罪C.C.甲对乙有仇,意图致乙死一亡。甲仿照乙的模样甲对乙有仇,意图致乙死一亡。甲仿照乙的模样捏小面人,写上乙的姓名,在小面人身上扎针并诅捏小面人,写上乙的姓名,在小面人身上扎针并诅咒咒4949天。到第天。到第5050天,乙因车祸身亡。甲的行为不可天,乙因车祸身亡。甲的行为不可能致人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能致人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D.D.甲以为杀害妻子乙后,乙可以升天,
45、在此念头支甲以为杀害妻子乙后,乙可以升天,在此念头支配下将乙杀死。后经法医鉴定,甲具有辨认与控制配下将乙杀死。后经法医鉴定,甲具有辨认与控制能力。但由于甲的行为出于愚昧无知,所以不构成能力。但由于甲的行为出于愚昧无知,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解析:解析:本题考点:结合具体罪名理解危害行为的含义与要求。本题考点:结合具体罪名理解危害行为的含义与要求。(1 1)劝他人在公路上跑步、劝他人在雷雨天去树林散步的行)劝他人在公路上跑步、劝他人在雷雨天去树林散步的行为尽管在客观上有一定的危险性,但从社会相当性的角度判为尽管在客观上有一定的危险性,但从社会相当性的角度判断,这种危险在日常生活中是人们能
46、够接受的,属于正常的断,这种危险在日常生活中是人们能够接受的,属于正常的社会行为,刑法不能、事实上也没有因为这种行为导致了某社会行为,刑法不能、事实上也没有因为这种行为导致了某种危害结果就将其认定为犯罪。所以种危害结果就将其认定为犯罪。所以ABAB选项错误。选项错误。(2 2)甲以迷信的方法诅咒他人,)甲以迷信的方法诅咒他人,按照客观的因果法则按照客观的因果法则,这种,这种行为本身没有导致他人的死亡的危险性。尽管被害人死亡,行为本身没有导致他人的死亡的危险性。尽管被害人死亡,但与甲的迷信行为毫无关系,而是死于车祸。甲的行为不构但与甲的迷信行为毫无关系,而是死于车祸。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这
47、种情形理论上称为成故意杀人罪,这种情形理论上称为“迷信犯迷信犯”。C C选项正确。选项正确。(3 3)故意杀人罪的成立跟行为人杀人的目的或者动机没有关)故意杀人罪的成立跟行为人杀人的目的或者动机没有关系,只要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被刑法禁系,只要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被刑法禁止的行为,主观上对其行为有认识,并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止的行为,主观上对其行为有认识,并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就可以认定其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甲出于让乙果的发生,就可以认定其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甲出于让乙升天的动机杀害乙,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升天的动机杀害乙,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
48、D D选项错误。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本题正确答案为C C。2 2、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作为和不作为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作为和不作为(1 1)作为)作为 作为: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作为: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2 2)作为的实施方式)作为的实施方式 利用自己的身体实施的作为,如伤人、杀人等;利用自己的身体实施的作为,如伤人、杀人等;利用物质性工具实施的作为,物质性工具如刀枪棒棍、交通利用物质性工具实施的作为,物质性工具如刀枪棒棍、交通工具、化学药剂等;工具、化学药剂等;利用自然力实施作为,
49、如水、火、雷、电、风等,放火、决利用自然力实施作为,如水、火、雷、电、风等,放火、决水等;水等;利用动物实施的作为,如利用毒蛇、恶犬伤人或杀人等;利用动物实施的作为,如利用毒蛇、恶犬伤人或杀人等;利用他人实施的作为,如利用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犯罪。利用他人实施的作为,如利用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犯罪。(2 2)不作为)不作为 不作为不作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不作为的表现形式不作为的表现形式:不作为的表现形式通常为身体上的静不作为的表现形式通常为身体上的静止、消极,但不是绝对的,如逃税罪中
50、的逃税行为;止、消极,但不是绝对的,如逃税罪中的逃税行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如刑法如刑法261261条遗弃罪条遗弃罪 职务与业务上要求的义务,职务与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如值班医生、消防员、如值班医生、消防员、扳道工人扳道工人 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受雇保姆基于合同义务如受雇保姆基于合同义务 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如成人带小孩外出、交通如成人带小孩外出、交通肇事中肇事司机撞伤人后明知伤者可能死亡不救助肇事中肇事司机撞伤人后明知伤者可能死亡不救助的、丢失枪支不报告。的、丢失枪支不报告。利用他人实施的不作为